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五中全会精神,依靠职工做好国有企业工作--在党的十二届七届五中全会结束时的讲话(1995年10月18日)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五中全会精神,依靠职工做好国有企业工作--在党的十二届七届五中全会结束时的讲话(1995年10月18日)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依靠职工搞好国有企业——在全总十二届七次主席团会议结束时的讲话(1995年10月18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席团论文,结束时论文,国有企业论文,十二届论文,五中全会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就要结束了。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中央提出的跨世纪的宏伟纲领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分析了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紧紧围绕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怎样更快更好地贯彻全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搞好试点企业工会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听取了杨兴富同志代表书记处作的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中工会工作的报告,讨论修改了《关于加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若干意见》,许多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会议较好地完成了预定任务。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重要时候召开,为我们党的发展史和伟大祖国的振兴史,谱写出非常重大、意义深远的辉煌历史篇章。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一历史性文献,全面体现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展示了今后15年中华民族发展的光辉前景,是指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长治久安,胜利跨入二十一世纪的宏伟纲领。江泽民同志极为重要的讲话,面对世纪之交的重要时期,站在历史的高度,科学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形势和基本发展趋势,正确把握和洞察未来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问题,为我们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努力把握客观规律,统一全党认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一个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充满生机和希望的中国带入二十一世纪,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因此,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明确《建议》和《讲话》对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在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精神的时候,要在以下一些重大问题上深入思考、加深理解和努力把握。

第一、必须深刻认识我们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工会干部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关于我们面临的形势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处的重要时期,《建议》和《讲话》都作出了极为深刻的阐述。我们曾多次强调,工会干部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善于把工会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清晰的全局观念来自对形势的中肯分析和正确判断。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不断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五中全会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这是在实现党和国家未来15年宏伟目标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尽到工会的责任和发挥工会的作用的前提和基本出发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在世纪之交的重要时期,科学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形势和基本发展趋势,正确把握和洞察未来机遇与挑战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分析和认识国际形势,能够时刻提醒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奋发图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自己;正确分析和认识国内形势,可以时刻鞭策我们保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力量,看到发展,找到差距,珍惜机遇,增强信心、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第二、必须明确“九五”和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动员职工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今后15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上,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建议》提出了在这一时期内的奋斗目标,即在“九五”期间,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到2000年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到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一目标实现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将再上一个大台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将取得明显进展,为下个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事业,也是中国工会的光荣任务。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全国职工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努力承担起工会组织的历史责任与肩负的任务,必须与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联系起来。我们必须明确,工会完成五中全会提出的任务的主要手段,就是同党和政府一起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通过认真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第三,必须在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中,认真贯彻五中全会提出的九条重要方针,学会并正确处理涉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问题。五中全会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指导下,提出了九条重要方针。中央特别强调,要牢牢把握党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一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这一基本方针的概括和提出,是对过去17年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党有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有了“二十字”的基本方针,加上这九条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就能够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江泽民同志在五中全会闭幕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带有全局性的十二个重大关系问题。正确处理这些重大关系贯彻一个总的思想,就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所遇到的涉及全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明确我们应当坚持的原则。这些重大关系,与工会工作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有的还相当密切和重要。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这些重大方针,深入研究这些重大关系,在工会工作实践中加以认真贯彻和正确处理,努力在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第四,必须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议》指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今后15年战略任务。其主要任务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以间接方式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对外经济体制;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工会组织必须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同党政一起,全面准确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加大改革力度,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在理顺国家和企业关系的同时,理顺企业和职工的关系。企业和职工的关系不顺,企业不可能有活力,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机制、建设善于经营管理的领导班子,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建立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活力。

第五,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严以律已,防微杜渐,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这充分表明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说明我们党有能力,有决心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铲除腐败现象。陈希同、王宝森等严重问题警醒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改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否则,放松了思想改造,忘乎所以,不廉洁自律,个人欲望恶性膨胀,经不起灯红酒绿的诱惑,追求乃至沉缅于奢侈糜烂的生活,结果毁了自己。这就再次说明,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如果放弃世界观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就会身败名裂。为此,江泽民同志在五中全会上向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再次敲响警钟。江泽民同志在五中全会上向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再次敲响警钟。江泽民同志对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产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等,在政治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搞现代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但是必须有政治作保证,不讲政治是不行的。在重大问题上,工会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应该思想境界更高一些,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为国家为民族奋不顾身地工作。领导干部首先要堂堂正正做人,做什么人?江泽民同志建议大家重读毛泽东同志的《纪念白求恩》。毛泽东同志要求共产党员学习白求恩同志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环境和战争年代大不一样了,毛泽东同志这些话是不是过时了?没有过时,应该说更有现实性。各级领导同志更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健全对领导干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以及党委内部的监督制度,同时要拓宽党内外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提醒全党,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克服在一些干部中存在的作风生硬、强迫命令、脱离群众、忽视群众疾苦的问题;当前,特别要重视解决贫困地区、灾区群众和困难企业职工的生活问题;要相信和依靠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党中央的这些要求,对我们工会干部来讲,倍感亲切和重要,工会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率先身体力行。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坚信,我们党不愧为中国人民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就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必须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为实现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任何怀疑、动摇、削弱党的领导的言论和行为都是错误的、有害的。

