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创业发展系统及其动态演化系统_创业论文

试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动态演进系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体系论文,国家论文,动态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2006年4月亚行首席经济学家艾弗兹·阿里(Ifzal Ali)在新德里指出,“亚洲就业危机的轮廓已经显现”,“仅凭强劲的经济增长不可能解决(该地区的)这一问题”。亚行的研究结果表明:20世纪80年代,中国1%的就业增长需要3%的经济增长率;与之相比,在后来的10年里,就业率的相同增长幅度必须有8%的经济增长率来支撑。现在,我国经济虽然实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但创造就业变得更加困难。大摩的报告则指出,中国在促进农村人口就业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还远远不够,“农村就业机会的年增长率为0.2%,而城镇就业增长率为3.2%”。2005年,我国劳动人口上升到了9.34亿,占全球适龄劳动人口的22%;其中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仍将是中国面临的长期挑战,这也是我国当前创建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很多企业的技术创新不足,我国存在大量“一元钱公司”(西方称之为“1$company”)为他人做嫁衣的低利润现象,这些企业的主攻目标应该是如何将自己打造成创新型公司,完成企业的二次创业(内创业),这也是我国当前提出的创建创新型国家的具体任务。

爱尔兰国立大学创新与结构变迁研究中心Willie Golden博士等(2003)对荷兰、芬兰和爱尔兰三国的实证研究表明,国家创新体系与创业活动既没有他们所期望的正相关关系,也没有负相关关系,[3] 这说明国家创新体系可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但不一定能依靠它来解决我国日益增长的大学生毕业就业问题、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等。而贫穷推动型创业(如以大量的个体工商户等小商小贩为代表的低端创业)至少可以解决创业者自身的就业和生活问题,从而减少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补贴负担,减少连带发生的社会问题,对于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机会拉动型创业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往往能对提升产业层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促进国家产业集群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创建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是在我国提出创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创新型国家思想的背景下开发的一套两方面都能兼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体系。

二、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导出

(一)对国外创业型社会发展和宏观创业发展体系现状的简要回顾

美国著名创业学教授蒂蒙斯等(2004,2006)认为,创业型社会具有变贫穷为富有、创造平等机会(而非平等收入)、引导经济和社会变迁的特征,并认为创业革命发端于美国并将席卷全球,为21世纪的美国经济和全球经济设定了发展方向。美国的700万百万富翁大多是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新的创业一代的首要任务是为21世纪和未来建立一个创业型社会。[4] Chakramon Phasukavanich(2003)则在展望2020年社会发展远景时将创业型社会特征归纳为:(1)为商业公司的形成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资本支持、制度支持;(2)提供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出;(3)提高公司形成率(注册率);(4)创业投资扮演主要的金融支持角色;(5)公平的竞争环境。[5] 鉴于创业活动对增加就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以国家甚至以大洲为单位的全局性宏观创业探讨和行动计划日益增多,如Bostjan Antoncic和Cezar Scarlat教授(2005)认为创业发展是欧盟提高当前和未来竞争力的必要措施。[6] 美国全美地方官协会早在2004年就在总结成功的创业经验的基础上出版了全国性倡导政府创业型政策的指导书,试图通过政府的主动参与来最大限度地繁荣创业活动,加速创业型社会的形成。欧盟则更是早在2003年就发表了欧洲创业绿皮书,就如何向创业型社会迈进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论述。2004年,欧盟又发布了欧盟创业行动计划书,出台了具体可行的支持措施来促进创业。总之,西方国家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鼓励创业,发展创业型社会,追求能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双重目标。

虽然国外关于创业型社会的论述越来越多,但大多是素描式的特征轮廓描述或是对经验性实证调查的简单综合,主要以政府创业规划等非研究文献的形式体现出来,而在宏观创业理论研究方面缺乏统一的理论框架,甚至连最关键性的概念也还处在模糊不清或混用阶段,如Li Qianwen和Zhang Yuli(2006)的邮件采访表明,国外创业学界对创新(innovation)与创业(entrepreneurship)的使用比较混乱,[7] 我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正如Yu Junbo和Roger(2005)所指出的那样,大部分中国创业研究学者仍停留在描红水平(descriptive level)上。[8] 为了突破这一局面,本文试图在企业家精神三层次论[1] 和创业学三层次论[2] 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动态发展的宏观创业学理论,即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试图通过这一理论的提出为今后我国宏观创业研究开辟新的研究范式,为我国宏观层次创业的整体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从而促进我国实现建设创业型社会的目标。

