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先秦史研究综述_春秋战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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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单一研究向多学科研究的转变,已逐渐成为先秦史学研究一个明显的发展趋势。1996年的先秦史研究和学术活动正是沿着这一方向纵深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国内出版的论著近30部,有关先秦史方面的论文约300篇,以下分别予以介绍。

一、史前、夏文化和夏史的研究

史前文化研究方面,巴家云《略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原文物》第1期)一文,从分析半坡类型的工具入手, 结合当时的生态环境等因素,对当时的社会经济作了新的探讨和研究,认为半坡类型时期,发达的渔猎、饲养采集经济在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农业尚处于刀耕火种的时期,在经济生活中所占的份额较其它部门要小一些。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对土地压力的增加以及粮食作物易于保存等原因,农业逐渐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发展主流,开始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栾丰实的《良渚文化的北渐》(《中原文物》第3 期)对良渚文化北渐的地区、路线、原因进行了探索,认为良渚文化主要分布在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长江和钱塘江下游地区,与以海岱为中心的大汶口文化基本上属于同一时期,但从良渚一期开始,逐渐从淮北、苏北、鲁南向北推进到鲁北地区,其路线是:陆路沿古大运河北上;水路由江入海,至淮河入海口处,又分为两路北上。良渚文化与大汶口文化都是由后李文化发展而来,故有较多的共同性,作者由此指出,当良渚文化发达之后,其向北方的发展,应是一种返回祖先故土的寻根现象。

关于文明起源的研究,《中原文物》第1 期同时刊发了严文明的《中国文明起源的探索》和李友谋的《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状态与特点》。严文认为,中国原始农业的生产和发展为文明的起源奠定了初步的物质基础,直到仰韶文化后期,才迈出了走向文明的步伐。同时,还认为中国文明并非仅仅从中原发源,而是有许多起源中心;中国文明起源的模式各不相同;要留意地理环境和史前文化的背景。李模《论华夏文明的起源》(《中原文物》第1期)一文则对文明、文明因素、 文明起源、华夏文明几个基本概念作了界定,并从考古资料上对华夏文明起源作了探讨,说明华夏文明的起源是多源一心的,即以河南龙山文化为中心的。曹兵武《中国文明起源:理论与实际》(《中原文物》第4 期)认为,探讨中国文明起源这一课题时,要在借助以往人类认识成就的同时,重新构筑关于中国文明起源的理论基础,才可能有新的突破。文章还就社会构成等方面对文明起源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中华文明早期发展过程中,统一与综合不仅仅是考古器物面貌相似性程度的加强,它与历史各个时期所经历的统一与分裂在结构与实质上应当有诸多的相似之处。

关于古代传说方面的探讨仍很活跃。许顺湛《郑州西山发现黄帝时代古城》(《中原文物》第1期)一文, 对西山古城周围遗址概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判断其年代应为仰韶时代,并进一步提出西山古城为黄帝时代的古城。同时认为,西山古城目前可称为第一古城,早于此古城的有可能在庙底沟类型遗址中还会发现。沈长云《从周族的起源论及黄帝氏族的发祥地》(《河北师院学报》第1期)一文, 则是通过对史料的分析,论述了周族起源不在陕西,而主要居住在东至太行山,西至陕北高原,南到渭水之滨、北到晋东与冀西北交界处这一范围,从而认为黄帝氏族的发祥地在河北涿鹿县。李民《黄帝的传说与燕文明的渊源》(《中原文物》第1期)讨论了燕文明形成的前提条件,认为黄帝、尧、舜部落的一支迁徙到今长城以南;活动于辽海地区的红山文化的影响达到长城以北。两种重要文化在长城南北地带互相碰撞,又互相吸收并与当地“土著”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了以后燕文明产生的土壤。张学海《从考古发现谈鲁西南地区古史传说的几个问题》(《中原文物》第1 期)以鲁西南地区古遗址资料为基础,结合文献,对尧舜关系、有莘地望、汤都北毫等古史传说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李世俭、靳生禾《尧都平阳刍议》(《山西师大学报》第3期)通过历史传说、 文献考证和地理勘测,论证了“尧都平阳”这一有名历史传说的可信性。郝仰宁《虞舜之墟在永济——舜帝历史文化遗迹考略》(《山西师大学报》第2 期)一文,对与之有关的妫墟、历山、陶墟和雷夏之说以及舜帝生卒和流徙之地的考证,认为舜帝生活和建都于山西晋南的永济一带。罗琨《禅让传说与史实新证》(《炎黄文化研究》第三辑)对禅让问题再次作了考证。