当然、五中全会的精神不止这五个方面,大家还可以从更多的方面来学习和把握,但这些问题务必请同志们首先好好学习,加深理解,认真把握,并在工会工作中努力加以贯彻和体现。

二、认真贯彻党的五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依靠职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任务。江泽民同志在上海、长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题为《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讲话,这是一篇把握企业改革正确方向的极为重要的文献。这篇讲话,全面论述了我国企业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指明了当前和今后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并且就大家正在思考的企业改革中若干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述。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执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把握方向,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把国有企业改革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向前进,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以五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为指导,结合当前实际和会议讨论的情况,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的工会工作,有以下几个问题请同志们注意研究和把握。

第一、必须进一步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决心和信心。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和命脉。国有经济的这种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须是如此。这是因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如果失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不可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既是关系到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又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深刻而清醒的认识。国有经济和整个公有制经济,只能搞好、只能加强、只能使它形成新的优势,而决不能削弱和使它失去优势,对此不能有丝毫动摇。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绩,看到国有企业的优势和发展,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近几年来,国有企业以8%-9%的速度发展,利税以22%的幅度增长;占工业企业20%的国有企业实现利税占整个国家利税的67%,而占国有企业20%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利税占国有企业实现利税的70%-80%,特别是在能源、交通、原材料、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和人才等方面,国有企业给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以强大的支持。对此不容怀疑和否定。同时,对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分析,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些困难和问题不是公有制的问题,而是企业机制问题、外部环境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的根本目的,在于真正下扎扎实实、锲而不舍的苦功夫,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成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对此,我们充满信心。任何怀疑、动摇、否定国有企业的言论、行动都是毫无根据的、有害的。

第二,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一个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同志将其作为根本原则提到全党全国人民面前,可见这个问题的重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条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用,都是错误的,都会脱离社会主义方向。我们必须看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标志,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实现国家从总体上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实现生产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离开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失去了工人阶级的一切。当然由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我们必须强调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才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我们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才能体现效益原则,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也才能成功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第三、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议》明确指出:“搞好国有企业,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再次重申:“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也必须坚持这一点。实践证明,没有广大工人群众的支持,企业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按照《讲话》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努力在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全过程中,把党的这一根本指导方针扎扎实实地加以落实。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怎么样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怎么样才算全心全意依靠了工人阶级?根据党中央的一系列指示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在政治上保护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在立法和有关重大政策制定上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志和要求,重视从劳动模范和优秀工人中发展党员与选拔干部,加强和建设一个能够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领导班子,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必须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尊重和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在制度上保证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管理,了解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不断扩大职工群众对党、政府和企事业工作的监督,实现职工群众对包括企业领导干部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不断把法律赋予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

(3)必须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坚持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武装广大职工、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文化和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努力造就宏大的“四有”职工队伍。

(4)必须依法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条件,关心广大职工的生活和福利,目前要更加关心一些困难行业、企业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重大探索,我们还缺乏经验,需要选择一批企业进行试点。”“目的是使这些企业的改革先行一步,争取在一些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方面取得突破,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提供经验和办法。”从这样一个要求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在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上,应率先做到以下一些方面并做得更好一些,这就是:必须牢固树立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思想,建设一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好的领导班子,保障职工的企业主人翁地位;必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探索新的实现途径,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必须切实保障《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必须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有工会组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并逐步形成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的制度;必须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将其引导到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上来;必须重视和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是全党的大事,工会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一切有利于贯彻这个方针的做法,工会都应积极推动;一切不利于贯彻这个方针的做法,工会都要予以抵制。

第四,努力做好试点企业的工会工作。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难度大,因难多,但意义重大而深远。工会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的都要以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指导,和党政一起,发动广大职工大胆探索,突破难点,取得经验,建立一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工会在参与试点过程中,就是要研究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在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和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中如何先走一步,做得更快、更好一些,努力为其他企业提供新鲜经验。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涉及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和研究。一是要强调大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上来,统一到党的五中全会和中央的决策、指示,尤其是江泽民同志关于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讲话上来。二是要努力实践,通过实践来进一步统一认识。也只有通过实践和不断探索,才能更好地推动思想认识的提高。

三、在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进一步统一对二次执委会议精神的认识,努力带动和做好工会各方面的工作

