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的行为与动因--以上市公司利用变更会计政策操纵利润为例_长期投资论文

会计政策变更的行为与动因--以上市公司利用变更会计政策操纵利润为例_长期投资论文

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与动机——上市公司利用变更会计政策操纵利润案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论文,政策论文,案例分析论文,动机论文,上市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编制会计报表的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发生了变更。会计方法变更即企业对相同种类的交易和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一种方法改用另一种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企业对以前所作的关于某一类交易和事项的估计作出修正。

会计政策变更按变更是否自愿可以分为强制性变更和自发性变更,前者指根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被强制作出的变更,后者指企业不受外来干预而自愿作出的变更。本文从1993至1997年期间的年度报告选取20个案例进行分析,主要研究自发性会计变更的动机。

改变折旧方式是利润包装的首选方式

在本文20例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样本中,有7 例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变更,有4例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

折旧方法变更案例

HNTZ从1995年起固定资产折旧由加速折旧法改为一般折旧法。该公司主营业务是制造电冰箱,电冰箱的升级换代较快,电冰箱生产线使用加速折旧法可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因此折旧方法变更的动机显然不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折旧方法变更后,折旧率综合下降3%,折旧方法变更增加的税前利润估计约966万元。此外,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称:1995年销售退回2400万元未在当年入帐,导致销售利润虚增约265万元。以上两项虚增利润之和1231万元, 略大于当年利润总额1214万元。也就是说,HNIZ若在1995年不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且将销售退回按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的话,公司1995年就已经亏损,至1997年已连续三年亏损,按《公司法》规定早该暂停交易了。

QHD 全资子公司海德涤纶厂原按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997年起改按上年度折旧额与产量匡算单位产品的折旧额,按当年产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1997年涤纶市场疲软,涤纶产量下降,当年按产量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随之下降,当年利润相应增加。公司未披露折旧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对QHD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知:1997年底固定资产原值比1996年底增加了3900万元,增幅达12 %; 而1997年折旧费用却比1996年减少了86万元,减幅达9%。QHD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10.49%。

FJHS1996年母公司机器设备折旧的计提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工作量法,按机器设备的运行时间计提折旧。1996年建筑材料市场疲软,产量下降导致机器设备的运行时间缩短,折旧的计提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工作量法,可以降低折旧费用,增加当期利润。FJHS1996年起生产经营连年滑坡,会计政策变更后折旧费用逐年下降,才将亏损年度推迟到1998年。

使用年限变更案例

(ST)SHY1997年度因价值3518 万元的机器设备闲置而停止计提折旧,但未披露停止计提折旧减少折旧费用对当期利润之影响。估计增加当期利润310万元。而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仅123万元。显然如果没有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当年将会亏损。

SNGF1996年起,将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改为40年,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改为20年,将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由5 年改为10年。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折旧年限的变更是否合理,但原先估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变更后的使用年限竟然相差一倍,不能不令人吃惊。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增加1067万元,而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0247万元。公司1996 年度报告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7%,若剔除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变更而增加的利润,公司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至10%以下而失去配股资格。

SD公司1997年起将固定资产折旧率降低0.8个百分点。 据公司称系因为固定资产评估后增值导致折旧费用增加,加重企业负担,故调低折旧率。不过以局外人的眼光看,折旧费用增加的直接后果是利润总额减少从而导致应交所得税减少,明明是减轻企业负担,“加重企业负担”不知应该作何理解?但如果以降低折旧率对当期利润影响之角度来考察,似乎可以觉察出会计估计变更的真正动机。降低折旧率可以增加本期利润370万元。而当期利润总额仅为7722 万元, 当期净资产收益率10.03%,如果剔除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当期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至10%以下。

(ST)QKD1997年起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理由是生产线评估增值过多,折旧费用过大,而设备状况良好。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当期利润240万元,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为7.8万元,剔除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变更对当期利润之影响,公司1997年度实际上是亏损的。

TRLY1997年起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理由是原固定资产折旧率在同行业中属上限, 偏高。 会计估计变更后减少折旧费用同时增加利润280万元,变更后的利润总额达到1475万元, 变更后的净资产收益率达10.02%。

