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政策设计与成效_校企合作论文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政策设计与成效_校企合作论文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政策设计及其成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示范性论文,成效论文,政策论文,高职院校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3-0018-06

2006年启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针对职业教育进行大规模投入的专项建设计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和支持。而把握这一专项投入的政策机遇,强力推动高职院校加快改革,这是教育部高教司强化政策导向,使示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精彩之处。

一、示范建设的政策要点

(一)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

示范院校经过严格遴选,肩负着改革的重任和各方的期望。教育部周济部长明确要求:这次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绝不仅仅是投资建设的示范,更应该是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具体而言,示范院校应在以下六个方面作出表率:

一是做立德树人的示范。示范院校首先要在育人方面作出表率,尤其强调职业道德教育。高职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高职教育整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是要着重推进职业道德教育,真正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做以服务为宗旨的示范。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高职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体现自身价值的关键所在,示范院校在这一点上要能作出表率。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非常大。示范院校要把专业和职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校企联动,会同企业主动地跟踪市场,适应市场。在专业设置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趋势,建立相适应的教学标准,保证专业发展的适应性,提高学生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的吻合度。

三是做以就业为导向的示范。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能不能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是检验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示范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大力改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就业率。这实质上就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示范院校要作出表率,以能力为核心,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安排上,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方便,为学生在学校期间就能掌握实践技能、获得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提供方便。

四是做工学结合的示范。示范院校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强调教学活动、人才培养模式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一方面,要加强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另一方面,要加强实训教学环节和实习。要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和职业性,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

五是做校企合作的示范。示范院校要特别注重校企合作,探索实训基地建设新途径。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的一项重点工作。在财政部的支持下,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示范院校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快发展,建立起高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实训基地方面,要加强生产性实训,这需要高职院校与企业和市场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校外实习方面,要求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目前看来,校内实训基地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但是如何建立高水平的校外实习基地,需要示范院校积极探索。

六是做社会辐射的示范。示范院校在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形成较强的社会辐射能力,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认可度。比如,在区域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中,示范院校可以发挥什么作用?示范院校一方面要在新技术推广、职工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劳动力的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同时,要力争在若干领域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心。此外,示范院校还要在辐射和带动区域、行业高职教育发展,在对口支援农村和对口支援中西部职业院校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贡献并发挥重要作用。

(二)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培养目标

示范院校怎样才能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尧学强调,关键在于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培养目标。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职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一概念中,包含“高素质”、“技能型”和“专门化”三个重要内涵。“高素质”中首要的基本的必备的素质是职业道德,“技能型”就是要强调动手能力和实践教学,“专门化”要求加强和深化专业建设。三者结合在一起,就要求高职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文件关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论述,为高职院校统一了认识,指明了办学方向,也成为示范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熟练的技能。示范院校在“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上办学思路一定要清晰,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接班人。在此基础上,示范院校还要高度重视两项工作:一是职业道德,二是职业技能。示范院校要教导学生“把仁爱之心带到自己的职业当中”,着力培育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学生。张尧学司长归纳说:“职业道德就是要把事做好,创新就是要把事做得更好”。这就要求高职院校首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和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再加上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就不会落空。

三是以专业建设为龙头,打造校企深度融合的平台。把握示范建设计划的重要思路,就是以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专业建设为载体,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专业建设而言,包括教材、课程、实验室、校内校外的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师资等各个方面,这些内容在各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都已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更为重要是,作为示范院校应该用什么样的思路去建设?如果还是仅仅站在学校角度单项思维,那就会走入封闭式的办学道路。示范院校要用开放的思路和方法去建设专业,也就是向学校所服务的产业开放,向所服务的社会开放。把学校建成一个平台,这个平台与产业、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既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的创新精神,又有熟练的职业技能的人。

四是强调“双师结构”,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示范院校以开放办学的理念打造校企深度融合的平台,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需要把静态的“为我所有”的建设思路,转变为动态的“为我所用”的建设思路。以往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主要是立足高职院校自身,强调教师个人具有“双师”素质。但实践证明,通过培养、引进“双师素质”教师的办法往往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技术变迁和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迫切需要直接从生产一线聘请一大批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一道形成“双师结构”来指导学生实践教学。而确立“双师结构”概念,就可以在高职院校这个校企合作平台上,不断地吸纳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从而掌握最新的技术和技能要求,进而真正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三)中央政策主导,明确各方责任

