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胡的标点符号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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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在胡适的早期论作中称为句读符号、文字符号,到1919年制定《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时改称“标点符号”,与旧式“点句符号”相对。标点论是胡适早期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如他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节目》一文中所说:“各有意于句读及文字符号之学也久矣”。①“五四”前后,他在一系列日记、文章和书信中阐述了对创制新式标点符号的设想,为新式标点符号的诞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1914年~1916年,胡适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留学时,就开始了对句读符号的研究,在日记中多次记下自己对新式标点符号的思考。这些日记先在友人中传阅,后来收入《藏晖室札记》,定名为《标点符号释例》、《论文字符号杂记三则》、《文字符号杂记二则》、《西人对句读之重视》、《论文字符号杂记四则》等②。1915年8月,胡适应《科学》杂志之约,作《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文,“凡三昼夜始成,约一万字”,全面阐述了文字符号的性质、意义、功能,并借鉴西标设计了一套符号系统。正如作者后来所说:“此文乃数年来关于此问题之思想结晶而成,初非一时兴到之作也。”③这是我国第一篇系统而完整的新式标点符号专论,为新式标点符号的诞生作了舆论上的准备。

1918年,胡适回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在写作《中国哲学史大纲》时使用了12种新式标点。在该书的“凡例”中,他将这12种符号按序排列,逐一说明其使用方法。同年,他在《论句读符号──答慕楼书》和《论无文字符号之害》两篇文章中再次论述了“无文字符号之害及有之之利”。

1919年,在我国标点符号史上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4月胡适等六位学者④共同起草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提请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议决通过。11月29日胡适对《议案》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正,把所列的符号总名为“新式标点符号”,并把旧有的圈点符号分别出来,另叫做“旧式点句符号”,作为附录列于其后。1920年2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训令,批准这一议案。《训令》指出。议案内容“远仿古昔之成规,近采世界之通则,足资文字上辨析义蕴,辅助理解之用。”《议案》是我国第一套由政府颁行的标点符号方案,它结束了我国没有法定标点符号的历史,标志着新式标点符号的诞生,在我国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其首创之功,当推胡适。

胡适不仅是新式标点的倡导者,而且也是积极实践者。留美期间,他把自创的标点用于日记。回国后,他在写作论文、散文、杂记及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时都使用了新式标点。他用新式标点标点了我国第一部哲学史著体──《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第一部白话文剧本──《终身大事》。⑤这些都对新式标点的运用起到示范作用。“五四”新文化运动退潮后,新式标点的推行受到障碍,胡适痛心疾首,他在致友人罗家伦的信中大声疾呼:“你现在政府里,何不趁此大改革的机会,提议由政府规定以后一切命令、公文、法令、条约,都须用国语,并须加标点、分段。此事我等了10年,至今始有实行的希望。若今日的革命政府尚不能实行此事,若罗志希尚不能提议此事,我就真要失望了”。⑥其焦灼、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纵观“五四”前后胡适上述学术活动,可知他与新式标点符号的创制和推行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不愧为我国新式标点符号的奠基人。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胡适的这一贡献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至今研究者寥若晨星。科学地评价胡适的新式标点理论,总结其历史的经验,不仅是研究胡适学术思想的需要,而且对发展和完善现行的标点符号系统也有重要的价值。

明确地区分“点”“标”两大类别,是胡适标点论的特色之一。

我国新式标点符号萌芽于清末的切音字运动时期。当时从事这项工作的几位文字改革的先驱,不论是主张引进西标的严复、朱文熊,还是主张自创的王炳耀、卢戆章,都没有提出划分“点”“标”两大类别的设想,只有到了胡适,这一分类设想才提了出来。

胡适的分类设想是在创制新式标点符号的过程中逐渐明确的。1914年他在留学日记中写道:“我所作日记札记向无体例,拟自今以后,凡吾作文所用句读符号,须有一定体例。”他的“句读符号”有哪些体例呢?文中共列符号9种,它们是单直“丨”、双直“‖”、单炬“〈〉”、双炬“『』”、三炬“《》”、句“。◎”、读“△”、顿“、”、双括“〖〗”。释例中,他又将句、读、顿3号统称为“句读符号”,以与其他符号相对待。这里胡适的“句读符号”已经有了两层含义,一层是广义的,泛指所有的符号;一层是狭义的,特指符号中的点类符号。至于与狭义句读符号相对待的那些符号应该立什么名目,文中虽没有明言,但露出一点端倪──它们的作用不同于“点断”。