当前,各级工会要在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继续贯彻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近一年的实践说明,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工作总思路符合中央精神,适应形势要求,合乎工会工作实际,赢得职工群众的拥护,得到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赞同,受到党政领导和社会方面的支持,产生了积极的工作效果,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继续贯彻这一总思路的信心。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对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工作总思路也有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狠抓落实。从我们调查和大家反映的情况看,有待进一步统一认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关于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关系。应该说,两者是统一的、一致的。我们必须时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理解为各行各业都去直接抓具体的经济工作。全国各行各业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这是毫无疑问的,工会工作也不例外。但各行各业服从和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的具体手段、方式、途径和内容应该是不同的。工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着力点是履行基本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理解为是以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为中心,也不能认为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群众性的经济技术工作是被削弱了、不重要了。恰恰相反,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向工会群众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只有进一步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保护和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广大职工投身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劳动竞赛的热情才能得以持久,并将其效果和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最终作用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是关于履行基本职责与履行其他社会职能的关系。这既是一个工会工作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工会工作的实践问题。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依据《劳动法》赋予“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的法律地位与权利,明确提出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是维护,这种表述不仅反映了工会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而且揭示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调整日趋复杂多元劳动关系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一般说,一个组织的基本职责只能有一个,其他职责是这一基本职责的辅助或派生。事实上,党中央早已明确和多次重申的,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的指示,江泽民同志关于工会“肩负着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神圣职责”的阐述,是对工会基本职责最深刻的揭示。对于工会这一基本职责,我们必须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必须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履行维护这一基本职责,同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是统一的。从根本上讲,工会的每一项社会职能,都体现了这一基本职责的要主。一方方面,工会各项社会职能都要围绕基本职责来履行,充分体现基本职责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只有履行好各项社会职能,才能真正履行好工会的基本职责。三是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抓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与开展其他工作的关系。这是工会的中心工作与部门工作和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问题。我们必须看到,贯实施《劳动法》并以此为契机和突破口来开展工作,不是工会某个部门的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整个工会的中心工作。它与部门工作的关系,是工会中心工作、全局工作与部门工作、局部工作的关系。比如职工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职工的教育、女职工保护、工会组织工作、工会法律工作、劳动竞赛等绝大多数工作,都应包括在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之中,都可以通过抓《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将其带动起来。部门工作与中心工作是统一的,有内在联系的,我们必须自觉地、有意识地把部门工作放到贯彻实施《劳动法》这一中心工作中去开展。当然,工会工作不仅是贯彻实施《劳动法》,还要做其他方面的工作。贯彻实施《劳动法》对工会来讲,“牛鼻子”就是抓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通过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就有了机制上的保证。工会抓平等协高、签订集体合同与贯彻实施《劳动法》其他工作的关系,是抓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都要抓,但只有抓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才是抓住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矛盾。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要害和主要标志是抓集体合同。我们必须首先依法把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种格局、这种制度、这种机制建立起来,从实际出发作出规定,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提高。

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必须狠抓落实,特别是要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情况,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基层。要继续搞好涉及职工利益问题的立法参与、抓好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积极调处劳动争议、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以及搞好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等。

当前,要特别重视做好职工队伍稳定的工作。要关心困难行业、企业和困难职工、离退休职工的生活、搞好送温暖工程。这是党的五中全会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全总今年送温暖活动安排的汇报时作了重要指示。送温暖这件事很重要,不仅仅是给困难企业、困难职工送温暖的问题,要提高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把它作为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大业、保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顺利实现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转变干部的作风,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江泽民同志在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第三部分专门讲了这方面的内容。通过“送温暖活动”,不仅要把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的关怀带给他们,还要倡导各级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矛盾多、困难大的地方去,帮助群众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开展“送温暖活动”,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是重点。但又不能仅仅局限在困难企业,还要考虑其他方面。要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深化改革,发展经济,靠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这当然需要有一个过程。通过送温暖,要帮助解决眼前的生活困难。

要用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至少要使大家明确这么几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实现五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靠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要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体察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项工作应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日程。二是改革使人民群众总体上受益。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是不断提高的。但改革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利益关系的调整。可能一部分人受益多一些,一部分人受益小一些,一部分人暂时不能受益,甚至受到影响。对困难的群众我们要去关心他们。我们目标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要有个过程,但总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帮助特困群众解决困难就是措施之一。三是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当然,不可能做到所有人的困难都能解决,只能帮助解决特别困难的。解决困难也不一定都是给钱,有什么困难帮助解决什么困难。四是要强调全党全社会都来做这项工作。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帮困的资金也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解决。

同志们,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搞好工会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是供了依据,坚定了信心。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如何更好地加以贯彻落实,特别是在试点企业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实施好《劳动法》,按照二次执委会议确定的工作总思路,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在试点中创造出新的经验,并注意抓好面上的工作,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全国亿万职工,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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