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斜坡投资结构分析与优化对策_科技论文

山东省斜坡投资结构分析与优化对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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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99(2006)03-0060-07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投入、科技活动规模和强度的通用指标,长期以来已经为世界各国和重要国际组织普遍采用。在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科技创新的能力是极为重要的,对于经济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通过研究山东省R&D的情况,发现山东省在R&D上存在的问题,对于山东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水平,优化产业结构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R&D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

科技投入可以综合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实力,增加科技投入则是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增强一国国力的战略性措施。R&D经费是科技投入经费的核心部分,R&D经费的结构特征基本上也代表了科技经费的结构特征。因此通常用R&D经费的投入来分析科技投入对经济发展的关系。各国经济发展历史已经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其科技投入呈完全的正相关关系。[1]此外,对于R&D经费投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一些专家学者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陈冬生(2003)根据1991-2000年武汉市的统计数据,对其R&D经费投入和科技人员投入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并运用灰色理论对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进行了灰色关联研究,研究表明R&D经费投入对武汉市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正相关作用[2];罗佳明(2004)运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953-2001年度的统计数据,实际验证了中国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单向因果关系,且科技投入是引起GDP变化的重要原因;实证结果还表明,要加强科技投入在经济增长中的促进作用,不仅要关注增加科技投入的总量,更要重视科技投入的结构。[3]贾鹏(2004)依据我国1991-2001年的统计数据,对科技投入各个指标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关联度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科技投入中影响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是研发经费的投入,其中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作用最明显。[4]

一项研究表明[5],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和山东省的产业结构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一是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二是经济增长方式将由总量扩展逐步转入质的提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产业结构升级都需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需要科技资金的投入。这些省份如果不增加科技投入强度,必将影响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科技经费投入强度不高已成为这些省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基于R&D经费投入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建立合理、有效的R&D经费投入结构就显得极其重要。本文将在分析山东省R&D经费结构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山东省R&D经费结构的对策和建议。

二、山东省R&D经费结构分析

R&D经费结构可以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来进行结构划分。宏观结构体现R&D经费投入活动在国民经济收入与分配中的地位,反映了一个国家对科学技术的重视程度;微观结构反映了R&D系统内部的协调比例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从不同角度划分R&D经费有三种结构:(1)经费的来源结构;(2)R&D经费在使用部门中的分配结构;(3)R&D经费在R&D活动中的不同阶段中的分配结构。下文将分别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山东省R&D资源的结构状况。

1.R&D经费投入强度

国际上通常以R&D经费占GDP的比例,即R&D经费投入强度作为R&D经费宏观结构的指标。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主要有两个指标描述R&D活动的投资规模,(1)R&D经费的绝对数GERD;(2)R&D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相对数GERD/GDP。由于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实力差别较大,因此在进行国际比较时,通常采用相对指标GERD/GDP进行对比,该指标说明了R&D支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另外,该指标也避免了通货膨胀、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6]表1、表2分别列示了山东省近年来R&D经费投入情况以及与其他省份的比较状况。

表1 山东省近年R&D经费投入

数据/年份1996 1997 19981999200020012002 2003

GERD(亿元) 15.6 16.8 21.331.552.060.9 88.2 103.8

GDP(亿元)

5960 6650 7162.2 7662.3 8542.4 9438.3 10552.06 12435.93

GERD/GDP 0.26 0.25 0.300.410.610.64 0.84 0.83

资料来源:GDP、GERD数据分别来源于山东统计信息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科技统计网,《1996-200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GERD/GDP值为计算而得。

表2 2003年全国部分省份R&D经费投入强度比较

地区 GERD(亿元) GDP(亿元) GERD/GDP

全国

1539.6 116603.2 1.32

北京256.3

3663.10 7.0

天津 40.4

2447.66 1.65

河北 38.1

7098.56 0.54

辽宁 83.0

6002.54 1.38

上海128.9

6250.81 2.06

江苏150.5 12460.83 1.21

浙江 75.2

9395.00 0.80

安徽 32.4

3972.38 0.82

福建 37.5

5232.17 0.72

山东103.8 12435.93 0.83

湖北 54.8

5401.71 0.10

广东179.8 13625.87 1.32

重庆 17.4

2250.56 0.77

四川 79.4

5456.32 1.46

陕西 68.0

2398.58 2.84

资料来源:R&D经费数值(GERD)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网,《200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GDP数值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版;GERD/GDP值为计算而得。

