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和缅甸人称代词和名词的“数”--藏语和缅甸语“数”范畴研究之一_人称代词论文

藏缅语人称代词和名词的“数”——藏缅语“数”范畴研究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词论文,人称论文,范畴论文,名词论文,藏缅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数”是存在于汉藏语系诸语言中一个较为普遍的语法范畴。据现已发表的调查材料来看 , 汉藏语中至今尚未发现有哪一种语言在所有的词类上都没有“数”分别的情况。而在藏缅语 中,这一点体现得更为突出一些:“数”范畴不仅涉及的类型全面、覆盖的词类面广,表达 形式更是复杂多样。本文打算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察一下藏缅语人称代词的“数”问 题,并尝试就人称代词的“数”与名词的“数”之间的关系作点初步的分析。所用语言材料 取自《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的藏缅语各语言简志,不再一一注明出处。简志以外 材料的出处则以脚注的方式注明。

一 藏缅语人称代词的“数”

自然语言中的“数”范畴可分为两种类型:词汇化的“数”范畴和语法化的“数”范畴。 前者在自然语言中体现为数(量)词及其各种组合形式;后者通常需要借助内部屈折、外形变 化或者附加虚词的形式加以体现。语法学意义上的“数”范畴指的主要是后者。本文以下所 说的“数”也严格限制在这种含义的“数”范畴之内。

人称代词有“数”的分别,这是自然语言的一个普遍特征。藏缅语自然也不会例外,只不 过各语言的人称代词系统在“数”范畴的具体表现上有着程度不等的差别罢了。这其中比较 突出的差别首先就表现在对立项的多寡上。具体点说就是,西方语言学家在多种语系的语言 中提炼出来的以下三种“数”对立类型在藏缅语中都有较为集中的体现:单、复数的二分对 立;单、双、多数的三分对立;单、双、多、集体数的四分对立。(注:根据现有的文献来看,自然语言中语法化的“数”范畴一般不会超过4种。比如,在安纳 通岛(美拉尼西亚)上的语言中,可以见到单数、双数、三数、复数四分的情况。古希腊语和 梵语以及不少汉藏语有单数、双数和多数3种类型。英语则是单、复数二分的代表性语言。)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1.1单、复数两项对立

这是“数”对立类型中最基本的一种,但在藏缅语却不是优势类型。属于这一类型的藏缅 语有傈僳语、纳西语、错那门巴语、土家语、嘎卓语、(注:有关嘎卓语的情况请参见戴庆厦、黄布凡、傅爱兰、仁增旺姆、刘菊黄著《藏缅语十五 种》,北京燕山出版社,1991年。)达让僜语、哈尼语等。下面分别 是傈僳语和达让僜语(注:引自孙宏开等《门巴珞巴僜人的语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人称代词的单、复数的情况:

(1)傈僳语人称代词的“数”:

(2)达让僜语人称代词的“数”:

④(注:孙宏开等(1980)在述及达让僜语的复数时使用的是“多数”这个术语。本文为了取得前 后一致,凡二分的一概以单、复数来指称,三分和四分的时候使用与单数和双数相对立的“ 多数”这个术语。因此本文“多数”的“多”其含义是“大于或等于三”。)

1.2单数、双数和多数(或复数)三项对立

这类情况的语言在藏缅语中最多,如:藏语(拉萨话)、独龙语、拉祜语、嘉戎语、羌语、 扎巴语、(注:陆绍尊:《扎巴语概况》,《民族语文》1985年第2期。)基诺语、载瓦语、却域语、怒苏语、木雅语、(注:黄布凡:《木雅语概况》,《民族语文》1984年第3期。)仓洛门巴语、怒语、扎坝语、吕 苏语、格曼僜语、(注:引自孙宏开等《门巴珞巴僜人的语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纳木兹语、浪速语、勒期语、仙岛语、克伦语、(注:戴庆厦、黄布凡等著《藏缅语十五种》,北京燕山出版社,1991年。)彝语、景颇语、义 都 珞巴话、(注:孙宏开:《义都珞巴话概要》,《民族语文》1983年第6期。)阿昌语、云南富宁末昂话、(注:武自立:《云南富宁末昂话初探》,《民族语文》1993年第2期。)景颇族波拉话(注:戴庆厦、傅爱兰、刘菊黄:《景颇族波拉话概况》,《民族语文》1985年第6期。)等。以独龙语、阿昌语和羌语为 例:

(3)独龙语人称代词的“数”:

(4)阿昌语人称代词的“数”:

(5)羌语人称代词的“数”:

1.3单数、双数、多数和集体(或群体)四项对立

这种类型在藏缅中最少,如普米语、柔若语(注:孙宏开:《怒族柔若语概况》,《民族语文》1985年第4期。)的人称代词分单数、双数、集体和多数四类 ,史兴语(注:戴庆厦、黄布凡、傅爱兰、仁增旺姆、刘菊黄:《藏缅语十五种》,北京燕山出版社,1 991年。)在单数、双数和多数之外还有群体(指属于一个群体之内的多数)一项。如普米语 。

(6)普米语人称代词的“数”:

二 藏缅语“数”的表达形式

就大多数语言来说,在词干之后附加成音节的助词(在有的语言中也称为后缀或语尾)是藏 缅语构成非单数形式的一种主要语法手段。(注:陈康:《彝语人称代词的“数”》,《民族语文》1987年第3期。)这在上举各种语言人称代词“数”的例子中都 有体现。但更为普遍的情况是“数”的对立往往对应于包括有无后附助词在内的多方面因素 的差异。(注:具体情况请参见陈康(1987)立足于彝语人称代词的“数”就藏缅语的情况所进行的讨论 。)如载瓦语。

(7)载瓦语人称代词的“数”:

载瓦语的双数和多数主要是以后加助词的方式来体现的:双数在词干后加niK[55]、多数则 后加。不过,除此之外,双数和多数的词干在语音形式上也与相应的单数形 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首先是声调方面的系统差别:第一、二人称单数形式的调值是51 ,第三人称单数形式是31,都是降调;而双数和多数形式的词干都读高平调55。其次,除第 三人称以外,第一、第二人称双数和多数的词干形式,其韵腹分别是o、a,不同于相应的单 数形式的韵腹(分别是a、u)。

尽管存在着种种复杂情况,藏缅语中还是有不少语言人称代词“数”的构成表现出相当程 度的规整性。这里所说的“规整性”指的是:

1)非单数形式总是以与单数形式同形的词干为基础;

2)同属一种“数”的不同人称使用相同的构成手段。

上述阿昌语和普米语人称代词各种非单数形式的构成就属于这种情况。前者各个人称的多 数形式和双数形式都是在与单数形式同形的词干基础上分别通过后加的方式构 成 的。(参见上文(4))后者的双数、多数和集体数分别通过附加来表达,不同人 称的词干与相应的单数形式也是同形的。属于这种情况的语言还有拉祜语、业隆话(注:尹蔚彬:《业隆话概况》,《民族语文》2000年第6期。)等。

但是,完全满足以上标准的语言毕竟是有限的。而对相当一部分语言来说,人称代词各种 “数”的表现形式都有可能程度不等地偏离了“理想”的编码方式。以上所举的傈僳语、达 让僜语、独龙语、羌语都属于这类不太“理想”的语言。

先看傈僳语的情况。在傈僳语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对立中,第二人称单数形式是nu[33],复 数形式是nu[33]uα[31];第三人称单数是e[55],复数形式是e[55]uα[31]。可见这两个人称的复数构成 处于一种“理想”的状态。问题在于第一人称复数并不像二、三两个人称复数那样是通过后 加nu[33]构成的,而是通过在与单数形式同形的词干ηuα[44]之后附加uα[31]构成的,即ηuα[44] nα[31]“我们”。这显然不符合以上所述的标准2)。

