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外贸管理与大企业集团战略_企业经济论文

大型外贸管理与大企业集团战略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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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公司、大集团是当前我国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进规模经营的一个紧迫课题,也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建和加强管理的一项战略措施,需要在理论和实施的结合上不断探索、不断深化。

外贸企业集团化势在必行

(一)外贸企业集团化是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特点和机制的需要

据资料显示,目前仅占世界企业总数1%的4万家跨国公司,其产值约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1/3 左右, 其贸易额相当于世界贸易总额的2/3左右,其投资额占全球投资总额的1/2左右,它们不仅控制了本国的生产和进出口贸易,而且也控制了国际生产和全球贸易,控制着国际经济机制的运行;许多大企业、大公司还通过战略联盟、甚至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争对手联合组成“虚体企业”来创造竞争优势,实行垄断经营。

我国现有外贸经营权的各类国有企业约1万家, 但进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的仅22家, 排名前10 位的大外贸公司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仅为25%,平均每家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只有1.3%。 而日本也有上万家从事外贸业务的商社,但9大综合商社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却高达50 %左右,平均每家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接近5%;韩国7家综合商社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也在45%左右,平均每家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在2%以上。 可见,我国外贸只有加快组织“联合舰队”,形成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集团,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二)外贸企业集团化是现代市场经济中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的基本手段

现代经济学告诉我们,规模经济分为外部经济、内部经济和聚集经济。外部经济是单个厂商从同行业内其他厂商的扩大中获得的生产率提高和成本下降而产生的规模经济,它是同市场竞争结构相容的完全竞争,为一个国家的规模收益递增下生产的产品创造比较优势,外贸乘数作用、产业连锁效应都是外部经济效应的反映。内部经济是厂商自身生产规模的扩大使生产率提高和平均成本降低而产生的规模经济,它实际上是产业内部贸易垄断竞争和寡头厂商不完全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厂商的定价往往背离产品价格等边际成本的原则,凭借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操纵价格,以此来获得超额利润或在对方市场上低价倾销,发展跨国公司和企业跨国经营其实质就是在谋取种种内部化经营的效益。聚集经济是由于许多厂商关键资源的联合使单个厂商的生产率提高、成本下降而产生的规模经济,企业战略联盟正是出于此目的。因此,国际市场竞争的胜败,不仅在于资源要素秉赋的差别,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源配置、规模效益。

为了参与现代新的国际分工,分享规模经济带来的利益,我国外贸必须走规模经营的路子,积极推动企业改组、联合,形成一批具有世界级的大集团公司。这些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垄断集中比较优势的大企业集团,可以制定其特有的世界市场战略、经营多样化战略和技术转让战略在全球进行生产配置和控制贸易流向,通过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这无疑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跨世纪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当然,并非企业规模越大越好,因为当企业规模的变动达到边际成本以后,就可能产生内部不经济或外部不经济而引起成本上升和收益减少,所以企业规模的扩大应以达到边际成本最低点为限,具体应根据企业经营产品特点、组织水平、信息反馈和资金运筹能力等因素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三)发展大企业集团是强化我国外贸宏观调控和增强微观基础的客观要求

从国际经验看,大企业集团是介于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和市场微观调控功能之间的中观调控组织,它既能调控属下的企业并影响与它相联系的企业,又能接受市场信号并迅速作出反应,在交易协调、资本分配等方面协调政府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因而具有对经济参数变化的弹性和调控功能,使经济贸易保持稳定发展,摆脱大起大落大波动的被动局面。我国去年在宏观经济参数急变和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外贸风险加大,外贸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发生了大面积亏损,在部分内地省市甚至已出现1/3外贸企业处于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状态, 这表明我国外贸企业普遍缺乏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了保持我国外贸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最有效的出路就是加快外贸企业集团化,实现规模化经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调控体系的确立,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互接互补和统一规范的对外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外贸经营权的下放和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外贸经营主体将进一步扩大,为防止内部过度竞争而使国家整体贸易利益在压价竞销和反倾销案中受损,为使国家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也必须发展功能完备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逐步建立起适度集中、合理分工的经营体制。这样,政府只要通过间接调控这些大集团公司,即可达到调控大量中小外贸企业实行专业化、联合化经营的目的,从而才能有效地改变贸易无序、利益流失的混乱局面,也才能普遍地推行外贸代理制,增强协同效应和整体运作功能,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

