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及其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由贸易区论文,东盟论文,北美论文,中国论文,欧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于2002年11月签署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欧盟的发展经验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运作,对刚启动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合作过程中克服各种障碍,顺利向前推进具有诸多的启示。
一、欧盟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成效分析
(一)欧盟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关税同盟是欧共体/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起点和基础。根据欧洲煤钢共同体6国于1958年1月1日签署的《罗马条约》,关税同盟的目标是: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实现商品流通自由化;在共同体以外建立共同关税税率,执行共同的关税税立法。成员国采用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方法,在1959年1月1日~1968年7月1日期间取消了相互间工业品的贸易关税;从1961年1月1日~1968年7月1日间拉平了成员国对共同体以外国家的关税。1968年,欧共体建立起统一的共同对外关税,标志着关税同盟建立的完成。
2.欧共体/欧盟第二项共同政策是共同农业政策。1962年在法、德等农业大国主持下,经过相互协商、平衡,通过于“建立一个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农产品短缺、70年代自给自足和财政危机、80年代农产品生产过剩以及1984年、1992年、1998年的调整和改革和2002年最新农业政策改革,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已成为一个完整的农业政策体系,包含组织立法体制、结构政策和财政体制等4个方面的内容,以及统一市场、区域优惠、共同财政和共同责任等4大原则。2002年6月最新农业政策改革传统的“农民生产越多,得到补贴越多”的政策,通过所得分离政策即打破补贴和生产的关系,允许农民把产量和需求结合起来,避免过度生产。新农业政策对欧洲的农民、消费者和纳税人带来了好处,也减少了把欧盟过剩的农产品倾销到世界其他市场的可能性。
3.共同财政税收政策。改革成员国不同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制度,改革各成员国的财政补贴政策,有一整套财政政策协调的法律程序和制度框架。并逐步确立了成员国税收一体化的基本原则:(1)禁止以税收方式对本国产品提供保护原则;(2)协调成员国税收立法原则;(3)消除重复征税原则;(4)成员国从属原则;(5)成员国一致同意原则。此外,建立超国家主义的共同财政预算制度,财政收入来源于:成员国全部进口关税;农产品进口差价税和糖税;成员国增值税提成等。通常,欧盟每年的共同财政预算约900亿欧元。
4.建立强有力的高效的组织机构,同时不断完善欧盟区域政策工具。组织机构:(1)欧洲理事会。欧盟最高决策机构,体现政府间合作的机构处于决策核心。由成员国普选产生,任期5年;(2)欧盟理事会。立法、决策、执行机构。按成员国代表组成,下设常任代表理事会、政治委员会、联络小组、工作小组、总秘书处、高级代表、政策计划和早期警告单位;(3)欧洲议会。有知情权、监督权、被协商权、辩论权;(4)欧洲委员会。日常运行常务执行机构、起草法律。此外,还有审计署、地区委员会、欧洲投诉委员会等机构;(5)欧洲法院,确保欧共体的法律有一致的解释以及有效的贯彻实施。欧盟的区域政策工具主要是通过设置专项基金和优惠贷款。设立结构基金重点扶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此外还有欧洲地区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煤钢联合体的社会基金、欧洲农业指导与保障基金的指导部分、聚合基金和渔业指导基金等等政策工具来平衡欧盟内部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
5.货币经济一体化。1991年12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划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设,分三个阶段完成:(1)全面开放一切金融业务、消除资本流动阻碍,实现欧盟内部资本自由流动;(2)在商品、资本、人员、劳务等自由流动的条件下,1994年成立欧洲货币局;(3)正式实现经济与货币联盟,设立欧洲中央银行,建立单一货币体系,制订统一货币政策,1999年1月欧元正式启动,2002年1月欧元作为法定货币在欧元区正式流通。欧元加强了统一市场建设,消除欧元使用国汇率风险,促进欧盟内部的公平竞争。2000年里斯本会议决定了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委员会”代替欧盟内部和多家金融监管机构;2003年欧盟开放电信和电力市场,实行统一的规则和法规,计划2005年建成同一的金融和资本市场。
(二)成效评价
欧盟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整合过程,从1957~2003年经过46年的努力,欧盟以经济区域化为龙头,通过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关税共盟到共同农业政策,从欧洲货币体系到统一大市场和欧元的正式流通,欧洲经济一体化逐步完成了由经济一体化的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的过程。
