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政策组合_电子商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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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3.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0)03—0037—06

一、电子商务的内容及优势

电子商务(EC,Electronic Commerce)是在Internet 的广阔联系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的丰富资源相结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相互联系的动态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出现在90年代初。电子商务的业务内容涵盖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部分,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交换、网上浏览完成信息流;售前和售后服务、 商品配送完成物流;电子支付完成资金流。美国通用电气信息服务公司(GEIS)总裁在论述电子商务时,按照产品的市场定位把电子商务划为三个层次:1.面向国际贸易的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3.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它利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货商和雇员联系在一起。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具有许多明显的优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降低促销成本。尽管建立和维护公司的网址需要一定的投资,但是与其他销售方式相比,使用国际互联网的成本已经大大降低了。银行每笔交易通过因特网付费只有13美分,通过文传付费是26美分,通过电话付费是54美分,按照传统方式到银行柜台当面交易付费最高为1.08美元。北美汽车商通过因特网推销汽车,每辆汽车节省销售成本71美元,合计一年节约10亿美元。

2.降低采购成本。企业原材料采购和劳务交易是一个程序繁琐的复杂过程。通过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加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协作关系,将原材料的采购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有机地配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体系。目前,已经有一些大公司通过商业增值网络使用EDI建立一体化的电子采购系统,从而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

3.提供全天候的服务。24小时不分时区的商业运作可以增加商业机会,但由于世界各地存在时差,进行国际商务谈判就相当不方便。对企业来讲,每天提供24小时的客户支持和服务,费用相当昂贵。然而,国际互联网可以实现24小时的在线服务。企业的销售会因向客户提供24小时的网上随时交易而增加。

4.开拓国际市场。有了网页以后,企业就能与国际市场展开对话,低成本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

5.迅速进行信息更改。即时快捷地进行信息更新是互联网的优势和特点。

6.减轻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传统企业的创建必须有相应的基础设施支持。如仓储设施、产品展示厅、销售店铺等,而现代企业则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国际互联网还为那些新兴的虚拟运作企业提供了发展机会。在虚拟运作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尽量少持有库存,或根本不持有库存,也可以不具备实物运作空间。

二、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

各国际组织对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开发指南,并启动了一批实践项目。如西方七国集团于1995年2月确立了一个项目——“为中小企业开辟全球市场”, 电子商务被列为这一项目的主题。1996年6 月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了《电子商务示范法》,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范本。1997年4月, 欧盟提出了《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1997年7月8日,29个国家参加的欧洲电信部长会议通过共同宣言,支持电子商务交易。1997年11月6—7日国际商会在法国巴黎举行“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共同探讨确保电子商务在全球运行的统一规则和标准。同时,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伦敦发表了号召各国政府支持和促进电子贸易推广应用的研究报告。1997年,联合国贸发组织召开了全球电子商务专家会议;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了便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一个重要国际协议《信息技术协议》。1997年底,欧盟与美国达成一个国际电子商务协议。协议认为“电子商务代表更低的成本,更广泛的企业接触机会,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提供更多的就业位置”。1998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的多边贸易体制50 周年大庆和世贸组织第二届部长会议上,电子商务自由化成为会议重点讨论的问题,并形成《全球电子商务宣言》这一唯一的会议成果。

在电子商务这场商业革命中,美国无疑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面。美国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政府从规划、政策、示范推广、宣传培训、研究开发五个层次入手,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1993年9月15日, 美国总统克林顿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自1999年, 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对外采购均采用了电子商务即EDI方式。1998年美国政府宣布将进一步放松对电子商务和Internet通信关键数据加密产品的出口限制。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息网络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为此,美国中小企业局建立了商业信息中心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美国1999年花费100亿美元用于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计划。 美国政府鼓励各大企业在商用网络的开发和利用上投入资金而国家的重点则放在政府网络、公益型机构的网络建设和利用、政策法规的制定、普及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并重点资助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正在崛起的数字经济引起了英国政府的高度关注。英国首相布莱尔曾提出,英国的经济应建立在“知识、创造力和技能”之上。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英国政府于1998年底到1999年初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文件和议案。1998年12月初,英国贸工部别出心裁地在其官方网址中推出招聘“数字经济特使”的特殊广告。英国政府的“数字经济特使”将直接向英国贸工大臣,必要时直接向英国首相汇报工作。特使的主要职责将是与英国政府各部门和工业组织协作, 以确保“到2002年在英国能形成世界上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同时帮助“英国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将创造的潜力”,以及为英贸工大臣和首相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咨询。“数字经济特使”的其他重要职责还包括在国际场合充当英国电子商务大使,代表英国参与国际电子商务问题讨论。