这是示范建设理顺高职教育办学体制的政策导向,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政策层面,由中央部委主导推出重大项目,传达出国家深化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强烈的明确的政策信号;二是在执行层面,把地方政府、院校主办方等各相关方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中央政策主导。示范建设自启动之日起,就带着中央政府强力推动的鲜明印迹。《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不仅对示范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点明了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主题;而且从制约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问题这一长期薄弱环节切入,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真金白银”地支持和引导改革,有效地激励了地方政府和院校主办方的参与。与此文件相呼应,教育部、财政部又接连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示范建设进行了系统规范——中央部门的政策主导,成为确保示范建设的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和政策基础。作为示范建设启动阶段的操作性指导文件,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中央和各地政府在示范建设中的责任做了明确,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建设的工作任务与建设内容,以及操作细节,要求示范院校要以专业建设为核心重点抓好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这三项工作。

第二,明确各方责任。示范建设由中央政府政策主导,但主要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在地方政府。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1999年国务院授权将发展高职教育的权利和责任交给了省级人民政府,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在职业教育的体制实行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发展高职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形成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质量监控的两级管理格局。

在经费投入方面,示范建设明确了地方为主的投入责任,同时规定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要求“建设计划的实施,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资金,中央财政进行引导和推动”;规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示范建设还要求地方政府在提高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降低收费标准、敦促院校举办方筹措资金等方面,给予示范院校支持。

在政策支持方面,示范建设也对各地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比如,要求“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保证生源质量。支持示范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改革是示范建设的重要使命。示范建设同样对各地政府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如“改革示范院校办学机制,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各地要引导示范院校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体系,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状况以及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等。

(四)以行动为基础,强调执行能力

示范建设以改革为使命,遵循“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各项建设任务归根到底是要落实在高职院校的具体行动上,由此对示范院校的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行动为基础”的示范建设文化。作为政策导向,示范建设“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同时,对示范院校的入选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各地推荐示范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并具备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这五项基本条件。示范建设按照这一政策导向,通过严把入选院校资质关,来保证示范建设的整体质量。而从获批立项院校的实际情况看,不少院校表现出以下四个特点,并成为确保示范建设顺利实施的另一先决条件和重要基础。

首先,拥有坚强的领导班子,特别是有一个能干的院校长,他们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超强的领导能力,并且在院校长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相对稳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求入选建设院校的首要条件是“领导能力领先”,正是因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历史还不长,高职院校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投入机制与学校运行机制还不完善,高职院校的发展空间很大,但是任务却更加艰巨,这样对院校长领导能力的要求就更高,不仅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战略规划与战略实施能力、很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还要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校的发展与管理中去。

其次,这些建设院校往往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办学模式,尤其是注重与社会、企业的联系,积累了培养高技能和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三,这些建设院校都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并在区域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特色,主要表现为校园基础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招生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了较好的设备、经费等条件;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或行业发展联系紧密,并且已经在区域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特色。

第四,这些建设院校都能够准确理解并认真编制建设方案,将建设重点落在人才培养上,为示范院校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通过对建设方案的修改研制,大部分院校几经“磨难”,最终形成了比较全面、正确的认识。这个过程既是对院校长领导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学校教职员工战斗力的考验,更是对学校通过建设方案研制,提升办学理念、科学规划学校发展战略与提升学校执行力的一次大培训和大提高。

(五)把握示范建设的政策机遇,创新运行机制,落实绩效监控

如何使示范建设专项投入取得良好成效并具有扩大效应?这就要明确示范院校是“建”出来的、而不是“评”出来的,强调以院校建设方案编制和论证为抓手,引导院校长观念变革,强化院校绩效意识。为此,示范建设创造并建立了“以信息采集和绩效监控”为抓手的项目运行机制,这是公共财政优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政策导向。示范建设计划在2006-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中央财政预留部分资金,对项目执行情况好的院校实行奖励。因此,示范建设从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公共财政投入和经费绩效监控管理的双重刺激,规定了绩效监控的制度安排,并成为确保示范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制度基础。

