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_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文

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_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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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与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在指导原则方面,都是立足国情,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的结合;在社会发展阶段方面,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前后衔接而又阶段分明;在主要社会任务方面,都是把实现国家工业化或现代化置于首要地位;在具体发展模式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孕育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观。

抗日战争时期已经趋于成熟并在其后继续发展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伟大创造,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的今天,重新审视这一理论,便不难发现,它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滥觞,而后者则是前者的创造性升华。(当然,二者的外延不同,后者大于前者)通过对两者关系的考察,无疑会加深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渊源、由来以及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的理解,有益于开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在指导原则方面,两者都立足国情,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的结合

新民主主义社会观有哪些主要之点?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作了明晰的回答:中国革命两步之间,即第一步民主革命与第二步社会主义革命之间建立一个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政权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其社会经济形态是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为领导力量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其文化形态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基本条件,是全社会的主要任务;这个社会的发展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不是任何人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具体实践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过长期探索而形成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科学思想。

它科学地把握了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中国何以必须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这首先取决于当时的时代条件。毛泽东提出,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发生于十月革命之后的中国革命,是彻底打击帝国主义的,必然不为帝国主义所允许,而为帝国主义所反对。但是却为社会主义所允许,而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国际无产阶级所援助。因此,这种革命就变成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成为这种世界革命的同盟军。这就决定了中国第一阶段民主革命胜利之后,决不是也不能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①。然后,再向第二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发展。

它牢牢立足于中国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特殊社会形态的必然产物。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除了时代条件外,也取决于近代中国特殊的社会形态。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使中国丧失了充分发展资本主义的国际和国内条件,而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作用,则使中国革命得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同时,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国也不能不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而进入社会主义。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旧中国的性质以及与之俱来的经济文化极端落后状况。一方面,革命是划分阶段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进行革命,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两种革命不能混淆。“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②而且,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一切必要的准备,是不能立即实施第二步革命的。为了作好这个准备,必须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中间环节。另一方面,改变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需要时间。社会主义是以现代化大工业为物质基础的,而在旧中国的国民经济中,现代工业只占10%,分散的、个体的、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却占90%。显然,这样的生产力水平是无法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唯有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大力发展经济文化事业,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文化素质,方能造成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真正基础。否则,“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③由此可见,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是“走历史必由之路”,“舍此没有第二条路走。”④

从上所述,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所遵循的指导原则,是立足国情,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坚持的理论基础,两者是完全一致并一脉相承的。另一方面,后者的独创性贡献也是勿庸置疑的。就当代中国所处的内外环境而言,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遵照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创造性地观察和分析当今时代和现实国情,作了新的理论概括,提出了符合世情、国情的时代主题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60、70年代以来,随着和平力量的继续增长,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避免新的世界大战的危险完全具有可能。同时,第三世界迅速崛起,它们的发展为维护和平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也使发达国家得到更多的出路,从而促进整个人类获得稳定的发展。维护和平,谋求发展,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邓小平敏锐地抓住国际形势发展的特点,鲜明地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国际上的“两大问题”,并认为“这两个问题关系全局,带有全球性、战略性的意义。”⑤从而形成了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著名观点。这是对全球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也是对时代特征的科学概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是邓小平等人的一个伟大贡献。它使我们对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分析产生了质的飞跃,形成了崭新的系统理论,从而为科学地把握国情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二、在社会发展阶段方面,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前后衔接、首尾一贯,而又阶段分明

我们党领导的整个革命运动的两个阶段在发展方向上是彼此联系的。“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⑥联系两个革命的中介,便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它既是民主革命胜利的直接结果,又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起点。尽管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又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然而由于无产阶级和共产党政治优势的增长和领导地位的确立,也由于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因素必然会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避免资本主义前途,实现社会主义前途将是肯定无疑的。因而,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准备阶段,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不可缺少的一环。

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特点,决定我国的社会主义必须经历一个特定的初级阶段。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随着其中社会主义因素的不断增长和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逐步具备,量的积累会引起质的变化,就必然要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可能长期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加之,1952年秋后,毛泽东形成了“逐步过渡”的思想,即计划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内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这种计划,与原来准备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结束时一举变革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设想相比,虽然过渡所需的时间并未缩短,但过渡的起点提前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增加了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崭新的任务。党的有计划指导,势必推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这样,新民主主义社会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贫穷落后的面貌,无法将我国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提高到处于社会主义前夜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程度。因此,需要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经历二、三百年才得以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便成为历史的必然。

