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20年来,财政理论被写成了一篇新的文章_公共财政论文

改革开放20年来,财政理论被写成了一篇新的文章_公共财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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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至今已20年了,我国的财政理论界20年来认真总结财经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借鉴西方有益东西,积极探索符合改革开放要求的各种财政理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作为财政理论战线的一个老兵,一直参与财政理论的研究,为20年来我国财政理论取得的成绩和所获得的进展感到骄傲。今借改革开放20周年之际,对我国财政理论的研究进行回顾,并在此基础上,展望21世纪我国财政理论的发展。

一、财政理论研究的总趋势出现了七大转变

(一)在经济体制方面,由传统的计划型财政向社会主义市场型财政转变。

20年来,我国经济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目标是实现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而对传统的计划经济改革是从财政改革开始的。在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作为政府的分配手段,直接为政府的国民经济与社会提供财力保证。政府通过财政收入从价值形态上集中全社会几乎全部的剩余产品,然后再通过财政安排经济建设支出,直接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所以,当时的整个社会资源基本上是直接通过财政分配来加以配置的,财政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当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不利于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率时,我国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起,就开始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转变,最后在1992年十四大正式确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表现在财政上,就是打破计划型财政时期统收统支的局面,逐步扩大地方财权财力;在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上逐步向利润留成、利改税、经营承包责任制和税利分流转变,建立了多税种、多层次的复合税收体系。简单地说,逐步由传统计划型财政向以计划型财政为主、市场型财政为辅,最终向社会主义市场型财政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型财政下,财政一方面以政府为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通过税收的形式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另一方面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国有经济的利润分配,参与社会资源配置。

(二)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由全民所有制型财政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型财政转变。

我国20年来的经济发展,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就是打破“一大二公”和“纯而又纯”的全民有制,率先在农村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接着对城市工业和其他行业的所有制结构进行大调整,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由全民所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份为补充,再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转变。适应所有制结构的这种转变,我国财政也由主要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发生关系的全民所有制型财政转向与各种经济成份都发生关系的新型财政,明确形成与竞争性、盈利性国有经济发生关系的国有资产财政和与各种经济成份都发生关系的公共财政。

(三)在研究内容方面,由过去财政基础理论(特别是本质论)研究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即侧重于财政运行机制研究转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的内容比较单一,主要侧重于财政本质、财政职能的研究和对一些财政制度、现象的介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财政改革实践的深入,财政理论研究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已不再囿于对财政本质、职能等抽象概念和理论的讨论,开始扩展到税收、公债、财政支出、国有资产管理、分税制、财政政策等财政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的研究,使财政研究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充实,并且成为制定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为财经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

(四)在研究范围方面,由过去研究社会主义一般的财政规律向研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规律转变。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财政遵循于为全人类服务的宗旨,着重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财政的一般规律,对社会主义财政一般的性质、特征等做了大量的研究,而对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财政理论研究较少。改革开放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使我国的财政研究立足于我国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着重探讨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这表现为对各种财政现象的分析都立足于我国的实践,立足于为我国的财政改革提供科学、有益的理论指导。对西方财政理论,也主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加以吸收和借鉴。任何一门社会科学如果不立足于本国的实践,将一事无成。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的这一重大转变,无疑已使我国的财政理论日益放出光芒,并将成为人类社会的重大文明成果。

(五)在研究方法方面,由过去纯粹定性和规范的方法向定性和定量、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转变。

改革开放前,我国财政学研究中较多采用规范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侧重于抽象的逻辑推理,疏于对现实各种财政现象的解释和分析。改革开放后,随着西方经济学的引进,这20年来,我国逐渐采用了定量和实证的分析方法,使得定性和定量、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逐渐成为我国财政理论研究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方法。当然,虽有这20年的转变,但运用实证和定量的方法对我国财政问题进行研究的还嫌不够,应该加速这种转变。

(六)在研究气氛方面,由过去“一枝独秀”向“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格局转变。

改革开放的20年,是我国学术研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春天。我国财政理论研究呈现出一种学术观点林立、讨论热烈的局面,为我国财经改革提供了政策选择的可能性,对优化我国财政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一体两翼”、税利分流、复式预算、分税制等观点为我国政府所采纳,都是理论界热烈讨论的结果。我国目前形成以“国家分配论”为主流,各种观点如“公共需要论”、“公共产品论”或“公共财政”等为分流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这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财政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选择的可能。

