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_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论文

转型期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_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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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2)06-081-(9)

一、转型期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选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将在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处于社会转型期,其间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都会产生前所未有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也将是前所未有的,这对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无疑也是一场巨大挑战。有学者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逐步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国家治理也将逐步从经济政策时代进入社会政策时代,我国已开始进入社会建设的时期,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将成为执政党执政的主要任务。①这一时代主题的呈现,对于党的群众工作②创新来说,既是一项严峻挑战,又是一次历史性的机遇。其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党的群众工作难度加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所有制结构呈现多元化格局,传统政社一体化的结构逐步瓦解,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经历重大调整,人们从“单位人”逐步变成“社会人”。这使得党组织直接支配资源满足群众利益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市场机制所取代,体制越来越失去对人们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作为一个“单位人”,生老病死都与组织机构有关,各种资源的获得和分配都由组织机构决定,因而“我讲,你听”、“我指示,你服从”,这既有对组织和领导真心诚意的服从,同时也未必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而作为一个“社会人”,尽管组织仍然掌握着成员各种重要的资源,对其行为和思想仍具有较大的约束力,但是组织机构不再是其成员获得和分配资源的唯一主体,同时,其成员还可以通过重新择业来摆脱其约束和控制。这样一来,“你讲,我未必听”,“你指示,我也未必服从”。过去单向的灌输和改造,变成了双向的博弈和讨价还价,群众工作的有效性经受挑战,其复杂性和成本也增加了。

2.党的群众工作在转型期文化与生活方式多元化的条件下存在着一定的边界和限度。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按照罗尔斯的说法,现代社会文化的多元性并非是暂时的、局部的,而是注定的、永恒的。因为各种完备性学说,尽管观点分歧,但都是合乎理性的,无法彼此取代的。在罗尔斯看来,只有基于政治自由主义的法律和基本制度,才能成为各种完备性学说交叉重叠的理性基础。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承认,党的群众工作不再是万能的、无限的,它存在着一定限度和边界,这个边界就是多元化的合理存在。任何试图取消这个边界的努力都必然像堂吉诃德与风车的搏斗一样,变得徒劳无功。这里,要正确处理国家和执政党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与社会思想观念的多元化之间的关系。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执政党的指导思想是可以一元化的,也应该一元化,但是,这种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不能取代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选择。二者的完全等同仅仅在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时代才能成为现实,在市场经济时代二者的分流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承认党的群众工作存在着这个边界,既是执政党思想成熟的体现,同时也是党的群众工作在新时期得以创新的前提条件。

3.转型期党的群众工作者的社会角色及其传统工作模式面临挑战。随着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与民主权利意识的发展,党的群众工作者不再仅仅因为其干部身份就拥有天然优势。时代呼唤着平等,在新形势下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党的群众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社会的来临,那种居高临下的、单向说理的、强求一致的简单工作方法无法解决各种各样的社会及个人问题,社会及个体问题的多元化对工作的专业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由于革命战争的特殊环境或者计划经济时代的普遍贫困,物质资源的分配基本上是硬约束,群众中的问题大多是思想情绪问题,往往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解决。而在当今社会,不仅存在大量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还有大量的婚姻家庭、上学就业、纠纷调解、矫治帮教、精神卫生、群体事件等大量过去不熟悉或者没有出现过的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群众工作者具有困难救助、矛盾调解、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应急处置等个性化、多样化的知识和技能。过去,由于通讯设施的限制,宣传纪律的约束,大量的社会问题都可以作为个别的、局部的问题得以解决,一般不会演化成广泛的群体性、社会性事件。而在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时代的新形势下,人们的交往空前扩大,网络信息的传播极大地扩展了人们的视野,加之网络传播可能产生的对信息的严重扭曲和无限放大,不可预见的群体性事件会大量增加,其破坏性和社会风险也很难有效控制。面对这种新形势,我们已经习惯的、传统的强制方式可能难以奏效,党的群众工作者必须调整自己的角色,创新工作方法。

