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域名保护与现代商战_域名结构论文

互联网域名保护与现代商战_域名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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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逐年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这一进程。国际互联网的扩大和覆盖度的增加使现代经济活动日益依赖国际互联网。争夺网上优势,已经成为有现代意识的企业家的商战战略。可以断言,放弃网络战略的企业将失去商战优势。在这种商战中,我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企业和商标域名,这同商标注册有某些相似之处。在此试举一例:最近已经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北京某著名企业域名的香港一家小公司向北京该公司表示,要将其抢先注册的该公司域名以每年1.5万美元的价格租给该公司使用。由于国际互联网上不允许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企业域名,所以北京该公司如果拒绝租用,或者香港该公司不注销抢注的北京该公司域名,那么北京这家公司将失去在国际互联网上做域名,从而失去了在国际互联网上直接参与全球商务活动的条件。其经济损失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改名换性取得入网资格,其无形资产的损失同样是不言而喻的。这个事例足以说明在现代网络经济时代,域名保护的严峻性。

一、国际互联网上的域名

说起域名的概念,要首先从国际互联网Internet谈起。

信息高速公路和多媒体技术是二十一世纪的基础设施,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而Internet可以说是今天实现信息高速公路设想的物质基础。Internet起源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的ARPAnet 计划(Advarced Research Droje-vt Agency)。该计划于1969年正式投入使用,目的是建立分布式的存活力极强的全国性信息网络。究竟什么是Internet,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从信息资源角度看,Internet是一个集各种领域各个部门的各种信息资源为一体,供网络用户共享的信息资源图。据统计,至1994年7月,它已经连接了世界上35000个计算机网络、300万台计算机和超过2000万个用户,有150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Internet连通。我国于1994年已正式进入Inter-net。至1996年,已有186个国家和地区通过Internet连通,有1200万台机入网,用户达10000万人。据业内人士预测,进入1997年,入网机数将以每月平均12%的速度增长,至2000年,总数将达到1亿台,用户亦将增至5亿人。

Internet为入网各主机之间提供了通信系统与服务。为了识别这样一种通信系统上的计算机,需要建立一种普遍接受的标识方法。这就如同通过邮局寄信,信封上必须有收件人的地址,包括国家、城市、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等。I-nternet定义了两种方法来标识网上的计算机,分别是IP(Internet协议)地址标识系统和域名系统。由于IP地址是用四段十个数字表示,各段分别为网级和字机所在单位名称。如(202·120·224·5)。这种数字关系法对于一般用户来说不利于记忆。为了向一般的用户提供一种直观明白的主机标识,Int-ernet在1985年开始采用域名系统管理的方法,即设计了一种字符型的主机名字机制。域名类似有如下结构:

计算机主机名,机构名、网络名,最高层域名。采用该命名系统,就可以用这一串具有特定意义的字符串来标识一台主机。因此,网络域名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可以说就是国际互联网上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名字和网络地址。

互联网上的域名采用层级结构。层级结构分为两类,一类是组织型层级结构。目前国际互联网的中心设在美国,根据美国NIC(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s)即网络信息中心的规定,国际互联网的组织型一级域名分为“·gov ”(政府机关域名)、“·edu ”(教育单位域名)、“·com ”(商务单位域名)等。如果名为“XY”的企业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其域名将为“XY.com”。另一类是地理型层级结构。国际互联网上的地理型一级域名一般以国家和地区的形式命名,如中国(China)的域名写为“·cn”。中国上海的域名缩写为“·sh·cn”。中国商务域的缩写为“·co·cn”。如果名为“xy”的企业在中国网注册,其域名为“xy·co·cn”。在这里应该指出,从目前的域名管理办法看,作为一个中国企业,可以在“·co·cn”域下注册,从而进入国际互联网,但这并不能代替直接在国际互联网上的“·com ”域下注册。中国企业选择在国际网直接注册,还是在国内网直接注册,或者两者同时注册,是由企业利益决定的。