吴汝祚《略论长江、黄河两河流域史前时期的太阳神崇拜》(《华夏考古》第2期)对两河流域的史前遗址中所发现的、 考古资料中所反映的情况,用对比的手法作了介绍,并就太阳神的神秘化——人格化——世俗化,以及太阳神像与创世传说的关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研究。

夏史和夏文化的探索再次活跃。《夏文化研究论集》中同时刊发安金槐《试论豫西地区龙山文化类型中晚期与夏代文化早期的关系》、杨育彬《关于夏文化的问题》和孙华《夏文化探索中若干问题的思考》等文章,对夏文化的内涵及考古学文化分期诸问题作了讨论。裴明相《试论王城岗城堡和平粮台古城》(《华夏考古》第2 期)认为两者是两个龙山晚期的古城,居住着不同的族属,一属夏,另一属商,并进一步肯定“王城岗城堡不具备作为禹都的条件”。张之恒《夏代都城的变迁》(《夏文化研究论集》)一文,认为夏代都城的变迁可分为先后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以山西襄汾陶寺遗址(早期)为中心地区;第二个时期,以河南登封王城岗为中心地区;第三个时期,都城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一、二个时期为夏代前半期,所处文化时代为河南龙山文化时期。第三个时期为二里头文化1—3期。郑光《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中国考古学上的一个里程碑》(《夏文化研究论集》)、方酉生《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三期遗存与桀都斟》(《夏文化研究论集》)也分别对夏代都邑问题作了专题研究。方酉生的另一篇《夏王朝中心在伊洛和汾浍河流域考析——兼与〈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一文商榷》(《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 则阐明了夏王朝的统治中心地区是在伊洛和汾浍河流域。古河济之间,是夏族、东夷族和商族相互“错处”的边缘地区,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不在古河济之间。关于夏代地理、方国、族属等问题研究的还有罗琨《二里头文化南渐与伐三苗史迹索隐》,赵丛苍、徐葆《费国史迹述略》,都刊发于《夏文化研究论集》中。

杨升南《夏时期的商人》(《夏文化研究论集》)一文,从夏时期商人的活动地域、经济状况、社会组织状况以及与夏朝政权的关系等方面对夏代商人的情况作了大致的勾画。文章认为商人的始祖契同夏人是同时代的人物,商人历十四位君长,到汤时灭夏建国。商人的活动地区主要在豫北和豫东鲁西,生产力水平与夏人一样。作为夏朝内的一个方国,有自己的军队,有相对固定的领土范围,商人的君长实行家族内的父子继承制,已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而与夏朝政权则是一种君臣关系。宋镇豪《夏商法律制度研究》(《夏文化研究论集》)一文,对夏代法律的形成和法律制度的内容作了论述。认为夏代国家法律为“禹刑”,皋陶则是夏禹立法活动中重要的参与制订者。其法律特点是神权与王权相结合;王命不仅是夏代法律制度的核心表现形式,而且在各种非常时期,王命又凌驾于法律之上,构成法律的重要补充机制。从象刑、夏刑及监狱的设立等方面阐述了夏代法律制度的内容。同时还对商代的立法活动及其各种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郑文《夏朝民族政策探微》(《思想战线》第2期)就其民族政策的模式、功能、效用作了探究。

晁福林《我国文明时代初期社会发展道路及夏代社会性质研究》(《史学理论研究》第3期)从社会结构形式、社会经济、 社会生产关系三个方面,探讨了夏代社会性质,认为氏族制占主导地位,夏王朝与诸氏族的经济关系是封建制在经济方面的体现,夏代的田赋制度是近于实物地租的贡法。 董琦《虞夏时期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原文物》第3期)一文,就国家文明问题,探索了虞夏时期的社会发展阶段。文章认为龙山文化时期的社会发展阶段处于过渡形态,把国家文明的诞生定在二里头文化时期是较为妥当的。

