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版权贸易应以版权出口为重点_出口代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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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的版权贸易应侧重版权出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版权论文,中国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4)01-0042-04

经过10多年的实践,中国的版权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数量或质量、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通过分析中国版权贸易的结构特点,我们又会发现,中国的版权贸易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不平衡:版权贸易逆差较大。而这种结构性不平衡已经并将进一步影响中国版权贸易的健康发展。因此,今后中国的版权贸易应力争改变这种状况,以实现版权贸易的平衡发展。并且,中国也具备扩大版权出口贸易,改变版权贸易逆差状况的条件。基于此种认识,笔者提出,当前及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的版权贸易应侧重版权出口。

一、中国版权贸易的现状及构成特点

自1992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以来,中国版权贸易越来越繁荣。据统计,1999年,全国各出版社共引进版权6461项,输出418项。2000年,全国各出版社开展版权贸易已达25000项,其中引进约20000项,输出约5000项。2001年,全国图书报纸、期刊累计出口643360种次、605.43万册(份,)、价值1763.94万美元,累计进口432951种次、1682.48万册(份)、价值6904.13万美元;全国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累计出口21593种次、456549盒(张)、价值76.92万美元,累计进口5969种次、946871盒(张)、价值1072.74万美元。就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而言,1986年第一届展会期间,版权贸易还只有97项,而在第四届博览会上,版权贸易已达到了4200项。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对外版权贸易明显存在以下两个结构性特点:一是版权进口绝对大于出口,且版权贸易差额有逐年扩大之势。1995年以前,版权贸易差额保持在3∶1以内,1996年,这一差额扩大到8∶1,现在更是增加到14∶1。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版权出口过少、增速过低。据1990年第3期《国际市场》统计,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图书贸易出口额,美国为6.5亿美元,英国为5.25亿美元,德国为3.6亿美元,日本为3.1亿美元,台湾为2.1亿美元,而中国大陆仅为0.063亿美元,只有台湾的3%。此后的版权出口虽有所增加,但始终赶不上进口的增长速度。二是版权出口的品种和地区结构较为集中。就品种而言,中国目前出口的版权大多集中于中医药、针灸、食疗等领域的图书;就出口地区而言,主要局限于东南亚国家。尽管这种局面近两年有所改观,但与国际出版界的差距还是显而易见的。

二、当前中国的版权贸易应侧重版权出口

当前,中国的版权贸易逆差较大,但这种情况并非一开始就存在。20世纪90年代初,版权贸易意识在中国大陆刚刚萌芽的时候,中国出版界还是比较注意版权出口的重要性的。1992年,我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当年,第四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召开,国内各参展出版社以极大的热情投入版权出口的洽谈。版权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日本、新加坡和港台,出口的主要是古典名著、中医药、民族文化、历史和服饰、文物等内容的图书。版权出口出现第一次高潮。1993年,国内200家出版社输出图书版权总数为670种,版权“走出去”进入高峰期。然而,当市场经济大潮来临,出版界人士有更多机会步出国门,了解世界市场的时候,他们仿佛醒悟过来了:版权出口不如版权进口合算。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市场巨大,引进版权版税不高,一般在7%左右,即使印数较少,版税也不超出12%,这个数额国内出版单位普遍都能接受。此外,引进出版物尤其是通俗读物还有一个特点:字少图多,翻译起来省时省力,投入低,而发行量大、经济效益可观。版权出口则不然。国外及港台地区,人口较少,市场不大,影响力也不大,出口的经济效果不佳。加上欧美国家引进中国图书版权,语言不通,翻译难度大,成本高,所以外方的积极性也不高。基于种种原因,我国版权出口逐年递减,1996年总输出为295种,1999年略有回升,也仅达到499种,这与中国作为版权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从实践上看,中国版权贸易进口绝对大于出口的状况在一定时期内,是有利于中国版权贸易的发展的。因为版权贸易是由进口和出口构成的,无论进口额、还是出口额的增加,都表现为版权贸易额的增长。在版权进口市场较大的情况下,扩大进口比较容易提高版权贸易额,同时有利于从事版权贸易的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的提高,从而激励他们发展版权贸易的积极性。但从长期来看,这种进口绝对大于出口的贸易格局是难以为继的:一是受限于进口所需外汇;二是受限于国内市场的需求。由于版权出口额绝对低于进口额,造成版权贸易的赤字逐年扩大,这样就只能以国家外汇储备加以弥补。但是以国家外汇储备加以弥补总会有一个临界点,一旦接近临界点,国家外汇储备将无力弥补版权贸易赤字。此时,版权进口将会受到限制。如要继续版权进口必须依靠版权出口所赚外汇的支持。另一方面,中国版权贸易经过近20年的发展,国内版权市场已渐趋饱和。一旦达到饱和,扩大版权进口就缺少了市场空间,版权贸易继续增长的来源就必须转移到版权出口方面。从理论上看,根据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理论,一国出口的应该是(也总是)利用丰裕资源生产的产品,进口的则应该是(也总是)利用稀缺资源生产的产品。中国是版权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既有5000年传统文明的积淀,又有各种各样的自然资源为依托。在国际版权贸易中,中国的比较优势应该在出口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比如古典文学著作、传统医药典籍、历史发明创造、反映中国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艺术作品等方面,这正是国外消费者对中国版权的需要所在,是他们了解中国历史、现状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出口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品版权,中国的版权出口才能有广阔的国际市场。