(二)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导出

为了构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首先我们将创业理论从企业家精神三个层次论的视角向创业和创新的三层次论方向推广。为了能将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形成一个总体的概念框架,我们以企业家精神三层次论为基础,构建一个与企业家精神三个层次划分标准相对应的创业三层次和创新三层次的综合性作用模型(参见图1)。该图的总体构建部分参考了A.Ward的初次创业和公司创业研究模型[9],其中个体、组织、社会三个层次的划分部分参考了德鲁克(2003)个人、组织、社会三个层次的管理。图1中个体层次的创新多为外生型创新(对应于熊彼特创新模型Ⅰ),组织层次的创新多为内生型创新(对应于熊彼特创新模型Ⅱ),社会层次的创新主要参考德鲁克(1985)的社会创新观点,同时部分参考了Necdet Saglam博士和Salim Sengel博士的观点[10],即社会创新包括:报刊和保险;医院、管理;集装箱(是指没有技术含量,能够装载东西供船运用的)等;创业三个层次的划分参考了创业研究鼻祖熊彼特(1934年的个体创业论述、1947年的大公司创业论述)和德鲁克(1985年的社会创业论述)的观点;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概念及企业家精神三层次的划分参考了时鹏程、许磊(2006)的观点;[1,2] “创业是一个动态过程”的观点参考了Gartner(1988)、Bygrave和Hofer(1991)的创业行为论观点。[11] 整个图1说明以企业家精神为深层核心的创新和创业推动了个体、组织和社会的发展。但是,若要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国家层次)来看,西方社会注重的是具体的、实证的、分析性的研究,但国人在思维体系上倾向并擅长先综合再分析,在行政体系上偏好自上而下的开明集权,经济发展模式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开放,因此如何以政府为主体合理地统一规划和协调我国三个层次的全方位创业活动,开展关于三层次创业的整合性宏观创业研究,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大面积创业,加快创业型社会的建设步伐,使我国步入可持续自我发展的良性创业轨道,是一个现实、重要的划时代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构建系统化的国家创业发展理论与实践体系。

图1 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三层次创业、创新的综合运行机制研究模型

资料来源:根据本文参考文献[1]改编。

鉴于创业对于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巨大影响,构建创业型社会运行体系不仅要考虑以个体层次创业、组织层次创业为代表的营利性创业,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以社会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或营利性社会层次创业,并通过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对三个层次的创业进行整体性和全局性并重的引导、规划和管理,达到全面提高国家创业水平、解决就业问题、增强国家竞争力的目的。由于国内对社会层次创业介绍较少,所以我们在此引用德鲁克的相关论述进行补充说明。德鲁克早在1985年就较系统地论述了公共服务机构创业、高校创业等能对国家和社会起到宏观改革作用的社会层次创业。他特别强调不能仅仅依靠高科技,还要从宏观层次统筹规划和充分发展多层次的创业,如安置因行业(如“烟囱工业”)被淘汰而下岗的大量工人就不能依靠高科技创业。同时,要逐步废弃不适合创业型社会发展的过时政策及公共机构。他十分强调创业型社会中的个人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等。在《新社会》90年代版的序中,他又进一步指出,首先,发达国家的经济重心已经从制造业转向了各种服务业。同时,在工业内部,经济重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巨型企业转向了中型企业。其次,社会的重心显然已不再是商务型企业了;那些非营利性的“第三方”在当今的每一个发达国家(只有日本除外)已日显其重要性。[12] 所谓的“非营利性第三方”,实际上就是从事社会层次创业的社会创业者。由此可见社会层次创业的重要性,社会层次创业是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所关注的主要创业类型之一。