4.转型期制度的不健全所产生的贫富差距和腐败蔓延也使得党的群众工作存在软弱无力现象。在革命战争和计划经济时代,人们在物质生活上差别不是太大,至少群众与身边的领导干部差别不是很大,加上革命理想主义的深刻影响,频繁的政治运动的制约,一般来说领导干部是清廉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的清廉正直正是党的群众工作无尽的动力源泉。作为群众工作的合法性根据,“中央文件”、“组织规定”、“领导决定”通常也能够被绝大多数民众接受。而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体制和各项制度的不健全,产生了贫富差距过大以及党内腐败蔓延的现象,这一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由此导致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大打折扣,干群关系紧张,个别领导干部的言行不当,或对某些社会舆论关注的社会事件处理不慎,都很容易引发民众对政府和执政党的不满情绪。在此情况下,党的群众工作出现软弱无力的现象是难以避免的。如果社会贫富差距过大、腐败蔓延的现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任其发展,党的执政地位还会面临根本动摇,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

当然,对于执政党来说,任何挑战同时也都是一种历史性的机遇。从夺取政权到领导执政,不仅意味着党的地位的变化,而且也意味着党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当前,至少以下几点是亟待改变的:在群众工作的功能方面,从片面的管理、控制的观念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观念;在社会管理模式上,从注重个别领导决策和对上级的简单服从转变到注重科学、民主决策以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运作模式;在工作方式上,从注重群众动员的工作方式转变到注重个体化、细致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方式;在领导者的度量和心胸方面,从封闭的、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转变到开放、包容的思维方式;在干部的身份认同方面,从对群众的父权主义的监护人、父母官角色转变为群众代理人、服务者角色,等等。总之,随着党中央把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主要的工作任务提出来,党的群众工作就有了更为广阔的天地和舞台;随着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整合社会,凝聚人心,切实解决各种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又给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党的群众工作比起计划经济时代来,应该说更为重要了。

二、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党的群众工作的关系

社会工作(Social Work),指的是在一定的国家福利制度下,以“助人自助”为宗旨,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者主要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服务等领域,专门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性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广义的社会工作,包括一切社会福利输送系统以及社会求助系统,从传统社会的亲属照顾、社区求助、社会慈善事业,到近现代的国家行政性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福利输送体系,均涵盖其中。如有的学者就把我国自1949年以来的国家福利输送系统称之为“本土性社会工作”或“行政性、非专业性社会工作”。③而狭义的社会工作,是指西方一百余年发展起来的专业助人活动,或称专业社会工作。本文所指的社会工作,除特殊说明外,主要指的是专业社会工作。

西方专业社会工作起源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慈善活动,其前身是19世纪后期英国为了解决工业革命后的贫困和劳工失业问题发展起来的慈善组织会社与睦邻运动。该活动随后传入美国,并在美国得到繁荣,向专业化、科学化、职业化方向发展。传统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是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组织。社会工作在当代西方已成为对社会影响深远的主要职业之一,其足迹遍及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并对有需要的每一个年龄阶层的人提供专业服务。2004年,仅在美国就有专业社会工作者56万余人,④并有超过1/3的美国人投身志愿服务的行列。⑤一般来说,在西方发达国家,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人数比医生人数略多。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看,社会工作的发展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社会人的需要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显著标志。它体现了现代社会民主价值观对每一个人的尊重,体现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其民间性的发展也体现了人类对道德至善的诉求。

西方社会工作在20世纪20年代即传入中国,并在中国得到一定发展。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全面确立,西方式社会工作被行政性的、非专业的社会工作取代。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工作重新在我国大陆地区得到恢复和重建。目前,我国已有200余所大学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已在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等东部沿海省、市、地区得到一定发展。2006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7年7月,民政部设立社会工作司,增加了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2008年6月我国举办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标志着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开始。2011年11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看成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导性纲领,在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⑥