由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自90年代中期以来山东省R&D经费投入的绝对量是逐年增加的,占GDP的比例,即投入强度总的趋势也是上升的,这说明山东省早已认识到科技投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由表2数据可知,2003年GDP总量为12435.93亿元,位于广东省(13625.87亿元)和江苏省(12460.83亿元)之后。[7]从绝对量看,2003年,山东省R&D经费支出总量是103.8亿元,在全国排名第五,位居北京、广东、江苏和上海之后。但是从R&D经费投入强度来看,山东省的R&D经费投入比例还是较低的。发达国家,一般在2%-3%。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2004年1月公布的《主要科技指标》中的37个国家的科技指标数据显示:在37个国家中,R&D/GDP的比重超过或接近2%的国家有18个。其中最高的以色列达到4.72%,瑞典达到4.27%,芬兰、日本、冰岛、韩国和美国比重都在3%左右,而欧盟15个成员国家的平均水平也在1.9%,OECD成员国家的平均水平达到2.26%。[8]我国2003年的平均水平仅为1.32%,我国R&D经费投入总量虽然已经接近甚至超过部分发达国家,但相对国民经济整体水平而言投入强度还有待更大的提高。北京,由于有众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原因,其投入强度指标已经是7.0%。而山东省的R&D所占GDP的比重只有0.83%,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同期广东和江苏的指标分别为1.32%和1.21%,比山东省都要高。这说明,山东省在R&D经费投入强度上不仅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就是和经济总量相差不大的广东、江苏都有不小的差距。这与山东省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是不相称的,也不符合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R&D经费来源结构

RSLD经费投入是多渠道的,其来源有政府和事业单位、企业、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和其他国内资金,其中,政府和企业是主要的渠道。依据政府和企业的投资比例的不同,我们将R&D经费的来源结构分为政府主体型(政府投入所占比例大于50%、政府企业双主型(政府、企业的投资比例相当,均在45%~50%)和企业主体型(企业投入所占比例大于50%)。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的R&D经费的来源结构都是企业主体型。如美国企业投入为64.3%(1997年),德国为61.6%(1997年)、日本为74.8%(1998年)。[9]山东省R&D经费中企业资金已经占到了65.43%(2000年),说明山东省企业在R&D活动中已经占据了较强的地位。但是,相对而言,山东省政府资金的投入较少,比例小,不足以实现落后地区所要求的政府资金的带动功能。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政府对科技投入的资金不仅可以起到导向作用,而且往往发挥着“点石成金”的效果,山东的经济发展处于对科技需求的旺盛期,今后无论是争取中央财政对山东省的科技投入还是增强本级政府的自身投入,是山东省各级政府在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表3 2000年全国部分省份R&D经费来源结构

(金额单位:亿元;比重单位:%)

地区/来源政府资金企业资金 国外资金 其他资金

金额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比重金额 比重

全国 299.2333.39456.47 50.99 15.55 1.74 124.42

13.88

北京

99.8960.6337.60 22.82 1.48

0.90 25.7915.65

天津6.2925.3816.38 66.10 0.21

0.85 1.90 7.67

河北7.2927.7215.19 57.76 0.18

0.68 3.64 13.84

辽宁

11.7728.2323.00 55.17 0.39

0.94 6.53 15.66

上海

22.1030.0234.45 46.80 4.78

6.50 12.2816.68

江苏

15.8921.7443.42 59.41 1.75

2.40 12.0316.50

浙江5.0415.0624.63 73.59 0.48

1.43 3.32 9.92

安徽2.4416.309.23

61.43 0.065 0.43 3.29 21.90

福建3.0214.2515.81 74.61 0.37

1.75 1.99 9.39

山东5.8011.1633.99 65.43 0.50

0.96 11.6622.45

湖北

13.0939.8813.16 40.10 0.77

2.35 5.80 17.67

广东

10.14 9.7286.44 82.83 0.31

0.30 7.47 7.16

重庆3.4333.905.53

54.59 0.03

0.30 1.14 11.25

四川

26.3658.7213.66 30.43 0.32

0.71 4.55 10.14

陕西

30.0960.8515.96 32.28 0.27

0.55 3.13 6.33

资料来源:根据莫燕、刘朝马:《科技投入结构分析及比较研究》,载于《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年第4期,第40页中的统计资料计算得出。

3.R&D经费分配结构

R&D的经费支出部门主要有四类: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由表4可以看出,美国、日本和韩国,企业已经成为RSID支出的最重要的主体,占到74%左右。我国的平均水平是企业的支出占到59.96%,与其他国家相比偏低。山东省的企业支出占到86.62%,比发达国家和我国的平均水平都高,一方面说明山东省的企业支出占的比重过大,另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支出相对不足。

