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中农民利益的思考_经济林论文

退耕还林工程中农民利益的思考_经济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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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到四川部分退耕还林试点县的乡村社和农户进行了一些实地调查。调查采用农村快速评估方法,使用座谈会、农户访问、实地观察等工具,了解四川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的进展情况、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对农户的生产生活的影响,倾听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实施退耕还林试点工程的意见和呼声。此次调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退耕还林(草)作为生态建设工程的重大举措,符合中国国情和西部生态脆弱的实际,符合民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在实施过程中,对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某些具体问题,由于宣传不到位,工作不细,处置不当,农民对此不满意,个别意见还比较尖锐。

为了方便讨论,现将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草)中涉及农户利益的几个问题以及农户的意见和要求归纳如下:

1.关于退耕

农户举双手赞成将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草),因为陡坡耕地的土层瘠薄、产量低、耕作难度大,他们早就想停止农耕但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吃饭问题,现在国家实行以粮换林,停止农耕,卸下了他们多年的缺粮包袱。农民对退耕意见大的是将坡度不大且地势较为平坦的平地或二等地退耕。所谓“二等地”是指有的村在土地承包到户时,按照产量的多少落实到人:粮食产量800斤以上为一等地,600-800斤为二等地,500斤以下为三等地。农户对平地或二等地退耕还林(草)不能够接受的原因为:一是影响口粮。平地产粮多,退耕还林补助少;个别农户只有二等地,一退耕就成为无地户。二是违背农户意愿。有的村应该退耕还林的坡耕地面积不够,但县乡层层分解任务,村组为了完成任务就把二等地拿来凑数。三是没有栽上树苗的退耕还林地荒着却不让种粮食。四是担心5年以后的生活问题如何解决。

2.关于还林(草)

还林还草是本次退耕的目的,还林包括还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从调查来看,还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少,还商品林的面积多,其中经济林木又占大多数。在还林上,农户的意见和要求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还用材林或经济林未尊重农户的意愿和满足农户的树种要求,如经济林要收苗木费,一些农户无钱支付苗木费,不得不改种苗木免费的用材树种,而用材树的见效时间长,收入低,近期收入无保障;一些种经济林木的农户又担心将来的农特税,怕农特税会年年增加。二是还林的最初几年不允许林粮间作。农户认为:还林地在幼树期间土地空隙较大,合理种植豆类、蔬菜等矮杆作物,既有利于增加农户的近期收入,又有利于苗木的生长。而目前还林地一律不许种农作物,已经种的农作物被强行拔掉,农户非常反感。三是对经济林木的果品在挂果后能否卖掉并有一定的现金收益普遍担忧,从而农户要求干部不仅号召大家退耕还林种经济林木,还要考虑今后的市场销路,为农户分担风险。

3.苗木供应

由于退耕还林(草)面积大,有关部门对种苗的品种、数量准备不足,远远不能满足1999-2000年退耕还林(草)的试点县退耕还林的需求。在这个问题上,农户的反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苗木供应跟不上,造成挖了坑的地不能及时还林。群众看见地空着、坑晒干、白投劳,心里难受;二是种苗质量差,无法保障成活率。林业部门统一供应的苗木中,枯萎的、掺假的均有;三是农户困惑不解;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农户自育苗种在退耕还林地上被认为不是林业部门提供的苗木,还林任务不算;既然苗木供应免费,为何又要农户交种苗费?

4.补助问题

国家给退耕农户补助粮食和现金,对于鼓励农户退耕还林草,补偿农户因为退耕而减少粮食和现金收入是有积极作用的。农户认为是党和国家对农户的关心,普遍表示感激。也有不少农户认为目前的补助标准在补助年限和数量上都不够,应该再延长几年和增加适当的现金。同时,部分农户反映补助的粮食质量不太好,特别是小麦质量。对于50元/亩的种苗费,只能种用材林树种,栽种经济林木是远远不够的,能否适当提高?

