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现状与思考论文_涂贤杰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现状与思考论文_涂贤杰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是对载客运营条件的科学评价,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该文阐述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简要分析;重点研究如何做好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安全评估

Abstract:The trial operation safety assess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is a scientific evaluation of the conditions about carrying passengers and plays an indispensable role in the safe opera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This article expounds the actual status and problems of the trial operation safety assess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in China,and briefl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The two main objects of this article are how to run the trial operation safety assessment and matters that need our attention.

Keywords:urban rail transit;trial operation;safety assessment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内地35个城市开通了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8条,总里程数已经达5390公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中特别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大于天,人命重于天。开展好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对保证运营安全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现状及存在问题

对国内20多个城市133个评估项目近30000多条问题整改项进行梳理统计,发现土建施工、设备系统安装缺陷和土建施工、设备联调周期(赶工)制约引起的整改项占了59.13%。其中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缺陷的整改项占了36.75%;土建施工、设备联调周期制约(赶工)的整改项占了22.38%。因此,土建要给机电安装预留足够的时间;施工安装的质量要引起建设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高度重视。要从运营的需求出发统筹考虑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运营方要提前介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全过程,尤其是各项系统的综合联调。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013)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30012-2013)自2013年发布实施以来,对检验新线建设质量,规范新线接管流程,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部门职责分工,验证运营筹备的有效性,确保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新技术规范总结了《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01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行业内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进一步规范了初期运营前的安全评估。

三、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目标

按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要求,精心组织,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安全评估,评审内容全面、评审程序严格,找出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土建、车辆、设施设备、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必须达到初期运营的基本要求,确保初期运营安全,评估严格做到工程质量及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未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不得投入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满足开通初期运营条件后出具《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工程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报告》和《整改项跟踪检查报告》报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四、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组织与实施

(一)确定安全评估机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的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招投标中应注意:招标的评标专家应熟悉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招标代理以及招标方应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方案等资料进行保密,不能低价中标。

(二)安全评估工作流程

1.组建高素质评估团队,制定高质量评估方案

评估机构要对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负责,专家对评估机构负责。应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规范、标准,科学严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作评价。因此评估机构应安排经验丰富熟悉轨道交通评审工作、综合协调能力强、客观公正、行业内一致公认的知名专家组建评审团队。评审项目组成员前期一定要深入现场调研、熟悉被评估工程的特点、难点、风险点以及安全隐患,特别要关注穿越不良地层、穿越大江大河、不同制式的轨道交通运营、Y型运营的客运组织、长大区间的消防救援、换乘枢纽的客流组织、与既有运营线设施设备系统的衔接等,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

2.开展预检查

评估项目组要对工程能否进行评估的前提条件进行审核,提前赴现场,听取工程建设和运营筹备工作汇报,对照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对工程的前提条件进行预检查和评价;对工程涉及初期运营安全和满足基本服务要求的问题及早发现,提前整改。

通过预检查,审核工程是否符合初期运营安全评估的前提条件: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影响运营安全和基本服务质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试运行关键指标符合要求,且试运行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主要质量问题已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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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甩项工程不影响初期运菅的安全和基本服务水平。

4)按规定划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保护区,在具备条件的保护区设置提示或者警示标识。

5)运营单位已取得市人民政府的经营授权与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具备安全运营、维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3.现场评估

1)听取汇报,包括听取建设情况综合报告、初期运营准备情况综合报告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及实施情况报告;观看建设、试运营准备的专题录像片。

2)审阅资料

审阅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的相关资料;所有通过验收项的验收报告;初期运营线所需的技术资料目录清单;人员培训相关材料以及上岗证;运营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报告;其他相关资料等。

3)现场踏勘核验检查

不能靠抓阄决定核验抽查内容,不应靠机械对标,打勾作评估,专家应提出实际存在问题。

现场踏勘、核验检查原则:推荐与抽查相结合原则;检查车站数大于全部车站数50%以上,线路的起点站、终点站必查;换乘站、典型车站等各种类型车站全覆盖;车辆基地和停车场必查;控制中心必查;主变电所以及相关牵、降变等电站必抽查;中间风井必抽查;抽查不同类型区间,如穿越不良地层、大江大河、联络通道、人防门或防淹门等。除区间检查需停运外,车站检查一律乘坐试运行列车。

4)系统联动测试评估

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提供测试报告、测试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联动测试检验(抽查)。

测试目的:设施设备的接口、系统间的联动;系统间的联动、人与设备系统的磨合,考核运营人员的实操与应急处置的能力。

测试原则:突出关键设备、系统接口、运行能力,进行综合测试检验,不干扰既有运营线路的运营,破坏性试验不做。

运营人员要在三权临管阶段深度参与各项系统功能测试,熟悉设备操作。测试时专家旁站,测试项目由运营当班人员进行操作。测试结果既查看现场设备设施实际功能、又查看控制中心、车辆等系统的实际数据,既检验设备系统功能,又考察运营人员实际操作水平。

5)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落实整改

分出A、B、C类三类整改问题。A类问题在初期运营前必须完成整改,落实管理和防范措施,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责、影响运营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工作基本情况;工程概况;系统功能核验情况;系统联动测试情况;运营准备工作情况;工程评估总体评价;明确初期运营前必须完成的整改要求;从保证试运营和今后长期运营安全角度,提出尚需落实解决的问题和相应建议。

5.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运营接管单位完成整改,并向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递交《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抄报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接到建设单位、运营接管单位的《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后,跟踪检查整改项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报告形式报市主管部门。整改项跟踪检查方式一般采用函审形式,也可派专家实地复查。

评审中发现问题,绝不走过场,本着对工程负责、对市民出行安全负责的态度,一定要向被评审方讲清楚,同时帮助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想办法,落实整改。工程当中实在不能整改的,要帮助轨道交通集团公司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时间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整改完成后,经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复核确认后报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运营主管部门、运营单位如何从轨道交通规划、工可、初步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参与,从源头上为运营安全提供保障。规划阶段要提出安全要求;工可阶段要做好运营服务专篇;建设阶段要了解和发现问题;联调联试阶段要全程参与。

2.细节决定成败,对于站台与轨行区的间隙与高差、出入口踏步的高差、电扶梯与墙壁大于15cm的缝隙、站台门防夹及自动售检票上传信息误差等安全隐患,除在初期运营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外,运营单位还应加强管理对策措施,同时及时反馈给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以便在后续工程中改进。

3.借鉴高铁的理念,不断总结、尽快研究和制订相关的定量的标准、规范,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轮轨关系、弓网关系的联动测试。

4.初期运营开通日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日。

五、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的安全评估是对载客运营条件的科学评价,作为安全运营的第一道防线,也是载客运营前最后一道把关。初期运营前的安全评估绝不能走过场,要防止条件不具备载客运营,防止存在安全隐患载客运营。新线初期运营的时间应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对涉及运营安全的关键工序一定要整改完成后才能投入初期运营,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的出行方式。

参考文献:

[1]王忠文,方鸣.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现状综述[J].现代城市轨道交通,2015(5).

[2]梁青槐,周世惊.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安全因素分析及对策[J].都市快轨交通,2015(5).

[3]陈燕申,陈思凯.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规划的内容与方法[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5(9).

论文作者:涂贤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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