为了进行更深入的理论推导,我们首先将图1这个随时间推移而动态发展和演进的三层次创业过程模型聚焦在某一时点上,从而形成一个某时点的静态创业活动横切面综合模型(图2左侧)。图2的左侧为创业综合示意图,右侧为针对创业主体、创业活动和创业环境的三个支持系统。然后,这三个支持系统又综合成一个体系——国家创业发展体系。这样,我们就导出了本文要讨论的主题——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

图2 创业研究三个范畴及其相对应的创业支持动态演进系统

资料来源:根据本文参考文献[2]改编。

从静态剖面的视角提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三个动态演进系统以后,为了能面向创业型社会提出一套能在创业实践中运行顺畅的国家创业动态运行机制和发展体系,我们从国家总体发展的高度,对这一静态框架进行适当的修正、充实和拓宽,将这一理想化的静态剖面还原到真实的现实社会中去,即考虑创业随时间推移而发展的特征,以展开对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的论述。根据时鹏程和许磊(2006)对国外宏观创业研究进行的静态理论整合,即对应于图2左侧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潜在创业主体、创业活动和创业环境提出了创业研究的三层次静态框架[2],分别是核心动力层次、宏观监控层次和创业活动层次。对应于这三个静态层次,分别扩展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终极动力系统,以宏观创业测量和政策导向为核心的宏观监控系统,以及以宏观创业布局和一站式创业服务为核心的创业支持网络系统。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旨在全面协调这三个动态运行系统,形成国家层面的合理创业运行机制,并全方位地支持我国的各种创业活动。

三、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理论框架概述

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参见图3,该图部分参考了GEM(全球创业观察)的Ⅰ期和Ⅱ模型]的第一个系统是以基于企业家精神的创业理论为基础和以创业教育体系为支撑的终极动力系统。该系统具有为全社会大量提供创业主体并全面塑造社会创业文化的功能。第二个系统是以宏观创业测量为基础、以国家宏观创业政策为导向的宏观监控系统。该系统具有采集第一手真实可靠的宏观创业数据和在数据分析和处理的基础上参考宏观创业理论来制定或修正宏观创业政策和制度的功能。第三个系统是以国家总体社会和经济发展方向为引导的创业战略制定及其指导下的创业支持网络分布研究,以及以遍布各地的一站式创业发展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具体创业行动指导和支持系统。该系统具有根据国际和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来形成我们国家的总体性创业战略,以及根据国家总体创业战略来合理布局一站式创业支持网络体系的功能;同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对一站式创业服务进行具体的定位,以全方位、多层次地具体支持各类创业活动。总的来说,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终极动力系统是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灵魂;宏观创业监控导向系统是国家层次的创业制度保障,是为了塑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创业支持网络系统是国家具体扶持创业行动的体系,体现在国家对各种创业活动的具体参与和支持上。创业是一个连续、循环往复、不断提高的过程,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运行机制是:用企业家精神(终极动力系统)武装创业主体;用宏观监控系统创造合适的创业制度环境以鼓励和扶持创业活动;用创业支持网络系统来分析国家创业活动的总体走向,以便创造合适的行政环境并具体帮助创业主体取得创业成功。

图3 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示意图

资料来源:根据本文参考文献[2]改编。

四、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三个动态演进系统及国外的相关实证研究简述

以下,我们对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三个动态演进系统分别进行比较详细的介绍,并对国外的相关实证研究进行梳理和简评。

(一)终极动力系统

蒂蒙斯教授指出,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教育,应着眼于为未来几代人设定“创业遗传代码”,以造就大批最具革命性的创业者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显然,所谓的“创业遗传代码”就是企业家精神。因此,终极动力系统就是要通过构建国家层次的宏观创业理论来指导创业教育体系(也需要社会媒体进行以企业家精神为主题的舆论宣传和导向)的建立,并进行企业家精神和创业技能的培养,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未来的创业主体。这就要求我们的社会具有一个畅通无阻的企业家精神扩散体系,即终极动力系统。

