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论文_姚国毫,焦全修,焦志勇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论文_姚国毫,焦全修,焦志勇

东明黄河河务局 山东东明县 274500

摘要:水政监察队伍特别是基层水政执法队伍是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他们在推进依法治河、依法行政、维护黄河水事秩序、保障黄河防洪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对水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对加强水政队伍建设提出了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黄河;水政;执法队伍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它孕育了五千年华夏文明,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一系列国家水利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从此走上了依法治水、依法治河的法制轨道。而水政监察队伍特别是基层水政执法队伍是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他们在推进依法治河、依法行政、维护黄河水事秩序、保障黄河防洪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政执法队伍,是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和黄河治理开发的关键和保证。

1、水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水政执法人员老龄化,文化水平整体不高。

当前,现有的水政人员老职工多,年轻职工少,呈老龄化趋势,并且进一步加剧。这些水政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多以工程管理人员为基础组建而成,很少经过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平时执法主要靠经验来解决,缺乏改革意识和创新理念。以东明河务局为例,当前水政工作人员6名(包括原有黄河派出所人员2名),其中年龄超过50岁的就占一半,平均年龄偏大,并且他们文化程度基本都是初中文化水平,文化程度较低,已不能适应当前水政执法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要求,由于法律知识欠缺,理论掌握不够,有时导致查办案件效率低,造成个别案件难以有效查处。

1.2 水政人员少,变动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黄河近年来,重建轻管观念严重存在,虽然当前要求从根本上实现由工程管理向水行政管理的根本转变,但由于对水政监察工作认识还不完全到位,致使水政人员安排少。东明河务局位于黄河下游“豆腐腰”河段,是宽河道治理区,其中堤防长61.135km,河道长76km,并且所辖防洪工程多,河势多变,管理战线长。滩区面积就有47.6万亩,涉及人口10.39万,且地处两省交界,社会治安环境复杂,而东明专职在编执法人员只有4名(水管体制改革后),由于水政科内业管理及行政许可,应急外出执法和巡查人员只有2名,不能形成大规模整体管理效应,所以在执法工作的开展上工作人员常常感到心有余力不足。因工作需要,水政执法人员有时变动,抽调现象严重,大多“现学现卖”,从而不能有效地进行案件的查处,必将影响执法业务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1.3 水政执法物质基础薄弱,装备老化,威慑力差。

由于近年来,县局经费紧张,执法装备长期得不到更新,办公设备老化,一些旧照相机、旧微机已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数字水政、信息水政和办案工作的开展要求。并且大多数基层执法队伍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录音设备,很难达到快速反映、快速行动和办案的目的,不法现象常常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因为制止不及时引发不良的后果,这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执法人员没有统一服装,造成了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混淆于一般的老百姓,没有威慑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在关键时刻难以表明身份,也难以进行调查取证,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1.4 水政执法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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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黄河部门自身体制所限,与地方公安、政府及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联系机制和合作方式,当黄河河务部门的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水政人员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查办案件必须要按执法程序来,并且行政执法程序繁琐,一桩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历时较长,对应急和突发事件更是无能为力,欠缺必要的力度和快速反应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水政执法带来很大困难。

2.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方法和建议

2.1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加强水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水政水资源等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使其较为系统和全面了解掌握《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丰富水政人员专业知识,提高执法业务能力,为水政人员依法行政打好基础。另外,还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其时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执法上的严肃性,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职业道德素质。

2.2 完善约束机制,加强水政自身力量建设。

建立健全水政执法约束机制,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格执法程序,把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贯穿到水利行政许可、行政监察、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依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在条件成熟时,引进专业人才,以改善水政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加执法队伍的技术力量,使水政队伍更加胜任水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履行水政监察职能。

2.3 加大水政经费投入,保证水政硬件和软件设施的更新和齐全。

要切实保障水行政执法的工作经费,从多方面筹措资金,逐步改善基层执法装备落后的现状,配置、配齐执法装备。比如数码相机、录像机、录音笔等先进的执法必备物,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保证专车专用,提高技术手段,有利于执法能力的充分发挥,保证及时查处和快速反应机制的有效运行。

2.4 加强水政执法创新研究。

当前水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权比较弱化,需要申请人民法院等部门执行,因此,水政人员要重视发展与地方政府,公检法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沟通和交流,加强协作,对联合执法进行深入的实践和研究。在以建立和谐社会发展的今天,加大水政自身能力建设,建立不间断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现象,把事件缩小在萌芽状态,才是当今水行政执法的目标。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

2.4.1 积极进行专职巡查队伍的创新和研究。采取合同制方式吸收若干名的专职巡查员,充实到水政队伍,由水政专职人员带领进行不间断巡查和执法。在年龄和知识文化水平、身体条件上加以规定,采用合同制手段,以退伍年轻军人为对象,并为他们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除其后顾之忧。这样使水政巡查队伍整体形象和影响力得到极大提高,增强了对违法当事人的现场威慑力,能够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现象的发生,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力争将水事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4.2积极进行联合执法的探索和实践。

目前,河务局成立了黄河派出所,在很大程度上给水政执法工作填充了新鲜血液,弥补了水利执法的局限性。河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下发了联合协作执法机制措施,明确了分工和各自的职责,水政公安执法人员联合进行巡查和执法活动,派出所协助水政执法工作,实施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形成“一文一武”联合执法新格局,扭转执法力量薄弱的不利局面,是探索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

2.4.3 建立水政监察人员队伍专门管理机制。

为克服水政监察队伍人员缺少的状况,目前在菏泽各县河务局都从各管理段和各科室明确了协助监察员,但真正组织起来的机会很少,因为各协助监察员都有自己的业务工作,并且各协助监察员工作分散,组织起来很困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建议建立专门科室把各管理段监察员集中起来,进行专门管理,固定车辆,主要进行日常执法巡查、对各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工作。

3 结语

水政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水政执法工作任重而道远。黄河要振兴,人才是关键,队伍是保证,建设一支思想硬,业务精,作风硬的水政队伍,为依法治河、依法行政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保驾护航。

论文作者:姚国毫,焦全修,焦志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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