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所有权必须与劳动力状况相适应的法律初探_所有制论文

劳动力所有权必须与劳动力状况相适应的法律初探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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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生产力水平与发展要求)规律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的地位,人们早已认识。但是,对这一规律的研究却迟迟深入不下去。症结在于没有深入分析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核心层次,揭示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劳动力水平与发展要求)规律。对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认识清晰与否,直接关系对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认识与运用的高度、深度、广度与力度。

一、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内核

生产力的内核是劳动力,生产关系的内核是劳动力所有制。其道理并不深奥、复杂,但又长期未引起人们的重视,更未形成共识。

生产力作为人类从事社会生产的能力,其核心层次是人类自身的劳动能力即劳动力。生产无非两大要素: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没有物的因素,人类赤手空拳不能生产。但是,人的因素毕竟是能动因素。人能运用自己的脑力、体力认识与改造宇宙,统驭万事万物。劳动力水平是人类文明水平的内在标志。运用劳动力生产出来的生产工具是人类文明的外在标志。没有人的因素,人的素质太差或者潜力没有发挥出来,再好的生产资料也没有用。况且,没有任何劳动直接间接凝结其间的生产资料越来越难找到。马克思早已把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的本质揭示得清清楚楚:“在第一种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在第二种生产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1〕。可见,社会生产的主角是人,能动者、 主导者是人,目的还是人。而人区别于物,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人有劳动力,其运用劳动能创造出适合人需要的使用价值。

自动化条件下,从形式上看,越来越多的人类劳动(包括一部分脑力劳动)被自动化机械与电脑所取代,似乎物的作用越来越大。实质上,人从机械的重复的较简单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人的能动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充分的发挥。劳动力的创造性本性得到越来越鲜明的体现。

劳动力是生产力的核心,劳动力所有制则是生产关系的核心。

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同义语,其源头与轴心是劳动力所有制。从逻辑关系看,价值既然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而劳动是劳动力的运用。价值、社会财富理应归实际支出脑力、体力,从事劳动力的劳动者所有,活劳动理应支配物化劳动,劳动力所有制理应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据轴心地位,全部所有权理应以自己劳动为基础。这样,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贯彻到底,把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把劳动的经济学的立场、观点、方法贯彻到底。

从历史发展的顺序看,在原始社会中,“所有权最初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2〕。 私有制是特权者侵占了他人劳动力所有制产生的。剥削阶级私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占有。民族、部落首领凭藉手中的权力,化公为私,以权谋私,垄断剩余产品,垄断生产资料与战俘,剥夺氏族一般成员的劳动力。在剩余产品极少的情况下,只有完全剥夺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才能榨取这少得可怜的剩余产品。在剩余产品相当少的情况下,封建主只有借助超经济强制,部分剥夺农奴、农民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才能榨权这很有限的剩余产品。同理,如果劳动者不占有自身劳动力,那么,以劳动力买卖为核心内容的雇佣劳动关系就不可能出现。

从划分不同类别及其阶段的所有制的标准看,生产资料所有制无法区分不同社会形态及其发展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仅在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也都存在。我国奴隶社会的公田,封建社会的皇庄、学田,资本主义社会的国有经济都是公有的。可见,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划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标准。仅凭生产资料私有制也无法区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三种社会形态。用劳动力所有制倒可以非常清晰地区分各种社会生产关系:实行劳动力的氏族、部落等血缘团体所有制的是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完全剥夺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是奴隶制生产关系;部分剥夺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是封建生产关系;承认劳动力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但又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完全能够得到实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行劳动力的全人类所有制的是共产主义生产关系。

从同一社会形态看,生产资料所有制也不是划分不同发展阶段的基本标志。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两个阶段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力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实行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行劳动力全人类所有制即无所有制。

我们之所以把劳动力所有制看作生产关系的核心,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力所有制是劳动者地位的经济基础。能否支配自身劳动力,在多大程度上支配自身劳动力是有无人身自由与人身自由程度的标志,奴隶完全不能支配自身劳动力,意味着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农权与封建社会农民不能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意味着他们在超经济强制下,处于人身依附关系的密网中,部分丧失了人身自由;雇佣工人能够自由出卖劳动力,才意味着实现了人身自由。

能否支配剩余劳动是劳动力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实现程度的标志,劳动者能否成为社会生产主人的标志,由于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因此,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并未完全实现。只有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者直接、间接分享了剩余价值,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才得到完全实现。