应该指出的是,按照毛泽东等人的设想,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却又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毛泽东将一个为社会主义准备充分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时期与社会主义自身区别开来,并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便是明证。新民主主义社会既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便必然有其质的相对稳定性,也自然有其存在的长期性。毛泽东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⑦刘少奇预言,由于中国有一个产业落后、发展又不平衡的大国,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因此,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比东欧、中欧各人民民主国家长得多。”⑧新民主主义社会究竟有多长?毛泽东等领导人一般估计为15年左右。可惜,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由于要求过急,步子太快,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间大为缩短,新民主主义任务未能全面彻底完成,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远未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彻底完成反封建任务的情况下完成的,这就为其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一些遗留问题,从而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显得必要,并加重了它的任务,增加了它的长期性。

显而易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定含义,并非泛指任何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都有自己的国情特点,很大程度上是专指中国社会主义来自新民主主义社会,其中也包括新民主主义任务未能全面彻底完成这一客观实际。因而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论述的由资本主义转变而来的社会主义具有明显的差别。

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终始相衔接,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两者又阶段分明,显示出质的差别。最根本的,前者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后者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性质不同,是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具体说,一是两者的社会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不同。前者的社会主要矛盾既有生产力低下与人民生活需要的矛盾,又有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后者则主要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据此,前者的主要任务是实施“一化三改”,即既发展生产力,又变革生产资料私有制;后者的主要任务则是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二是两者的社会经济结构不同。前者是以国营经济为领导力量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后者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三是两者的社会阶级结构不同。前者表现为工人阶级领导下,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多种阶级并存的格局,仍然是有阶级社会;后者已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各阶级阶层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上述两个发展阶段的联系和区别,正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的联系与区别在一个方面的表现。

三、在主要社会任务方面,两者都强调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实现国家工业化或现代化置于首要地位

新民主主义社会既然是为社会主义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而存在,这就决定它的主要任务必然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把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1944年8月,他在给博古的信中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是“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⑨不久,他提出以“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作为衡量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好坏的标准,并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⑩尔后,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不但把恢复和发展生产,开展经济建设,变农业国为工业国,视为革命胜利后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而且将“使中国稳定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同“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相并列,赋予新民主主义国家以实现工业化的任务。建国后,他制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也同样体现了这一思想。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确立了发展生产力这一主要社会任务。同时,也规定了实现这一任务的有效途径。其中令人瞩目的,一是充分运用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二是注重发展商品经济。在辩证地对待资本主义问题上,毛泽东如同20年代初的列宁一样,表现出马克思主义者的远见卓识。他清醒地认识到,“为了对付帝国主义的压迫,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地位提高一步,中国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11)他明白声称,共产党人“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进而断言,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可避免的结果。”(12)不但如此,在毛泽东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中,还包含了引进外资的初步设想。抗日战争时期,他在与斯诺、谢伟思等外国人士的交谈中,曾涉及这一主题。毛泽东认为,中国战后最大的需要是发展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缺乏独立完成这一任务的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积极引进外资是一条不可缺少的途径。他指出:“中国必须工业化。在中国,工业化只能通过自由企业和外国资本帮助之下才能做到。”他还设想,在工业化初期,由于国家不可能生产大量的工业品用于对外经济交流,“中国所拥有的原料和农产品,可以作为外贸和外国投资的补偿。”(13)