科研机构的支出比重山东占到7.81%,比美国的7.7%稍高,比韩国和日本的9.5%和12.4%稍低,比全国的平均水平28.84%和江苏的17.40%低很多,比广东的6.48%稍高。这说明,山东省科研机构相对较少,与北京、江苏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水平来看,山东省的科研机构的支出还是基本合理的。

山东省的高校的经费支出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支出水平偏低。山东省的比重是2.98%,而全国的平均水平是8.52%。同时,美国、日本和韩国分别是13.9%、14.5%和10.4%,北京的与这些国家相近,是11.21%。江苏的接近8.44%全国水平。可见,我国高校的R&D经费支出所占的比重比较小,而山东省的高校的支出与国际上的先进国家的水平差距更大。

表4 山东、部分省份和国家R&D经费在使用部门中的分配结构(%)

国家/地区

数据年份企业

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其他

山东2000 86.627.81 2.98

2.59

中国2000 59.9628.848.57

2.63

北京2000 31.0955.3011.21 2.40

广东2000 88.876.48 3.42

1.23

江苏2000 72.1817.408.44

1.98

美国1999 74.7 7.7 13.9

3.7

日本2001 73.7 9.5 14.5

2.3

韩国2001 76.2 12.4 10.4

1.1

注:国内数据根据《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资料汇编2000》整理,国外数据根据OECD主要科技指标(MSTI)整理。

4.R&D经费在R&D活动中的不同阶段中的分配

R&D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在这三类活动中,基础研究是对基本理论和原理的研究,成果多表现为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短期内难以见到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却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应用研究是把基础研究发现的新知识、新理论用于特定目标的研究。它是基础研究与试验发展研究之间的桥梁。试验发展研究是把应用研究的成果直接用于生产实践的研究,能够在短期内就见到经济效益。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短期内虽然难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从长期看却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保持持久竞争力的源泉。从表5可以看出,美国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分别是17.3%和23.2%,日本和韩国也在14%和24%左右,而我国的平均水平分别是5.52%和16.96%,山东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上都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分别是1.89%和9.14%。不仅低于北京的11.18%和27.55%,也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5.52%和16.96%。就试验发展一项来说,美国、韩国和日本只占到60%左右,我国的平均水平是77.82%,江苏和山东省分别是87.08%和88.97%,比美国、韩国和日本高很多,也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广东的则更高,是92.05%。

综上可以看出,山东省和江苏、广东与其他的发达国家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所占的比重要小,而试验发展的费用所占的比重要大。分析其原因,山东省、广东和江苏的R&D经费中企业的资金占了相当大的部分,而企业多是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因此对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就少,而这部分投入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确实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这部分投入在国外多是由国家来进行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政府在R&D投入上不足。

表5 山东、部分省份和国家的R&D经费支出在不同阶段的分配结构(%)

国家/地区数据年份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

山东 2000 1.89

9.1488.97

中国 2000 5.52

16.96

77.82

北京 2000 11.18 27.55

61.27

广东 2000 1.80

6.1592.05

江苏 2000 2.51

10.41

87.08

美国 1999 17.3

23.259.5

日本 1999 14.3

24.161.6

韩国 1999 14 24 62

资料来源:国内数据根据《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资料汇编2000》整理,国外数据根据OECD主要科技指标(MSTI)整理。

三、山东省R&D经费结构优化对策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山东省R&D经费投入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如R&D经费投入强度低、来源结构不合理、分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下的优化对策与建议:

1.加大对科学技术重要作用的宣传与普及力度

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提高全社会对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学科技、用科技和发展科技的良好氛围。首先要创造良好的社会实践基础,抓紧科技、经济体制的改革,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措施,自觉地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轨道上来,促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技术进步的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意识的提高。其次要大力宣传、倡导、培养科技创新意识,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加大宣传的广度、力度与深度,充分利用各类舆论工具,使科技创新意识深入社会系统各层次,激起全民的科技创新欲望,形成积极创新的社会态度。[10]再次要抓紧科学教育的改革,全面落实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

2.增加政府对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

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经济处于发展初期,R&D/GDP一般在0.5%~0.7%左右;在经济起飞阶段,该比例应上升到1.5%左右;进入稳定发展期,应当保持在2.0%以上。目前,国际上公认我国已经进入到经济起飞阶段,但是在2000年,我国R&D/GDP的比例才首次突破1%[11],而山东省该比例直到2003年还不及1%(如表1所示)。由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在一国或地区整体创新能力较低阶段,需要政府给予较多的投入。通过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等科技水平能够带来一定收益,企业受利益驱使自然会增加研发投入额度,这无疑是提高一国或地区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如表1所述现阶段山东省政府科技投入资金的比重还较低,因此,应大幅度提高政府科技投入力度,提高政府R&D投入占社会总投入的比重。此外,在增加政府科技投入同时,要创新政府科技资金的投入方式和运作方式,实现投入方式多样化和运作方式市场化,以使政府投入基金的运作更加有效率。