二、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核心层次是劳动力与劳动力所有制矛盾运动

既然生产力的内核是劳动力,生产关系的内核是劳动力所有制,那末,劳动力与劳动力所有制矛盾运动便成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核心层次。前者处于内圈,后者处于外圈。劳动力与劳动力所有制矛盾运动推动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劳动力决定劳动力所有制,推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劳动力所有制反作用于劳动力,推动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占有关系要受到占有者自身文明进化程度的制约。文明进化程度首先表现为脑力、体力特别是脑力。低下的劳动力状况只能对劳动力采取蒙昧的、野蛮的占有方式;较高的劳动力才能采取较文明的占有方式。

与劳动力的逐步提高的水平相适应,劳动力所有制演变的顺序是:原始社会的血缘团体所有制→奴隶社会的奴隶主所有制→封建社会的封建主不完全所有制(随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的依次更替,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拥有愈来愈大的自主权)→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工人所有制(只能占有劳动力价值不能占有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社会自主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共产主义社会里的全人类所有制。

在劳动力与劳动力所有制矛盾运动中,劳动力决定劳动力所有制进而决定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综合方式。这种结合方式经历了低水平的直接结合→多种间接结合→高水平的直接结合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这个辩证过程推动生产关系逐步发展。

当然,劳动力所有制,从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与劳动力适应与否,对劳动力以至全部生产力的发展以至存在影响极大:适应劳动力水平与发展需要,劳动力以至生产力就提高;否则,发展就严重受阻,甚至严重威胁现有劳动力、生产力的存在。

正是在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作用下,人类社会经济形态从人的依赖关系发展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经过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人类终将进入人的自由个性的理想境界。对此,马克思的社会经济三形态学说早就作了系统的深刻的概括和归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3〕

人的依赖关系的特征是劳动者个人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自身劳动力所有权。人的独立性的基本标志是拥有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人的自由个性的基础在于劳动力提高到极高水平,从必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马克思充分肯定人的独立性阶段对创造进入人的自由个性阶段条件的重大历史作用,忠诚于人类进步事业就应当切实尊重、充分实现劳动力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以促进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及其核心层次劳动力与劳动力所有制矛盾运动的良性循环,促使人类社会遵循马克思社会经济三形态学说更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揭示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态规律的重大意义

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的揭示,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历史唯物论与劳动价值论紧密结合,揭示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将生产力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研究深化了一步,既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又坚持与发展了劳动价值论,这对于面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冲击的社会主义事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斯大林的生产关系三分法通过贬斥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而贬斥了劳动者的地位,从根本上扼杀了社会主义经济的生机活力,使劳动者依附于企业,企业依附于行政机构,行政权力支配了社会的各个支系统,造成了空前绝后的行政垄断,与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促使劳动者全面发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背道而驰。

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的揭示对于实现马克思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光辉构想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曾经勾画过社会主义的蓝图:“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1875年, 马克思亲自修订的法文版《资本论》特别强调共产主义所要重建的,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5〕一百多年来, 对于重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占有的客体是什么,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从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角度求解,这个百年之谜便可揭示出来。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劳动者作为联合体成员完全占有自身劳动力,不仅支配必要劳动,而且占有剩余劳动,在这种支配中妥善处理劳动者内部的利益关系,实现劳动者的解放与全面发展。这个“解”不仅顺理成章,自圆其说,而且切中贬斥劳动力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害。将发展了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光辉构想付诸实践,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出现崭新的局面。

自觉遵循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劳动力资源特别多,整体素质比较低的国家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国最丰富的是劳动力资源,浪费最严重的也是劳动力资源,对现代化进程影响最大的还是劳动力资源。切实尊重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创造条件让其得到最佳实现并不断提高水平,应该成为中国现代化战略的特点、优点与重点。可是,这一问题在不少人头脑里却是个盲点。这是现代化事业一波三折的重要原因。正视这一问题,顺应信息社会中经济资源软化、人力资本地位越来越突出的大趋势,将有助于中国现代化之舟,冲出漩涡,高速冲向既定目标。

自觉遵循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必将大大加快改革进程。高度集权体制的要害在于用行政垄断手段剥夺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这既不适应现阶段劳动力水平,更与其发展要求背道而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背道而驰,与世界经济大潮背道而驰。自觉遵循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用历史唯物主义与劳动价值论武装亿万群众,必将克服重重阻力,推进改革深化,推动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与完善。

自觉遵循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必然大大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斯大林的生产关系三分法见物不见人,贬斥劳动力及其所有制、所有者,严重影响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自觉遵循劳动力所有制一定要适合劳动力状况规律,必然从根本上理顺产权关系,理顺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关系,紧密依靠广大群众,将各种分力形成一个最大的合力,使社会主义固有的生机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5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4〕《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第833页。

〔5〕《资本论》第1卷法文第1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8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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