欧盟的统一市场规则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障碍,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实现贸易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增加区域内贸易交易额,加速资本自由流动,实现资本在区域间的最优化配置,促进了企业的竞争与并购,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自1993年欧盟统一大市场以来,区域内GDP增加了8770亿欧元,创造约250万个就业机会。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欧共体成员内部的相互进口占总进口的比重约为一半,90年代中期之后上升到60%多一些,到了2000年则增至70.2%。欧盟现在拥有3.75亿人口、GDP为7.88万亿欧元、占世界GDP的25.4%。欧盟的日益深化的合作过程,成为区域合作的典范,为后来的区域合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1986年5月,美国、加拿大两国签署《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1998年1月正式生效,形成了美加自由贸易区。1991年6月,美、加、墨西哥3国为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1992年8月,3国外贸部长正式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正式启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的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集团,其经济规模与欧盟相当,拥有3.7755亿人口,近8.62万亿美元的总GDP(1997年)。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政策内容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宗旨: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对知识产权提供适当保护,建立执行协定、解决争端的有效程序以及促进三边的、地区的和多边的合作。
1.贸易自由化。关税以1991年税率为基准,分立即、5年或10年内逐步消除关税,若干选择性项目15年内消除。于1994年美加间消除通关使用费,1996年6月30日在美国、墨西哥间消除;而墨西哥同意立即撤除农产品进出口的25%的进口输入许可限制,并在10~15年间完全自由化。同年逐步取消产品配额、许可证等各种非关税壁垒。在关税削减时间表上美、加让步于墨西哥;在取消非关税壁垒规定方面墨西哥就让步多一些。贸易自由化的特点是先实施工业品贸易自由化,后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2.投资自由化。在有关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问题上,要求缔约国把与服务贸易规则中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本地商业存在要求不符的措施及限制开放的服务业部门机构翔实规定。墨西哥在金融服务业方面完全开放,给予美、加国民待遇。过渡期内,墨西哥市场上美、加银行业整体参与市场最高限额45%,证券业则为10%~20%。2000年后墨西哥根据具体情况可对这2个行业实行临时保护措施。
3.北美自由贸易区在许多领域进行广泛的合作,包括商品贸易、劳务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及涉及服务业的贸易自由和投资(包括金融)的自由化,是高水平、紧密型的自由贸易区,在自由化的时间表上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灵活做法。贸易商品将在15年内分4个阶段实现关税项目和税率减免,截至2008年完成,如今已合并或取消关税税目、税种达3000多项,免税商品总计4000类;在开放商品市场方面,美、加对墨照顾较多;在开放资本市场方面,墨西哥对美、加照顾较多;制定《北美自由贸易区环境合作协议》促进建立在相互合作与支持的环境、经济政策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环境目标和NAFTA目标的实现,创造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的双赢关系。
4.构建严密组织机构,设置明确职权,确保协定有效实施。设立:(1)自由贸易区委员会,监督北美自由贸易委员会;(2)秘书处,为自由贸易委员会提供帮助,其他部门提供行政支持;(3)专家组,专门负责某一领域工作,主要解决某一领域问题或提供咨询意见。此外,还设立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环境合作委员会、劳工合作委员、各国行政办事处等机构。
5.争端解决机制。总的解决争端原则是:NAFTA、WTO及其随后的协定以及由此签订的任何协定引起的争端,争议方可自由选择任一种即NAFTA或WTO来解决,除非被诉方提出按NAFTA的争端解决程序解决争端的要求。NAFTA规定了自身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事项审查和争议解决程序。并且NAFTA还建立了一套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未有效实施NAFTA规定及成员国国内环保规制的情形。
6.灵活、详细规定重要产品(能源、化工产品等)、敏感产品(纺织品、服装、汽车及零配件、糖、农产品、奶制品等)实现自由贸易的时间表和相关条件。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实现了汽车必须包含62.5%的北美制造的零件可以享受减少关税的优惠安排。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效评价
NAFTA突破了以水平分工为基础的一体化模式,通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区域间的垂直分工,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经济结构不同、互补性强的贸易区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NAFTA的高效运行实现了预期的目的,尤其在促进美、加、墨3国的贸易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促进美加墨3国贸易增长,尤其墨西哥成为NAFTA最大受益者。2000年美加墨贸易额创下7000亿加元的“世界之最”,美在加直接投资1860亿加元,占美国对外投资总额的64%,加在美投资也达到1540亿加元,双方互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伙伴。而美墨贸易额已从1993年的896亿美元增到1998年的1737亿美元,约占墨西哥外贸总额的80%,墨西哥是美国商品消费第2大国,其美国商品消费已由原来第5位上升到仅次于加拿大、日本的第3位。加入NAFTA后,墨西哥外贸连续数年顺差,吸收美国外资占美对外投资60%,加拿大也在墨西哥金融、电信、运输、采矿等行业直接投资。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墨与美加的经贸差距。美加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部分传统产业包括污染重企业向墨西哥转移,产业结构调整也给墨西哥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技术分量相对而言较高的资本重组也提高了墨西哥的资本有机构成和效率,缩小与美加经济发展差距。