二、域名保护的商战意义

随着互联网络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域名保护在商战中的意义将日益重大。

互联网络产生初期主要是为科研、教育和政府部门服务,随着互联网络用户的增多,其商业应用也应运而生。各种商业、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纷纷入网”,传递或获取商业信息,加上与互联网络建设相关的信息产业和应用互联网络的通信产业,一种全新的网络经济正在出现。

现在的互联网络上,电子广告,网络销售、网络购物中心、网络银行、图书馆等均已出现,尤其在美欧等国,互联网络的商业应用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与传统观念。

通过互联网络做广告,获取商贸信息,购销商品,已成为全新的网络商贸活动,而利用互联网络做广告,发布信息,也已为许多商家所用。到1996年12月,世界最大的500家公司中,有80%已经在网上开设网址,树立“网络形象”。网络广告的发布方式有二:一是通过网络出版物发布。如《泰晤士报》《大公报》电子版等;二是直接在网络上开设网址,建立电子信息广告目录,包括全球500家最大公司在内的许多外国公司,已注册了互联网域域名。

网络经济由于不受地理位置、经营规模等因素限制,只要入网,人人平等,任何一个“网络”的参与者都可以进行全球性经营。

由于“网络经济”的强大优势,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未来其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将不可限量。

中国企业由于对互联网络的发展缺乏认识,不少知名的中国品牌的网络域名被外国和香港等地的公司恶意抢注。而在全球范围内,一旦一个域名被注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再注册相同的域名。这将使被抢注域名的企业无法通过自己的服务器发布产品信息和企业形象等信息,无法使属于自己的名牌信息放在自己的域名服务器下发布出去和被访问,从而在网络交易中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在企业的国际交流产品出口、企业形象等各方面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这种损失随着网络经济作用的日益不可忽视,将越发巨大而难以估量。

三、域名战现状及对策

目前,随着网络经济地位的日益重要,抢注域名的域名战日益激烈起来。而我国企业域名被抢注的现象愈发令人担忧。

据北京创联通信网络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国际互联网检索的不完全统计结果表明,被抢注的中国著名企业品牌域名已多达400多个。像长虹、海尔、全聚德、同仁堂、中华、红塔山、五粮液、青岛啤酒、娃哈哈、健力宝、上菱、容声、505、海信等等都名列其中。创联公司总经理向记者介绍,在中央电视台做过广告的所有企业中,仅有五家企业的域名在国际互联网上未被抢注。要夺回域名,将要费很多周折。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并不是所有被抢注的域名都能够夺回的。

由于现在尚无有关法律可循,又由于国际域名注册工作目前不够完善,申请者只要具备必要的网络设施,并经有关国际机构确认其所要注册的域名尚未被注册过,一般便可以申请到该域名。一个企业如果未进行域名注册,就给其他公司创造了抢注域名的机会。但更令人不安的是,为数不少的国内企业对国际互联网认识模糊,以至本应属于自己的域名被他人抢注,自己还浑然不知。有记者曾拨通了十几家被抢注企业的电话,仅有两家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网络域名有所了解,并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域名抢注已经发展为“co·cn”域名。域名战的扩大的趋势已现端倪。

域名抢注现象已引起国家工商部门的关注,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工商局将与有关国际机构协商,以期共同解决此类问题。但是做为企业,尤其是需要注册域名的企业,一定要认识到增强域名注册意识的重要性,尽快尽早着手,以免域名落入他人手中。

对于想要进行域名注册的企业该如何做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国务院信息办授权登记管理域名的唯一合法单位,国内企业免费在“Co·Cn”下登记域名(即国内域下注册)。若在美国申请国际互联网域名,则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收100美元的注册费,两年后每年需交50美元的使用费。

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可以两处都注册,也可择其一注册。一般地说,外国企业在网上有计划地搜索中国企业,往往先从“·co·cn”域下检索。但是由于国际通用域(·Com)的结构为全球所熟知,因而国际域名受到全球的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普遍重视。尤其对于我国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和创建国际品牌的知名企业来讲,国际域名十分重要,因而面向国际市场的国际型企业最好两处都注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未被抢注域名的企业可以申请及时登记入网,已经被抢注域名的企业该如何补救呢?