一是创新运行机制。2007年6月,在示范建设启动半年后,教育部、财政部及时推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示范建设的目标任务、各方职责、实施流程、资金管理、监察验收等各个方面做了较为系统的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这是对公共财政专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创新,明确了对示范建设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核的公共财政政策导向。建设计划实行中央、地方(包括项目院校举办方)和项目院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院校管理为基础,地方管理为主。由于明确了示范建设的各方职责,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层面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谋其事、各负其责。示范建设在制度安排上设计了良好的项目运行和管理机制,并以两部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这一做法本身就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是落实绩效监控。为了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两部管理办法在明确各方职责的同时,对专项资金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且要求建立监控系统,建立部际联合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和项目院校自我监测的三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目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事前充分论证、事中监控管理指导、事后效益监测评价的全过程监控和考核。在制度设计层面,明确了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教育与财政部门、项目院校举办方和项目院校等各方在监控考核系统中的责任。在制度执行层面,示范建设的绩效监控也没有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机构建立了示范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考核监测系统,对示范院校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事中监控管理指导”,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从目前已经进行过的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情况看,绩效监控系统发现了示范建设中的一些现象,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善建议。但是,更为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的是,通过绩效监测系统的实际运行,向示范建设的相关各方发出了明确的政策信号——这就是“要树立对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责任意识”,由此激发了建设单位自觉遵守有关政策和承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建设任务的主动性。

二、示范建设的初步成效

示范建设计划自2006年启动以来,分三批在全国1168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中遴选了100所立项建设院校,重点支持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农林牧渔业等440个专业点建设。截至2008年中期,中央财政累计到位17.8亿元,带动了地方财政投入20.30亿元(未含2008年金额),以及行业企业专项投入5.5亿元,重点支持立项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建设。在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示范建设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由原来的4031元增长到4736元。我们通过信息采集与绩效考核监测系统2008年中期调查的情况分析,从前两批70所示范建设院校的情况来看,整体进展良好,阶段性成果已经形成。

(一)各项信息采集与绩效考核监测指标显示良好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拉动效应明显。以首批立项建设单位为例,数据显示,在示范建设的第一年,中央财政对首批28所院校投入的资金就以1:3的比例拉动了各方资金十多亿元。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预算,中央财政拟对28所院校投入专项建设资金的预算金额为8.4亿元,应可带动地方财政、行业企业和其他资金投入的预算金额为28亿元,建设资金合计达3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的比例为23.04%。根据2007年11月底项目组对28所院校调查的数据显示,中央财政资金到位数为4.5亿元,地方财政、行业企业和其他资金到位数为13.8亿元,各方已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合计18.3亿元,第一批28所示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落实了一半。

2.生均预算内拨款水平普遍有所提高。2008年中期数据显示,在70所项目院校当中,有59所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比示范项目立项前有所提高。生均预算内拨款提高幅度超过10%的学校有41家,其中增长幅度超过50%的院校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而从拨款水平来看,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超过万元的有4所院校,分别是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项目院校与所在省市的本科院校相比,有10所项目院校目前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水平超过本科水平,有3所项目院校与本科持平。

3.招生政策落实,生源质量提高。从单独招生试点看,在第一批28所示范建设院校中,有13所填报了单独招生的试点情况,除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有前期基础外,其余12所院校都是首次试点。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涉及120个专业,计划招生3745人,报考学生32160人,录取学生3852人,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果。而从生源质量看,随着项目深化,在70所示范建设院校中,有四分之三的项目院校的招生质量有所提高,集中表现在“录取分数高于三本分数线的学生比例”有所上升,上升比率超过立项建设前水平的院校有20余家。目前,“录取分数高于三本分数线的学生比例”超过10%的项目院校有50所,超过50%的有28所,超过90%的院校有6所,其中6所院校为100%。

4.对口支援等工作开展顺利。作为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8所示范院校不仅着力抓紧项目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化自身改革,同时也积极履行了对口支援的承诺。到2008年中期,28所院校已对口支援395所院校,对口培训师资9364人次,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此外,自项目启动到2008年中期,示范建设院校在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第一批28所院校共计引进来自行业企业兼职的专业教师数量7350人,授课66.73万课时,为合作企业科技开发与技术服务提供经费1.6亿元;全部70所院校目前共计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908个(增加442个),校外实训基地14454个(增加4909个)。这一切都为全面推进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学生“双证书”、“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率”等主要指标保持高位和增长态势。调查发现,70所示范院校学生的“双证书获取率”、“半年以上顶岗实习学生占应届毕业生比例”、“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等指标普遍较好,基本保持高位和增长态势,“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的院校有62所,其中有46所院校保持在95%以上。

(二)重点专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围绕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的建设情况,我们在2008年中期的调研中,重点对28所项目建设院校各自选取的一个专业建设进行做法与经验的调查。我们看到,项目院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实践层面:丰富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调查显示,项目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和专业特点探索出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部分院校的模式已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意义。如,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在服装设计与加工专业建设中形成了“学校、企业相互结合,学中有工、工中有学、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中“按照生产过程”,系统设计并实践了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在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建设中,与企业合作共同构建了“学习——顶岗,再学习——再顶岗”的两轮顶岗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从项目院校填报的情况来看,顶岗实习的教学功能还亟待加强,一些院校在发挥顶岗实习的教学功能方面还存在欠缺。