(七)在对待西方理论的态度方面,由过去排斥西方财政理论向既坚持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又吸收和借鉴西方财政理论成果转变。

改革开放前,我们视西方财政理论为私有制的东西,是为资本主义剥削阶级服务的,为我国公有制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不容,是应该加以拒绝和全盘否定的。改革开放后,我国以市场为取向进行了改革,逐步认识到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西方财政理论有很大一部分是反映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与方式、方法的,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文明成果,应该为我们所用。因此,我们也就开始吸收和借鉴西方财政理论,特别是西方财政的运行理论。当然,在借鉴西方财政理论方面,我国财政理论界也存在着一些学者全盘照搬西方财政理论的问题,但总的趋势还是既坚持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又吸收西方财政理论中的有益成果,以中为体,洋为中用。

二、财政基础理论取得了五个进展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立足中国国情,对财政基础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五个进展:

(一)深化了财政本质问题的研究。

财政的本质是整个财政理论体系的基石,它解决的是“什么是财政”这一最基本的问题,从而一直成为财政理论界热烈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改革开放前,我国财政理论界在解放初期前苏联“货币关系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分配论”、“价值分配论”和“资金运动论”等三大流派。其中以“国家分配论”为主流。改革开放这20年来,对财政本质的研究获得了重大的进展。在80年代,除三大流派以外,又形成了“社会共同需要论”和“剩余产品论”两个新的流派。其中“价值分配论”和“资金运动论”随着人们对财政实践和理论认识的深入,已因其范围过于宽泛而在进入90年代后不再受到重视。而“社会共同需要论”和“剩余产品论”在我国的兴起,对“国家分配论”的主流地位进行了挑战,其中以“社会共同需要论”为甚。但由于“国家分配论”能够吸收其他论点的有益成份,并加以坚持和发展,从而一直呈现出很强的生命力,居主流地位。经过各个学派的相互论战,主流学派“国家分配论”已较为成熟。他们对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进行了深入、详细地探讨,形成了较为完整和严密的理论体系,并把这一分配关系概括为“一个主体、两种身份、两种权力、两种职能、两种形式与两种分配关系”的“一体五两”的论断,也可简称为“一体两翼”。进入90年代后,特别是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建立在市场失灵基础上的西方“公共产品论”或“公共需要论”或“公共财政论”成为我国理论界讨论的热点。其中由于“社会共同需要”是在借鉴西方“公共需要论”而发展起来的,故在我国正式确立市场经济后,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西方的“公共财政论”上了。因此,90年代以来财政本质的理论之争主要在于“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之争。由于“公共财政论”是直接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从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运行与方法在我国具有生命力,对“国家分配论”的主流地位进行了冲击。当然,“国家分配论”作为一种本质论也正积极地吸收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公共财政理论,并着力把它融入自己的体系之中,而加以发展和丰富。无论如何,我国对财政本质的探讨已大大深化了,它丰富了我国财政理论,推动了财政理论的发展。

(二)明确了财政的职能。

财政的职能是财政固有的功能。理论界对财政这一固有功能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而得到明确。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从不同的角度对财政职能进行了探索,提出许多新的观点。但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前,比较一致的看法还是把财政职能明确概括为“分配、调节和监督”三个方面的职能,其中的分配职能又可分为筹集资金职能和供应资金职能。而对于西方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增长三职能说仅限于介绍而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理论界对财政职能的看法发生了较大的分化,形成两类主要观点:一是立足于我国以前对财政职能的探索,把原内涵于分配职能的财政配置职能单独提出来,形成“分配、配置、调控和监督”四大职能;二是吸收立足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西方财政三职能说,把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职能也归结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增长三个职能。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种观点的分配职能指的是所得的分配(IncomeDistribution),即在劳动力和资本之间以及内部进行的分配,它不仅是为了聚财,更为重要的是对居民收入进行调节,塑造一种“公平分配”的机制,因而它可包含在第一种观点的调控职能之中。第一种观点之所以把分配职能放在首要的位置上,是由于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其分配职能是其最基本的、第一位的职能。此外,由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还存在大量竞争性、盈利性的国有经济成份,财政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国有经济的资源配置,因此我国财政的配置职能要比西方财政学所谓“配置职能”内容要丰富得多。第二种观点的经济稳定与增长职能实际上是同第一种观点的调控职能是一致的,调控是为了经济稳定与增长。至于第二种观点的配置职能,如果不是照搬西方财政学的观点,而是能够结合我国的实际,那么也是比较一致的。总之,我认为除了监督职能外,两种观点的职能内涵实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罢了。