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不可谓不快,短短20年左右即走完了西方百余年发展的历程。但是,这种快速发展背后的问题和挑战也是严峻的,主要表现在:

1.教育先行与实际工作的严重脱节。社会工作专业招生难、就业难、师资建设滞后;招生基本上属于调剂录取,就业缺乏有效需求。目前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每年大约在1万人左右,其中选择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毕业生不到1/10。⑦在专业师资方面,相对于其他专业,不仅人数少,而且大多属于新近从其他人文社科专业改行而来。教材基本上照搬西方和港台地区。显然,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并不是实际有效需求的产物,而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基于经济发展考虑拉动内需带动高校扩招的结果,同时也与举办社会工作专业成本较低有关。其结果是,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人才资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突出。《意见》提出了我国到2015年培养200万、到2020年培养3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发展目标,任务显然是十分艰巨的。

2.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确立比较艰难。现代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的助人事业,具有鲜明的专业意识和服务理念,其专业价值观的确立既需要相对独立的社工机构的发展,也需要社会工作者接受相当高水平的职业训练并接受该行业通行的从业标准,这既包括一定的专业技术,更包括特定的价值和理念。我国目前的专业社会工作虽然在传统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中获得了“嵌入性发展”⑧,但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所谓本土性的社会工作者主要指的是从事各项福利工作的民政干部以及工会、妇联、残联等干部,这些社会工作者是行政性的、非专业的,人事编制属于国家干部系列,其价值观与现代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人对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存在一定的抵触和不理解情绪。民间专业社工机构的发展也面临十分尴尬的处境,经费难以保障,业务拓展步步维艰。如成立于2003年2月的我国第一家从事专业社工服务的民间机构“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努力经营发展至今,不过从最初的几人到现在的20余人,而2004年成立的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和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三家上海市政法委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其成员总数在2000人以上。二者的规模以及发展前景,实不可同日而语。⑨在此情况下,现代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是难以确立的。

3.社会认可度很低。尽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已经在高等院校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央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文献,但民众与部分官员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可度仍然很低。有影响的媒体很少宣传,一般民众很少听说,官员的理解往往存在较大偏差。专业社会工作的话语体系基本上停留在上层政策制定者、高等院校学术精英以及少量的实务社工人员之间。对现代社会工作的误解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一般民众把社会工作看成是正式工作之外的“社会兼职”;二是部分民政干部和党群干部把社会工作等同于民政工作。

如何解释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所面临的尴尬处境呢?我们认为,除了传统文化观念和社会结构的制约,以及新生事物发展所必然遇到的曲折外,最为关键的原因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合理界定与整合专业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机制,没有对二者的区别及其可能的整合达成共识。这就涉及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的关系问题。

现代专业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其一,二者的主要功能及其整体价值取向存在差异。就主要功能而言,党的群众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其根本任务是通过宣传教育以及关心群众生活等,使群众接受、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达到凝聚人心、整合力量、实现社会稳定、组织动员群众支持并参与完成党的各项事业的目标。而现代专业社会工作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诊断、治疗、帮扶、矫治、疏导、救助、调解等方式,恢复个体以及一定群体、社区的社会功能,提高个人或群体的生活质量。就整体价值取向而言,群众工作动员社会成员改造、建设社会的取向大大高于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社会个体问题的取向。群众工作的整体设计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社会为本的模式。社会工作则是从解决社会问题出发,问题取向突出,着重个人问题的解决。总体上可以说,社会工作的视角定位于社会个体,以及个体的社会性问题。

其二,二者的主体及其工作对象存在差异。党的群众工作者主要是民政部门以及党群部门的机关干部,其对象是国家福利政策照顾和服务的群众,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是干群关系,这种关系是制度性的、长期存在的,往往也不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结果,它具有一定的等级性和身份差异。社会服务尽管是民政干部的职业,但不一定是他们的专业。现代社会工作者则是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一定资格认证的专业服务人员,其当事人(或称为案主、服务对象等)既可能是国家福利政策照顾和服务的对象,也可能是具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群,只要当事人与之签订了服务契约,二者就构成了服务关系。这种关系是契约性的,也是平等的。当契约任务完成或服务关系终止后,二者就不再存在服务关系。