如果说在札记中胡适给标点分类的设想还是模糊的、不清晰的话,那么到写作《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文时,这种设想已比较地明确了。文章的开头作者就说:“凡以示句读所在及其区别之符号,曰句读之符号。句读之外,尚有他种文字上之关系,亦可以符号表示之,如引语符号、本名符号之类,合句读符号而言之,统名曰文字符号。”文中所拟定的符号系统有两类,一曰句读符号,一曰文字符号。文字符号还有另外一种意义,就是指包含句读符号在内的所有的书面语符号。显然,这里面还存在着种属概念交叉的问题。

到了1919年制定《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时,这种交叉纠结的状况已经得到了根本的纠正。《议案》对“标点符号”作了明确的界定:“所谓‘标点符号’含有两层意义:一是‘点’的符号,一是‘标’的符号。‘点’即是点断,凡用来点断文句,使人明白句中各部分在文法上的位置和交互关系的,都属于‘点的符号’,又可叫做‘句读符号’。……“标”即是标记。凡用来标记词句的性质种类的,都属于‘标的符号’。”《议案》还指出,旧有的“文字符号”“句读符号”等名称都不能概括这两项意义,因此“采用高元先生《论新标点之用法》一篇(《法政学报》第八期)所用的‘标点’两字,定名为‘标点符号’。”⑦至此,“标点符号”才有了明确的内涵,正式划分为“点”“标”两大系列。

区分“标号”和“点号”在标点符号的研究和应用上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它使标点符号的研究范围更加明确。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如数学中的“+”“-”号)不同,就在于它是属于语言的,它所表示的或者是书面语中的停顿和语气,或者是书面语中词语的性质和作用,除此而外,其他符号都不属于标点的范畴。其次,它使标点符号内部系统更加整齐、条理。标点系统内的十几种符号并不是模糊一片,而是分属“点”“标”两个子系统,它们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共同担负着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任务。子系统内部又分作若干小系统。如句中点号、句末点号、特提标号、注释标号等。这种层次分明的符号系统有助于科学地认识各类符号的特点,准确地把握它们的用法。

胡适两大分野的分类方法对标点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议案》发表的同年,陈望道在浙江《教育潮》上撰文,将“点”“标”两大系统分为三组,即点组、标组和点、标功能兼具的一组(问号、叹号)⑧。这种“两类三组”的分类方式一直延用至今。

细致地分析标点的效用,是胡适标点论的又一特色。

语言是传情达意的工具,标点“可以使文字之意益达,旨益明”。⑨但是在胡适以前几乎没有一篇文章系统地阐述过标点的功用。切音字运动时期虽然也产生了几套新式标点符号的方案,但对这一问题都语焉不详。这些方案没有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与人们不明白标点的功用不能说没有关系。

胡适一改这种只谈符号不讲效用的做法,把论述标点的功能作为设计符号的前提。

标点的效用有哪些呢?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文中指出:“无符号则文字之意旨不能必达,而每多误会之虞”;“无符号则文字之用不能及于粗识字义之人,而教育决不能收普及之效”;“无符号则文字之结构、与句中文法上之关系皆无由见也”。这里,作者首先把标点与准确地达意联系起来,他以古今事实为据,说明“一字之讹,一句之误读,小之或足失机债事,大之或足以丧师蹙国”。其次,作者把标点符号与普及教育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国人读书有四难:象形会意文字,较他国为难;字典不完善,不易检查;无有句读符号,断句为艰;即有之矣,又不完备,不足为助。合此四难,则“国中读书看报之人寡”,“教育决不能收普及之效”。他反问“今之有意于国中教育之普及,文化之增进者,何至今不加意于此重要之问题也?”再次,作者把标点符号与文法结构联系起来,他说:“一句之中,其各部分或为读,或为顿,其间皆有交互密切之关系:或相为主客,或相为因果,或相形容,或相为譬晓,或为假定之词,或定后先之序,凡此种种关系非有文字符号,无以表示之。”他断言:“无规定之句读符号,而欲求文法学之普及,何异不利其器而欲善其事,必不可得矣。”五四前夜,胡适的这些论述有力地否定了“文不加点”的旧习惯,对当时的文化界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在《议案》中,作者列出专门章节叙述采用新式标点符号的理由,认为有了符号“可使文字的效力格外完全,格外广大”;没有符号“大害处约有三种,小害处不可胜举”。其三大害处为:(1)平常人不能断句,书报便成无用,教育便不能普及。(2)意思不能明白表示,容易使人误解。(3)决不能教授文法。在对上述问题论述的基础上,作者吁请教育部把新式标点符号颁行全国,使全国的学校都用符号帮助教授;使全国的报馆采用符号,以便读者;使全国一切书籍都逐渐用符号排印,以省读书人的脑力,以谋教育的普及。这就为推行新式标点符号鸣了锣开了道。