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为了活跃经济,促进生产,发展商品经济是题中应有之义。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保障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开展国内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在经济上是必要的。此外,由于规定了“克服工厂机关化”、“使一切工厂实行企业化”、“将商业完全企业化”以及“一切工厂,应以自己经济的盈亏以为事业的消长”等原则,国营经济也有相当程度的商品经济属性。至于农民个体经济以及合作社经济,其存在与发展也离不开商品经济,是不言而喻的。抗日战争时期,在局部新民主主义范围内,我们党就重视发展商品经济。各抗日根据地相继创立后,制定了“对外管理,对内自由”的贸易政策,即对冲破敌人封锁,尽可能开展的“对敌贸易”实行管理,而不是由政府统制一切;在根据地内部则坚持“贸易自由”,反对任何垄断。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沟通城乡交流,繁荣经济,进而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观这些熠熠生辉的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但合理地加以吸收,而且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新的飞跃。首先,将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由实现工业化进一步发展为四个现代化乃至现代化。同时,邓小平纠正了毛泽东后来在主要社会任务问题上的摇摆和反复,把发展生产力提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高度,置于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地位,视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并不断强调对此“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显示了理论上的成熟和坚定。其次,邓小平一方面反复地旗帜鲜明地阐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表示社会主义中国绝不接受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的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走出长期以来在姓“社”姓“资”问题上的误区,再三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前提下,大胆而有选择地、积极而有鉴别地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并且提出包括建设经济特区在内的一系列对外开放的方针,从而在正确对待资本主义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理论。再次,在上述重视发展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我们党经历了从认同和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到认同和肯定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直至认同和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论,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铺上了一块理论基石。

四、在具体发展模式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孕育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观

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的渊源关系不仅反映在主要社会任务方面,也表现于具体发展模式上。

在政治制度上,首先,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所奠定的。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国家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是当今世界上,既与“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又与“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的“第三种形式”。(14)然而,这几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并列的。由于无产阶级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作为这一革命直接成果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也必然由无产阶级来领导。农民在中国革命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无产阶级必须与农民阶级结成巩固的联盟,才能夺取革命的胜利。毫无疑问,新民主主义国家同样必须以工农联盟作为自己的基础。总之,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它小资产阶级是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的力量。”(15)建国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与我国阶级结构的变化相适应,新民主主义的民民主专政就转变为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其次,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还建构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政体。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16)这种制度,一方面能体现最广泛的民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要求,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具有高度的权力;另一方面,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权利。这是与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再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也可以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中找到历史渊源。根据中国的特殊国情,毛泽东论述了多党合作制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基本阶级条件。这就是:作为领导力量的无产阶级单靠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无法取得革命的胜利。为此,“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17)这就是说,领导和组织多党合作是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同时,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具有两面性的特点,也有与共产党合作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可能和需要。此外,毛泽东还对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方式、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批评监督等问题作了明确的阐述。所有这些,都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辟了道路。

在经济体制上,新民主主义社会观同样成为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滥觞。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应该实行以国营经济为领导力量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具体说,“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18)经过七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并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后,国民经济虽有很大发展但生产力落后和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这就要求在承认和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由新民主主义时期的领导力量上升和扩大为社会主义社会主体经济的前提下,继续采取具体结构比例不同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多种成分并存体制。然而,由于经济工作中“左”的错误的干扰,削弱和排斥了其它经济成分,使所有制结构逐渐演变成僵化的单一公有制模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坚持从生产力实际水平出发,逐步把单一公有制形式改变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外资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与此相适应,在分配方式上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和私有制共生的混合型经济。这种经济上的多元性,客观上必然要求在经济运行方面采取多种调节方式。毛泽东深谙此理。他在强调计划调节。要求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同时,肯定了市场调节的必要性,主张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毛泽东认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应该实行计划调节。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经济,可以部分实行计划调节。个体经济很大程度上只能实行市场调节。“在农业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19)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除了进行有计划的必要的限制外,应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自发的市场调节。我们“只能控制几种主要商品(粮布油煤)的一定数量,例如粮食的三分之一”,“不要垄断一切”。(20)这种思想与他其后逐步形成的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统一、排斥商品经济的计划经济模式的主张显然不同,从而为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突破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探索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和重要的借鉴。自然,也不能否认,这一思想在理论上的彻底性和系统性方面是远远无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论相提并论的。

注释:

①②④⑥⑦(14)(15)(17)《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72、651、559和679、651和685、675、675、674-675、645页。

③⑩(16)《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0、1079和1081、1057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96页。

⑧《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27页。

⑨《毛泽东书信选集》第239和237页。

(11)(18)《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9、1433页。

(12)《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0页和《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50页。

(13)转引自《党史通讯》1983年第20-21期,第11页。

(19)《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79页。

(20)毛泽东:《在全国统战会议工商组讨论会的一份发言记录稿上的批语》(195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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