外贸大企业集团形成探微

(一)发展模式

当今世界大企业集团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西方模式——跨国公司,另一种是东方模式——综合商社。前者是以工业企业为主体,兼容投资、贸易等功能的跨国经营集团;后者是以贸易为主体,集贸易、金融、信息、综合化功能为一体的跨国经济实体。上述两种企业集团发展模式均以其成功的业绩得到国际普遍认同和广泛采用,而综合商社则被认为是外贸企业集团化的有效形式,尤其在日本、韩国获得了巨大成功。

目前我国已有7家出口额10亿美元的外贸公司, 还有一些省市正在积极推进外贸规模经营组建企业集团,中化总公司综合商社试点也已启动,这无疑为发展以商业活动为核心的多元经营的中国式综合商社奠定了初步基础。

(二)组建途径

日本综合商社的发展史表明,其规模经营是通过兼并和大型化实现的。企业兼并主要有收购和合并两种形式。由于我国外贸公司一般自有资产规模偏小,股权主体单一,因而很难通过大规模收购来扩大经营规模;但由于我国的外贸公司都是国有企业,因而可以通过国有资产的重新组合即合并,或资产划拨授权经营等形式来促使资产向具有较强实力的优势外贸企业转移,从而迅速壮大集团的综合实力。

为此,首先要选择经营、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型或超大型外贸企业为核心,然后在此基础上按资产关系发展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联合。在联合的过程中,要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企业改组与改革、改造结合起来,把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把资产存量调整和生产要素的重组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模经济效益。其构架形成及其优点是:1.以资本为纽带,根据所占份额的多少,可形成全资、控股和参股等三种程度不同的产权关系和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增进集团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的调控能力;2.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使它们在集团的经营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在法律地位上均以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身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增强企业集团的稳固程度和整体实力;3.以核心企业为主导,形成主导层(具有母公司性质的企业法人)、控制层(由核心企业掌握绝对控制权的子公司)、关联层(由核心企业不掌握控制权但具有产权关系的成员企业)、协作层(由与核心企业无产权关系但以订立联合契约形式与核心企业或集团中其他成员企业发生经济关系并加入集团成员企业)的大集团公司的控制体系,有利于形成以实行综合化经营的超大型和大型外贸企业为主导,以实行专业化、系列化经营的中小企业为辅助的合理经营分工格局,从而为改进外贸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微观基础,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管理机制

企业集团的管理是一种跨企业的管理机制,其管理组织的形态,大体有以下三种管理组织模式:一是完全集权的“C型组织”, 它是将所有的功能管理部门与主要决策全部集中于总部(母公司),各子公司只拥有作业性的决策权,适用于业务密切相关的企业集团;二是集权与分权共治的“M型组织”,总部主要负责监督与协调子公司内外业务, 目的是求得增进整体集团的共同利益,它适用于部分业务有所关联的企业集团;三是完全分权的“H型组织”,它类似控股型公司, 总部仅负责监督与评估各子公司的经营绩效(主要是利润目标),并不干涉子公司的内外部业务,适用于集团内子公司间业务关联性很低的企业集团。总之,企业集团化管理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但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来看,建立集中的管理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纵观世界各国企业集团的管理经验,其管理机制可归纳为以下五大功能;1.战略规划。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由总部规划,子公司的经营战略要配合集团战略并经总部审核同意。当子公司的业务关联性很高时,战略规划有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集团检讨与修正多角化策略;当子公司的关联性不高时,战略规划应以投资组合管理为目的。2.综合协调。企业集团竞争优势在于发挥资源综合配置的效率,集团在进行多角化投资与兼并时,在国际化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时时考虑经营绩效与投资回报。建立这种机制可通过制度化的协商管道、人际沟通等方式防止集团内部利益冲突,积极创造资源经营绩效与建立集团内部共识和企业文化。3.制度控制。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与标准程序一般由总部制定,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循。建立这种机制将有助于提高集团领导人的控制幅度,同时使子公司间步调一致,易于管理与控制。4.绩效监督。集团公司一般只监督与查核子公司的经营绩效,并控制与审查预算,因此子公司只要达到进度与绩效目标,在经营决策上就有很大的自主权。5.专业服务。由总部给予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是法务、公关、保险等一般管理业务。此外,财务、外汇等业务也经常由总部加以综合支配,有些具有重大风险、影响集团发展的关键性业务也适合由总部来提供集中的专业服务。实践表明,企业集团管理机制的成败,最重要的因素是领导人对集团发展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其关键是能否培育与招揽专业人才,因而选好集团领导人、尤其是一把手是至关重要的。