(三)在财政经济关系上,确立了经济——财政(税收、国有资产收益)——经济的理财(治税、治产)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和财政的改革,理论界和实践界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决定财政,是财政的基础,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理财(治税、治产)的根本;是理财(治税、治产)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市场经济不发展,财政就成了无源之水,财政困难只有从切实有效地发展市场经济上才能解决。在日常工作中,要真正树立从经济到财政再到经济和“欲取先予”的理财思想,主动把财政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发展经济上。我曾把发展经济比作“做蛋糕”,把财政(税收、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比作“分蛋糕”,认为首先要把经济发展上去,做大蛋糕,再在此基础上分好蛋糕。解决适当集中财力与照顾地方既得利益的矛盾,仅仅盯住“分蛋糕”是没有出路的,必须着眼于先把“蛋糕”做大,然后中央和地方均可分得更大的一块。

(四)深入研究了税收的基础理论。

这主要表现在征税依据和税收原则上。对于征税依据,理论界主要有3种观点,即“国家权力说”、“利益交换说”和“义务说”三种。 “国家权力说”认为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征税是国家征税的最深层次的依据,是国家为了满足实现其职能的公共需要,在自身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情况下,只有凭借其政治权力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课征。国家征税所依据的只能是其政治权力,而非财产权力。“交换说”指的是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向其提供安全保护和公共秩序所付出的一种代价,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国家征税的依据是其向纳税人提供了安全保护和公共秩序等利益。“义务说”指的是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实现其职能的公共需要,向纳税人所进行的课征,纳税人对国家负有纳税义务,国家征税的依据即是纳税人承担的义务。我比较赞同征税的“权力说”,因为税收与国家有着本质的联系,国家是为了实现其职能的公共需要而征税的,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然而不管是“交换说”,还是“义务说”,从根本上来说,国家都必须依据其政治权力征税,即使说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利益交换关系,但国家在征税时也必须依据其政治权力予以强制执行。其中“义务说”可为我们吸收的成份要更多一些,同征税的“权力说”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税收的“义务说”也就是“权力说”,是以“利益说”为前提的。因此,“权力说”与“利益说”两者是统一的,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政府)行使“权力”,而纳税者既享“利益”又承担“义务”。我们可以把权力和利益的这种关系称之为“权益说”。我认为,“权益说”就是我国征税的根据。

对于税收原则,理论界已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税收原则主要是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并一致认为,我国税收应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其中税收的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效率,二是经济效率;税收的公平原则也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公平,二是社会公平。其中就公平税负而言,既要求横向公平,又要求纵向公平。

(五)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主体、五个两翼”的理论,为我国税收分流、复式预算和“一体两翼”提供了理论依据。

所谓“一个主体、五个两翼”,指的是一个主体——国家(政府)是分配的主体:两种身份——政权行使者和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两种权力——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两种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职能(含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两种形式——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包括资产占用费、上交利润、租金、股息、红利等形式);两种财政分配关系——在分配中形成第一层次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第二层次的利润分红关系。这是我国在经济成果分配上实行税利分流的理论依据,是我国在预算管理上实行复式预算——公共预算与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理论依据,也是在财政管理机构上实行“一体两翼”观点的理论依据。

三、财政应用理论作出了十点贡献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在基础理论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的实践,对我国财政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不懈的探索,在应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财政改革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作出了重大贡献。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十点。