三、发展版权出口贸易的原则

1.正确处理民族性与国际性的关系

越是民族性的东西就越具有国际性。罗紫初认为,要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文化的民族性与国际性的关系,必须明确以下几点:第一,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当中既包含着本民族所共有而又不同于其他群体的文化特质,如独特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风俗习惯、道德风尚和审美情趣等,同时又包含着与其他民族群体相通的文化因素,具有人类文化的某些共性。第二,文化的民族性既可能体现为进步的积极的东西,也可能体现为落后的消极的东西;世界文化发展的趋势也有积极与消极、进步与落后之分。只有那些代表优秀民族传统以及能与世界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相结合的民族文化特质,才具有国际性。第二,世界文化的统一性是通过各民族的文化交流,触发一系列的文化比较、文化冲突和文化革新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落后的民族文化总是被先进的民族文化改造、同化。所以,文化的国际性并非民族文化的简单拼凑,而是以先进的民族文化为主导,吸收其他民族文化中的先进因素而形成的全人类优秀文化的结晶。根据上述认识,我们在选择版权贸易品种时,必须突破原有思维模式,开拓新的思路,积极选择那些既能够代表中华民族精神特质,又符合世界文化发展潮流,并且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版权产品进行出口。

2.正确处理全球化与当地化的关系

走当地化还是全球化之路,即目标市场确定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还是面向全世界,是进行版权出口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也是版权贸易经营者跨国经营成败的关键。当地化经营是指,企业主要针对地方性的即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和消费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和营销组合,以满足当地化需求为目标来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策略,也就是要突出“地方特色”;全球化经营是指,企业将全球市场作为目标市场,从参与全球竞争和满足全球市场需求出发来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策略,也就是要具有“国际主义”。

就版权贸易经营者而言,在版权出口时,应该根据自身的优势决定是选择当地化还是全球化经营。因为,这涉及到企业如何配置有限资源,实际上也就是利润最大化问题。如果选择不当,就会出现战略失误,导致“走出去”企业陷入困境。比如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企业,如果不考虑自身特点,面对全球市场,四面出击,进行全球化经营,势必力不从心,因耗尽自身能量而“死亡”;相反,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企业,如果不能充分认识自身长处,谨小慎微,只是一味进行当地化经营,而不适时地进行全球化经营,终将因自身优势的逐渐损耗而造成企业规模的萎缩,贻误发展时机。

3.出口的版权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中国的传统文化曾因其进步性而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至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因此,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版权仍将成为我国出口版权的重要品种。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重视现实题材版权的开发,使出口的版权只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世界各界人士都迫切希望通过文化产品来全面了解中国,这为我们开发现实选题开辟了广阔的视野。比如一些反映我国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图书,有关对外开放的政策、法律、法规类图书,反映三峡工程、京九铁路等举世瞩目的工程建设情况的图书,以及汉语语言学习方面的教材、工具书等,都有可能成为国际图书市场的畅销品种。其他学术领域的品种选择,也要重视现实题材。如文学领域,眼睛不能只盯着唐诗、宋词、元杂剧,或《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等四大古典名著,也应重视近现代一些名作家名作品及当代有影响的文艺作品的出口;在医学领域,也不要只盯着李时珍,而应重视当代医学新成就的选题开发等。强调出口版权的时代性,对于拓宽选题思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出口版权要突出地方特色

在体现中国特色的大前题下,各地版权出口单位还要根据本地历史、文化、经济、地理等方面的特点,重点开发那些能体现地方个性的选题。福建的版权贸易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原因之一就是外贸品种的开发较好地突出了地方特色。在该省已成功出口的图书中,《福建科学家传记丛书》、《福建文化丛书》、《福建大观系列画册》、《福建历史题材小说丛书》、《福建近代名人传记丛书》等品种,就很有福建个性。在出口品种选择上强调突出地方个性,既可以大大拓宽选题思路,又可以有效避免全国性选题重复、撞车现象,还可以充分发挥本地的出版优势,使版权出口获得“正宗”、权威的市场地位。

四、发展版权出口贸易的战略及对策

尽人皆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国加快版权出口贸易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但这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要想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还必须制订相应的扩大出口战略及对策。从中国当前的对外贸易政策取向和版权出口的现状出发,借鉴国外发展版权出口贸易的成功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战略及对策。