从1914年到1919年,胡适用改造、引进和创新三结合的手法,设计了几套新式标点,现按发表的先后顺序,列表比较如下:⑩

从表中可以看出,从1914年~1919年胡适设计的新式标点符号达23种之多。从来源看,这些符号有的来自西洋,如·,;:?!-……‘ ’“ ”;有的沿袭我国古代,如有的横直皆用,如·。、,;:?!。胡适设计的符号数量之多,使用面之广都是空前的。

从表中还可以看出,作者设计符号的初期(以《藏晖室札记》为代表),以传统符号为主,很少使用西号,自创的符号形体不够简洁流畅,不便标写。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写作《论句读及文字符号》时,作者吸收了极富表现力的西标,改换了比较复杂的形体,废除了作用不大且易和其他符号相混的赏鉴号和提要号,制定了一个比较均衡、完备、中西兼具的标点符号系统。尔后,作者又对这个系统作了一些修改和调整,如取消双线号,以单线表示所有的私名,定名为“私名号”;以原提要号的浪纹线表示书篇名,定名为“书名号”;废止破号和移行号;增设表示文中注释和说明的“类注号”。到1919年《议案》发表时,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定型、简便、规范的标点符号系统。这套符号有12类,分属“点”“标”两大系列,它们互相配合,各司其职,能够比较准确地记录语言中各种不同的停顿和语气,能够区分各种不同的层次和引语,能够表示注释、转折和删略,能够表示承上、启下的跳跃,能够标示人名、地名、书名,还可以标示连接、断续、断开以及种种言外之意等等。这套符号轻便、灵活,易学易记,粗通文字的人稍加训练,即可掌握。

总之,胡适的标点符号方案是一个逐步完善、发展的过程。从符号的增减改易中可以看出作者由注重传统符号,断而转向注重西洋标点,继而使二者结合,形成自己的系统。这是一个中西结合的系统,既非单纯地引进,而是在引进中有断承;又非单纯地模仿,而是在模仿中有创新。这种断承、引进和创新三结合的方法,一直贯穿于这以后标点符号的发展历程,并且至今还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用法的设计在标点符号方案里居于核心的地位,可是在胡适以前的标点方案里往往语焉不详。例如“,”,王炳耀的《拼音字谱》仅仅说“,一读之号”,朱文熊的《江苏新字母》似乎更简单:“读用,”,卢戆章的《北京切音教科书》稍复杂,但也只是说:”读厶,字之右旁写一厶”,这些都没能把“读”的用法讲清楚,使人不易准确地把握和运用。胡适一改这种过粗、过简、过笼统的惯例,用说明和例释相结合的手法,条分缕析,介绍用法,开了新的生面。下面举例介绍之。

句号 句号是由我国传统标点演变而来,一开始并不叫“句号”,而叫“句”“住点”“结点”等,胡适在《议案》中把它定名为“句号”。早期句号的定义十分简单,和“读”相似,有“· 一句之号”“。 一节之号”(王炳耀)、“句用·”(朱文熊)、“句。字之右旁写一。”(卢戆章)等。1914年胡适在留学日记中虽然也说“句用。”,但随即解释说“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意已全者曰句”,这就使人们对句的理解有了统一的标准,句号的使用有了文法上的依据。1916年,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中进一步把“住号”的运用具体化三条,即用于单句之末、复句之末和标题之末。1919年胡适在《议案》中对句号作出新的概括:“凡成文而意义已足的都是句,每句之末,须用句号。”并举例:“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同时,《议案》还把小圆圈“。”作为句号的正式,小圆点“·”作为句号的辅式,使之更具中国特色。

分号 分号是从西洋引进的符号。对分号的最早论述见于清末张德彝的《再述奇》(今名《欧美环游记》,书中介绍“泰西各国”所使用的九种标点的第三种便是“;”。书中说:“意虽已足,而义与上句粘合,则记‘;’”。《再述奇》只是西方社会的闻见录,其目的并不在于引进西方标点。其正自觉地引进西洋“分号”的是胡适,他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文中说:“分号(;)(△)之用盖有二:(甲)复句之中,其伉读之对峙而各含有数小读或数顿者,皆可以分号间之。”(乙)复句中互倚之诸读其语气过长,非豆号之所能尽者则以分号析之。随后陈望道、钱玄同、高元等人也都介绍过分号,并分别把它称作辍点、停点、长读、半重点、支点等。1919年胡适在制定《议案》时仍用“分号”,这才结束了名称五花八门的局面,形体也由“;”“△”“:”多种统一为一种——“;”。分号的用法,《议案》根据各家所列的项目归结为三点:(1)分开几个“很长的平列的兼词或分句”,(2)分开两个“文法上没有连络”“意思上连络”的句子,(3)分开几个“很长的”“互相依靠”的分句。