(一)提出了多种税制改革的理论和政策主张。

这主要表现在:1.突破了国有企业不能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提出了利改税的理论和主张。并且在“一体五两”理论的指导下,提出税利分流的观点,以此规范了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2.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多税种、多次征、多环节调节的复合税制模式,较好地发挥了税收聚财和调控的整体功能。3.根据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要求,提出了全面推行增值税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主张。4.探索了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的关系,认为两者是对立统一体,可以共同作用于产业结构,使之合理、优化。5.探讨了国民待遇原则与涉外税收优惠的关系,认为国民待遇原则与涉外税收优惠虽有矛盾一方面,但并不互相排斥,并据此提出了涉外税收优惠调整和改革的政策主张,要求我国涉外税收优惠应体现我国的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6.探讨了涉外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并不起决定性作用,提出完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主张。7.对国际税收与比较税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等。

(二)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的理论和政策主张。

根据产权理论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建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战略构思,认为要组建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逐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和体系;要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的中介机构,形成“管理——中介——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出国有资产的重组、优化,高效率地运营国有资本。

(三)探索了社会主义的公债理论和财政投融资理论。

这些年来,我国出版、发表了《公债经济学》、《国债运作机制研究》等著作和许多文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债存在的必要性、地位、作用、负担、规模、债务依存度,以及同财政赤字、货币发行的关系、公债发行市场、交易市场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取得了较为一致的认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债理论。与此同时,探讨了财政投融资的理论,提出了我国应大力发展财政投融资的政策主张,并对财政投融资体系的完善作了深入探讨。

(四)加强了公共支出理论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财政理论界一改过去公共支出理论研究比较薄弱的局面,吸收西方公共支出理论的有效成果,对我国公共支出进行了研究。比如借鉴西方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观点,研究我国公共支出的范围,区分我国公共支出中的消耗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并采用成本——效益的方法分析我国公共支出的效率问题。此外,近来还借鉴西方经验在我国试行政府采购制度。

(五)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和政策主张。

针对我国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偏重对国家职工实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者生活保障几乎空白,企业办社会等,我国财政理论界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要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原则,防止西方国家“福利病”现象在我国的出现;要坚持城乡有别的原则,在城市和农村分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要坚持社会保障法律化、制度化的原则等。

(六)提出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与模式,并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研究。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已由开始的“一灶吃饭”到“分灶吃饭”,再到“财政包干”,但都未能有效地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于是,我国财政学界通过吸收和借鉴西方财政联邦主义的做法,认为分税制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最佳选择,提出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和模式,并以税务机构分设的方法较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发挥了两者的积极性。此外,针对各个地区财力不同的情况,伴随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我国财政理论界加强了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并建立了相应的转移支付模型。

(七)借鉴西方经验和立足本国国情,提出了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复式预算。

80年代,我国财政理论界吸收了西方复式预算的经验,并根据我国“一体五两”的理论,提出了改变我国单式预算的做法,采用复式预算的政策主张;并把我国的复式预算划分为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财政投融资体系的完善,还提出了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财政投融资预算等专门预算,以便对我国的财政收入状况进行客观地反映,加强财政收支活动的分析。

(八)研究了财政收支矛盾与平衡转化的规律,提出了财政平衡的主张,反对“赤字无害论”。

理论界对财政的矛盾进行了研究,认为财政最基本、最主要的矛盾是财政收支矛盾,而且财政收支矛盾是绝对的,财政平衡是相对的,绝对的财政收支矛盾可能转化为相对的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支的平衡不能以时点来表示,应以区间来衡量。理论界还结合我国社会总供需状况的国情,认为我国经济的运行是一种“紧运行”,从而财政收支的平衡也是一种“紧平衡”,要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促进财政平衡。而那些认为“赤字无害论”,主张实行扩张的赤字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主张,由于它导致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影响了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而受到抛弃。因此,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主张一直为政府决策部门所采纳。

(九)探索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分工合作的理论依据,提出了两者配合的一般模式。

理论界在对财政与央行的分工与合作方面进行探索的过程中,发现两者的合理分工导源于两者的差别性,两者的密切配合导源于两者的同一性。并且提出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工具,它们的配合有双松、双紧和紧松搭配的三种模式。理论界还根据我国转轨时期经济的特点,提出现阶段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套模式的现实选择应是适度从紧的,即实行紧中有松的财政政策和松中有紧的货币政策的组合。