外贸企业集团化政策措施

(一)政府支持是推进外贸企业集团化的关键性因素

在综合商社的成长中,无论是韩国的政府推进式还是日本的自然形成式,都十分重视和积极发挥政府扶植的主导作用。政府的扶持主要是给予配套的大力度的政策支持。这些政策应包括:1.贸易政策方面,要给予贸易优先权,如在大宗原料进出口、配额有偿招标、竞争国际招标、政府采购和援外项目时优先安排大外贸集团公司,放宽集团改制后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等;2.金融政策方面,要增强金融功能,赋予大外贸集团公司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直接融资权和担保权,给予其优惠利率信贷和海外投资优惠外汇政策等;3.财政政策方面,要给予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组建财务公司、建立增资减债机制,在集团内实行统一纳税、加税折旧、减免进出口代理业务所得税等特许和优惠;4.产业政策方面,对大外贸集团公司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出口导向产业的产品、给予税率、利率优惠和建立风险、发展基金等;5.流通政策方面,应允许大外贸集团公司面向社会收购同类商品组织出口,鼓励其向房地产、内贸、信息、服务行业综合化发展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外贸企业集团化发展必须纳入规范化轨道,以稳定的规则补充市场压力的不稳定性,因而应当在《对外贸易法》中制订相关规则,如《综合商社促进条例》,规定综合商社型企业集团的标准、性质、功能和管制等,以从根本上防止企业的畸形化发展。

(二)形成规模优势是大外贸集团公司重要的内生因素

外贸大企业集团的形成既要政府的有力推进,又要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企业在政策引导下,在市场竞争中增强实力、扩大规模。一是要从战略管理的高度,加快企业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由商品经营向资本经营、由实物管理向价值管理的转变,加速资本积聚和增值。二是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公司化、股份制、挂牌上市,吸纳大量资金用于兼并、扩张;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存量资金,通过对一些企业的兼并吸收,扩大经营规模。三是加快技术进步。大外贸集团公司在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发展中,要按照产业政策导向,不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确立主导产品并加大对支柱产品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力度,提高档次和质量,扩大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产学研贸一体化,加速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发展先导产品,创立名牌产品,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优势产品系列,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四是大力推进实业化。确立实业在外贸企业集团化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加强对实业投资的决策与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档次、专业化分工原则和多元化综合发展方向,通过独资、控股、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规划兴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实业基地,提高出口货源供应能力和国内外市场渗透能力,增强发展后劲,扩大规模效益。五是实施经营国际化战略。发展海外投资,带动对新市场的出口,强化海外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构建全球性生产、营销、信息网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六是培养和建立一支适应国际化、实业化、综合化经营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从而为建成以贸易为主体、以实业为基础、以金融为后盾、国际国内贸易相结合的、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综合商社型企业集团创造条件。

(三)完善宏观经济环境是外贸企业集团化必需的外部条件

外贸企业集团化、巨型化发展,除了自身的积累外,还需要有一个适宜生成的宏观经济环境。一要加快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建立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建立合理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秩序,促使劳动力、技术、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按价值规律合理流动和组合,为企业改组、优化资源配置铺展道路;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转变,打破原来政资不分、政企不分、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的格局,使国有外贸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打破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锁,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为按资产关系和共同利益的企业联合创造条件;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形成工资收入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关系和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减人增效”的机制,以适应企业在联合、兼并中生产关系的调整和生产力迅速发展的需要。二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关键要提高产业组织水平,尤其是支柱产业的集中度,达到合理的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把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产业作为规模经济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产业,加快出口产业升级,解决出口商品结构雷同化,为减少外贸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和促进联合经营创造条件;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具有战略意义的贸易产业,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获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出口,抢占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对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已占领市场的幼稚产业,通过符合GATT原则的进口保护,阻止或限制国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为国内产业的成长创造相对有利的环境,使之迅速获得规模效益和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三要促进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融合生长。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加快银行商业化的同时,引导银行与主导性产业中的企业和战略产业中的企业实现产权融合,并与大型和超大型外贸企业结盟,参与企业的监控,从而借助银行力量迅速扶植培养起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同时要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和财政投资融资体系,利用财政资金建设基础设施,为大企业集团扩大经济活动提供无偿援助,通过政府投资协调企业兼并,支持集团不断改进生产方法、研制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四要建立新的外贸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办法。改变目前以进出口总额(尤其是出口额)为主的考核指标,建立实施科学的以资产保值增值率为主的考评体系,以促进外贸从“小而散”的粗放型经营向集团规模化的集约型经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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