新加坡政府设立了一个项目“新加坡一号”(Singapore One), 目的是让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电子通信。目前有31家机构与政府签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每年可以得到2亿—3亿美元的支持以研究和发展各种应用。新加坡已通过有关法律,使电子数据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并作为法律诉讼的证据。法律还规定任何贸易数据都要保存11年(由SNS 公司存储在磁带中)备查,这在世界上尚属首例。为了保障数10亿美元的电子商务市场份额,新加坡正在立法,建立一个全面的电子交易法律体系。

电子商务被日本政府和私人机构视为摆脱经济衰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日本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日本法务省草拟了《数字签名法》;日本通产省(经济部)计划从1996年起,投资3000亿日元,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试验,还大力推动新型(光速)电子商务的进行。根据企业界的要求,日本政府尤其是日本国际经贸部积极同私人机构合作,在日本经济的每一类商务活动中实施电子商务的促进计划。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已经开始通过破除和修改有碍行业发展的法律障碍来加快电子商务的步伐。这些修改包括法律上对电子数据信息的认识,以便电子数据信息适应现有的对书写、签署和原文的要求。政府认为电子商务问题是一个国家性的问题,必须纳入全澳洲统一的法律管辖之下。为了配合电子商务的支付工作,澳大利亚的二、三级金融机构已在1998年末、1999年初参加SET(安全电子交易)1.0通用电子交易标准的全面推广,其目标是能够满足消费者在线购物的需求,并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起步时间比国外晚一两年。1997—1998年,电子商务开始在我国成为一个热门话题。1997年10月28日,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的中国商品交易中心正式开通,力求把全国所有企业的商品交易通过Internet统一管理起来。1998年4月7日,北京海星凯卓计算机公司和陕西华星进出口公司利用在国际互联网上运行的中国商品交易系统进行了首单电子交易,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已正式开始了实际运行。

在1999年尤其是进入下半年以后,新的电子商务网站和新的电子商务项目猛然间急据增加,令人目不暇接,几乎每天都有各类电子商务信息与咨询网站、网上商店、网上邮购、网上拍卖等站点诞生。发展地域也在迅速扩大,从原先几乎局限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极少数城市,开始向沿海及东部、中部各大城市发展。

在1999年,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协调力度明显增加。由国家信息化办公室主持的有关中国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标准等规范框架方案已基本形成。不少地方政府也都对电子商务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支持,开始将电子商务作为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作为电子商务全面立法前的过渡,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制订和推出了内部电子商务规则或守则,以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电子商务行为。

被认为是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的网上支付问题,正在迅速得到解决,很多电子商务网站已经采用不止一家提供的网上支付手段,以支持网上销售业务,而且总体运行良好。

实物配送也有所突破。实物配送在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电子商务业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重视,并尝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予以解决。

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呈现多样化。在1999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开始多样化。在BtoC(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中,网上书店和网上商场在增加网上支付功能、完善各项服务后以更强的势头发展;网上拍卖、网上商城、网上邮购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站大量推出;支付方式也呈现多样化,在不少电子商务网站中,网上支付、银行汇款、邮政汇款和货到付款等方式并用,为网上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和工商企业开始酝酿企业间电子商务。

1999年,中国电子商务取得很大进展的同时,也有一些因素制约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1.企业和消费者电子商务意识不强;2.国内网络社会的规模还不大,市场机会有限;虽然到1999年底我国已拥有890 万网络人口,但对于发展电子商务而言这个数目是不够的。而且,目前网络人口的结构决定了只有信息产品(电脑,软件,耗材)、图书、音乐制品等少数商品可能上网销售;3.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质量差。这几年中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发展虽快,但从电子商务的要求看,无论是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信息内容、技术标准、资费水平、通信速度、安全和保密条件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网络的继续扩大和已上网用户得到的服务质量的提高;4.炒作之风盛行。一些电子商务企业为了实现资本运作和上市目标,不在电子商务业务上下功夫,而是全力进行新闻炒作;5.CA(安全认证)没有足够进展。除了中国银行以及个别地区(如上海、广东等)以外,作为电子商务尤其是网上交易重要条件的CA没有大的提高;6.法律环境亟待健全和完善。

