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也应成为医疗改革的受益者_医疗论文

弱势群体也应成为医疗改革的受益者_医疗论文

弱势群体也要成为医改的受益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也要论文,受益者论文,弱势群体论文,医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北京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有59位委员、3个民主党派提出27件委员提案和党派提案,从不同的角度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试行以来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涉及到五个层次的不同人群。这五个层次包括老年人:劳动模范、退休干部和工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原工商业者及配偶和遗孀等;低收入人群:城市贫困人口、农民;儿童:0至18岁婴幼儿、中小学生;特殊病患者:精神病人、肿瘤手术后肠造口、尿路造口患者;集体所有制离休干部、集体所有制医务人员等。

提案集中反映了老年人、儿童和低收入人群的问题

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普遍反映个人承担的费用过高,使部分老病号生活水平明显下降。一个普通退休职工每人平均每年能够有400元进入个人支付账户,但看一次普通的感冒就要用去二三百元。400元用完之后,这个退休职工还要自己支付1100元才能达到1500元的起付线,而超过起付线的药费也只能报销60%,严重地影响了原本退休费就不高的老职工的生活质量。以东部电子城退休职工为例,目前这里的退休人员有三四万人,平均退休费约740元。据不完全统计,他们中有30%至40%的人年花费医药费在5000元左右。按退休职工门诊药费报销起付线1500元计算(超出起付线个人还要承担40%),要个人支付2500元,相当于所用费用的50%,均摊到每个月约合200元左右,占用收入的27%。740元退休金减去200元医药费、再扣除水、电、气等费用约200元,还剩下340元维持日常生活,就算老两口都有退休金,每月也只有七八百元的生活费。虽然现在又实行了4%的补充医疗保险,但对于企业,特别是对于在职职工少、退休工人多的国有企业来说,执行这项政策困难大、钢性差。

提案认为,我国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在改革前后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现在的退休老工人在当年接受那么低廉的报酬,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和政府之间存在着双方都明确的约定——晚年的住房、医疗等基本生存条件能够得到保证。而现在医疗费却成了他们必须面对的大问题。这有悖于公正的原则。

对于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消费是一种奢侈。据对北京市城区居民的一项调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73元)者占调查人口的11%至12%。该人群以35岁至44岁人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他们的文化水平低,劳动力人口中在业比例低,家庭负担重;50%以上的人无任何医疗保障;患病未就诊者和应住院而未住院者比例高,他们利用门诊服务每次平均自付费用为162元,是他们月收入的2/3,而利用住院服务的自付费用是他们年收入的1.25倍。可见,医疗费用对于收入几乎只能维持生活必需消费支出的贫困人口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贫困人口应付非常事件的能力很弱,承受疾病风险的能力较低,一旦需要支持较高医疗费时,就会面临吃饭还是吃药的两难选择。结果小病拖成大病、重病,而健康损害又因影响劳动生产能力及诊治疾病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而带来贫困度的进一步加重,形成“因贫致病,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

此次医疗改革未将农民纳入其范围。有委员认为,我国医疗福利分配极不平等,15%的国家干部职工、工人的公费与劳保医疗,用去了约98%以上的医疗费用,而占人口90%以上的农民、非国家职工,享受到的医疗福利费用不到2%。一个农民一年从合作医疗中享受到政府10元左右的补贴,而干部年医疗费平均补贴约1000元,持“蓝卡”者为10000元,差距是巨大的。

我市现行的医疗制度无法解决0至18岁婴幼儿、中小学生患病住院医疗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孩子看病报销的问题就更难解决了。我市原有的职工子女享有的公费医疗和“小劳保”已形同虚设。大病统筹取代企业的劳保制度后,原有16岁以下孩子可在父母单位报销50%医疗费的规定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冲击。从国家现行所有制的形式(国有、集体、个人)来看,各单位资金来源和经济效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职工就医就存在着不均衡和保障无力的问题。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更无法保证病孩的基本医疗费用。

实行医疗保险后对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提案认为,医疗制度的改革是面对全社会的深刻改革,医疗机构的改革也势在必行。目前各级医院医疗资源分配悬殊,医院管理水平较低,且一但出现医疗纠纷,调解处理过程复杂、耗时,牵扯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力量的精力,特别是对非事故性医疗结果的处置直接涉及医院及医生的利益,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都会严重地影响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推进。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区别对待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体制下工作的职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提案建议,针对老的退休人员收入偏低的实际状况,适当下调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或采取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资金由社会解决的办法,甚至可对医改时工龄已达30年的退休人员保持医改前的原有待遇,尽量体现公平的原则,保持老年群体稳定的生活水平。为杜绝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拖欠职工医药费,建议建立专门机构对4%的补充医疗保险进行统一征收和管理,或由医院直接结算,以体现加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取消现有的参保人员限制,将农民、0至18岁婴幼儿、中小学生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提案建议尽快建立0至18岁婴幼儿大病统筹基金,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并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试点推行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险。

建立贫困人口医院医疗救助制度。首先,可以考虑通过与社会保障税同步征收的形式筹集医疗救助资金,逐步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和可持续性筹资机制。这样可以借助法律手段强制筹资,使企业和个人(尤其是高收入者)应承担的义务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提供多种形式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如建立“平民”医院,以低于服务成本的价格为贫困人群提供低费用的医疗服务;国家还可以出台专门针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20%至50%的医疗价格折扣等。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尽快完善各级医院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方便就医人员;尽快落实取消定点医院的办法,使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可以早日自由选择医院就医,从而促进医院间的良性竞争;对不按医改规定办事的医院或医务人员应严肃查处,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制订政策鼓励医疗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到社区医院工作或作值班医生。

建立解决医疗纠纷的仲裁机构、职业医护人员的职业风险保险和非事故性不良医疗结果的补偿机制。由医护人员及所在行医单位购买保险,并对记录不良的医护人员(即经常赔偿),逐年增加购买保险的金额,从经济上和职业保障上对职业医护人员提出严格的约束。

提高公民自我保障意识,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标签:;  ;  ;  ;  

弱势群体也应成为医疗改革的受益者_医疗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