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名字解诂与《孟子》“龙断”语义探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孟子论文,语义论文,名字论文,公孙龙论文,龙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公孙龙名字解诂与《孟子》“龙断”语义探源,就像求解一道二元二次方程,只要将两个未知数变成一个未知数,然后代入方程式,则两个未知数即可互相为解以至各自得解。然求解的方法虽易,求解的过程却繁。但批郤导窾的奏刀愉悦,也正在技经肯綮的节节推进之中。
一、公孙龙:一个被历史遗忘的名字
先秦有两个公孙龙:一是孔门弟子公孙龙,字子石;一是六国时辩士公孙龙,字子秉。这似乎已经是学术界的共识,但在汉唐甚至直到明清之际,这两个公孙龙却常常被误认为是同一个人。职是之故,虽然晚近及当代学者业已能够分清这两个公孙龙的基本年代界限,但这两个公孙龙,其名其字的意义关联以及二者的区别,却并未真正有所认知,以致在确认《庄子·徐无鬼》篇“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之“秉”是否即六国辩士公孙龙之字时,显得疑虑重重,犹豫不决,因而关于六国时辩士公孙龙字子秉之说,迄今未能得到必要的探究。我们认为,判明辩者公孙龙其人的真实身份,以与孔门弟子公孙龙相区别,应是《公孙龙子》研究所亟待解决的千古悬案。
有两条材料足以证明:明代以前,孔门弟子公孙龙与六国时辩者公孙龙经常是被混在一起的。如号称明代最为博学的杨慎(字用修,号升庵),其《丹铅摘录》卷七及《丹铅总录》卷十四皆有类似混淆。杨氏曰:
《史记》载公孙龙为孔子弟子,其论“白马非马”亦自附于仲尼谓“楚人亡弓”之说。且云:“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可谓曲说矣。其他篇有云:“青骊乎白而白不胜也,白足之胜矣,而不胜,是木贼金也。木贼金者碧,碧则非正举矣。”其意以白比君道,青比臣道,骊者,色之杂也。青骊于白,谓权臣擅命而杂君道也。金本制木而木贼金,犹君本制臣而臣掩君也。其说与《易》所谓玄黄、《论语》恶紫夺朱同,而颇费解说。又曰:“黄其马也,其与类乎!碧其鸡也,其与暴乎!”解云:“黄,中正之色;马,国用之材;故曰与类。碧,不正之色;鸡,不材之禽;故曰与暴。”其说类《孟子》“白马”、“白人”之例。然其淫放颇僻,去孔孟何啻千里!①
杨慎卒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其生平鼎盛之时,正值明代中叶。《明史·杨慎传》谓“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而四库馆臣亦谓杨氏“博洽冠一时”②。然其人不仅指“白马非马论”者为孔子弟子公孙龙,且以其说与儒家正宗经籍《周易》、《论语》、《孟子》诸书相比附,而斥其“淫放颇僻,去孔孟何啻千里”。是杨氏不过诛其背师叛道而已,并未逐其人于圣门之外。有明一代如此博洽之人,乃有如此鹄突之说,则无怪乎迟至晚明之际,作如是之想者仍然不乏其人,且更欲以公孙龙裭夺儒门真传曾子之圣贤席位。此汪琬《辨公孙龙子》一文之所由作也。其文曰:
胜国之末,吴中异学繁兴,有谓孔子独传道于弟子公孙龙者,遂奉《公孙龙子》数篇以绌《曾子》。噫,何其谬也!殆《王制》所谓“行伪而坚,言伪而辩”者也。虽其说诞妄,或不足以惑众,然而吾不可不论。按《史记·仲尼弟子传》龙字子石,《家语》以为卫人,郑玄又以为楚人,已莫知其真。追论岁月,决非赵之辩坚白同异者也。龙少孔子五十三岁。《年表》孔子卒鲁哀公十六年,是岁周敬王十四年也③。龙年二十岁。至周赧王十七年,是岁赵惠文王元年,封公子胜为平原君,距孔子卒时已一百七十九年矣。龙若尚在,当一百九十八岁,得毋为人妖与?《平原君传》君厚待公孙龙,及驺衍过赵论至道乃绌龙。史明言龙辩害道,而顾倡为孔子传道之说,何其谬也!又孔穿尝辩龙所谓臧三耳者,穿则孔子六世孙,其世系明白可考。而龙与穿同时,顾得见其六世祖邪?其必不然也,审矣!且孔子之门,畔孔子者矣。诸弟子之后,或流而为荀卿,或流而为庄周、禽滑厘,纷纷籍籍,皆异学也。龙坚白之辩,悖又甚焉。使果尝受业孔子,果老寿二百年不死,则孔子复作,亦当不免于鸣鼓之诛,况可推为传道者哉?庄周曰: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然则龙特辩士,当时不谓之知道,龙亦未尝以道自诩也。故吾谓春秋六国间当有两公孙龙,决非一人。其传道云云,此吴中无忌惮者之言,绝无据依者也。刘歆《七略》:《公孙龙子》十四篇,在名家。又庄周谓惠子曰:“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或谓秉即龙也,盖其字子秉。并附之以俟考。④由汪文可知,即使是明末,亦有将辩者公孙龙当作孔门弟子公孙龙而顶礼膜拜者,可见混淆两个公孙龙者,可谓渊远而流长矣。
的确,春秋六国之间有两个公孙龙,虽然其说业已成为学界普遍接受的共识,但由于从学理上真正区分孔门弟子公孙龙与六国时辩者公孙龙是比较晚近之事,因而如何在名字上区别这两个不同的公孙龙,至今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突破口。而对于唐宋以来相传之说,学者亦在然疑之间,难成定论。大致说来,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及相关看法:
其一,“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乃出自《庄子·徐无鬼》篇,世人以为庄子多寓言,因而未必实有其人。如清人洪颐煊即认为“秉”乃“宋”字之讹。洪氏曰:
“然则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果孰是邪?”颐煊案:《庄子·天下篇》:“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宋钘、尹文闻其风而悦之。”《荀子·非十二子篇》:“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钘也。”《天论篇》:“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汉书·艺文志》:“《宋子》十八篇。”“秉”疑“宋”字之讹。《困学纪闻》谓公孙龙字子秉,非也。⑤洪氏认为,见诸载籍者,有与尹文相提的宋钘,也有与墨子并称的宋子,而独无以“秉”为姓而称“秉子”之人,故“儒墨杨秉四”之“秉”疑当为“宋”字之讹。近人马叙伦依其说,又进而以形、音两讹为说,推论“秉”字当由“宋”字辗转讹误而成。马氏曰:
《尸子·广泽篇》曰:“料子贵别囿。”以本书《天下篇》考之,“料子”即宋荣子也。盖宋讹为,、料形音均相近。故《尸子》作料,秉与形亦近,故此又作秉。⑥
马氏从洪氏之说,又谓“宋”字最初讹为“”字,因“”与“料”字读音相近,故“宋子”讹为“子”,而“子”又讹为“料子”,是以《尸子·广泽篇》有“料子”其人。而“”与“秉”字形相近,故又讹作“秉”字。据此,则“儒墨杨秉”既为“儒墨杨宋”之讹,乃谓“秉”为“公孙龙字”,岂非子虚乌有之说?