HBJH1997年起,机器设备折旧率由8.08%改为6.47%,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2年改为15年。折旧年限变更后增加当期利润130万元, 提升净资产收益率0.64个百分点。HBJH净资产收益率从1996 年起逐年下滑,分别为15.53%、12.98%、11.35%, 延长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会对以后各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管理人员显然有先见之明。

CTCG1997年起固定资产折旧率降低两个百分点,折旧率降低后增加当期利润3187万元,并对以后各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为1998年扭亏作出了重要贡献(1998年利润总额7707万元)。

变更折旧方式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且容易找到理由

首先,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变更会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特别是制造业。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从加速的旧法改为直线法(指固定资产使用早期)、从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在年产量或工作量降低的情况下)以及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延长,都会导致当期和以后各期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以及利润的相应提升。一般而言,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提升以后各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持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显著。

以上11家公司均属制造业。制造业的资产构成中,固定资产比重较高,折旧费用在营业成本中占据重要地位,故折旧率(相对数)之少许变更会引起折旧费用(绝对额)之较大变动,有明显的杠杆作用。固定资产比重越高,降低折旧率对利润的影响越大。

其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复杂,有足够多的理由支持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变更。

影响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寿命的因素较多,除有形磨损外还有无形磨损,而且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同,其磨损情况也不相同,使用年限更不相同,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确实难以准确估计。相对其他类型的会计变更而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变更比较容易找到变更之理由。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使用期限内经营环境容易发生变化。以设备闲置为例:季节性经营的企业,在非经营季节停止生产而导致设备闲置,但仍需计提折旧;又如,因市场疲软企业停产而导致设备闲置,则可暂时停止计提折旧;再如,因设备陈旧功能过时等原因导致生产设备闲置,就应该予以报废,作为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但是实际上生产设备闲置的原因有时很难象理论上那样分得非常清楚,因此在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企业管理人员很容易找到为变更行为辩护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所以,利润包装手法首选“改变折旧方式”是明智的。

降低固定资产折旧率既可以增加利润又不会增加所得税

虚增报告期的利润一般要付出代价——相应增加当期应缴所得税。相应增加现金流出。但是,通过降低固定资产折旧率来增加利润却无此忧虑。因为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在税法上早有规定,降低折旧率可以增加会计利润却不会增加应税利润,只要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增加,那么扣除应缴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就会相应增加,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使用年限对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变更投资权益核算方法利润包装的另一种方式

“合理避税”的利润包装另一种方法是,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本文改变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的公司有3例, 案例如下:

STYD对深圳光大木材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原来按成本法核算。1995年末,深圳光大木材有限公司因股权变动进行资产评估,STYD按股权比例增加股东权益1360万元。为此,STYD自1996年起对该部份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变权益法,导致当期投资收益增加687万元。 变更理由是被投资企业的资产经评估增值,公司所持股权增至7.31%。而根据当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被投资单位持有25%以上股权方法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因此,对被投资单位持有7.31%股权并不符合采用权益法的条件,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也未拥有经营控制权,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变更的理由不符合逻辑。STYD1996年主营业务巨额亏损,连续第四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项会计方法变更与其他保留事项虚增的利润,使STYD1996年免遭亏损。

FHYZ1996年起,对7 家全资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由于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当期增加投资收益19万元。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08%,若不发生上述变更,则该公司1996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9.99%。变更的数目不大,变更的影响却不小。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对当期利润和以后各期利润产生了积极影响。FHYZ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10.41%,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10.05%,会计方法变更产生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10%以上作出了贡献。对全资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符合《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来无懈可击。只是该制度在1993年就已开始实施,FHYZ直到1996年才改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似乎很难说会计政策变更与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08 %只是一种巧合。

DTYQ以前年度对长期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50%以上才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1997年起改为长期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25%以上就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于是,公司拥有47.5%股权的天津灯塔关西油漆有限公司自1997年起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当期增加投资收益259 万元。DTYQ1997年利润总额3199万元,当年净资产收益率10.47%, 如果剔除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变更而增加的利润,DTYQ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将低于10%。对长期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25%以上改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只能赞叹会计方法变更时机之选择颇具匠心。

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即使红利分文未得,也可以根据被投资企业当期盈利,按照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计入投资企业当期利润总额。而税法则是根据投资企业是否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红利以及红利多少来征税的。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增加当期利润总额,另一方面却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总额有影响,但是对现金流量却无影响。

