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民主集中制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_民主集中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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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的组织原则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它的贯彻实施状况,同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相连,也经历了曲折的历程。其中既有丰富的经验,又不乏沉痛的教训。对此作一番历史的考察,并从中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对于在新时期坚持和健全这一制度,很有益处。

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时期,也是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从战争环境向和平建设环境的转变时期。这个时期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从总体上讲比较健康,具体表现为:首先坚持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从而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其次,建立了党内的监督制度。鉴于党已成为执政党的现实,党中央于1949年11月作出决定,成立中央和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党内的违纪行为,以加强组织纪律性。高饶事件发生后,党中央于1954年2月又及时作出《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规定了六条内容,要求全党尤其是高级干部坚决遵守。这些举措对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均起了积极作用。再次,党内生活比较正常。在开展党内斗争时,能坚持正确的方针,采取慎重的办法,力求达到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增强团结之目的。最后,民主集中制被推广到国家的政权建设和政治生活中。《共同纲领》和第一部宪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党在这一时期较好地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从而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正确,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

然而,这一时期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党内不同意见缺乏平等的实事求是的探讨,而是错误地上纲上线。比如,把巩固新民主主义的主张,把农业合作化应稳步前进的主张都当作右倾错误、右倾机会主义来批判。其结果不仅扼杀了一些正确的意见,造成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原可避免的失误,而且也为日后民主集中制遭受进一步破坏埋下了隐患。

1957年至1966年,是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这个时期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如同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艰难曲折的历程一样,也经历了诸多曲折和反复,出现了正确与错误两种趋向。正确的趋向主要表现在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提出了一些正确的理论观点,采取了一些切实的措施,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比如,1957年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1962年1 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所作的讲话,对民主集中制都作了理论上的阐述。与此同时,党中央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1957年在全党开展了开门整风;1961年1 月发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决定;1961年9月发出《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对县委书记以上的干部普遍进行一次以正确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为重点的轮训;八届十中全会作出《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地交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决定》和《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以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1962年12月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强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的生活,等等。这些措施对于健全党内生活和民主集中制,都起了积极作用。

错误的趋向主要是权力过于集中,个人崇拜、个人专断、一言堂作风有所发展。党内生活和党的集体领导遭到损害。但这种状况并非十年一贯之,而是同上述正确的趋向相互交替、相互渗透,起伏发展。比如,1957年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指导下开展的整风运动,却导致了反右派严重扩大化的错误,阻碍了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程。又如,1958年经济建设上的“大跃进”,是毛泽东以他个人意见否定了“八大”通过的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指导方针,对反冒进不断进行上纲上线批评的结果。然而,在以后的不少场合,毛泽东又多次强调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并在行动上也能尊重并服从中央和政治局多数同志的意见。再如,在八届七中全会上毛泽东作了关于工作方法问题的讲话,提出要多听不同意见,在党内造成有话就讲,有缺点就改的空气。可是时隔不久却发生了庐山会议反右倾的错误。在此之后的1960至1962年,毛泽东又对民主集中制等问题作了正确的历史总结和理论概括,并对“大跃进”中的一些失误之处承担了责任,作了自我批评。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一个特殊时期。这个时期的民主集中制,如同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一样,遭到了空前的破坏。首先,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被破坏。各级领导机关成员的任用和职务的撤销都不按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办事。而取决于少数人的意志。甚至出现了根据党的领袖个人意见选定自己接班人的封建主义的做法。党的监察机构被取缔,对党员和干部的处分更是迷失了章法。其次,党的集体领导被破坏,毛泽东的个人领导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中央书记处被撤销。“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将历届党章规定的行之有效的有关集体领导的内容都作了删除。第三,对领袖的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随着“天才论”等唯心史观的泛滥,党的领袖被神化了。对领袖个人意见的态度,成了衡量革命和反革命的标志。第四,党员的民主权利被剥夺。“九大”和“十大”通过的党章,公然将以往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的内容全部作了删除。民主集中制遭到如此严重的破坏,其结果是导致整个国家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即高度集权与极端的无政府状态并存。这种状况把我们的党和国家无情地推向了灾难的深渊。

1976年粉碎“四人帮”,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经过两年的徘徊,以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开始进入历史的新时期。与这一历史进程相一致,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也进入了建国以来的一个新时期。这个时期的民主集中制,同党和国家的各级事业一样,带有明显的拨乱反正和发展建设同步进行的特点,而这种拔乱反正和发展建设是全方位的。首先,恢复和加强了党的集体领导。十一届五中全会从集体接班的原则出发,决定重建中央书记处;1980年8 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并开始着手解决领导干部兼职过多、职务终身制、权力过分集中等问题;党的十三大则从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着手,来解决集体领导和决策的问题。其次,恢复和健全党内生活。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三大又就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民主生活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1994年12月,中央又制定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第三,恢复和加强党的纪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党的纪检机构;十二大又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党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以纯洁组织,增强战斗力;在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中,1987年1 月中纪委发出《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要求全党切实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党纪,担负起维护党章的神圣职责;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后,中央又及时制定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等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文件。第四,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恢复并健全了国家的政治生活。五届一次全国人大修订并通过的我国第三部宪法,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职权、代表选举、撤换、质询权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不久,司法和检察机关也开始恢复并进行正常工作;十三大进一步对党政职能分开以及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并从密切党群关系,切实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角度,提出了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具体构想;1990年2月, 中共中央又制定公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地位,并对其参政的基本点,发挥监督作用的总原则等作了具体规定。可见,我们国家进入历史新时期以来,在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发展中的又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这些变化使民主集中制的建设出现了建国以来最好的局面。