1.政府方面,完善与版权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

对内,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应加快版权贸易急需的、国内尚属空白的法律法规的立法;一方面,针对国内近期版权保护不力的现状,加强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同时,加大对版权贸易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外,我们应积极加入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版权的国际公约。现行的知识产权公约主要有:《巴黎公约》、《马德里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有的公约中国已经加入,应该加强对这些公约的履约管理。没有加入的公约,中国政府应尽早加入,为中国出版业开展版权出口贸易创造更优越的条件。另外,中国加入WTO后,很多法律、制度都处于逐步与国际接轨当中,版权贸易工作者应多关注政策层面的东西,尽快了解新的变化、背景材料等,并相应调整自己的版权贸易对策、贸易方向等。

2.积极发展版权代理机构

中国加入WTO后,为了扩大国际版权贸易市场,亟须一批实力强大的版权代理机构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新技术的发展,作品形式和载体形式的多样化也使随之出现的日益复杂的版权贸易问题需要专业化的代理机构来解决。但是,截至2002年底,国内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的版权代理机构却仅有28家,其中23家版权代理公司职员不足百人,大多数公司仅2~3人。由于规模小,这些公司的代理范围相当狭窄,参与国际图书版权贸易的种类相对单一;多数代理机构仅向作品使用者提供版权法律咨询、代理收转版权使用费和图书代理等基础服务,能提供诉讼代理、调处版权纠纷的很少;对已成为国际版权贸易新的增长点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领域则鲜有涉足。相对于中国560多家出版社、200多家电子音像出版社、8000多家杂志社、数百家网站和其他与版权有关的产业而言,目前这种版权代理机构规模和业务状况显然不能满足版权代理需要。这种需求大于供给的版权贸易代理市场结构,对中国的版权代理机构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发展机遇。版权代理机构只要能把握机遇,调整角色,就能将中国的版权代理做大、做强,更好地为中国版权出口贸易的发展服务。

3.培养高素质的出版人才

版权贸易是一项创造性的复杂的脑力劳动,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相应地,人才培养也就成了决定版权出口贸易竞争力强弱的首要因素和关键因素。人才培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领导人才的培养。从事版权出口贸易的领导应具有前瞻意识、忧患意识,能立足国内市场、面向国外市场,善于结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品牌特点对国内优秀的版权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同时能设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策划外向型选题,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2)编辑人员的培养。新形势下,在出口贸易流程中,从初期的了解市场行情、搜集版权信息、策划创造性选题到中期的组织翻译、策划出版以及图书的质量把关、著作权把关乃至后期的宣传推介和营销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编辑人员的积极参与。因此,版权出口贸易要求编辑人员应当是集策划、编辑、宣传、销售等多种角色于一身的多知识结构的复合型开放性人才。(3)作者资源的培养。作者是版权的源泉所在,决定着版权贸易的方向。高水平的作者队伍往往意味着高质量的、丰富的版权。出版社应根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版权出口贸易的重点,选择不同的作者,建立作者资源库,加强对作者的挖掘,善于发现潜在作者和值得开发的版权出口贸易选题。(4)版权出口贸易工作人员的培养。版权出口贸易工作人员是版权出口贸易活动的具体执行者,从搜集版权信息、筛选合作对象,到通过各种手段联系对方;从确定选题、洽谈版权到签订合同和最后的履行合同,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版权出口贸易工作人员。他们应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精通一门外语,精通相关国家的版权法及相关法律,掌握谈判技巧,熟知版权从出版到发行的全过程等。

4.不断创新版权出口贸易形式

随着版权贸易的深入发展,版权出口贸易的形式也会发生新的变化,尤其是专业出版社的版权贸易应该提出全新的方式。因为专业图书的内容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了解图书信息的方式、洽谈版权的过程和洽谈重点也与一般图书有所区别。比如合作对象有可能是在国际上名声很小的专业出版社或独立出版社,输出方式就可能主要通过专业会议,专人推荐,而不是通过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目前,国外出版机构提出了一些新的版权贸易方式,如“合作出版”等。在谨慎、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中国出版业不妨加以借鉴。

5.打造国际品牌形象

当前,在国际版权贸易中流行着一种以对方实力为首要审视标准的“实力观”指导思想。树立精品意识、实行品牌战略、多出精品图书已成为出版界的共识。因此,出版社的品牌形象在版权出口贸易中显得特别重要。品牌优势越明显,越容易得到国外出版社的合作合同,也就越容易借助这些国外著名出版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输入图书来壮大自己的实力、树立自己的品牌,从而产生更多的效益。同时,经过长期努力和积累形成了自己的成熟品牌从而具有明显品牌优势的国内出版社输出的版权,也更容易受到国外出版社的青睐。

收稿日期:200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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