5.配套措施

退耕还林(草)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保证“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调查中,基层干部普遍认为:地方缺乏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难以落实退耕还林的配套措施。例如,有的村坡耕地缺水,需要修渠道或胶管引水,但没有资金也没有部门给予指导;有的村还草涉及20多户农户,优质牧草发展了,却没有相应的圈养改良牲畜品种,还草不能增收,也不能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同时,提高还林还草的成效,离不开配套的技术服务。农民对有关部门未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非常有意见。

由上可知,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中涉及农户利益的几个问题以及农户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和要求是关系到广大农户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的重要问题,关系到还林工程能否持续发展,必须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为此,特提出以下思考:

思考之一:深入宣传教育,统一干群思想

四川在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中都重视舆论导向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对退耕还林草的必要性以及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都有基本认识和了解。在此基础上,继续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如何对待整体与局部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教育群众和地方干部增强大局观念、生态效益的长远利益观念,从而把本地区、本乡村和农户的退耕还林草放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国家全局的高度去思考。对为什么要退耕、还什么林?不仅要站在本乡本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且要从全县、全省、全国的角度思考问题,也就是说,从本人本村看,退耕后可能粮食、现金收入受点损失,但从全省、全国看,生态环境改善了,整个经济发展了,作为局部的乡村、个体也会随着水涨船高从中受益。这个道理农民是懂得的。同时,基层干部的认识也不能脱离农户的实际,追求所谓的政绩而损害农户利益。

思考之二:按照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作好退耕还林规划布局

实施陡坡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草,就一个县或更大区域来说,必须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科学的总体规划布局。至于规划如何作不是本文探讨的问题。这里要说的是根据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的原则处理好生态和经济的关系,不能留下“国家要生态、农民要吃饭”的隐患。因此在总体规划布局上,林种、树种安排上,既要着眼于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又要着眼于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户增收目标的实现。按照建设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的构想,除那些生态脆弱地方的退耕还林地要规划为生态林外,允许农户自主选择林种和树种、营造用材林、经济林等。同时,在林种结构和规模上,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不能在种苗不足的情况下大规模退耕,更不能片面强调规模效益,而置群众的吃饭、烧柴、增收于不顾。须知,民以食为天,不该退耕的地退了,到头来为了“糊口”而复耕是不可避免的。

思考之三:采取某些过渡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保护农民利益是贯穿退耕还林(草)始终的大事。决策者对此务必有足够的认识,把退耕还林(草)长远的根本利益与农民吃饭用钱眼前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坚持民主观点、群众观点,并在某些问题上或在一定过渡时期采取过渡措施,方能减少失误。举例说,在造林方式上,农户要求经济林木营造初期实行林粮间种(前面已经提到),在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作为过渡措施应当允许。前已提到的退耕地因缺苗木未及时还林,农民抢时间种一荐蔬菜或其他农作物,是珍惜土地、充分利用土地的过渡措施,合情合理。如果将其视为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事件处理,批评农民,甚至毁掉农作物,那岂不是没有群众观念,侵犯农户自主权吗?

思考之四:依靠科技,发展名特优新品种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谁的商品质优价廉谁就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无论造用材林还是经济林,都应该在名优特稀上做文章,营造经济林更应重视。在调查中,基层干部和农户议论最多的就是退耕地种果树,几年以后是否有销路?是否能开拓市场?这说明市场问题已引起广泛重视。那么,出路何在?出路就在依靠科技,靠科技培育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靠有关部门进行市场分析和预测,及时调整品种结构。从科技来说,一方面需要决策者充分认识科技在退耕还林(草)中的支撑作用,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提高退耕还林(草)工程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需要调动科技部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发挥聪明才知的良好环境,主动投入到科技兴林的主战场。作为科技部门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第一、通过引进、培育新品种、新技术,建立试验示范苗木基地,并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姻,不断提高科技含量;第二、针对退耕还林(草)区域内规划的林种、树种,特别是发展名优品种存在的技术难点、重点,制定科研和推广计划,逐步实施;第三、深入乡村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帮助千家万户解决技术难题;第四、现场指导、短期培训、讲座、送科技下乡等方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使每一户都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思考之五:妥善处理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出现的新矛盾

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实施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经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农户收入和农村经济稳定。主要有:林牧矛盾。由于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草),放牛羊的山林减少,致使处理牛羊的农户增多,耕牛减少较为严重;烧柴问题,原因在于坡耕地减少,农作物稿杆减少,封山育林使原来砍柴的地方也消失;出现新的无地农户,等等。我们认为:对于林牧矛盾,除草山草坡面积比较大的村组可以实行放养与圈养结合处,其余乡村组应该改放养为圈养,培育适合圈养的优质牧草,同时划出部分山林放牧;对于烧柴问题,建议在封山育林区或集体林中划出农户采集薪柴的地方,保障农户的烧柴问题;对于无地农户,建议社区进行农耕地的小变动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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