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低俗之风 构建网络文明——不妨学学英国的网络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低俗论文,之风论文,网络管理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互联网时代,给青少年学知识带来极大的方便,鼠标一点,想查询的信息便应声而至;但同时也有负面作用,尤其是传播色情淫秽、凶杀暴力之类的东西,毒害青少年。据了解,在我国网民结构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占30%。一些青少年由于长期沉迷于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有书不读,有学不上,荒废青春,有的甚至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挽救和教育青少年角度看,整治网络黄色信息非常必要,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对互联网管理尤其是针对保护青少年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立法明显滞后,已经影响到治理网络犯罪的执法进程,有关专家一直在呼吁,却迟迟不见进展,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我觉得,在这方面,英国的做法值得借鉴。
虽然英国与我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但对待青少年成长问题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期望青出于蓝胜于蓝,为国争光。从这个角度说,借鉴英国的经验顺理成章。
和中国青少年痴迷网络一样,英国青少年上网的人数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是最多的,达千万人。随着网络色情日益猖獗、对青少年的威胁日益增大,英国在对网络进行管理时将重点放在保护青少年方面,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第一,以立法保障和行业自律为主,辅之以政府指导。这与我国的管理模式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往往是政府从解决青少年成长问题角度,事后反思,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因而不如事先预防有效。在英国,不仅政府尽责任,一些民间组织也从关爱青少年成长角度,义务地做着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工作。具体说,他们开通网络热线,鼓励举报涉及儿童色情、种族仇恨和其他非法内容的网址;制定并落实行业规则;鼓励服务商自愿对网站内容进行分级和过滤;进行网络安全教育。这样做,就显得更为积极有效。
第二,立法针对性强。国人也总是强调立法,但在具体立法实践中,往往有立法比较宽泛的毛病,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英国在这个方面就比较注重实际,他们在立法上有极强的针对性。比如,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就出台《儿童保护法案》,针对实际做出了“凡拥有儿童色情图片就是犯罪,无论是否传播。根据英国《儿童保护法案》,如果没有合法理由,故意下载儿童色情图片者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如果技术上无法确认图片的来源,网络服务提供商须从服务器删除该内容,否则将面临起诉”。这种立法和执法力度,值得国人借鉴。
第三,“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更具人性化。英国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时贯彻“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主要通过英国网络服务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网络观察基金会来实行。半官方性质的网络观察基金会在英国贸工部、内政部和英国城市警察署的支持下开展日常工作,主要解决互联网上日益增多的违法犯罪活动问题,如色情、性虐待、种族歧视等,尤其致力于解决儿童色情问题。这样的制度,体现了对民众的尊重,更容易受到民众的拥护。反观国人,恰恰缺乏这种思维和理念,要不放任自流,要么高压强制,让人感觉变化无常。
此外,英国设立专门网站,向家长提供最新的网络安全信息。政府公布了24小时的儿童热线,家长和孩子可以随时就网络问题寻求帮助,政府专门设立了保护青少年的“儿童开发与在线保护中心”,让公众、执法机构和网络业主间联系、跟踪并检举嫌疑人,防止犯罪分子以儿童为目标进行网络犯罪,这些都体现了立法和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由是观之,依法管理网络,保证网络文明健康,亟待加快立法和从严执法,这是挽救青少年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