夏文化起始与终止年代的问题,目前在学术界还存在分歧。赵芝荃《论夏文化起、止年代的问题》(《夏文化研究论集》)认为夏文化系夏代夏族的文化,起始应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终止年代为二里头文化三期之末。持相同观点的还有郑光《关于中国古史的年代学问题——探索夏文化的关键之一》(《夏文化研究论集》),作者不仅探索了夏文化的年代问题,还对先秦时代各朝各王的年代提出了系统的见解。

二、殷商、西周史的研究

对郑州商城的看法,学术界比较一致的意见,一是它早于安阳殷墟,二是商代的国都。张国硕《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并为亳都说》(《考古与文物》第1期)一文,从功能上研究两城的地位。 认为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的使用年代,目前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两城的始建年代早于二里冈期下层,两城使用期基本相同;两者都具有政治中心和军事中心的功能,郑州商城还具有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功能,偃师的军事色彩更浓一些。许顺湛《中国最早的“两京制”——郑亳与西亳》(《中原文物》第1期)则认为两城的性质及兴衰年代基本相同, 指出商代早期的郑亳、西亳是并存的,是最早出现的“二京制”。董玉奇《再谈偃师商城年代可定论》(《考古与文物》第1期)一文, 指出偃师商城年代可以确定,亦认为它是一座商代早期的城址,始建于二里冈下层文化,它的绝对年代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谢元震《殷商帝乙帝辛在位年代》(《中国史研究》第2期)受张培渝《中国先秦史历表》的启发, 设想以哈雷彗星回归联系武王年代,用来探讨西周开国年代之时间尺度。对殷商帝乙帝辛年代进行新推断,其结论为:帝辛元年在公元前1179年,在位五十二年。帝乙元年在前1204年,在位二十五年。黄有汉《论商文化对荆楚地区的影响》(《史学月刊》第3期),对考古文化、 礼制以及殷王对荆楚地区的征伐和控制等方面进行论证,认为商王朝曾对荆楚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征伐,迫使荆楚部落对商臣服,殷商时期的荆楚地区便成为殷商王朝的南土方国,从而使殷商文化对荆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具有强烈的影响。 连劭名《商代军事行动的祝祈》(《殷都学刊》第4期),指出商遇到战事时,一般通过告、鼓、拜等形式向自然神(社、河、天、岳)及祖先神祝祈,以求军事顺利获胜。

商代经济、文化方面。刘兴林《殷商田猎性质考辩》(《殷都学刊》第2期)认为,商代频繁的田猎,是商王为了娱乐而进行的活动, 其于农垦、饮食、军事方面的客观效果甚微。彭明瀚《关于商王田猎诹日问题》(《殷都学刊》第2期)统计了卜辞田猎的日期,分析认为, 田猎诹日观念形成于廪辛、康丁时期。罗存康《试论商代的蚕丝业》(《四川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结合文献、甲骨文、考古资料, 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商代蚕丝业的发展水平,认为我国的蚕丝业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先民们就已经从事养蚕、织帛的事业,商代则把蚕丝业的发展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商代地理方面。彭邦炯《卜辞所见龙人及相关国族研究》(《殷都学刊》第4期)指出,商代龙人有两支, 一支在山西汾水下游至大河沿岸,为董姓豢龙氏之后,一支在河南鲁山一带,殆刘姓御龙氏之后,卜辞中的羌龙、彭龙、耳龙是龙人与羌人、彭人、耳人等有渊缘的氏族或部落的新群体的专称。文章还考察了他们各自的活动区域。钟柏生《卜辞中所见的芻牧地名》(《考古人类学刊》第五十期)探讨了甲骨文地名问题,列表说明芻牧地名与农业、田游地名彼此之间的关系,及这些关系所呈现的意义。

徐葆《殷墟卜辞中的商代筮法制度——兼释甲骨文爻、学、教诸字》(《中原文物》第1期)一文,认为“爻”字系五、六合文, “教”、“学”系占筮的传授与学习的会意。“爻”是不同于其他巫官的职业专名。还推断商代先卜后筮或卜筮并举,而商王有时亲自占筮。