利润包装的其它方法

其他变更会计政策方法,如改变存货计价方法(2例)、 改变递延收益摊销方法(1例)、改变坏帐准备计提方法(3例),虽有增加当期利润之效果,但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导致当期现金流出增加。

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案例

(ST)ZC1996年起不再计提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而改用直接转销法将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没有披露会计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变更理由是:公司经营跨行业较多,各行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各不相同,已不能从汇总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比例关系。众所周知,由于各行业经营性质不同,坏帐风险亦不相同,故各行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各不相同本属正常。至于不能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比例关系并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坏帐风险的判断。所以变更理由不符合逻辑。在应收帐款高企的情况下,不计提坏帐准备,反而使当期利润失去真实性和有用性。

ZKJ1997 年起所属子公司深圳安科高技术有限公司的坏帐准备计提率由3%改为2%,由于年报中未披露该子公司的情况,也未揭示坏帐准备计提率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我们只能根据坏帐准备计提率的下降,判断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增加当期利润的效果,但是增加的具体数额难以估计。不过ZKJ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9%,勉强超过10 %的配股资格线,至少说明坏帐准备计提率的下调为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提升至10%以上作出了贡献。

变更递延收益摊销方法案例

CLGF1994年初我国汇率并轨,CLGF因一笔外币应收帐款而形成待转销汇兑收益,原会计政策是根据当期应收帐款回收情况转销汇兑收益。然而这笔外币应收帐款一直没有收回,待转销汇兑收益也一直没有实现。1997年起,这笔待转销汇兑收益改为按五年平均摊销。1997年补摊以前年度汇兑收益加上本年度摊销汇兑收益的金额达数百万元,而当期利润总额仅为189万元。 若剔除待转销汇兑收益摊销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CLGF1997年实际上是亏损的。1994年初至1997年末,这笔外币应收帐款的帐龄已有四年,如此高龄的应收帐款之可回收性值得怀疑。然而CLGF非但未作坏帐处理,反而将几乎无法实现的因外币应收帐款而形成的待转销汇兑收益,全部转成1997年的收益。外币尚未收到,外币的汇兑收益却已入帐,逻辑上实在难以解释。

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案例

ZFJ按定额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1996 年起将产品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之分摊方法,由原来按比例期末在产品、库存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之间进行分摊,改为定额成本差异仅由期末在产品和库存产品负担、本期销售产品不再负担产品定额成本差异。于是会计方法变更当期实际成本超过定额成本的差异2434万元不再计入本期费用,导致本期利润虚增2434万元。即使作了上述变更,当期利润总额也仅为436 万元,当期每股收益仅为0.0012元。按定额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理应将产品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按比例在期末在产品、库存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之间进行分摊。ZFJ的做法是违背成本计算基本原理的。

NYSY1996年报披露存货发出的核算使用加权平均法,1997年报披露存货发出的核算使用先进先出法。众所周知,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存货发出的核算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有高估本期利润的效果。据NYSY1997年报称:97年末存货数比96年末下降39.15%, 主要是转出97年竣工销售的往年房产开发项目的成本。 据分析:1997 年末存货比1996年末减少5263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少4884万元,减幅达47.43%。 如此巨额的存货发出成本的核算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可想而知(当期利润总额仅1237万元)。NYSY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当期实现扭亏。

变更会计政策的动机是操纵利润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美国学者就这一问题作了实证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后,虽然年度报告显示的当期利润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是股价对这种“好消息”却毫无反应。研究结果表明:只要上市公司全面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利润和以后各期利润的影响,投资者就不会被会计政策变更而导致的利润增长所蒙骗。

中国的投资者是否会被会计政策变更而增加的利润所蒙骗,目前尚未见到实证研究的文献报道。但是本文研究的案例中,通过会计政策变更使净资产收益率勉强超过10%的上市公司之配股申请均获批准,这一现象倒是发人深思。1995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有这样一段话:“会计政策变更可以更恰当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改变会计政策就成为必要。例如,价格的持续上涨可能促使企业将认定存货成本的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尽管会计政策上的一些改变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但是,反过来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有用性”。然而事实上证明,在我国物价持续上涨的1993年至1997年期间,被随机检索的300 份上市公司年报中,没有一家公司如传统理论所例举的那样将存货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因这为样做会降低当期利润。 倒是有一家公司(NYSY)将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众所周知, 在各种存货流转假设对存货计价的影响中,加权平均法是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的折中。因此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将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具有提高期末存货成本从而虚增本期利润之作用。在以上案例中,会计政策变更后虽然避免了当期亏损,然而利润信息非但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致性,而且连真实性和有用性都谈不上了。