NAFTA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成员国有效抵御经济风险,缓解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其他矛盾。美、加、墨3国求大同存小异,为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进行适当让步(妥协),取得三赢效果,为后来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不可多得的学习实例。
三、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示
综观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自由贸易区的意义和重要性已不言而喻,而专家学者也预测到中国—东盟有效运作的前景。当前,我们应研究如何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尽快取得成效。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给中国—东盟贸易区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1.各成员国间秉着高度的相互信任和共同的政治意愿,探寻共同利益的的合作点。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动态过程,需要各成员国确立要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在不断的深化合作、经济融合的过程中,需要各国有耐力、毅力并满怀诚意来解决在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阻碍困难,达到预定的目的。其中要求成员国彼此自愿地约束自己的部分经济主权甚至相互对等地分享或让渡一部分经济主权。因此,需要各成员国具有高度的相互信任和开展合作的政治意愿,否则,就难以在制定有关条约法规时顾及对方的利益,难以达到双赢的效果。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发展差异大,但是作为世界政治经济多极格局化中的重要一级,要提高彼此的经济实力,就必然加强合作,追求区域贸易自由化的最大利益,秉持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谅互让的原则,共谋发展,共创繁荣。
2.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来保证制度化的紧密合作、确保自由贸易区的顺利运作。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非关税措施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此外,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也包括在协议中,为保证协议的执行,必须建立和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但是目前看来,不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各种协调机制尚未完善,就是原来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各种机构的协调能力未尽如人意。这种状况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很不匹配。本文认为组织机构架设方面应效仿欧盟、北美的做法,设立超国家机构,下设若干机构。这些机构各司其责,并制定有关条约来规定各个机构的职能和管辖范围,以保证组织的高效运作,同时撤并一些不必要的机构,避免出现职能重叠、政出多门的情况。
3.区别对待,实行差别化的措施。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垂直分工一体化的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因此,美、加、墨3国之间实行部分商品不同关税率和差别化的取消贸易壁垒的措施,并以法规的形式保障有效实施。在这方面,中国与泰国于2003年在近200种水果蔬菜农产品上实行零关税;2004年中国与东盟国家早期收获的免税行动将开始实施。这种贸易门槛的逐步降低和拆除,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和开发市场,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在农业政策方面,可以参照欧盟的做法,根据各国农业发展差异制定相应合作计划。此外,对落后地区给予专项贷款和优惠条件,扶持其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4.加强同自由贸易区域外的国家进行交流与合作。作为发展中国家建设的自由贸易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加强自由贸易区内的合作,并不意味着排斥区域外的国家。相反区域内成员精诚合作,取消各种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扩大市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区域外发达国家来投资,利用贸易自由化可以对发展中国家产生的“追赶效应”,在实现商品、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机会把成员国的生产力和收入不断提高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5.加快信息化建设,注重环境保护,实现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中国—东盟电子化”建设,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合作。对于信息化服务,在观念上,强调利用现代技术提供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服务,而不是仅仅把电子政务建设当做政府业绩,同时,避免政府垂直关系在网络上的复制;在技术上,使政府的管理更加规范化、高效化和透明化,加强各国之间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交流与合作。在加强合作、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要忽视环境的保护,在这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做法值得借鉴。
标签:自由贸易区论文; 关税论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文; 欧盟成员国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