惊叹号 惊叹号是较早引进的新式标点符号之一。最早引进这种符号的是王炳耀,不过那时不叫惊叹号,而叫“慨叹之号”和“惊异之号”,形体也不是一种,而是“!”“i”两种。嗣后,卢戆章称它为“骇声”。1909年鲁迅和周作人在《域外小说集·略例》中说“!表大声”并在书中使用了该号。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中将“!”称为“诧号”,并将它的用法细分为10种,即表赞叹、感叹、哀叹、惊异、愿望、急剧、怒骂、厌恶、命令、招呼等。《议案》把这种符号正式定命为“惊叹号”,用法也改变了过于琐细的划分,只是在“表示情感或愿望”的总述下面,通过例句说明有叹恨、责怪等语气的不同。

引号 引号是胡适研究用力最勤的符号之一。1914年他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留学时便自拟了

{h195446}|至此引号才有了正式的名称和直、横两种书写形式,至于“引中之引”的表示方法,文中认为“则于重引之语上下各加重引号(“”)”,若重引之中又有引语,“则再加引号(‘ ’)以别之”。1919年,作者在《议案》中把这种先单后双”式的标示法改为“先双后单”式,并且一直延用至今。

删节号 表删节,我国传统的方法往往是以汉字“云云”“从略”“此语未完”等表示,最早使用西洋标点的大约是鲁迅,他在《域列小说集·略例》中就提出“有虚线表语不尽,或语中辍”。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中把删节号称为“不尽号”,以示“删略”“中止”“意犹未尽,余韵悠然”等意。此后,陈望道、项衡方等人又把删节号称作摇曳标、阙标、虚缺标、渡标、节录号、略点等。《议案》公布后,删节号才成为正式的法定的名称。删节号的点数,历来不统一,《议案》也未作明确规定,胡适的修改稿中一处是8个点,一处是11个点,可知他是主张多点的。这样虽然可避免点数太少,如西标3个点子,不适应汉字的状况,但又带来点数太多,漫无限制的弊端。这个问题直到1930年《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公布才得到解决。(11)

私名号 私名号又叫专名号,是我国传统的标点符号之一,明代刻本小说就有使用单竖线或双竖线表示人名、地名的。清初唐彪《读书作文谱》记录了当时使用的地名“丨”、官名“‖”、人名“丨”、年号“□”等标记符号。劳乃意在《京音简字述略·杂识》中则说:“于地名旁加双直,人名旁加单直”。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承袭劳乃意的主张,用单直表人名,双直表地名国名,后来又根据友人林君的建议,“于一名截断分行处加一短线,以示其为一名”。(12)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中胡适取消了单、双直的划分,把直线称为“本名符号”,凡本名之下都以一直线表示之,“直行之文则加线于字之右侧”。《议案》使用了这一方法,又稍加改动。其一,将名称改为“私名号”。其二,直行之文竖线的位置由字之右侧改为左侧。为什么要改在左侧呢?胡适在《议案》的修改稿中说“有几层长处:(1)可留字的右边为注音字母之用,(2)排印时不致使右边的别种标点符号(如;?之类)发生困难。

注释:

①③见《藏晖室札记》卷10。

②见《藏晖室札记》卷5、卷11、卷12、卷13。

④除胡适外,其他5位学者是马裕藻、周作人、朱希祖、刘复、钱玄同。

⑤参见孙振华《胡适与新式标点符号》,载《语文建设》1993年9期。

⑥见《胡适书信集·致罗家伦》。

⑦中“标点”一词起源于高元之说似有不准,其实《宋史·何基传》中就已经有了“标点”一词。参见张涤华《驳胡适关于标点符号起源的谬论》(合肥师院学报》1959年1期)及凌远征《标点符号推行小史》(《语言教学与研究》1986年3期)。

⑧陈望道《新式标点的用法》,载《教育潮》第5期(1919年)。

⑨胡适《论句读及文字符号》,载《科学》第2卷第1期(1916年)。

⑩《中国哲学史大纲·凡例》中只有符号和用法,没有名称。

(11)教育部《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规定省略号为六个点,占两个格。

(12)如 见《藏晖室札记》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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