传统理论假设:自发性会计方法变更的动机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并据此推论会计方法变更可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会计信息。由于假设之形成缺乏经验的支持,所以其推理的结果难免脱离实际。本文案例分析的研究成果显示:上市公司自发性政策方法变更的结果均导致当期利润增加,且多对利益攸关的敏感财务指标产生微妙影响。据此推论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之动机主要是为了操纵利润,使之达到预定的目标(避免亏损或使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以满足政府对配股管制或者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且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且越接近10%,每股收益低于且越接近0, 操纵会计政策增加当期利润的行为就越多。

但是,操纵利润的手法很多,为何要“巧用”会计政策来包装利润?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研究成果表明,操纵会计政策是一种“低级”的利润操纵手段。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必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投资者很容易发现并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所以股价对会计政策变更而增加的利润几乎没有反应,不会使公司的市值有所提升。董事会也会在计算经理人员的与业绩挂钩的报酬时,扣除会计政策变更而增加的利润。这种“低级”的利润操纵手段现在已越来越少见,为什么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巧用会计政策来包装利润”会被列为首选?

操纵利润的手法虽然很多,许多“高级”手法虽隐蔽但不合法。而操纵会计政策虽然公开,但只要是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另一种会计政策,其行为在法律上却是无可指责的。前已述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利用会计收益数据制定的条款对上市公司募集新资本的需求予以限制。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会计收益数据的计算是否合法自然十分关注,但是对于合法而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却无权从法律上进行干预。由于批准配股或者批准上市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所以上市公司经理人员在选择利润操纵的手法时,首选“合法而公开”的方式——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另一种可以增加当期利润的会计政策,而不必考虑市场反应如何。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上市公司所处经济环境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区别,利润操纵行为有“中国特色”也就不足为奇。

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信息提供者通常比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更多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即使是对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前者比后者通常也有更深刻的理解。此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提示我们应该更多考虑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不能因为会计政策变更的动机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之假设(该假设尚未获得经验的支持),就寄希望于会计信息提供者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自愿充分披露。本文的研究表明,在20例自发性变更的样本中仅有9例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变更理由。 某些上市公司显然极不情愿对自发性会计变更作自愿充分披露。有些上市公司在报表附注中拒不披露会计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会计变更对本期利润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既然如此,说明会计变更可有可无,为什么非要变更呢?还有一家公司(NYSY)1996年报披露存货发出的核算使用加权平均法,1997年报披露存货发出的核算使用先进先出法,居然在报表附注中称:本年度无重大会计政策变动。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亦称:会计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1998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规定,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以下事项:(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3)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规定上市公司从1999 年1月1日起执行。

然而在1999年1月至4月公布的年报中,许多上市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调整了会计政策,只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本期利润下降或亏损系执行新会计制度所致,却未按《准则》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或者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使投资者无法弄清会计政策变更对利润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最后提醒读者注意以下问题:

利润是会计师的人工产物,而非客观存在的事物。按照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的基本公式,利润是营业收入减去费用以后的一个差额。只要确认和计量营业收入与费用的会计政策发生了变更,营业收入与费用就会发生相应变化,利润也随之改变。投资者在分析上市公司业绩时,不仅要看利润表的数据,而且要看利润是怎样算出来的;不仅要看利润的数量,而且要看利润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评价公司业绩。

利用会计收益数据制定配股或上市的管制条款,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上市公司经理人员有可能为了满足管制条款而选用可以增加当期及以后各期利润的会计政策,并引发会计收益信息的失真,从而违背了会计信息披露是为了帮助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的本意。所以,应尽量避免利用会计收益数据制定配股或上市的管制条款。

用会计收益与经营者报酬挂钩的方法来激励上市公司经理人员,也会出现类似问题。经理人员有可能为了追求较高的报酬而选用可以增加当期及以后各期利润的会计政策。用股票期权激励上市公司经理人员,既可防止经理人员的短期行为,又可减少引发会计收益信息失真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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