其二,即使庄子所谓“儒墨杨秉四”确有其人,但“秉者,公孙龙字也”⑦乃唐人成玄英《庄子疏》所言之,而“公孙龙,平原君之客,字子秉,赵人”⑧亦唐人殷敬顺《列子释文》所言之,二者皆为唐人之说,但周汉以还,不见其征,是以后人多不采信。有鉴于此,晚近以来又有倡言两个公孙龙“俱字子石”之说。王先谦《〈盐铁论〉校勘小识》曰:
案孔子弟子公孙龙字子石。七国时著书者又一人。据下所言,则平原君之客,非圣门弟子也。后又举其字为子石,则二人俱字子石。“龙”当读如“砻”。⑨王氏此说,乃因校识《盐铁论·箴石篇》而发。
王氏据文理推知《盐铁论》所称之“公孙龙”与“子石”应是同一人。其所谓“据下言”者,即丞相所引“公孙龙有言:论之为道辩”云云。王氏“据”其人所“言”,知此人当是“平原君之客”,而“非圣门弟子”。但“后”文贤良“又举其字为子石”,即据此推知此“七国时著书者”公孙龙亦字子石。故曰:“二人俱字子石。”而唐人司马贞既言:“字子石,则‘砻’或非谬。”⑩是以王氏又曰:“‘龙’当读如‘砻’。”
“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就古人名字相应之理而论,此公孙龙既然亦字子石,当然其名当读作“公孙砻”。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楚人公孙龙字子石”条曰:
龙读为砻,砻亦厉石也。《说文》:“砻,也,从石,龙声。”《晋语》:“赵文子为室,新其椽而砻之。”贾逵注云:“砻,磨也。”(11)
近人谭戒甫《公孙龙传略》亦曰:
公孙龙者,姓公孙,名龙。或字子石。《列子·仲尼篇》殷敬顺《释文》云:“龙字子秉。”案殷说不见他书。《庄子·徐无鬼篇》有“儒、墨、杨、秉四,与夫子(指惠施)为五”之语,所谓“秉”者不知何人;殷即据以为龙之字,不可从也。惟《盐铁论》第三十一,丞相引有公孙龙语。王启原注:“按孔子弟子公孙龙,字子石。七国时著书者又一人。据下所言,则平原君之客,非圣门弟子也。后又举其字为子石(按后文贤良答,有‘此子石所以叹息也’之言),则二人俱字子石。龙,当读如砻。”此名字相应,似得其实。(12)
谭氏所引王启原说当出自王先谦《〈盐铁论〉校勘小识》。考其《校勘小识记》曰:“湘潭王启源君豫、胡元常子彝,搜讨往牒,复得若干条,书中称‘王云’者,君豫说也。称‘胡云’者,子彝说也。”(13)即是其证。故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引为王先谦说,而谭氏引为王启原(据王氏《记》文,字似当作源)说。一从著书之人,一从创说之人,无可厚非。
由上述可见,确定辩者公孙龙“字子秉”之说,障碍有二:一是庄子寓言,难以据信;二是唐人之说,于古无征。但这两点障碍未始不可逾越。请尝试而论之:
首先,庄子寓言人物有两种不同类型:一是随意编排人物,使之主客相对,往来问难辩说,借以反复推明庄子本人的观点;二是杜撰历史故事,矫托古人声口,借以叙述庄子本人的思想。前一类寓言,其人名往往具有比喻与象征意义,如“啮缺”、“王倪”、“知”、“大公调”之类,是其例也;后一类寓言,则往往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如孔子、颜回、老聃、季桓子之类,是其例也。不过,这类有关真实历史人物的寓言,也往往以时空错乱的叙述方式,造成某种戏谑滑稽的阅读效果。但即使如此,这些人物也毕竟都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人物,决非庄子凭空虚构。如《徐无鬼篇》孔子、孙叔敖与市南宜僚三人同觞而宴的寓言,即是其例,而“儒墨杨秉四,与夫子(惠施)为五”之说,亦同其例。虽然我们并不否认,“宋”字极有可能因为形近而一误为“”字,又因为音近而再误为“料”字,故《尸子·广泽篇》所谓“料子贵别囿”之“料子”,可能即“宋子”其人,但说“儒墨杨秉四”之“秉”字乃由“宋”字一误再误之结果,恐未必如此之巧合也。因此我们认为,“秉”者应是实有其人,但不必如洪、马之说,乃“宋”字之讹。
其次,“公孙龙,字子秉”,其说之所以出自唐人,乃是因为自汉代以至魏晋,学人大抵皆以为先秦只有一个字子石的孔门弟子公孙龙,而辩者公孙龙几乎被历史所遗忘。其人其名既已湮没不彰,则谁会顾及其“表德”之字?是以辩者公孙龙字子秉之说,当然便长期汩没无闻了。而晚清王先谦或王启原乃至近人谭戒甫“二人俱字子石”之说,乃不得已而言之耳,未可据以为实也。
二、龙断:一个依然活着的言语化石
值得庆幸的是,辩者公孙龙字子秉,其说固然出自唐人,但并非毫无理据的胡思乱想,其于先秦载籍及两汉之文章、字书亦未必无纤介之迹可供撦寻,特学人迄未留其意而已。