国外关于创业教育重要性的实证研究很多,这些研究显示教育/培训和创业经验是成功创业的两个关键因素。[13] 加拿大亚特兰大1989年对创业倾向的实证研究证明:[14] 在校受过较多创业教育和企业家精神启蒙的学生更具创业倾向。Lois Stevenson(2005)则总结了创业教育的两个功能:为未来提供企业家,帮助理解社会/经济现象。[14] 他进一步指出,社会教育理念也应发生转型,即从就业教育转向创业教育。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支持创业教育,认为创业教育是发展创业型经济和创业型社会的系统性、整体性方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GEM人口统计学方面的数据显示,个体的受教育水平和家庭收入对个体从事创业活动与否产生显著影响:个体受教育水平越高,自己拥有的资金越多,就越容易发现并抓住机会进行创业。2003年的GEM报告显示,受过职业教育和大学(含研究生)教育的个体从事创业活动的比例是受过较低程度教育者的2倍。最近半年得知他人创办企业的个体投入创业活动的水平是那些缺乏别人创业信息的人的2~3倍。[15] 英国社会创业观察调查报告也证实:受教育程度与社会创业活动有很强的联系。受教育程度越高,从事社会创业活动的比例就越高,其中博士和硕士占社会创业的19.5%。[16] 所以说,创业活动的多少与个体受创业教育和一般教育的绝对水平有关。另外,据英国的GEM成人人口调查(2005),创业培训对TEA(总体初期创业指数)和SEA(社会创业指数)具有显著的作用。[17] 对于TEA,效果是2倍;对于SEA,效果大于2倍。对于妇女,创业培训的作用更大,受训者成为社会型创业者的概率是未受训者的2~3倍。[17] Reynolds的研究显示,对失败的恐惧一般会降低创业水平,[18] 而创业教育和培训有助于消除失败恐惧,并增强创业信心和能力。

终极动力系统是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点睛之笔。该系统在文化层面将企业家精神提升到国家层次来加以发扬光大,同时通过教育、宣传机构的执行系统来拓展企业家精神,从而形成企业家精神的宏观扩散体系。终极动力系统由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创业理论及其支持下的创业教育体系构成。终极动力系统的运作主要依靠从小学到高校的教育体系、研究所、媒体等执行机构。其目的是形成国家层次的创业意识(国家创业意志)和高创业能力。我们相信只有个人、企业、政府和社会都能把握住、运用好企业家精神这一社会经济发展的终极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转变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模式,搭上创业型社会发展的快车,为尽快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宏观监控系统

创业是一种环境敏感型活动。除了创业主体,还需要适宜的创业环境,创业才能发生,宏观创业政策的重要性就在于此。撒切尔夫人曾提到,美国在创业方面的领先主要原因是最早建立了良好的创业投资制度及运作体系。另据37个GEM参与国的统计数据显示[19],过分优越的社会福利往往会降低贫穷驱动型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和活动,从而使他们处于失业状态。所以,创建和谐社会不能仅仅依靠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而鼓励、支持和帮助国民创业,往往是解决其自身和国家问题的更好办法。宏观监控系统就是在测量宏观整体创业活动的基础上,制定各种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给予创业主体最大的创业自由度,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创造更好的创业机会,增加创业主体供给和有发展前景的新创企业(Stevenson,2003)。

国外有很多这方面的实证研究成果。例如,S.C.Parker(2005)在对减税是否能刺激创业的研究进行总结时指出,政府有时以刺激创业为由推动减税,且税收政策的变化在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因此税收政策的变化尤其值得研究。[20] Carroll等(2000)使用美国国税局1985和1988年的数据来验证税收收入的减少是否会具有促进企业多雇用劳动力的作用。Carroll的评估显示,边际税率降低10%,雇佣率约上升12%。1.2的弹性表明,减税可能是刺激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据Carroll等(2000,2001)的估计,较低的边际税收收入比率与小公司成长速度(根据商业收入测量)及投资支出联系紧密且值得关注。尽管这个问题需要更多的证据,但已有的证据确实支持减税刺激创业的观点。[20] 加拿大、美国、英国、芬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创业政策表明,政府应从以下方面来激励创业:(1)降低创业门槛;(2)提倡创业文化;(3)发展创业教育;(4)采取创业支持措施;(5)为创办企业提供资金支持;(6)明确目标群体(即创业主体群体)。