四、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组合

1.实施渐进式发展战略。

在具体实施上应该分步骤进行。(1)在银行、软件、出版物、 音像制品等比较适合电子商务发挥长处的领域中推行电子商务,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去带动其它的企业。(2)对那些经济比较发达、 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对电子商务有需求和有效益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沿海省市,以及内地的少数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应鼓励发展各种方式的电子商务,发挥其示范效应,以便向其他地区推广普及。(3 )采取在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的结合中逐步扩大电子商务比重的做法。

2.加强立法与宏观规划。

电子商务涉及面广,需要有一个国家级协调机构代表国家来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工作。政府要为发展电子商务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法规,鼓励社会各部门和厂商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的竞争。政府要为发展电子商务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由国家统一布置和协调,避免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

政府可以先制定一个总体规划,用作宏观指导。对于较为迫切,而且已经没有多大技术问题的层面,则可先制定一些条例,比如技术标准等等。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并颁布《电子商务法》。该法应对国内国际电子商务规约、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等作出规定。

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是制定我国政府推进电子商务的时间表,对政府应该做的而且有条件做的,并且能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巨大牵动作用的关键环节(比如政府采购)作出明确的规划。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在1年内上网采购,哪些项目在2年到3年内上网采购, 所有项目在一定年限内必须全部实行电子商务。这样可以用利益引导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效果要比简单地宣传好得多,而且有利于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消除腐败。

3.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在全社会电子商务发展和信息化过程中,需要政府大力投资进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尖端技术开发以及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等。(1 )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进程,搞好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2)提高网络的利用率。 一些互联网络如邮电网、广电网、中国电信网和联通网各自为政,缺乏相应的协调与管理,致使我国的网络传输能力的利用率只有20%~30%,远远低于发过国家70%~80%的水平。加之政府对互联网络通信价格的垄断,也人为降低了现有网络的利用率。只要加强对我国现有互联网络的协调与管理,就可以提高现有互联网络的传输能力,促进网络在我国的迅速普及,这对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3 )加快建设互联网络。首要措施是进一步加快骨干网建设,加快建立中国互联网络交换中心。为解决国内各骨干网间的宽带互联,促进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优势互补,今年国家将首先在北京建设互联网交换中心。一季度,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与其他各骨干网间将通过更宽的“公路”互联,根据需要,其他地区也可以建设有限的互联网络交换中心。另外,国家信息产业部将创造条件,加快、加大各互联网的国际出入口带宽,使“公路”宽度从目前的35IM提高到1 000M以上,扩宽近3倍,届时, 信息流通将更为通畅,网上交通堵塞状况将有所缓解。另外,管理部门还将继续促进互联网按入服务(ISP)和互联网内容服务等业务服务的发展, 积极支持中文内容的信息服务,积极支持各种应用服务提供商(ASP )的开发应用。

4.建立全国统一的CA安全认证体系。

由于Internet是为相互操作而不是为抵抗入侵而开发的,其TCP /IP(传输控制/网际协议)协议用于科学家们交换研究信息, 因此, TCP/IP的源代码UNIX(一种操作系统)源代码是公开的,正是TCP/IP本身的缺陷,加上一些并不安全的加密方法以及开放与共享的网络目的导致了安全问题。目前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主要采取访问控制、授权、身份认证、防火墙、加密存储及传送、内容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电子签名和认证是网上比较成熟的安全手段,而在我国大多尚处在对SSL(加密套接字协议层)协议的应用上,对SET协议的应用试验刚刚成功,而要完全实现SET协议安全支付,就必须有一个CA认证中心。

5.近几年内对电子商务实施免税政策。

电子商务的出现对税收提出了严重的挑战。Internet上商品和服务的交易额的大小是很难统计的,传统的按交易额征税的做法在电子商务领域是无法执行的,这就使究竟按什么标准来征税成了一个难题。另外,“常设机构”的概念也受到冲击,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也日益加剧。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应以优惠的税收政策来扶持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建议在近几年(3—5年)内对无形商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网上服务等)的电子商务实行免税政策,对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的应用。还要组织专人跟踪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情况,认真研究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6.发挥政府在教育宣传中的优势,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

扩大面向大众的关于电子商务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计算机、认识网络、了解电子商务对人类生活的巨大影响。

[收稿日期]20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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