符合标准2),但局部偏离标准1)的情况也有。比如扎巴语:

(8)扎巴语人称代词的“数”: (注:陆绍尊:《扎巴语概况》,《民族语文》1985年第2期。)

在扎巴语的人称代词系统中,各人称的双数和复数分别都是通过在词干后加tse[53]、e[55] 的方式来构成的。这符合“理想”系统的第二条标准。第一和第三人称的双数和复数的词干 形式都与这两个人称的单数形式同形。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上述“理想”系统的标准1) ,不过第二人称的情况就不那么理想了:单数形式是e[35],可双数和复数形式的词干却是n a[55]。因此,至少就标准1)来看,扎巴语在人称代词数系统构成上属于偏离“理想”系统的 语言。

扎巴语、傈僳语以及独龙语人称代词“数”系统对“理想”系统的偏离程度都处于最低限 度。而达让僜语等语言偏离的程度就相对高了一些:达让僜语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的词干与 单数形式都不同形(参见上文(2));而羌语人称代词不仅多数形式的词干与单数形式不同, 双数形式的词干甚至跟单数形式、多数的词干形式都不同形(参见上文(5))。

对“理想”的编码系统的偏离,在许多情况下是由历时系统在共时层面上留下的残迹造成 的。以羌语为例,尽管羌语双数和多数形式的词干不同形,但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二者之间 仍然存在着系统的联系。试比较:

(9)羌语人称代词非单数形式的词干:

很显然,双数形式的词干都比多数多了鼻韵尾η或n。这个η或n来源于数词“二”。 (注:见刘光坤:《论羌语代词的“格”》,《民族语文》1987年第4期。根据《羌语简志》的 数词“二”单念时是i[55],组合时,在后为i[31])(如χα[31] i[33]“十二”),在前为n[31](<χ>n[31]sa[33]“二十”)。这与双数词干以n为韵尾 相合。)此 外,除了第三人称双数和多数形式的词干调值相同以外,第一和第二人称的双数和多数之间 还存在着系统的声调变化:多数词干的调值是31,而双数词干的调值是13。这种较为严格的 系统差异不可能是一种组合变异。而较为合理的推测就是,这种系统的差异本来就是羌语历 史上用于区别双数和多数的手段在现代羌语中的残留。而以t∫[31]、thyα[55] 分 别作为双数和多数的标记则是后起的。另外,根据刘光坤先生的研究(1987),羌语人称代词 多数形式的词干来自各人称代词单数的宾格形式,差别在于声调:单数宾格形式是55调,而 多数形式的词干是31调。这种系统差别也可能是早期人称代词单、复数对立的一种形式标记 在现代羌语中的遗留。

但是更多的偏离现象却是某种共时音变的结果。有些情况下,音变的条件是明显的。如羌 语第三人称多数tha[55]χuα[55]中的χuα[55]就是多数标记thyα[55]因受到前一音节声母的 影响而发生异化音变的结果。有些由于历史长远已经无踪迹可寻,还有些处于中间状态:表 层形式上的偏离可以通过对深层形式的“构拟”来作出合理的解释。下一小节我们就打算以 格曼僜语人称代词“多数”形式为例对这类处于中间状态的现象作一尝试性分析。

在格曼僜语中,人称代词系统有单、双、多数之分。双数形式是在与单数形式同形的词干 基础上后加构成的,多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

(10)格曼僜语人称代词的单数、双数、多数对立:

第二人称代词的多数形式是在词干形式o[35](你)的基础上后加nin[35]构成的,但是第 一和第三人称的多数形式有所不同:若按严格的切分程序只能分析为是在与单数形式同形的 词干基础上以后附n并通过声调变化来体现的。这种分析方法尽管符合描写主义语言学中的I A分析法,但却不能解释为什么第二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何以会成为一种“例外”现象。其 实,这里的关键在于我们不能仅仅根据kin[55]和win[55]这样的表层形式来分析格 曼僜语人称代词多数形式的构成过程,而应当透过表层形式求取其“位”(-emic)形式或抽 象的深层形式。我们认为,格曼僜语人称代词多数的深层形式是:

(11)词干形式+nin[35]

将与三个人称单数形式相应的词干形式代入(11)的“词干形式”位置,就可以得到:

(12)

去掉(12)中的“+”得到的是(13)这样的形式:

(13)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前一个音节中最后一个音段(即第二个音素)与后一个音节的首音段 具有相同的高度。这一特点决定了在连续过程中,后一个音节的首音n有可能被纳入到第一 个音节的界限之内,从而导致音节结构的重新组配。即:

(14)

进而由于格曼僜语中不允许on这样的音节结构出现,(注:参见孙宏开等(1980)。)(14b)被阻止,因此在表层结构 上仍然维持着(13b)这样的形式。而(14a)和(14b)中由于都出现了两个声调不同的i n,这两个in就会展开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两个音节溶合为一(k/w)in[55]:前一个in得以保 留,后一个in脱落;两个in的声调则取各自的最高值(5)溶合为一个音节的55调。最后得到 的表层形式就是(10)中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的kin[55]、win[55]。

立足于抽象的“位”形式或深层形式来描写和解释语素音位变体或表层形式构成的过程及 条件是描写主义语言学IP分析法(注:有关IP分析法的讨论,请参见Richard Coats(1987)。)或生成音系学(注:有关生成音系学方面的基本理论问题,请参见包智明等(1997)。)的一个基本操作程序。将这类程序或方法 引 入到我国民族语言的描写和分析之中,不仅有可能简化我们对各语言系统的描述体系,同时 也可以对连读音变一类不规律的表层现象作出系统而又合理的解释。有关这方面的问题,我 们将另文作详细的讨论,此处不赘。

在以上的讨论中,我们谈到“数”对立的时候基本上是把不同“数”的表达形式放到一个 平面上来处理的。即单数形式,双数形式、多数形式及集体形式都分别处理为是在词干的基 础上直接构成的。(注:即使非单数形式的词干与单数形式同形,本文也不采取“复数或多数形式是在单数形式 的基础上构成的”一类说法。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单数形式和非单数形式都是在相同 的词干的基础上构成的,不过单数形式是在词干的基础上施加“零形式”构成的。我们这样 处理或许更便于分析那些非单数形式的词干与单数形式不同形的语言中“数”表达形式的构 成。)

其实,真正属于这种情况的语言并不是很多,最为典型的应该是阿昌语和普米语、阿侬语 (注:孙宏开:《阿侬语概况》,民族语文2000年第4期。)。

(15)普米语第一人称“数”的形式变化

但在大多数语言中,双数和多数等并不处在同一个层次上。其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情况是多 数形式与单数形式直接对立,而双数形式与多数形式直接对立。如拉祜语。

(16)拉祜语人称代词“数”对立:

也就是说,拉祜语的多数形式是在与单数形式同形的词干基础上后加x[33]构成的,而双 数 又是以多数形式为词干后加nε[33]构成的。这就意味着,与双数形式构成直接对立的不是单 数 形式,而是多数形式。 与拉祜语情况相似但又有所不同的是景颇语。

(17)景颇语人称代词的“数”:

景颇语的双数是建立在与单数形式相应但不同形的词干基础上的。而多数形式则是将双数 形 式作为词干以后加the[33]的方式构成,双数和多数的构成先后顺序恰好与拉祜语相反。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区分仅仅是就非单数形式的构成而言的,并不意 味着景颇语就一定先有语义范畴上的单、双数区别,而后才有双数和多数的区别。