今按,辩者公孙龙之所以字子秉,据古人“名字相应”之理,“龙”当读如“龓”。《说文》:“龓,兼有也,从有,龙声。读若聋。”段注:“今牢笼字当作此。笼行而龓废矣。《吴都赋》曰:‘沉虎潜鹿,馽龓僒束。’按馽龓者,絷而笼其头也。《玉篇》曰:‘马龓头。’《说文》鞥下云:‘龓头绕者。’亦取兼包之意。”(14)此字意为“兼有”或曰“兼包”,后世乃为“笼”字所取代,故段氏曰“笼行而龓废矣”。《史记·平准书》曰:“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即买之。”《汉书·张汤传》:“县官空虚,汤承上旨,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皆是以“龓”为“笼”之例。其字亦写作“拢”,郭璞《江赋》:“聿经始于洛沬,拢万川乎巴梁。”李善注:“拢,犹括束也。”(15)其义亦当为“龓”。
又,《广雅·释诂》:“仁、龓、或、员、虞、方、云、抚,有也。”以“龓”为“有”,犹《说文》“从有”之意也,特与含“有”义诸字以类相从耳,实则《说文》所谓“兼有”者,乃“龓”字之本义也。“龓”之本义既为“兼有”,其与《广雅》同类诸字之“有”义相区别者,正在此“兼”字也。《说文》曰:“兼,并也,从又持秝。兼持二禾,秉持一禾。”是“兼”之与“秉”,既皆以“持禾”为义,又有“二禾”与“一禾”之别,则“龓”字与“秉”字的意义关联,也就不言而自明了。
考古人名字相应,有名与字其义相反者,亦有名与字其义相类者。如:端木赐字子贡,取其上与下相反也;曾點字子皙,取其黑与白相对也。而颜回字子渊,取渊乃回旋之水相关为义,司马耕字子牛,取牛以耕地之事而关联所及。至于“公孙龓,字子秉”者,其关捩之点非一:就“兼”与“秉”皆以“持禾”为义而论,则“龓”与“秉”,其名与其字乃相类而相关;就“持二禾”与“持一禾”之义有别而言,则“龓”与“秉”,又是以相对或相反而相关。因为“龓”字义为“兼有”,“兼”乃“持二禾”,作为人名,或有过尤之虞,乃以“持一禾”之“秉”为其字,欲省之减之,此犹唐人韩愈字退之之比也。明乎此,则知公孙龙之“字子秉”者,其名当为“公孙龓”也。明乎此,则亦知孔门弟子公孙龙,与六国辩者公孙龙,不过因其读音相同而用字皆为假借而已,实则此二人之名及其字皆互不雷同。孔门弟子公孙龙字“子石”,应写作“公孙砻”,六国辩者公孙龙字“子秉”,应写作“公孙龓”。唯当世之人皆知其名与其字各有其义不至相混,而后世之人不知其别乃以为同名耳。
那么,先秦载籍中是否有将“龓”写作“龙”的语言实例呢?其用字之例,就在《孟子》书中的“龙断”一语。不过,不无遗憾的是,孟子本人对“龙断”一语作了牵强附会的理解因而大大歪曲了说话人的原意,以致其古言古义至今不为人知。为论证易于理解起见,姑录《孟子·公孙丑下》相关原文如下:
孟子致为臣而归。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对曰:“不敢请耳,固所愿也。”他日,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爆发于齐宣王五年至八年(前315—前312)的燕齐之战,并没有按照孟子所预期的目标或既定思路推进,战争的性质也从“救民于水火”一变而为“以燕伐燕”。于是,孟子决定离开齐国,只因关注着燕齐战争的事态发展而没有立刻辞职,但事先辞去了十万钟的俸禄。待到燕齐战争以齐国的彻底失败而告终,孟子就决定正式辞职,“致为臣而归”了。这就是《孟子》这段文字的言说背景(16)。
然而,当孟子辞职去齐之前,齐宣王来见孟子,希望他能继续留在齐国,以便时常亲往垂询。这当然是孟子十分期待的。但齐宣王并非真心挽留孟子,而是派人辗转给孟子传话,“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这种“下乔木而入于幽谷”的逗留方式,孟子当然不愿接受,因此,孟子说:是希望让我富起来吗?我辞去了十万钟的俸禄而接受万钟的恩赐,就是为了富起来吗?且既有十万钟的俸禄,又何愁不能养弟子!孟子还引用了一则季孙评价子叔疑的历史掌故,并加以过甚其辞的曲意解说,以此明确表示坚决不答应齐宣王的挽留条件,且告诫弟子不可自轻自贱以恋栈。
孟子所引季孙这段话,朱子注曰:
季孙、子叔疑,不知何时人。龙断,冈垄之断而高也,义见下文。盖子叔疑者尝不用,而使其子弟为卿。季孙讥其既不得于此,而又欲求得于彼,如下文贱丈夫登龙断者之所为也。(《四书集注·孟子集注·公孙丑下》)朱子谓“季孙、子叔疑,不知何时人”,不过多闻盖厥之义,无可厚非,而清人周广业《孟子出处时地考》的相关推断,即可解朱子之惑。周氏曰:
今以子叔疑为名,终亦莫能知为何许人也。惟《左传》昭二十九年经:“叔诣卒。”《公羊》、《穀梁》俱作“叔倪”。《释文》“倪”有“五计”、“五兮”二音,“五兮”颇与“疑”音相混。意即其人。此子叔敬子之孙,尝欲纳昭公,故季孙意如曰:“叔倪无疾而死,此皆无公也。是天命也。非我罪也。”以此推之,“龙断”之说,或出爱憎之口欤?(17)周氏认为,《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所载之《春秋》经文“夏四月庚子叔诣卒”,于《公羊传》、《穀梁传》皆作“叔倪卒”。陆德明《穀梁传释文》曰:“叔倪,五计反,又五兮反。《左氏》作诣。”是“倪”字可读仄声“五计反”,亦可读平声“五兮反”,而其平声音读正与“疑”字读音相近;其仄声音读则与“诣”字音读相近。因而“子叔疑”即“子叔倪”若“子叔诣”,虽用字各有不同,但皆为同音通假耳。然此条经文,《左氏》与《公羊》皆有经而无传,唯《穀梁传》载有周氏所引“季孙意如曰”诸语。而范宁《集解》曰:“言叔倪欲纳公,无病而死,此皆天命使鲁无君尔。鲁公之出,非我罪。”(18)可见季孙意如与子叔倪在驱逐还是拥戴鲁昭公的问题上,二人意见相左。而孟子所引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之语,正与《穀梁传》所载季孙意如与子叔倪之行事相合;且观季孙两处的说话语气,亦颇含政敌之间意气不相投的火药味。故周氏曰“或出爱憎之口”,可谓知言矣。
据此,我们认为,无论是就人名的音读通假,还是就相关人物的语义分析,周氏的论证都是可信的。孟子所谓“子叔疑”其人就是《公》、《穀》二传之“叔倪”或《左传》之“叔诣”,决无可疑;其时在鲁昭公之世,下距孟子与齐宣王之时已二百余年。因此,季孙论子叔疑,正是孟子所引用的历史掌故,而非孟子当时之语。察季氏之意,“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其“龙断”之“龙”字,正为“龓”字之假借,意为“兼有”。而孟子以“网市利”释其义,乃与《史记·平准书》“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即买之”及《汉书·张汤传》“笼天下盐铁”之意无异,皆为“兼包”、“统揽”或“专有”、“独占”之义。
然而,孟子既以“贱丈夫”之“网市利”为喻解说“龙断”之义,又以“求龙断而登之”释其词,则是知其文之义而反不知其词之诂,亦其异事也。然而孟子既以“求龙断而登之”释季孙“龙断”一语,已大非季孙“统揽”、“独占”之“龙断”本意;又曰:“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则更是自我作古的无稽之谈。推想孟子之所以如此解释“龙断”,可能是因为他感到齐宣王的挽留方式明显有“糟糠养贤”的轻贱意味,故而不无愤怒之情;同时,也担心弟子们自轻自贱而接受齐王“万钟”之利的诱惑,从而对他致仕而归造成某种群体压力,因而虚造故实以警示弟子。然无论如何,总归是孟子将“龙断”一语作了牵强附会的解说。但是,正是孟子这种牵强的曲解,却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许慎《说文》即引之以解“買”字:“買,市也。从网从贝。孟子曰:登垄断而网市利。”是许氏已读“龙”为“垄”矣。而赵岐《孟子注》依孟子说亦曰:
贱丈夫,贪人可贱者也。入市则求龙断而登之,龙断,谓堁断而高者也。左右占望,见市中有利,网罗而取之。人皆贱其贪,故就征取其利,后世缘此,遂征商人。(19)
赵岐注“龙断”为“堁断而高者”,显然是本孟子之说而非解季孙之语。而唐人丁公著以“龙”为“隆”字之假借,曰:“龙与隆声相近,隆,高也。盖古人之言耳,如胥、须之类也。”丁氏为解而解,实则不得其解,乃欲以“古人之言”相搪塞。至于张镒谓“断”当“如字”读,并斥“或读如断割之断”为“非也”,亦是因前人之说而读“断”为“物断”之名词,不读为“断割”之动词。唐人陆善经则同于许慎读“龙”为“冈垄”字,曰:“龙断谓冈垄断而高者。”宋人孙奭曰:“如陆之释,则龙音垄。”①朱子《集注》谓“冈垄之断而高者”,当是袭从陆善经及孙奭之说。至清人翟灏《四书考异》又引《列子》之“陇断”以证成陆氏善经之说。翟氏曰:
按《列子·汤问篇》说愚公移山事曰“自此冀之南,汉之阴无陇断焉”,可为陆说“龙断”字之确证。《说文》引下文直作“登垄断”。三家之释,要惟陆氏为长。②由此可见,季孙“龙断”一语,经过孟子以“求龙断而登之”牵强作解,后世皆以“冈垄之断而高者”为释;至伪作《列子》者,又生造一个“冈陇阻隔”的“陇断”来,更是节外生枝。