关于甲骨文的研究与考释。胡厚宣《大陆现藏之甲骨文字》(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第六十七本第四分册),详细开列了大陆公私各家所藏甲骨片和甲骨拓本的数量,是作者多年留心收集甲骨资料的总结。刘兴林《甲骨文田猎、畜牧及与动物相关字的异体专用》(《华夏考古》第4期)指出,异体专用字一字异形, 在同一基本范畴内又各有所指。作者还根据所集中起来的甲骨文中田猎、畜牧及与动物相关的字进行研究。甲骨文异体专用现象的存在,说明殷商人还不善于运用抽象思维去概括事物。异体专用字由混用走向统一的趋势,说明文字将走向成熟,同时也反映了殷人对祭祀和田猎的重视程度。张玉金《论甲骨金文中的“宾”字及相关问题》(《古汉语研究》第2 期)和

喻遂生《甲骨文“我”有单数说》(《古汉语研究》第2 期)通过对多条卜辞的分析对比,认为甲骨文中的“我”并非只有复数意思,而是有单数的意思。有关甲骨文考释的论文还有:张标《甲骨文“疾”字质疑》(《考古与文物》第6期)、赵平安《“允”、 “”形义考》(《古汉语研究》第2期)、陈伟《甲骨文反义词研究》(《中山大学学报》第3期)、刘桓《卜辞考释五例》(《殷都学刊》第1期)、郑慧生《释“”》(《殷都学刊》第1期)、 贾文《说“冥”》(《殷都学刊》第1期)、 黄天树《历组无名间类卜辞及其时代》(《文博》第5期)等文。

甲骨缀合对卜辞的研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黄天树《甲骨新缀11例》(《考古与文物》第4期)一文,缀合了11例非王卜辞。 常耀华《重论YH251、330卜辞》(《中国史研究》第4期)一文,对YH251、330 卜辞进行新考察。认为两坑卜辞与子组卜辞在时间上很可能为一个时期的东西。

关于西周年代问题,大多数史学家认为西周是257年,吴晋生、 吴薇薇《西周“257”年考辩》(《人文杂志》第4期)对此作了详细考证,认为“257”年,是武王灭商后24年,定鼎洛邑,至幽王“257年”,而西周应是280年。杨朝明《文王、武王享年考》(《求是学刊》第5期),提出文王享年六十一岁,武王享年五十四岁。

西周的政治与经济。陆玉才《“民为邦本”的政治理论对晚周社会的影响》(《辽宁大学学报》第3期)指出, 文明之初产生的“民为邦本”的理念渗透在周代的政治、思想及文学、诗歌等各个领域,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李杰《略论西周的商业发展》(《社会科学动态》第2期)探讨了与西周经济相关的问题。

西周的社会与文化方面。常金仓《周人同姓不婚为优生说辨》(《山西师大学报》第4期)一文, 对周人同姓不婚为“优生”和“反优生”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认为二者其实讲的都是利用婚姻壮大宗族力量、团结异姓的意思,并无现代意义上的人口质量优劣和体格智能高下的含义。王宇信《金石学》(《国学综览》第10期)、张昌平《论湖北襄樊地区两周甲骨》(《考古与文物》第5 期)对西周时期的文字进行了研讨。张昌平认为周代甲骨依其特征不同可分为三个系统:1、 包括陕南在内的中原地区,流行周制甲骨;2、 占卜方法接近殷墟的地区,以成都地为代表;3、在周文化直接影响下产生的, 又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

傩戏是我国现今流行于南方的一种地方戏,它的来源却甚早,在西周时代就有傩祭。胡新生的《周代傩礼考述》(《史学月刊》第4 期)认为傩礼是中国古代流行的一种驱逐疫鬼的仪式,大致形成于西周春秋时期。后世民间驱疫活动成为穷人和乞丐的专职,正是沿着周代傩礼所蕴含的这一趋向不断发展的结果。