2.机制层面: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渠道。材料显示,项目院校在校企合作的机制建设层面各有高招,通过各种方式把学校和企业“捆绑”在一起。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中设立“产学研合作贡献奖”,每周开设企业家讲坛,定期召开“政、校、企”区域峰会和知名模具企业进校园等活动,极大扩展了校企合作的空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建设中,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校企合作制度框架,通过建立顶岗实习企业库,在区域和行业设立了工作站,制定校外实习基地资质认定制度、实训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互聘人员津贴标准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校企合作的制度化管理。通过对28所院校10367名学生的网上在线调查发现,多数学生对学院校企合作的状况表示认可,有88.77%的学生认为所在专业“与很多企业都有合作”;84.41%的学生认为所在专业的校企合作程度方面“在实训场地、设备及教学、就业方面都有深层次合作”。

3.教学层面: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模式得到推广。调查发现,项目院校在教学层面都能够按照示范建设要求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尤其是一些建设院校能够根据专业特点、相关行业企业发展需求和工作岗位任务进行课程建设。有的以行业企业为主进行工作岗位任务分析,确定典型工作任务和对应的行动领域,以此为依据设计专业课程内容,有的根据岗位职业标准进行课程开发和建设,有的专业甚至邀请行业企业一起建立新的职业标准,引领行业发展。如,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加工专业采取“军地企业设任务、服种制作为主线、内容拓展追技术”的“三步课程体系建设模式”,通过分析归纳企业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典型工作任务,以服种为模块按企业生产过程组织教学,生产性实训协调跟进,教学内容始终紧跟行业先进技术发展步伐。又如,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在大量调研基础上,与行业企业合作制定了数控加工岗位职业标准,为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发展和岗位工作任务需要相吻合奠定了基础。通过对28所示范院校1919位教师的网上在线调查发现,课程改革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可,有92.5%的教师认为“课程设计更为细致合理,符合教学需求”;有85%的教师认为“专业教学和课程改革更加完善”;有82.4%的教师认为“课堂的把握和组织控制更为严谨有效”;有93.1%的教师认为“教学方法更加灵活多样,适应教学需要”。

4.管理层面:形成学校为主、企业参与、校企互动的管理模式。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管理层面,项目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实践不断深化。材料显示,多数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学生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管理考核,如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汽车售后4S店共同制定一套顶岗实习学生考核标准。又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采用“企业导师制、责任教师制、节点考核制、周会制、学生周记制、企业周报制”的“六制度管理方法”规范学生实习。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院校已经探索出实现顶岗实习教学功能的不同方式。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根据企业要求,重构课程体系,将部分专业课程提前,部分课程结合顶岗实习开展教学,保证学生能够顶岗。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统筹规划生产实习,实习内容与阶段性能力培养目标一致。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在第2学年的工学交替阶段,学生以1个月为周期,在学校和校外实训基地交替进行教学和顶岗实习,实施工学交替,完成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工作任务。

5.教学评价层面:行业企业参与教学评价的深度有所增强。调查发现,28所示范院校在行业企业参与教学评价方面总的做得还不够,但仍有部分院校在此方面采取了较为新颖的方式,或变革考试形式、或重构考核内容、或建立新的考核体系等。如天津职业大学眼视光技术专业采用国际隐形眼镜全球联考形式替代校内课程考试,检验教学效果,对相应课程进行教学评价。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组建了专兼结合的4人“专业教学领军人团队”,确保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正确方向,创新并实施了专兼职教师扬长避短的“双师授课教学法”,并联合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和实施评价。但从填报材料分析,多数院校在行业企业参与教学评价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总之,示范建设项目实施两年来总体上成效显著。一是强化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理念,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办学,提升了高职院校服务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确立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向,吸引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改革培养模式,高职教育从“本科压缩饼干”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示范院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6.2%,毕业生平均起薪为1846.5元;四是通过开展对口支援,推动优质高职教育资源跨区域共享,为全国高职教育协调发展作出了贡献;五是教育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积极推进高考选拔制度改革,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取得进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生源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六是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日趋科学,运行状态良好,有成效。示范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正在逐步形成行为规范和制度,这将有利于下一阶段示范建设计划的整体实施,也将有利于全面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

标签:;  ;  ;  ;  ;  ;  ;  ;  ;  ;  ;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政策设计与成效_校企合作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