3.优化R&D经费的使用结构

据相关资料,R&D经费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这三类研究中的合理配置关系为基础研究占10%左右,应用研究占25%左右,实验发展占60%左右。基础及应用研究是创新能力建设的基础,是知识的源头,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专利的基础。然而,正如本文上一部分所述,山东省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活动的投入比重过低,而过低的基础研究比例,会直接导致企业把技术引进和模仿作为R&D的首要工作,而将独创放在次要地位,这最终会导致经济发展的技术动力不足,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是属科技创新源头,山东省在这两方面的经费支出低于许多省份,固然与山东省中央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较少有一定关系,但也有一些同样较少的省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经费高于山东。由此可见,作为一个人口和经济大省,山东省科技创新的源头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应切实加大R&D经费投入的力度,尤其是要加大政府对省属科研院所的R&D投入力度。

4.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和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对增加企业资金调控能力,增加研发经费投入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促进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各种优惠政策中,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技术改造的设备购置费抵部分所得税;认定的软件企业增值税规定以上即征即退;国家软件企业减按10%征收所得税;新创办的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级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等政策落实得较好。2002年全省享受科技减免税2.64亿元,省级以上新产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4507万元。[12]现阶段的主要问题是对于省委省政府2002年《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①规定,经省认定的国家高新区之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没有落实,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享受到减按15%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需要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对科技投入的强度,政府部门就应通过恰当的政策引导,从而为企业进行R&D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5.提高政府R&D活动经费的使用效果

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资金主要作用是引导投入和补助性投入。意在引导企业配套投入,提升产品或项目开发层次、开发积极性,带动和提高山东省R&D活动经费投入。1)加大应用研究项目和实验发展项.目的企业自选的比例,减少应用研究项目和实验发展项目的市场转换障碍。2)加强企业自选项目与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整合,减少重大研究项目的市场转化障碍。3)加强大学、科研院所的应用研究项目与企业自选项目的结合,减少大学、科研院所研究项目的市场转换障碍。4)加强科技开发项目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和引导作用。5)加强政府科技项目与地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整合,加快地区产业结构的转化和升级。[13]使得政府资金真正起到引导作用。

6.加大对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投入

按独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其它机构等四类执行机构对R&D经费支出进行分类分析,山东省独立科研院所的R&D经费支出为4.06亿元,列全国第13位,依次低于北京(86.33亿元,下同)、四川 (25.82)、上海(25.58)、陕西(25.16)、江苏(12.7)、辽宁(10.91)、湖北(10.52)、河南(7.59)、广东(6.9)、天津(6.48)、安徽(5.89)和河北(4.27)等省市。山东高校R&D经费支出为1.53亿元,列全国第15位,低于北京(16.78)、上海(7.43)、江苏(6.02)、陕西(4.43)、湖北(4.36)、安徽(3.87)、广东(3.7)、浙江(3.33)、四川(3.23)、河北(3.18)、湖南(2.95)、天津(2.75)、辽宁(2.44)、黑龙江(1.95)等省市。[14]贾鹏(2004)等人的研究发现,R&D经费投入中,高等院校投入对经济增长影响最大,大中型企业投入次之,独立研究机构投入影响最小。[4](P12-14)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的研发经费产生的结果能够迅速地转化成生产力,具有技术转化的便利,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山东省高校的R&D投入偏低已经成为制约其研发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瓶颈。因此,提高山东省高校R&D经费的投入强度,是提高其研究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关键。可以采取不同的资金支持渠道,并通过集中优势力量,重点突破,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体系中应有的作用。

7.建立稳定的R&D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一个稳定的RSID经费投入机制是保证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持续推进作用的重要措施。该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企业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加强立法建设。有专家建议修订《山东省科技进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从而依照立法程序,明确全省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具体比例,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由省政府规定科技投入的总体水平、全省R&D经费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适当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同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其次,要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金融机构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关键还是要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15]参照国内外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经验,建议采取以下一些措施:建立企业重点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金制度;推广科技成果委托开发制;建立企业和行业技术开发基金;强化企业技术开发融资优惠等。

收稿日期:2006-05-13

注释:

①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2002年4月24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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