以上这些研究对我国制定创业发展政策具有很好的启发和参考价值。但国外用“entrepreneurship policy”代表国家创业政策的做法显然缩小了“entrepreneurship”的含义,因为这些政策仅局限于一次创业。因此,我国的创业政策应从更深层次的理论基础和功能层面整合国外目前所采用的国家初次创业政策(E-policy)、中小企业政策(SME policy)、社会创业政策(SE policy)及国家创新体系(包括面向高科技企业的政策)的相关政策,形成一套完善的创业政策体系来支持我国的国家创业发展体系,使创业政策对三个层次的创业都能起到全方位、深入、到位的支持。从美国、欧盟、日本和我国台湾省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宏观创业监控系统的四大支柱政策是相辅相成的,并有一定的时间逻辑顺序。国家初次创业政策是面向刚起步的创业者的,是鼓励和扶持企业从无到有的过程,帮助创业主体成功创办企业,逐渐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系统基本上是面向已有中小企业的,旨在帮助它们度过某个时期的财务、运营和市场等艰难时刻,安全渡过企业创建后的发展难关,帮助它们向大企业迈进或完成自我提高的过程。国家创新体系强调的是创新、创新政策、知识流、产业集群,面向各层次的企业,帮助它们在国家整体发展的框架内进行高科技创新,实现国家层次的产业高级化和持续创新能力。源于技术经济学的国家创新体系强调的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相互结合。最后,还应与社会创业政策一并整合起来探讨。目前这几个政策体系在各国往往是分开讨论的,随着宏观创业研究的深入开展,国家应从总体上统一规划和整合这四个目标对象不同的创业政策,形成更加有效、全面的国家宏观创业政策支持系统。

宏观监控系统是以三个层次创业的数据采集和计算机分析系统为支撑的动态创业政策发展系统,该系统的测量部分是宏观创业学的实证基础;而政策导向部分是针对不同创业阶段、不同创业层次的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是国家创业服务体系运行的基础与关键。宏观创业政策导向系统同时要考虑全球竞争、区域发展等因素,以规划我国的创业发展体系的总体走向,用全球化的视野来引导国内创业的走向。

(三)创业支持网络系统

虽然有了终极动力系统就可以成功地塑造各类创业主体,有了宏观创业监控系统就可以有良好的制度支持,但最终还应落实到对具体创业活动的支持上。创业者不可能随时随地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就能成功地进行创业,而是要考察我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抓住创业机会,在合适的地点、时间切入。正如德鲁克所言,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繁荣期”(即大量创业者可以进入的“窗口期”),之后是“淘汰期”(是大量创业者进入的“禁忌期”)。这需要国家有一套运作良好的创业支持网络系统来合理、规范地引导和支持各类创业活动,大幅度提高全民创业的成功率,使创业型社会的形成落到实处。

创业支持网络系统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宏观创业战略布局研究,根据国内外不同地域、行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制定宏观创业战略来引导不同类型、层次的创业主体进入相关领域和地域进行创业。如开展关系到国家未来和当前的创业发展方向、全国产业发展布局的研究,农村开展农村创业指导,小城镇开展中小企业二次创业指导等。第二部分为一站式创业支持网络子系统,根据创业活动的操作流程总结归纳出创业活动的动力学机理,进一步将创业流程标准化,再根据标准化创业流程建立有关创业活动的一整套信息化计算机分析和预测系统,帮助具体创业主体抓住或创造创业机会进入创业流程。创业支持网络系统的一站式宏观布局研究,是从国家层面出发,进行全局性创业导向规划;其局部性的一站式服务中心是向创业主体提供具体的支持。