须知,古人立“市”皆在“国”不在“野”,而“市”与“朝”相对,又皆在国都之中。《周礼·考工记》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市朝一夫”者,谓“市”与“朝”各占地一百亩也。春秋战国之际,都城中“市”区有所扩大,至与贵族所居之宅相毗邻。大抵因“市”区规模之扩大,其喧嚣嘈杂影响了达官贵人的日常生活,战国时代乃出现封闭式的方形或长方形市区,且四面有围墙,每面中间设有市门,其南门之外有一片开阔的广场,如同朝廷的“外朝”,可供赶市的人群车辆聚集停歇之用,此之所以“市朝”连称也。各面市门皆设有专人管理,每日早晚按时启闭。《史记·孟尝君列传》载冯驩之语曰:“君独不见夫趣市朝者乎?明旦,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冯驩之所言者,正是孟子所在的齐国“市”场晨昏启闭之情形。既然“市”在都城的中心地带,又或有围墙与市门,则何处何所可“求”其“冈垄之断而高者”以“登”之?是知孟子所说不过一时兴到之言,并无根据,不可视为典要。
总而言之,辩者公孙龙之“龙”与“龓”相通假,不仅《说文》有其字,且于上古语言亦有实例可征。季孙所谓“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与字子秉之“公孙龙”之“龙”从同,皆假借为“兼有”之“龓”。字子秉的六国辩者公孙龙,应读如“公孙龓”,字子石的孔门弟子公孙龙,应读如“公孙砻”,就此即可得成定谳。汉唐以来误二人为一人,由此可得澄清,而辩者公孙龙字子秉的唐人之说,亦信而有征,无可置疑。
①杨慎:《丹铅总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本,第10—11页。
②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026页。
③按《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是岁当为周敬王四十一年。
④汪琬:《尧峰文钞》,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本,第11—12页。
⑤洪颐煊:《读书丛录》,《续修四库全书》第115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682页。
⑥马叙伦:《庄子义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648页。
⑦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839页。
⑧杨伯峻:《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3页。
⑨引自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07页。
⑩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219页。
(11)王引之:《经义述闻》,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62页。
(12)谭戒甫:《公孙龙子形名发微》,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页。
(13)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818页。
(1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14页。
(15)吕延济等:《六臣注文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页。
(16)参见程水金:《孟子游仕履历考》,载吴根友主编《学鉴》第2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1—209页。
(17)周广业:《孟子四考》,《续修四库全书》第15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页。
(18)杨士勋:《榖梁传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清嘉庆刊本,第5301页。
(19)焦循:《孟子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1页。
(20)所引诸家之说,俱见孙奭:《孟子音义》,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本,第7页。
(21)翟灏:《四书考异》,《续修四库全书》第16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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