(十)提出了振兴财政的命题。

20年来,我国财政在支持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与此同时,在体制转轨时期,由于种种原因,财政存在着严重的困难,如资金分散,两个比重逐年下降,财权分散,债务负担较重,国有企业困难等。而且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财政的刚性,财政本身潜伏着风险,而且金融风险也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因此在90年代初财政理论界提出了“振兴国家财政”的命题,并提出了规范政府行为,理顺分配关系,把预算外、制度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等政策主张。

四、对21世纪财政理论研究的展望

综上所述,在改革开放20年中,我国财政理论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值得称赞和发扬。但是,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人类马上就要跨入21世纪。为此,党的十五大和九届人大都提出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宏伟目标,新一届政府也提出了“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施政纲领,要求要振兴国家财政。这些都对我国财政理论界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期望。如果说过去20年,我国财政理论研究做了许多超前的研究,指导着我国的财经改革,那么面临着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的要求,我国的财政理论还是相对滞后的。展望未来,任重道远。

我个人觉得,为了把我国财政理论的研究全面推向21世纪,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理论体系。为此,我国的财政理论研究应做到:

第一、端正财政理论研究的态度和方法。多年来,我反复强调如下三句话:对待马克思主义,先坚持后发展,重在“发展论”,既反对“僵化论”,又反对“过时论”;对待西方的东西,主张学习、分析、批判、吸收,重在“消化论”,既反对“排斥论”,又反对“照搬论”;对待方法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灵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对立统一,从中国国情出发,从现象到本质,在继承中发展。具体联系到财政理论的研究,必须开拓进取,重在“发展论”和“消化论”,“排斥论”和“僵化论”是没有出路的,“过时论”与“照搬论”是危险的。

第二,继续深化财政基础理论研究。首先,还应对财政本质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改革开放20年来,在财政本质问题上,曾出现了两次理论之争,并集中表现为1982年的“国家分配论”与“社会共同需要论”之争和近几年出现的“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之争。理论是在争鸣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的。我鼓励这种争论,也不反对其他学术观点的存在和发展。“国家分配论”至今之所以一直居于“主流派”的地位,除了其本身符合客观实际,立论正确之外,还在于它能不断吸收国内外各流派的优点,取长补短,并加以丰富和发展。我曾经在《财政研究》发表过《坚持、发展“国家分配论”》的文章,谈了如何进一步探索财政本质问题的看法,也对各种流派观点进行了评价。当前主要应该深化“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的讨论,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最佳模式。我认为,“国家分配论”是本质论,“公共财政论”与我国以前的“供给型财政”、“生产建设型财政”和“经营管理型财政”一样是财政模式论。而且,我国的国家需要不仅包括“公共需要”,而且包括“国有资产发展的需要”,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最佳运行模式应是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双重结构管理”的模式。因此,我国财政学应该继续坚持和发展“国家分配论”,至于如何发展,需要深入探讨。其次,应继续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职能。当前,一些同志认为,财政的职能是财政固有的功能,不存在什么“转换”的问题。我认为,社会经济条件变化了,原有的内在规律也会发生变化。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必然会导致财政职能发生相应的转变。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还是概括为分配、配置、调控和监督四个职能为好,一是可以继承我国以前对财政职能的探索;二是不仅包含了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增长三个职能,而且包含有监督职能。最后,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我国财政与经济的关系也将会有新的特点和内涵。这些都需要探索。但我认为,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这个论断仍然适用,只不过是我国国民经济已不单纯是公有制经济,而是公有制为主体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

第三,进一步加强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我认为,当前及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理论界应主要对如下问题进行研究:1.探索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的税种结构;2.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收入体系,特别是探讨税与费的关系;3.进一步研究我国国债的规模问题和财政投融资问题;4.探索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中小企业改革与税收政策的问题;5.加强对公共支出范围、规模的研究,探索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问题;6.继续研究我国财政收支规模问题;7.探索省级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完善问题;8.继续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转移支付的因素法研究;9.完善以“GDP 税收负担率”为税收任务分配的方法;10.大力探索在国内需求不足, 通货紧缩情况下的财政政策,以及与货币政策的配合问题;11.针对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探讨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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