一站式创业服务网络系统是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技术应用层次,侧重于局部性、行业性环境研究,也是整体体系的最终执行系统,因此要充分考虑创业型经济的地方化、网络化特征,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帮助本地创业主体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一站式创业服务的一般内容是围绕创业机会展开服务,如培养识别、创造、抓住和开发创业机会的能力。一站式服务的参与者包括资金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媒体、商会、社区组织、创业者、大学、政府和技校/职业学校/大学/社区/家庭/创业俱乐部。一站式创业服务是基于具体的创业过程和相应的微观/中观创业机制研究,在创业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面向各层次创业主体提供具体、到位的创业咨询,最大限度地帮助创业主体取得创业成功。一站式创业服务重视经验性实证研究,重视发展精确的测量、评价技术和方法,重视实战经验、创业步骤和机制等研究。重视对创业主体的定量测量和创业过程的具体分析,以提出关于创业主体在各个创业阶段的具体建议。如GEM2003年的报告显示,非正式投资占所有商业投资的99.96%,占GEM国家总投资额的90%。在GEM参与国,每100个成年人当中就有3个曾经为他人进行过商业投资,这些投资者当中有43.7%投资于血缘关系很近的家庭成员的商务活动,29.2%投资于朋友或邻居,9.3%投资于陌生人,8.9%投资于亲戚,8.9%投资于同事的商业活动。就正式投资而言,80%的创业投资发生在美国[15]。因此,在亚洲,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应继续重视华侨、地方滚动式借贷团体等资本对于构建地方创业支持网络的重要性。创业支持网络系统的构建要重视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理论的应用。

五、结束语

创业大潮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正以其高能量引发越来越广泛的经济和社会变迁,创业型社会的来临使宏观创业运行体系和理论呼之欲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就是因应这一形势发展的需要而提出的,该体系既重视创业环境的塑造,又重视对创业主体在创业意识、创业技能方面的培养和对创业实践的扶持。它的提出具有实践和理论两方面的意义:作为一种宏观创业实践运行体系,其目的是通过创业这一创新的载体(德鲁克语)来最大限度地加快知识和创新的循环、流动和扩散,通过全面创业使我国成为全球知识、资金和人才的大吸盘,为我国各层次创业实践活动迈上新的台阶起到应有的规范、协调和指导作用,为我国在新世纪的和平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该体系强调在宏观层次企业家精神的指导下构建系统化的利国利民的创业运作机制,因而必将对各种创新产生一种巨大的社会拉动式提升作用,引发更加深入、广泛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对我国创业型社会的快速形成起到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作为一种宏观创业理论体系,它的提出有利于实现创业研究在宏观层面的初步扩展和整合,形成了我国的宏观创业动态理论研究框架,开辟了宏观创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新天地,明确了宏观创业研究的三个方向,为探讨宏观的、方向性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将极大地促进宏观创业理论向纵深发展和完善,引领我国创业研究冲击新的高度。该体系为创业理论向巨型理论体系方向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石,是对静态创业三层次论研究框架的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发展。我国的宏观创业研究在创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理论的指导下必将取得辉煌成绩,为人类文明史再添光辉的一页。国家创业发展理论体系与哈佛大学教授Michael Porter基于西方模式所提出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与Freeman研究日本的情况时提出的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既有相似点,又有巨大的不同之处。其中,重要的区别在于,国家创业发展理论体系是在我国政府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和谐社会理论的背景下提出的,是在我国成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的本土宏观创业理论体系。因此,对它们之间关系的辨析,对于国家创业发展理论体系的确立及其未来发展走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笔者只是对国家创业发展体系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深入的论述将在后续文章中展开。

如同S.C.Parker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创业研究是一个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研究领域,参与创业研究的学者们达成了以下广泛的共识[20]:没有哪个单一学科具有一种垄断性的智慧能清楚说明或讲明白创业者是怎样行动的。而且,由于创业型社会出现较晚,且尚未发育成熟,特别是在我国,因此,本文所提出的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是一种超前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体系,我们必须运用动态发展的开放观念来考察这一理论体系及其所代表的创业实践,并随着创业实践和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而逐渐完善这一理论。诚如德鲁克所言,创业型社会的出现可能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此,我们必须紧随创业实践高速发展的步伐,逐步形成和完善我国的国家创业研究和实践体系,站在时代前沿引领时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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