杨华《周代前期的文化整合》(《江汉论坛》第8期)一文, 提出所谓文化整合是指构成文化的诸文化单元(要素、子系统、层次)间相互适应,相互综合,变为整体(或完全)的过程。认为周代前期文化经过文化接受、文化统一、文化分封,直到宗周礼乐制度的完善,才标志着宗周文化整合的完成。从牧野之战到周穆王时期,这近百年的历史正是周人进行文化整合的历史。

三、春秋战国史的研究

关于春秋战国的经济。杜勇《春秋战国时期商人资本的发展及其历史作用》(《四川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认为, 春秋战国时期商人资本积累的主要来源是远程贩运、囤积居奇、亦工亦商。商人资本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结构变革,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加速了贵族等级制度的瓦解,多去文学而趋利、弃本逐末,法制与教化恶化。杨生民《论春秋战国的市》(《历史研究》第3期)认为,春秋战国的市就是市场, 就是有与市场相关的经济活动。“相地而衰征”,是管仲相齐时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 臧知非在《“相地而衰征”新探》(《人文杂志》第1期)一文对“相地而衰征”作了新的解释。他认为是在授田制之下以土地数量的多寡调节其质量的差别。使农户的总产量大体一致,而后收取统一的定额租税(其时租税合一),“衰征”之“衰”即良田和恶田之间的差别。“相地而衰征”不仅是一次租税制度的改革,也是田制改革,不仅仅是齐制,也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普遍原则。

晁福林《战国时期的土地私有化及其社会影响》(《江海学刊》第4期)指出,战国时期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是国有制与私有制并存, 其间存在着比较复杂的情况。文中着重讨论了当时的土地私有化的社会影响。胡安全《春秋战国时期的地区发展问题》(《社会科学》第2 期)一文,对各时期、各地区的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认为分封时期封建“特区”体制是东周地区发展的根源;春秋中后期,称霸和改革是地区经济实力增强和政治欲望极度膨胀的突出表现。战国时期,改革使各地区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的距离进一步拉大。为集权统一而战,导致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频繁地毁之一旦。王石夫《试论“贡、助、彻、藉”》(《浙江学刊》第3期)认为,贡、助、彻、藉的实质是一样的。“贡、助、彻、藉”制度是与分封制度和宗法制度相适应的一种征收财物的经济制度,是国家赋税制度与单纯的经济剥削两者的混合,并成为这两者的共同渊源。

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军事问题。附庸是我国先秦时期一种特殊的政治实体。历代有关记载和阐述虽然较多,但尚未有比较系统的论述。陈伟《春秋时期的附庸》(《武汉大学学报》第2 期)对春秋时期附庸的基本特性及其来龙去脉进行了探讨,还对春秋时见诸记载的附庸作了辨析,指出滕、薛等诸侯实际已沦为附庸,而许国南迁后成为楚人附庸的说法并不可信。刘瑞《试论春秋时期的人质》第1期)认为, 人质是以人身做保证向对方做出承诺的一种抵押方式。交换人质是春秋时代的一大政治特点,并对春秋时期人质的形式、身份、对人质的待遇以及人质的社会作用等,做了探讨。徐勇《论春秋时期管仲和齐桓公的军事改革》(《历史教学》第8期),就管仲、齐桓公的主要军事实践, 桓管时代齐国主要军事活动和“春秋首霸”地位的取得,桓管时代齐国的军事改革及其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黄朴民《春秋时期列国军权下移现象考析》(《求是学刊》第1期), 也就春秋时期军事方面的有关问题作了考察。关于春秋史研究的其他论文还有张彦修《春秋“出奔”考述》(《史学月刊》第6期), 文中认为“出奔”本身是春秋时期人才交流的特殊形式,促进了春秋历史文化的发展。并对春秋“出奔”的考证、统计等方面作了初步的探讨。

盟会是春秋时期一个突出的历史现象,许多有影响事件的发生都与盟会有联系,因此盟会是了解春秋社会的一个窗口。莫金山《春秋列国盟会之演变》(《史学月刊》第1期)一文论述了盟会的产生、 发展及各时期盟会的情形等问题。

