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我院退休职工养老模式的选择及意愿调查论文_卢惠娟

(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江苏 苏州 215006)

【摘要】 现代老龄化社会使传统多代同堂的大家庭模式受到严重冲击。本文通过对我院退休职工养老模式的选择及意愿的调查,以了解老人养老需求,并就社会化养老模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 养老模式;退休职工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34-0383-02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和家庭模式的演变,养老模式的选择成了每一位退休职工面临的必选题,有时甚至成了家庭矛盾的焦点。苏州市经济发达,人口密度高,也是国内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苏州市近几年的民生措施中就包括积极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融合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三项国家试点,力图提供优质养老服务[1]。我院地处苏州城区,退休职工接近800人。随着养老的社会化以及人员更大的流动性,单位与退休职工间的纽带已经越来越弱化。为了更好地了解退休老人的养老诉求,我们利用集体活动等机会,就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等问题对本院退休职工进行访谈,以期了解老人养老需求,指导他们寻求合适的养老模式,并就社会化养老提出了几点建议。

1.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以本院776名退休老人为调查对象,年龄55岁至97岁,其中女性448人,男性328人。

1.2 调查方法

采用小组访谈形式。访谈内容包括现在的养老方式、满意程度、目前模式的优点与不足以及对未来养老模式的期望。

1.3 资料统计

采用描述性分析

2.调查结果

2.1 表1 目前的养老模式

2.3 对未来养老模式的期望

2.3.1养老模式选择视年龄及身体状况而定 在访谈过程中,我们注意到退休职工的养老模式选择,与自身的年龄和身体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有这样几个阶段:对于刚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而言,身体情况良好,精力充沛,渴望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发挥余热,不想过早地脱离社会,居家养老是最合适的方式。若是自我照料的能力上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个过程会持续到75岁左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理机能的衰退,大部分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的范围会逐渐缩小,居家的时间延长,这时会进入第二阶段,采用投靠子女、用短工辅助生活照料等形式来弥补自我照料能力的不足;若是慢性病缠身导致生活自我照顾能力下降明显,则要考虑进入第三阶段,在保证舒适度最大化的情况下,在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机构中作出抉择,度过余生。这几个阶段并无明显的界限,而且会有反复,主要看自身的身体状况,我们就曾经遇到这样的案例,几位老同志已经选择了进入护理院养老,但一旦身体状况得到好转,还是选择回到了家中居住。

2.3.2居家养老是退休职工各个年龄阶段的首选 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在中国已成共识,政府和社会各个层面都有应对措施,养老模式也趋向于多元化。但在访谈中我们注意到,就目前的退休职工而言,居家养老仍旧是各个年龄阶段的首选,居住环境的熟悉、亲人交流的便捷、与社会联系的紧密等等优点,都让退休职工首选在家中度过余生。

2.3.3接受社会机构养老还需要有一个过程 和十年前相比,苏州市社会养老机构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条件上都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但真正要让退休职工选择此种养老机构养老还需要有一个过程。老人一般都惧怕改变,要接受一个全新的居住环境对老人来说是一种挑战;居住的左邻右舍若都是白发老人,一旦有人去世会对其他老人的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冲击,产生悲观、恐惧等不良情绪;而新闻媒体上一些养老机构虐待老人的负面宣传报道,更让老人们害怕在远离亲人的陪伴后无依无靠,担心得不到最好的照料,因此要让老人自觉自愿选择到社会机构养老,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3.讨论

3.1 养老模式设计需兼顾老人的精神需求和生理需求

典型的养老机构主要提供保姆、护工、托老、起居餐饮等服务。这些服务致力于解决老人的日常生活所需,而提供精神与心理慰藉能力有限。但是,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州地区,老人更多的需求可能在于精神方面。从不少老人在集中的养老院、养老公寓表现出的不适、躲避甚至逃离现象可以看出,家庭氛围特有的心理养老作用难以被替代。老人往往更加固执,可塑性低,学习与接受新事物能力差。这样,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老人普遍有一种难以适应的无力感。作为进入老龄化多年的日本就有调查表明集居养老的老人因心情抑郁而死亡的比率总体高于居家养老的老人。中国传统的老中少大家庭有许多合理性。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老人不仅仍能发挥某些难以替代的作用,也能享受家庭特有的和谐氛围。但是不得不承认,现代化、城市化、人口高流动性和家庭的少子化已经使传统多代同堂的大家庭模式受到严重冲击,逐渐走向解体。这就对政府在给养老设计上提出了许多挑战。

3.2 养老形式、助老内容、助老形式还需发展完善

未来的养老模式中福利设施可以更加完善,资金来源可以多样化,但养老形式的多样化也必须加以考虑,包括老人再次发挥余热。事实上,日本有的措施可以借鉴。日本的公职退休条件非常严格,法定退休年龄多在60~65岁(私人部门则较为宽松和弹性)。另一方面,日本女性寿命达87岁,男性寿命到81岁(2017年日本厚生省统计数据),漫长的退休生活如何度过一度成为社会关切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许多日本老人选择在私人部门再次就业或自己创业。例如很多小饭店都是老人在经营;像收费站的简单工作也多由老人承担;大学教授退休多选择办厂、办公司等。特殊的是,大学退休教授除了领固定的退休金外,在退休当年还能获取一大笔额外退休金,足以作为一间小型公司的启动金。这样退休人员还可以创造可观价值。在中国,未来更可能的一种模式是托老所建在每一个社区,主要解决老人的生活需求和基本就医条件,并提供适当的娱乐活动设施;社区志愿者能就近服务,人员也相对固定;同时这种社区托老所的老人仍能保证充分的家庭氛围。实际上这种模式已经有雏形,但有待成长。规模性集中养老公寓因已暴露的某些缺陷,可能会以有限的规模存在。未来,政府不仅要致力于解决养老系统的资金来源,也要在社区空间设计和配套上对养老服务加以规范和引导,提早作出预案。

【参考文献】

[1]苏州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论文作者:卢惠娟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12月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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