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邦”、“风”及相关问题_甲骨文字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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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有“邦”、“封”二字,分别从“田”从“土”,其字迹清晰可辨,判然有别。王国维《古籀疏证》云:“案:古封、邦一字”[1]。此说一出,学界认同者甚众。李实《甲骨文丛考·释封》云:“古邦封一字,田土通作”[2]。徐中舒主编的《甲骨文字典》说:“王国维以为……古封邦为一字。按王说可从。”[3]近年也不乏持此意见者,如沈建华《卜辞所见商代的封疆与纳贡》一文说:“封,本意为封疆植树,以表识疆界,后引申为邦。封与邦古音同属邦母东部,故卜辞‘(封)’与‘(邦)封’互作通用。”“……可知殷人对‘封’与‘邦’的观念没有严格的区别,可以看出邦土的来源最先来自于封疆。”[4]笔者在细审有关卜辞后,认为:邦为封的引申,其字来源于封,殷人邦土的观念最先来自于封疆等的认识都是正确的,但由此认为卜辞“邦、封一字”则是值得商榷的。

徐中舒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邦”字有两形,封字有8形,分别是:

邦:一期(《前》4.17.3);一期(《续》1.47.2)[5]

封:一期(《甲》2902);一期(《前》5.7.1);一期(《金》367);一期(《合》57);二期(《佚》271);二期(《续》5.28.4);五期(《后上》2.16);五期(《合集36530)[6]

可以看出,“邦”字下从“田”,“封”字下从“土”,从字形上区别明显。

就字音来看,邦、封同属于邦母东部,按照训诂学中因声求义的声训原则,这两个字的字义存在引申关系。王力的《同源字典》中将这两个字定为同源字。

《说文》:“(封),爵诸侯之土地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古文封省,,籀文从”。《说文》“封”字形为“”,所说字义当为后起。《周礼·地官·序官》:“封人。”注:“聚土曰封。”《礼记·檀弓下》:“于是封之,崇四尺。”注:“聚土曰封。”《史记·商君列传》:“开阡陌封疆。”《正义》:“封,聚土也。”《周礼·地官·大司徒》:“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野。”郑玄注:“封,起土界也。”贾公彦疏:“沟封之者,谓于疆界之上设沟,沟为封树以为阻固也。”《周礼·春官·保章氏》:“所封封域,皆有分星。”郑玄注:“封,犹界也。”《左传·襄公三十年》:“田有封洫。”注:“封,疆也。”《吕氏春秋·孟春》:“皆修封疆。”注:“封,界也。”《周礼·地官·封人》:“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和内容虽多有争议,但“封人”之职确有。《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为颍谷封人。”《水经注·颍水注》;“阳乾山之颍谷,颍考叔为其封人。”甲骨卜辞中也有“封人”,如:

(1)……?封人。《屯南》2964

(2)……?封人。《屯南》3396

大致说来,“封”的本义为动词,指起土为界,并在上面植树以加固封土。由此引申为疆界,这一点在出土文献中也可以得到证明,青川木牍《为田律》载:“封高四尺,大称其高,埒高尺,下厚二尺。”商周时期有专门负责封土事务的职官,从颍考叔担任颍谷的封人这一事实来看,封人各地都有,并非中央的官吏。这一点可以说明当时起土为封不仅是诸侯国之间划分疆界,各诸侯国内部不同地域之间,王室贵族所占土地之间,甚至于不同邑鄙之间,一句话,分属不同社会共同体的土地之间都可以有封土。因此,“封”首先是一个技术性词语,它最初的意思并不直接表示“爵诸侯之土地也”。不过,王在分封或承认诸侯的时候,要在其疆界周围起土为封,也就演化出了“分封诸侯”的意思。而从现有的卜辞来看,尽管甲骨文中的“封”已经有了“分封”之意,“邦”也有了“邦国”之意,但在具体使用时,“封”有动词意味,“邦”有名词意味,其区别是很明显的。

笔者搜求,共得含有“(封)”字的甲骨卜辞计15条:

(3)……王赐宰…… 《佚》518

(4)癸丑卜,行贞,近夕无祸?在卜。

《佚》271

(5)贞大封……咼凡。 《怀特》1502

(6)……宾祖乙爽妣己……于二……

《合集》36243

(7)…戌王卜……戔三……不()……亡… 《合集》36529

(8)己酉王卜,贞,余征三方……

《合集》36530

(9)……子卜在……于,往来……王来征三方。 《合集》36531

(10)甲申贞,其执三伯于父丁。

《合集》32287

(11)乙丑王卜贞:今巫九,余乍,遣告侯田(甸)册方、羌方、羞方、辔方,余其从侯田,伐方。 《合集》36528

(12)□巳卜,其刖四丰(封)、卢……邑子示。 《屯南》2510

(13)……五封……封耑……

《日蒐》二·180[7]

(14)……?克贝雀南方。 《合集》20576

(15)丁巳卜贞:王令毕伐于东[8][方]。

《合集》33068

(16)以多田伐有迺…… 《合集》27893

(17)其乎…… 《合集》31161

以上(3)到(17)共计15条卜辞,现逐一分析之。第3条卜辞中的“宰”显然是人名,第4条卜辞中的“在卜”中的应该是地名,在此不予讨论。第5条卜辞中的“大封”之“封”应该理解为“分封”[9]之意,这种动词之前加一个形容词作状语的语法格式在商周之际不乏其例。山西曲沃晋侯墓地31号墓发现一枚“文王玉环”,其中有“宏战贾人”的文句[10],这里“宏战+宾语”和“大封+宾语”的结构完全相同。明白了“封”由封土为界的本意引申出“分封”之义,下面的“三封方”、“四封方”等的意思就很好理解了:所谓“……封方”当是指“受封之方”。卜辞中有大量的“方”,也就是方国,最新出版的《甲骨学一百年》中统计为136个[11]。这些方国与商王朝常年发生战争,其对等的政治地位是很明显的,也就是说,方国和商王朝之间没有臣属关系。而“邦”则是商王朝的一级重要的政区,与中央王朝之间自然存在着明显的臣属关系(这一点下文详述)。这样,从政治地理学角度看,在“邦”与“方”的结合部就会因中央王朝政治尤其是军事力量的变化出现变数,一些原先臣属的“邦”可能叛乱,而更多的则是这样的情况:那些自身弱化的方国会迫于商王朝的政治军事压力归顺甚至臣属于后者,具体仪式上可能要通过分封的形式予以承认。这些方国可能自称为“邦”,以示臣服,但商人却不这样认为,泛称它们为“封方”,称其首领为“方伯”。“周”的称谓很能反映双方的微妙心理。周人常自称为“小邦周”,《尚书·大诰》:“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周原甲骨中有这样一条卜辞,“贞,王其又(佑)大甲周方伯,,丕左于受,又佑。”(凤雏H11:84),另凤雏H11:82也有“周方伯”的称谓,这都是商人对“周”的称谓[12]。

有些学者认为卜辞中的“二封”、“三封”等所指与西周晚期《散氏盘》中的“一封”、“二封”、“三封”的划界称谓十分相似。《散氏盘》铭文云:

“……眉,自涉以南,至于大沽,一封。以涉,二封。至于边柳,复涉,陟雩以西,封于播城楮木,封于刍逨,封于刍道……”

“……井邑田,自根木道左至于井邑,封。道以东,一封;还,以西一封。陟刚(岗)三封。降以南,封于同道。陟州刚(岗),登,降棫,二封。”

《甲骨文字典》“丰”字条释义:“一、读如‘封’,一封、二封方、三封方、四封方之辞,与《散氏盘》铭之辞一封、二封义同,乃方国之封疆。”杨宽在《西周史》中是这样解释《散氏盘》中的“一封”的:“所谓‘一封’,当是第一道封锁线,‘二封’当是第二道封锁线。”[13]沈建华在《卜辞所见商代的封疆与纳贡》一文中说:“这些‘四封方’、‘三封方’、‘二封’、‘东封’、‘南封方’地域名称与西周晚期散夨盘所记夨国交给散国的眉田和井邑田中的‘一封’、‘二封’、‘三封’的划界称谓十分近似”[14],这是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实际上,把《散氏盘》中的“一封”、“二封”解释为封锁线是正确的,《汉书·地理志》:“初洛邑与宗周通封,东西长南北短,短长相覆千里。”韦昭注:“通在二封之地,共千里也。”这里的“封”理解为封锁线不致大错。沈建华并没有把见于卜辞中的“二封”、“三封”和《散氏盘》中的“二封”、“三封”严格对应起来,但她认为两者是有联系的,她似乎认为:卜辞中的“三封方”、“四封方”是指对以王都为中心依次展开的疆土的称谓。