其三,二者的具体工作价值及其方法存在差异。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视野里,工作对象——群众是一个政治群体,是被依靠和被动员的社会力量。工作模式上,群众工作较多依靠外在的力量,包括政治上的、法律制度上的规定性,社会政治运动的感召力,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群体组织对个人行为的制约力等等。一般来说,党的群众工作者没有特定的专业知识要求,但是有特殊的政治要求,亦即“政治上要过硬”,“要靠得住”。社会工作则将其对象看成是需要援助的对象,致力于发挥个体的潜能去解决他们面临的困境和问题。社会工作具有专业特质,一般都包括诊断、治疗、评估、结案等程序,并根据服务领域的不同,对知识和技术的要求也不同。在西方国家,所有社会工作者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认证后才能从事服务。另外,群众工作是自上而下实施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主动实施的,不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的,当然一般也不收取费用。而现代社会工作是职业化的,除了政府直接聘用的社工人员外,大多数社会工作者都必须从给当事人的服务费用中获得自己的主要收入。

但是,在我国,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的确有许多共同或者说重合的地方,因此有学者把党的群众工作也称为行政性社会工作或者党的社会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工作发展的初期,雷洁琼先生还曾说,“民政工作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⑩二者的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其一,二者的价值理念与服务对象具有共通性。无论是社会工作,还是群众工作,“以人为本”都是其共同的基本价值理念。它们服务的对象都是具有特定困难的人群,其目标都是帮助具有困难的人群走出困境,提高生活质量。其二,二者的社会功能具有一致性。无论是社会工作,还是群众工作,都具有解决社会问题,恢复社会功能,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功能。其三,二者的工作方法具有相似性。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主要都是“做人的工作”。群众工作主要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使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政治立场,不断提高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关注的是人的认知和思维的转变,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各种方法,调动各种资源,帮助服务对象更加清楚地认识自我、他人及资源,以实现助人自助。其四,二者都是立足基层、面向民众开展的具体工作。群众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而社会工作的重点也主要在城乡社区。(11)

在我国,党的群众工作具有与西方社会工作相似的特点和功能,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在解决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其作用甚至是西方专业社会工作不能比拟的。我国在建国后的工业化过程中并没有出现西方那样的社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尽管社会矛盾突出,社会问题丛生,其间也发生过一些较大的社会和政治动荡,但基本格局是稳定的,发展是有序的。能够具有这样的局面,应该说是与党的群众工作的强有力的作用分不开的。不过,随着整个社会的转型,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党的群众工作必须吸收现代专业社会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方法,走人性化、专业化、科学化的道路,才能实现创新和发展。本文认为,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不仅是其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同时对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实现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与党的群众工作创新相结合

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既是转型期实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必不可少的体制和制度创新,又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必由之路。《意见》第一次确立了发展中国社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立足基层、中国特色”的指导原则,这无疑是我们讨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与群众工作创新的基本出发点。本文仅从二者的关系出发,讨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前景。有学者提出,我国社会工作与群众工作融合具有三个基本内容或途径,即制度与机制的融合、文化和思想上的互融、知识技术的统一与特色建设。(12)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这种相互融合将产生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三种基本模式,即行政吸纳式、相对独立式、国际引进式。需说明的是,这三种模式在中国也并非是绝对的、相互排斥的,它们更可能在不同程度上、不同的范围内相互并存,并在一定的时期产生融合与过渡,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