三 藏缅语名词的“数”特点及其与代词“数”的关系

关于藏缅语名词的“数”,李永燧先生(1988)曾作过比较全面的分析描写。根据李文的分 析并综合现有的各种文献,我们觉得,与代词的“数”相比,藏缅语名词的“数”在总体上 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并不是所有语言的名词内部都存在着“数”的分别。不过,在大多数语言的名词或名 词的内部小类中,“数”的对立还是存在的。名词内没有“数”分别的只是一小部分语言 ,如:阿昌语、云南富宁末昂话、怒语、史兴语等。

(二)在名词有“数”的语言中,尽管“数”的对立在指人名词中都有体现,但并不一定就 局限于指人名词。在有的语言中,动物名词、非生物名词甚至抽象名词都有可能贯穿着“数 ”的对立(李永燧1988)。

(三)与代词的单、双、多数三分对立在藏缅语中占主导地位成强烈反差的是,名词内存在 单、复数两项对立的语言在藏缅语中占据绝对优势。比如:独龙语、拉祜语、傈僳语、义都 珞 巴话、嘉戎语、仓洛门巴语、羌语、纳西语、基诺语、木雅语、柔若语、哈尼语、土家语、 藏语、错那门巴语、怒苏语、道孚语、却域语、扎坝语、纳木兹语、嘎卓语、墨脱门巴语、 达让僜语、格曼僜语等。单数、双数、多数三分的语言只是少数,如:扎巴语、普米语、 载瓦语、吕苏语等。尚未见到明确报道哪种语言的名词中存在单、双、多、集体四项对立的 情况。

明确了以上总体特点之后,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藏缅语名词的“数”与代词的“数”之 间的关系。

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某些语言中名词的“数”与人称代词的“数”在表达手段上使用 同一个系统。这样的语言有普米语、拉祜语、达让僜语等。

普米语人称代词有单数、双数、多数和集体数的对立,名词只有单数、双数和多数的对立 。不过,不管是代词还是名词,双数、多数都分别以后加z、[55]方式来表示。请 与上文的(6)相比较:

(18)普米语名词的双数和多数:

拉祜语的名词没有双数形式,但有复数形式。而表达复数形式的手段同人称代词的多数形 式一样都是后加x[33]。这种情况说明,拉祜语人称代词的多数标记x[33]其实本来就 是复数标记,只不过由于双数的出现,其中的x[33]才被重新分析(re-analysis)为多数标 记。达让僜语的指人名词在一定条件下可后加tu[31]表示复数(多数)。比如:

(19)达让僜语指人名词的复数:

达让僜语的人称代词系统也只有单数和复数之别,复数的标记也是tu[31];只不过复 数形式是在与单数形式并不同形的词干基础上后加tu[31]构成的。如:

复数形式的词干分别是η[55]、α[31]、ne[55]、te[55]α[31]lη[35],与单数形式并不相同。 不过,与普米语和拉祜语不同的是,达让僜语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在句中使用时,其后 面的助词tu[31]‘们’经常可以省略” (注:孙宏开等(1980),第196页。)。据此,我们可以推测,人称代词复数形式中的 词干部分η[55]、α[31]ne[55]、te[55]α[31]lη[35]可能本来就是分别与xαη[35]、oη[35]、t e[55]相应的复数形式,而tu[31]作为人称代词的选择性标记只不过是由名词的复数标记 类推而来的。

其次是,另有相当一部分语言,其人称代词的“数”和名词的“数”在表达上分别使用不 同系统,如独龙语、傈僳语、错那门巴语、仓洛门巴语、纳西语、格曼僜语等。

独龙语的名词复数限制在指人名词的范围之内,以后加的形式来体现。比如 :

如上文(3)所示,独龙语的人称代词有单、双、复数的分别,其中双数基本上是以后加ne[55] 的方式构成的(第一人称在与多数形式同形的词干基础上后加ne[55],二、三两个人称基本上 是在与各自单数形式同形的词干基础上后加ne[55])而多数形式中的第一人称是ǐη[55](排除 式)或,二、三两个人称的多数则是在与各自的单数形式相应的词干形式 基础上后加nǐη[55]构成的。显然,这些构成方式与名词复数标记没有任何 联系。