同时,在新时期的历史大转折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和建设同样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更为明显。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大都是以矛盾的形式展现的。比如,市场经济横向、自主的运行方式同民主集中制纵向、统一运行机制的矛盾;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独立性、平等性等特点同民主集中制强调纪律性、服从性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分散化同民主集中制利益原则全局性、统一性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灵活性、创造性同民主集中制要求贯彻党的大政方针严肃性、原则性之间的矛盾,等等。如何正确解决这些矛盾,是一个有待在实践中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

历史,是一座人类智慧的宝库。研究历史,从中汲取智慧,获得启迪。那未从建国以来实施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回顾中,我们又可以得到了些什么启示呢?

启示之一,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政治路线的可靠基础和重要保证。党的政治路线正确与否,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民主集中制并非只是消极地反映和适应政治路线,健全的民主集中制对政治路线的制定和执行都有着积极的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首先,它是形成正确政治路线的可靠基础。正确的政治路线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和群众路线的产物,是在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集中的产物。“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1〕其次, 它是正确政治路线得以贯彻的根本保证。路线的贯彻,离不开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由于正确政治路线的形成过程,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党的领导集体成员之间,领导和群众之间彼此沟通,逐步统一认识,达到共识的过程。这种共识,对于人们的行动不仅是一种巨大的推动力,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力。它可以使人们由思想认识上的一致达到行动上的一致,从而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再次,它是纠正失误的有力武器。因为民主集中制不仅正确规范了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纪律与自由、权力与监督等关系,而且还最有利于人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努力实现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等利益的正确结合,从而在根本上对党的正确的领导起保证作用,并成为党纠正失误的有力武器。

启示之二,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进行及时必要的调整,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它的贯彻受党的领导体制制约,同时又反作用于领导体制。在民主革命时期,由于残酷的斗争环境,为了保证党的路线和决议迅速有效的贯彻,党非常强调高度的集中统一,采取了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与此相适应,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中,集中制就表现得更多一些。甚至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领导体制的某一方面作出了特别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评价,应该说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的。问题是建国后,特别是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以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客观上要求对上述领导体制,进而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作出相应的调整。对此,党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也作了某些调整,但与客观要求却相距甚远。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并无实质性的改变,而且还在个人崇拜的思潮的影响下有所发展。这就直接影响民主集中制的正常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深刻反思历史的基础上,对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的设想,并进行了循序渐进的尝试,从而为民主集中制在新时期的贯彻和完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启示之三,健全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内民主是党内正常政治生活的基础,也是党实现高度集中统一的基础。发扬党内民主,首先必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由于人们经历、禀赋、所处地位的不同,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水平自然就有差异,因此对一些问题产生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现象。应该说人们从各自认识形成的看法,既具有其正确合理的一面,又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局限性。在党内能否通过充分的民主,将各种不同意见的合理因素集中起来,对党能否形成正确的集中统一领导,意义十分重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认真总结了历史教训,制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中第六条专门就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作了明确规定,从而划清了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是非界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准则》对处理思想理论上是非问题所作的规定,即“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对于一些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循着这一思路,近十多年来我们对一些一时解决不了的思想理论问题,采取了“不搞争论”,通过由点到面的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提高认识,形成共识的办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启示之四,着力于制度化建设,建立起严格的操作性强的规范和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得以贯彻的可靠保证。为使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得到有效的贯彻,还须有一种依托和载体,即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具体制度。建国后的历史告诉我们,对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将其基本原则贯彻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去。我们党的认识不可谓不深刻。然而在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却很不稳定,往往受制于党的主要领导者个人民主作风的影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复杂,但同民主集中制没有形成严格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因为相对于比较抽象的原则而言,制度更具有全面性、稳定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制度若发挥铁面无私的作用,则个人意志的支配作用就会大大削弱。今天,无论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角度还是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出发,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建设,可从建立以下诸方面的具体制度着手:(一)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民主决策制度;(三)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四)民主监督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这方面的工作还正在不断的发展中。

启示之五,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完善民主集中制。如上所述,建国后民主集中制历经诸多曲折同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下的某些缺陷、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在具体化、规范化方面发展滞后等因素有关,那末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因素的产生呢?这需要我们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的存在中去寻找。我们知道,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历史,生产力十分低下。一个国家的政权可以在短时间里实现突变,但国家的经济状况以及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则是绝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彻底改变的。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建立起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党建立了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以后,由于对社会主义在认识上存在的偏差,又长期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同这种状况相适应,就必然会造成政治上的高度集权,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个人专断,广大国民包括党员缺乏现代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等等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从尽快改变这种社会存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着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民主集中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所提供的新的背景、新的条件和新的要求也将推进民主集中制的建设和完善。

注释:

〔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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