我们认为循着“封”的引申义项“分封”的意思理解,卜辞中的“三封方”、“四封方”应该是指三个或四个“受封之方”,这一点在上引第11条卜辞中尤为明显,正好包含“方、羌方、羞方、辔方”四个“受封之方”。这里的三、四显然是基数词,从卜辞中没有出现“一封”也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古汉语中的基数词“一”往往会省略,如上引青川木牍《为田律》“埒高尺,下厚二尺”就是一例,上引第16条的“有封”就是“一封”的称谓。《散氏盘》中的“二封”、“三封”等的二、三显然都是序数词。从卜辞文意来看,上引8、9、11条卜辞中对“三封方”、“四封方”的用语是“征”、“伐”,也以理解为“受封之方”为妥。第12条卜辞也可以佐证上面的说法,该辞中的“刖”和“”分别是割足和磔杀的残酷刑法,所施之对象应该指人,卜辞中有“卢子”,为卢方的首领,这里的“卢”当是简称,同理,“四丰(封)”也当是四封方首领(可能就是方、羌方、羞方、辔方)的总称。另外,卜辞中最多见到过“五封”(上引第13条卜辞),如果把这里的“封”理解为“封锁线”或者第五道封疆内的领土,这样的封疆制度是不是有些繁复?要知道当时小到邑这样的地域也有封土的习惯。既然“三封方”指三个“受封之方”,那么,“三封伯”就应该指三个受封的“(方)伯”,依此例推,卜辞中的“二封”、“五封”就是“二封方(伯)”、“五封方(伯)”的简称或残辞。当然,就有了位于南土的“南封方”,位于东土的“东封(方)”等。

剩下的第17条卜辞文有残:“……其乎……”字可释为“联”,一般有“连”的意思[15],在这里是人名,从图版来看,下至少有一字,这里的仍然可以理解为动词“封”,后面的缺字应该是其宾语。

综上所述,甲骨文中的字,“起土为封”义已不明显,基本词义应该是引申后的动词“分封”之意,并由此多用做“……封方”,来指受封之方。

含有“”字的甲骨卜辞:

(18)……子立…… 《乙编》6978

(19)贞,勿年于土。《前编》4.17.3

(20)甲申卜,亘贞,祸不于壴,八人五人。《续编》1.47.2

(21)贞,令。六月 《合集》6

(22)甲寅,贞令 《合集》32932

(23)……于北土归……惟新伐令……

《合集》33205

上引第18条卜辞中的“子”显然是人名。第19条卜辞中的“土”指的是邦社,我们从后代的典籍中可以知道周代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国社”,《礼记·祭法》:“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又,先秦典籍中的“国”多称“邦”,近出上博简中有《鲁邦大旱》一文可证。因此,《礼记·祭法》中的“国社”云云,讲的就是“邦社”。由于是王卜辞,故此可以认定这里的“邦社”应该是王所在的“邦”,具体说来,就是以大邑商为中心,向周围展开的一片领土以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群。上博简《容成氏》讲商纣王时谈道:“于是乎作为九成之台,……溥夜以为淫,不听其邦之政。”这里的“邦”也应该是指商王所在的“邦”。商代诸侯国也称为“邦”,但一般是泛称,称“某邦”的很少。上博简《容成氏》:“纣不述其先王之道,……于是乎九邦叛之,丰、镐、舟、□、于、鹿、耆、崇、密须氏。”这一点在西周金文中也有反映。《墙盘》:“曰古文王,……匍有上下,合受万邦。”在殷商时期被称为“邦”的诸侯国在地域上是怎样分布的呢?《尚书·酒诰》:“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百姓、里居,无敢湎于酒。”《大盂鼎》:“殷边侯田(甸)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从中可以看出,殷代是有两个职官系统,即:内服殷正百辟和外服侯甸男卫。我们认为,大量受封的诸侯国应该在外服,“邦”是对他们的泛称,具体可称“侯”、“卫”等。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西周金文中也能看到畿内封君称“邦君”的例子,如《五祀卫鼎》“邦君厉”,《豆闭簋》“邦君司马”,《梁其钟》“邦君大正”等,这些都是所谓的“内诸侯”。而属于内服的殷正百辟就是服务于商王所在的“大邦”。根据朱凤瀚的研究,殷商的王子大都分封在大邑商周围[16],显然属于内服。这些受封于内服的近亲贵族主要有王子、诸妇,以及其他一些同姓或异姓的贵族,其封地以辐辏的形式拱卫着王所在的大邑商。这种情况在西周金文中也有反映,《大克鼎》有“周邦”之称,《毛公鼎》周王自称“我邦我家”,这里的“周邦”不是指整个西周王朝的辖区,而仅指由周王直辖的王畿区域。文献中也能见到“大邦”的称谓,《尚书·召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尚书·皇天》:“改大邦殷之命。”《诗经·大明》:“大邦有子,伣天之妹。”这个以大邑商为中心展开的“大邦”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拥有绝对的优势,它控制着那些受封于外服(也可能有一些在内服)的诸侯国——“邦”,与之共同构成了殷商王朝的政治实体。既然上引第19条卜辞中的“土”指大邦的“国社”,那么第20条卜辞就应当指在一次祭祀活动中用大邦5人和名为的诸侯国8人作牺牲。第21条卜辞属于王卜辞,令“”所保的“邦”也应该是指大邦殷了。第22条卜辞“令”中的“”显然是名词作宾语,指一个名为“”的。第23条卜辞是残辞,之前有残字,因此不能认为这里的就应该释为“封”,表分封之意。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尽管从词义来看,“封”有分封之意,“邦”为受封之土,两者在意思有着某种联系,但在甲骨文中,“封”表动词义,“邦”表名词义,其区别尤为明显。卜辞中的“封方”与“邦”的概念也是很不同的,这是因为,一般说来,卜辞中的“方”往往是与殷商王朝对等的一个政治实体,两者之间的交往方式以战争为主,如“人方”、“鬼方”等,而所谓的“封方”从地域上处于殷商王朝的周边地区,有时会迫于军事压力而与后者媾和,这可能就是被称为“封方”的缘由,但从卜辞来看,其与中央王朝之间战争也很频仍,上引第11、14、16、17条卜辞能够支持上面的分析。

大致说来,直到汉代以后,“邦”、“封”两字因为错讹与避讳才有了互通关系。《说文》:“邦,国也。”段玉裁注:“邦之言封也。古邦封通用。《书序》云:‘邦康叔,邦诸侯。’《论语》云:‘在邦域之中。’皆封字也。”按,《论语·季氏》:“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定州汉墓竹简《论语·季氏》云:“……以为东蒙主,且在国……”[17]。这里的“国”字显然原来是“邦”字,因避讳刘邦而改,如果是“封”字则无需改为“国”字。根据陈东的研究,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为汉高祖时期抄本,是汉代流传最早的本子[18]。由于《论语》中本来就不作“封”,因此段玉裁的证据是靠不住的。但在敦煌写本《论语集解》中还是能够看出邦封互通的情况,如写本《论语·季氏》作:“且在封城之中矣。”注曰:“‘封’,伯2132号、伯3745号、斯0747号同,篁墩本、皇本、邢本作‘邦’。”[19]《论语》是出于孔壁中的古文经,定州竹简本是我们见到的最早传本,文中作“国(邦的讳字)”,而后出的《论语集解》两类传本,邦封互作,这只能说明两字是汉以后通用的。我怀疑汉代避刘邦讳时有两种文例,一种就是改“邦”为“国”,另一种就是改“邦”为“封”,我们从传世文献中也能找到这样的例子,《诗经·商颂·玄鸟》:“邦畿千里。”《文选·西京赋》:“封畿千里,统以京尹。”[20]从简本《论语·季氏》作“国(邦)域”和敦煌写本《论语集解》作“封城”也能看出讳改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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