傈僳语可在指人名词和部分动物名词之后附加bu[33]表示统称的复数,比如:

不过人称代词系统中的复数就是另外一种情形了(参见(1)):第一人称复数是在与单数第一 人 称形式相同的词干ηuα[44]“我”的基础上,通过后加nu[33]构成的。不过,这个nu[31]可能是 第二人称单数nu[33]“你”的一种变调形式(虚化形式的一种)。而第二、三人称代词的复数都 分别是在相应的词干形式基础上后加uα[31]来表示的。

其他语言的情况是:错那门巴语指人名词的复数形式是后加nAη[35],人称代词的复数是后 加;仓洛门巴语名词复数后加-pa(13),人称代词复数中第一人称是ai[55]或a i[55]te[55],第二人称是nai[13]或nai[13]te[55],第三人称是rok[13]te[55](常称)、tai[13]( 憎称)或tai[134]te[55](憎称);纳西语的称人名词可后加x[33]表示复数(多数),但人称代词 的复数形式是以附加ηg[31]的方式构成的;格曼僜语的指人名词复数可以通过后加sn[55]的形式来表示,也不同于人称代词系统(见上文(10))。

此外,在少数语言中,名词“数”的表达系统与代词“数”的表现形式之间存在着部分一 致的情况。比如基诺语(曼卡话)、哈尼语等。

基诺语攸乐方言的曼卡话名词的复数标记是α[55],加在名词词干的后面。比如:

而其人称代词有单数、双数和多数之分,如下:

这里人称代词多数在一、二两个人称上运用的是后加形式vu[33],但在第三人称中使用的则 是与名词复数相同的构成方式:后加α[55]。而在基诺语攸乐方言的曼卡话中, α[55]是一种能够附加在所有名词之后的一种“复数助词”。 (注:盖兴之:《基诺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39页。)可见,α[55]这个复数标 记,其本身的复数标记功能是非常强的。而第三人称代词多数形式以附加α[55]的方式 构成则说明,原本在名词中具有极强的复数标记功能的α[55]开始侵入人称代词“数” 系统,只不过在各种人称中第三人称复数首当其冲罢了。从理论上讲,如果不出现意外的干 扰因素,这个α[55]很有可能最终取代vu[31]成为人称代词系统中覆盖所有人称的“ 多数”标记。

哈尼语的名词中只有指人名词可以后加m表示复数(多数),如tsho[55])m“人们 ”、yh[31]ts[24]m(31)“同志们”、zα[31]gu[31]m“孩子们”等。而在人称代词系 统中,第一和第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以后加ja[33](第一人称包括式后加du[33])的方式构成 ,但第三人称复数形式的构成却与名词相同,都采用后加ml[31]的方式,即:α[31]j o[31] “他”α[31]jo[31]m“他们”。就这一点来说,哈尼语中的名词复数标记m与 基诺语(曼卡话)中的α[55]一样,它们都开始了向人称代词的渗透,而且渗透的程度是 相当的。问题在于哈尼语中的名词复数标记m未必就能够最终取代ja[33]在人称代词中 的复数标记功能。因为这个 m在名词中的复数标记功能本来就是有限的(仅限于指人名词)。

四 结 语

以上我们讨论了藏缅语名词与人称代词在“数”的表达形式系统方面的三种关系,即:“ 完全相同”、“部分相同”、“完全不同”。如果把这三种在共时层面上体现出来的关系从 历时的角度作进一步综合的话,我们或许可以为藏缅语名词和代词“数”表达形式的演变“ 构拟”出如下一种循环往复的过程:

异部分相同同部分相异异……

在这个过程中,名词“数”表达系统的更新一般来说要先于或快于人称代词“数”表达系 统的更新。而先期更新的名词“数”表达系统则可能会不失时机地尝试将自己新的“收获” 强 加到人称代词之上。这一点在沧洛门巴语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沧洛门巴语(墨脱)有四套人称代词复数形式,(注:张济川:《沧洛门巴语简志》,第170页。)如下:

前两套系统在沧洛门巴语中是基本的,后两套系统其实是在前两套系统的基础上后加p a[13]构成的。而这个pa[13]本来是名词的复数标记,它像基诺语攸乐方言曼卡话中的 α[55]

一样,几乎能够附加在所有名词之后。因此,它才有可能对已有的人称代词复数系统发起挑 战。另一方面,这个名词复数标记之所以能够轻易地覆盖所有的人称代词复数系统,原因还 在 于原有的人称代词复数表达形式摇摆在两套系统之间:两套系统的竞争使得新的表达手段有 可能乘虚而入,从而出现了四套系统并存的特殊局面。由此可见,名词“数”表达系统中的 强标记手段总是随时准备侵入人称代词复数系统,并试图最终取代该系统人称代词已有的“ 数”表达手段。

相反,在可能的情况下,人称代词的“数”系统也总是步步为营,竭力抵制名词“数”系 统的侵扰,以避免轻易为新的名词“数”系统所取代。许多语言中第三人称非单数形式与名 词的复数使用相同的标记,而第一、二人称则保持原有的构成方式,这可以看作是人称代词 “抵制”名词“数”表达系统侵袭的一个有力见证。因为在人称代词的三个人称中,只有第 三人称代词是个薄弱环节:比第一、二人称代词出现得晚,而且[+指人]特征弱而不定。

当然,名词“数”表达手段之所以能够侵入人称代词“数”表达系统并最终取代人称代词 中相应的复数或多数表达系统,这在不同的语言中还可能涉及到其他方面种种复杂多变的因 素。但是人称代词自身的一些特点则是起决定作用的基本因素。首先,代词是个封闭的系统 ,其对区别“数”的要求是强制性的,因此就不可能像名词那样可以相对自由地摆脱形式制 约而将“数”区别诉诸语境等外在因素。这就意味着,一旦人称代词“数”表达系统中出现 标 记功能退化现象,该系统就不得不引进新的标记手段,而接受已经在名词系统中改造过的复 数标记则是一种最佳选择。

其次,人称代词的使用频率在整体上远远高于名词等实词类,而高使用频率又对人称代词 的相对长度带来逆向影响,其中最为基本的就是要求其核心成员尽可能地调整自身的长度: 或将多音节的数目降低到词汇系统中词项长度的平均值乃至平均值以下,或者尽可能地限制 乃至减少单音节词的音节长度等。这就是为什么当一种语言处于形式方面的系统平衡状态(注:有关语言的“平衡态”与“非平衡态”问题的详细阐述,请参见黄行《语言的系统状态 和语言类型》(《民族语文》,1998年第3期)一文。) 时,其人称代词系统中的成员大都会维持一个音节或一个半音节的长度,而单音节人称代词 中也不大出现过多的复辅音或复元音现象。进而,我们也可以理解在人称代词“数”的表达 系统中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的不规则或例外的现象了。

不过由于语言中固有的形式和意义或功能的不对称性(注:有关论述请参见沈家煊的《不对称和标记论》,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形式上的系统平衡态必然带来语 义系统的不平衡:大量的语义或功能差别由于形式上的对立度降低而在实际的交际过程中难 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识别。结果是,系统不得不再次引入新的区别手段来补偿这种语义或功能 表达上的缺失。这样一来,在人称代词的“数”系统中出现多种系统交叉或并存等叠床架屋 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标签:;  ;  ;  ;  ;  

藏语和缅甸人称代词和名词的“数”--藏语和缅甸语“数”范畴研究之一_人称代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