宋镇豪《春秋战国时期的服饰》(《中原文物》第2期), 对各地所出土的文物上有关春秋时期服饰的形制及服饰的地区性特色作了考察。春秋战国时的服饰形态,尽管各地区间有交互影响、互有所取之处,但总有其自己的风格品位,不同的服饰俗尚,也正是中国古代服饰宝库的光彩所在。禹步是战国巫师创造的一种整齐有序、规范严谨的巫术步法,胡新生《禹步探源》(《文史哲》第1 期)根据《日书》等文献记录,认为禹步起源于跛步,“禹步”是战国中后期墨家门徒发明的,是对夏禹的一种崇拜。

有关先秦史各专题研究的文章也颇丰。斯维至《从周原出土蚌雕人头像谈严允文化的一些问题》(《历史研究》第1期)一文提出, 允姓之戎可能即是塞种。如果知道严允即塞种,则西周史将会呈现一崭新的面貌,而且对中亚与民族迁徙、文化之交流亦提供一新的史料。王青《试论华夏与东夷集团文化交流及融合的地理背景》(《中国史研究》第2期)探索了黄河下游改道后形成的特定地理环境, 及其对两大集团文化交流与融合产生的重大影响。李修松《徐夷迁徙考》(《历史研究》第4期)认为徐夷的族氏,即为夏代以前的涂山氏,涂山就是徐夷。 徐人在漫长的岁月中,曾先后向四方迁徙,留居于许多地域,其中一些因受周围民族与环境的长期影响而逐步改变了自己东夷人的民族特征。

关于家族制度的研究。暴拯群《先秦姓、氏、名、字解诂》探讨了先秦姓氏制度方面的问题。李衡眉《昭穆制度与宗法制度关系论略》(《历史研究》第2 期)和钱宗范《中国宗法制度论》(《广西民族学院学报》第4期)讨论了昭穆制度与宗法制度的一些问题。 李文认为昭穆制度与宗法制度无论在内容、起源上,还是在产生时间与本质上,是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两种不同的观念形态。它们的关系是:昭穆制度是宗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宗法制度是昭穆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钱文则认为宗法制度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核心。并就中国宗法制度的存在形态、发展阶段和历史作用,社会经济形态和宗法形态的关系,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制度的关系,“世系群”和宗族、宗法的关系,宗法文化的改造和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等问题作了阐述。王晖《季历选立之谜与贵族等级名号传嗣制》(《中国史研究》第1 期)探讨了贵族等级名号传嗣制与季历、文王继立的关系问题。认为商代已有贵贱亲疏的宗法制,已有嫡庶之分。贵族等级名号传嗣现象是存在的。同时还对帝改厥子、周人革命的性质进行了讨论。 焦杰《先秦女师概述》(《史学月刊》第1期)结合一些宗法制度,讨论了先秦时期我国女师制度从出现到废弃,及我国妇女地位等问题。

中国古代婚姻问题的研究。黄浩《昏礼起源考辨》(《历史研究》第1期)认为,“昏礼”与古代的“摽掠妇女之俗”有关,在掠夺婚之后,形成了夜间迎娶的婚礼形式。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昏礼”的昏与掠夺婚无关。庄华峰《论中国古代的早婚》(《安徽师大学报》第2期)认为,在中国古代人们的实际婚龄一般是男子为十五、 六岁,女子十三、四岁。而早婚风俗的盛行,是统治阶级政治、经济的需要,也是封建家族的必然产物,虽曾产生过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副效应。

此外,侯强的《先秦贵族命名考》(《烟台师范学院学报》第2 期)、白兴华《论中国先秦时期的重商政策》(《淮北煤矿师院学报》第1期)、万利生《先秦人口思想综述》(《湖北师范学院学报》第2期)、闫青峰、韩敬友《先秦选举制度特点之管见》(《山东师大学报》增刊)等文章,也分别对各自的主题作了探讨。

关于先秦区域文化与古国史的研究。陈恩林《鲁、齐、燕的始封及燕与邶的关系》(《历史研究》第4 期)认为鲁国始封在周公平叛前夕,齐之始封在平叛开始时,燕国始封在平叛刚结束时。同时还对邶的地望进行了考证。张富祥《鲁国名称及其建邦定都问题》(《齐鲁学刊》第1期)、曲英杰《燕都燕城及临易考》(《河北学刊》第6期)和《周代燕国考》(《历史研究》第5 期)以及伏元杰《武王伐纣之彭国考》(《成都大学学报》第1期)结合历史文献,利用考古资料, 分别对古代都城问题进行了考证。