实现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相结合的第一种模式是行政吸纳式。所谓行政吸纳式,指的是通过改造我国现有体制的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体系,使之吸纳专业社会工作的功能,在体制内建立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相统一的体系。具体做法是:在体制上,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部门(如县团级以上)增设社会工作部,以统筹、整合、管理党群部门和民政部门有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工作,并根据社会需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各级各类学校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并整合原有相关机构的工作。在队伍建设上,一是分批培训现有从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工作人员,通过5至8年的努力,解决党群部门与民政部门现有社会福利工作者的专业资格认证问题;二是大量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作为招收社会福利工作新进人员的基本条件;三是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在工作任务与目标上,实行党的群众工作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合一,亦即中国社会工作者兼任思想政治工作者与专业社会服务工作者,集二者于一身。在经费上,由国家各级财政支付。但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可根据服务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收取一定费用,收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

根据《意见》的指导思想与整体价值取向,在当前以及较长一段时期内,行政吸纳式将成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模式。(13)该模式的优势是明显的:领导重视,体制保障,社会认可度较高,阻力较小,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一批专业社工机构和比较完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群众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方法。同时,该模式保证了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政治风险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明显优势。但该模式所需注意的问题是:其一,党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与专业社会服务工作两位一体存在较大难度。如上文所述,二者在整体价值取向、服务对象、工作目标、工作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产生矛盾和冲突是难免的,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强化政治任务忽视社会服务的倾向,不利于专业社会工作的长远发展。其二,可能导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弊端。由于转型期社会服务需求大量增加,各种社会风险和突发性事件越来越多,这必然导致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机构日益庞大,甚或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极大地加重国家财政负担。其三,在现行的政府主导体制下,不同部门的权力、资源和符号影响存在显著差异,职业之间的社会地位和工作人员的职业升迁也不同,在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具体实践标准与评价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强调现有党群和民政部门服务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有可能导致政府行政体系各部门之间产生冲突,导致国家资源的浪费。(14)

实现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相结合的第二种模式是相对独立式。所谓相对独立式,指的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相对独立于现有的党群机构与民政福利机构,政府一般不直接设立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而是根据社会需要通过招标、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专业社会服务。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逐步剥离民政部门与党群部门的部分社会服务职能,政府机构一般不再直接承担社会服务,其主要职能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专业教育与培训、加强资格认证与注册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督与处理纠纷诉讼等。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不隶属于党政机构,也不直接承担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政治任务。党的群众工作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主要途径是,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强化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发展党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荐和支持有突出贡献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相对独立式的优势是,社会服务的专业性强,服务质量高,能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各种问题,并能多渠道利用社会资源筹措资金,有利于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和技术得到长期稳定发展。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比较稳定,不至于因体制调整和政策变化而产生大的波动。其成功的方法和理念也将对党的群众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作用。学术界与实务界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比较倾向于发展该模式。该模式如果能够长期稳定发展,必将形成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模式,也必将使得党的群众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得到根本性的创新,有利于真正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但是,该模式可能产生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相对独立的社工机构资源不足,组织动员能力有限,其解决大范围社会问题的能力有待考验,而执政党在社会转型期巩固其执政基础、维护政治稳定的压力较大,政府让渡社会服务给民间社工机构存在较大政治风险,党和政府不太可能在短期内让渡太多的空间给专业社工机构。其二,由于没有体制保障和稳定的较高薪酬,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地位在短期内也难以大幅度提升,专业价值观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这不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也会导致高校专业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专业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其三,由于缺乏体制的约束,党在社工机构的群众工作将面临较大困难,可能出现淡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危险,这种担心又会打消政府支持民间社工机构发展的积极性。

实现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相结合的第三种模式是国际引进式。所谓国际引进式,指的是在国际社工界或相关慈善组织的直接帮助下,通过由国际社工界组织提供主要资金、指派督导等方式在国内与宗教组织或其他民间组织共同设立社工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模式。该模式在第三世界国家、尤其是广大非洲国家是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模式,在社会工作全球化发展较快的趋势下,也会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该模式强调接受国际通行的专业价值理念、知识、技术与伦理规则,基本上是仿照西方发达国家模式。对于社会工作后发国家来说,我国直接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先进的理念、知识和技术,在一定时期内既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比较难以让国人接受的是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压力及其宗教背景。