不久前,北京三露厂获悉,该厂著名商标“大宝”已被香港某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抢行注册,且被通知付与对方10万元港币方可“买”回属于自己的无形资产。北京三露厂立刻与有过多次合作的美国网络公司ESI东方三星国际有限公司联系,委托其为本企业在美国的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大宝——三露”国际网络域名,及时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而此注册费用不过数千元人民币。

北京三露厂的做法为我们的企业采取补救措施提供了一种思路,即立即抢注周边域名,从上例中我们可以看到,香港公司抢注我方的域名为“大宝”,于是我企业就以与“大宝”既相关又不完全的域名“大宝——三露”注册,这种周边域名的抢注成功,在于目前网络运行中尚没有如《商标法》中禁止有几字相同的商标的规定,因而为我方企业创造了一个补救的机会。依此类推,若“同仁堂”域名被抢注,我方还可以注“北京——同仁堂”这样的相关周边域名。

另外还有一种方法,我国企业可以向国际互联网信息中心提出异议,由于该中心执行的是“先申请先审批”原则。具体做法是企业必须提交我国国家商标局签署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文本,公证处出具的公证翻译。若双方都能提供正当的不可推翻的证明或争改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明,则裁定先注方继续使用。若先注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会责令先注方另寻域名。但所争改域名双方都不得使用。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异议的提出并不能很好解决问题,最多是使抢注域名者与我国企业都不能再使用该域名。但在目前尚无其他法律可循的情况下,也不失为制止他人恶意抢注我域名的一种方法。

最后一种补救措施就是尽量同抢注我方域名的域名持有者交涉,尽可能以较小的代价赎回域名。尤其当此域名对我国企业至关重要时,唯有花费一定代价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四、域名管理的发展趋势

目前,域名抢注和纠纷是世界各国普遍遇到的问题,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正在努力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

由于国际社会对互联网络域名结构和管理的关注,1996年11月12日,由国际互联网组织发起,由国际商标和知识产权组织等七家国际组织共同参与成立了国际特别委员会。1997年2月4日,该委员会公布了对互联网顶级域名结构设立和管理的新办法的最终报告。报告建议新设立七个国际性通用项级域,并在全球七个区平均设立28个注册机构,服务全球用户的注册。同时,报告建议实施自愿加入的域名注册60天公告制度。

若该报告获批准实施,注册域名将会按新制度重新梳理,这将是我国企业知名企业争回被抢注域名的不可多得的补救机遇。

随着域名管理的日益完善,我们可以断言,抢注企业域名的行为将被认为是不正当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将会限制抢注域名的不正当行为。因此,企业应密切注意域名管理的最新发展动向,及时按规定动作,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同样可以断言,任何一个看似完备的制度都是有空可钻的。新的管理制度的实施并非意味着域名战的结束,抢注域名的行为将会以新的形式出现,企业界对域名保护问题仍不可掉以轻心。

在国际互联网域名注册中,还将增加一个新的一级域——商标专用域。目前,在域名注册中出现企业名与商标名混注的现象。一些企业以其他企业产品的商标当作企业名注册为域名。从而使被抢注商标名的企业无法在互联网上以独立的身份显示自己的商标,这无疑损害了商标注册企业的权益。按着新的规定,国际域名管理机构在有关商标法和国际商标法有关公约的范围内,承认其所规定的商标注册者的合法权益。以他人商标当作企业名注册为域名的行为将会受到制止。商标专用域的开通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同时,商标专用域的开通,将使商标保护和商标域名保护混搅在一起,增加了商标保护的复杂性。当然,一个普遍的前提是商标专用域的域名注册办法是以承认有关商标法为前提的。但是,在非马德理条约缔约国之间,在马德理条约缔约国与非马德里条约缔约国之间,由于商标注册的区域有效原则,分属两个国家的企业注册同一个商标,都是有效的。那么,两个商标就可能在国际互联网的两个地理局域网下的商标专用域下同时出现,这无疑使国际互联网上的商标保护问题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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