贾雯鹤《巴蜀神话始源初探》(《社会科学研究》第2期)认为, 要探讨“禹聚涂山氏”的文化蕴涵,就必须先明白“涂山氏”的族属及与夏禹族的关系问题,并对此作了探讨。谭继和《巴蜀文化研究趋向平议》(《社会科学研究》第2期)则认为, 巴蜀文化研究需要开辟新途径,这包括需要对史料重新给予科学审视的新疑古派、宏观文化学派以及引进新的研究方法。

王廷洽《论楚国形成过程中的转化契机》(《民族论坛》第1 期)、刘玉堂《楚国土地制度综议》(《湖北大学学报》第3 期)和《楚国社会经济演进轨迹鸟瞰》(《江汉论坛》第3 期)分别对楚国的形成过程、政治、经济、土地制度及其他各种相关制度进行论述。

关于诸子研究方面。何筠、罗卫国《春秋战国时期儒商的兴起及其现代启示》(《南昌大学学报》第9期)一文, 对春秋战国时期儒商兴起的原因和特点及其具有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儒商即中国历史上第一批出身知识分子的商人。土地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的重商政策以及士的处境的变化,为儒商的兴起创造了客观条件,而诸子百家的一些重商观点则是儒商兴起的主观原因。戴家龙《先秦儒家经济思想初探》(《安徽师大学报》第2 期)指出先秦儒家并非是专讲仁义的“伦理型”学者,他们同样重视富国富民和农业生产以及财政经济等问题。张复熙《先秦儒家情法观初探》(《安徽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顾及民情是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 尊重实情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德主刑辅思想来源于对人的性情的确认,法律的生命力源泉决定于是否合乎常情,守法的大敌是欲情。这几方面是构成儒家情法观的主要内容,作者对此作了初步探讨。傅剑平《纵横家道术论》(《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指出, 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是一场政治文化认识运动,纵横家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外交政治思想。并从纵横家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条件、国际环境及“择交安民,进取为人”的核心路线作了细致的论述。

本年度的学术活动及重大发现。5月16 日“夏商周断代工程”正式宣告启动。5月31日至6月1 日“国际甲骨学学术讨论会”在韩国汉城淑明大学召开。10月26日至29日“中国第三届西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洛阳举行。11月8日至12 日“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三次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广西桂林召开。《大漠中发现战国文字》(《文汇报》2月9日)报道了卓资县城南六苏木乡城卜子古城遗址的发掘情况。此次发掘共发现9个古文字, 还发现了一批古文字印戳及其他器物。

1996年有多种专著问世,即彭邦炯《早期奴隶制比较研究——商人奴隶制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胡厚宣辑,胡振宇、王宏整理《甲骨续存补编》(天津古籍出版社);李学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王宇信、杨升南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2卷,先秦, 人民出版社);明义士著,方辉整理《甲骨研究》(齐鲁书社出版);吕伟达《甲骨文之父——王懿荣》(山东画报出版社);李学勤、艾兰《欧洲所藏中国青铜器遗珠》(文物出版社);郑慧生《中国文字的发展》(河南人民出版社);张世超、马如森撰著《金文形义通释》(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王宇信等《中国近代史学史》(社会科学出版社);罗琨、张永山《罗振玉》(百花洲文艺出版社);朱凤瀚、徐勇编著《先秦史研究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黄怀信等人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王蕴智《殷周古文同源分化现象探索》(吉林人民出版社);栾丰实《东夷考古》(山东大学出版社)等。此外还有论文集一部,中国先秦史学会、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编《夏文化研究论集》(中华书局)等等。

综观一年来的研究,从史前直到春秋战国,各段都有广泛的研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军事,宗教、文化等方面,其成绩之突出是显见的。其中关于文明起源、史前传说、夏文化的分期、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性质等,学界一直有争议的问题,由于有了新的考古材料的出现,使讨论更加深入。这些是本年度先秦史研究的新收获,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期待有新的考古资料的发现,能使先秦史研究更加深入和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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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先秦史研究综述_春秋战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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