一般来说,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是与西方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分不开的,尤其是与其自由民主观念以及个人主义取向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在输入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经验时,不可能完全拒绝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这一点在仍然具有冷战思维的国际关系背景下,是不少高层管理者比较忌讳的。另一个问题涉及宗教。在西方国家,社工机构一般都有一定宗教背景,社会工作者(甚至包括知名的社会工作研究者)主要由比较虔诚的教徒构成,其中女性居多数,这体现了宗教伦理以及女性关怀伦理对社会工作的特殊影响。实际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基督教团体的发展壮大也是与其积极地开展各种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活动分不开的,教会团体一直在从事着社会服务工作,义工的服务也成为普通民众了解教会的重要途径之一。2002年中国基督教“两会”还适应中国社会服务发展需要成立了“社会服务部”。国内民间社工机构的发展往往也具有一定的教会背景。(15)有学者甚至提出,在国内社会工作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且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形势下,国家应该给予基督教会的慈善服务以合法身份,充分发挥教会的社会服务功能。(16)

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政府对于国际社工组织在国内的发展以及教会从事社会服务的活动是比较谨慎的,大规模地让渡空间给国际社工机构以及教会发展社会工作也存在着体制和文化上的根本制约,不太可能成为现实。此外,西方社工界除了对个人、家庭提供服务的微观社会工作外,一直有宏观社会工作的传统,其专业价值观要求社工界代表受压迫、处境不利的阶层争取公平正义,动员组织有关当事人参与向政府施压的政治活动。这一点使得一些发展中国家对社会工作在本国的发展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社会工作国际化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教会组织以及数量庞大的教会群众,宗教信仰与民族问题又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在我国发展社会工作不可能不与国际社工机构以及宗教发生关系。党的群众工作必须面对这个事实和挑战。为此,《意见》特别指出,“对国(境)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的优秀成果进行有益的借鉴”,“在少数民族聚居和信教群众较多的社区,可根据需要配备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民族和宗教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此把党的群众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精神、适应社会需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注释:

①王思斌:《社会政策时代与政府社会政策能力建设》,《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②从内涵来说,党的群众工作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群众工作实际上包括党领导群众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因为党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群众的工作。而狭义的群众工作指的是,党的基层组织及其成员为了一定的政治目标或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所从事的直接面对群众以解决群众具体问题的组织、宣传、动员等思想政治工作。本文主要是在狭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

③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④孙建春、闫湜、甄炳亮:《关于美国、加拿大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的考察报告》,http://www.xcsmzj.gov.cn/arts.asp?id=583。

⑤O.William Farlry等著:《社会工作概论》,何金兰等译,台湾学富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1年,第35页。

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⑦该数据参照近年相关学者的调研以及本人所在高校的情况所做的估计,不同高校、不同地区情况有所差异。

⑧王思斌:《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⑨庄爱玲、蒋亦凡:《社会工作职业机构的发展》,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编:《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1988—200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38页。

⑩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编:《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1988—2008)》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11)以上关于群众工作与社会工作的比较部分参考了陆士桢、洪江荣:《当代中国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2)陆士桢、洪江荣:《当代中国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3)本次《意见》作为中央颁布的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的文献,是由中组部牵头的,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主要由民政部、劳动人事部牵头,这当然是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它表明,党组织不仅高度重视社会工作的发展,而且也将直接领导未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14)熊跃根:《转型过程中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与本土化实践的理论分析》,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编:《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1988—200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593页。

(15)左鹏:《基督教伦理与社会工作价值观——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现实困境谈起》,《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16)刘继同:《会通与更新:基督宗教伦理道德观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关系》,《宗教学研究》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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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党的群众工作创新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_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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