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新区角度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1]_三资企业论文

从高新区角度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1]_三资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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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入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实施,外商直接投资开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跨国高技术公司国际化进程持续推进,近年来三资企业发展迅猛。三资企业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注入了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方面的活力,引入竞争,促进了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果说产品进口是前几年国外高新技术对民族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冲击形式,那么,跨国高技术公司依靠资本和品牌优势,在中国本土建立独资或合资合作企业,直接与尚属幼稚弱小的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展开竞争,则成为近年来的新态势。民族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

本文以全国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为切入点,以区内包括9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12000余家工业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型企业的实证分析为基础,从微观层次上考察和研究了我国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主要依据是企业多年统计数据,1000多份企业抽样调查问卷、30个高新区和数十个高新区企业的实地调研,以及对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政府领导、科技与经济等各界人士的调查与座谈。

一、关于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的实证分析

开放经济条件下民族工业可从以下三方面考察:企业股权结构、产品品牌归属和技术自主程度。股权结构或合同规定的利润分配比率决定了中方的获利程度,品牌归属及核心技术掌握情况反映了产品生产与销售的自主程度与“独立人格”,它对中方在企业的实际地位和获得程度具有重大影响。

1)目前高新区以中资企业占主导地位,但三资企业经济规模大,发展势头较猛,在高新区的地位逐年上升。

截止1995年底,高新区内三资企业已近两千家,三资企业和非三资企业的数目分别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15%和85%,企业全年总收入分别占总数的27.2%和72.8%;产品销售额则分别为38.4%和61.6%;此外,考虑到三资企业中除外商独资企业外,合资合作企业中部分企业为中方控股(据1996年最新统计数据,合资合作企业的数目及企业总收入分别占高新区三资企业相应总数的76.7%和78.8%)。因此,上述数据表明目前高新区在整体上民族企业处在经济与产业的主体地位。但从动态数据看,三资企业在企业数量、总收入和产品销售额上的份额均在逐年稳步增长,表明其在高新区内经济与产业地位的上升趋势。

在经济规模上,三资企业高于高新区企业平均水平且发展势头强劲,在高新区经济规模较大和占产品市场份额较大的五百余家企业(以下简称主体企业)中三资企业就占28.3%;在电子信息领域,三资企业占高新区产品销售额份额达到47%,几乎与非三资企业业平分天下;在对外贸易方面,三资企业是高新区的主要力量,近年来,其出口所占比重均达到62.0%以上,且持续增长。与我国企业现实有关,也与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技术档次较过去大为提高的宏观情况有关,目前高新区三资企业整体生产技术水平高于高新区平均水平。

2)高新区企业以国产品牌居主导地位,但与洋品牌相比,其竞争力和“含金量”有待提高。

专利是反映企业技术先导、自主与独占性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新区企业主要产品中,拥有各项专利的产品占20%,其产品销售额所占比重为17.6%,其中近一半为发明专利,占产品种数和销售额的比重分别为8.8%和7.9%。

在现代经济,品牌尤其是名牌早已超越了商标的原有内涵,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与竞争法宝。和全国宏观情况一致,在高新技术领域,名牌战略成为近年来跨国公司对外扩张、占领我国市场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们通过建立合资工厂输出品牌,或买断国内企业原有名牌使之闲置等方式,既快速地占领了市场,取得了丰厚利润,扩大了其品牌的影响,又除去了国内的竞争对手,对我国民族高新技术产业构成强烈冲击。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新区企业在竞争中认识到了品牌的作用,并将形成自己的名牌产品列入企业下一步发展方向。以联想、方正为代表的一批民族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奋斗,已初步树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

根据调查,高新区中非三资企业的主要产品品牌大多为本企业的(85.0%),采用国外品牌和与外商共有的各占2.4%和1.5%,与国内其它单位共有等情况共占11.1%。主体企业中有10.3%的产品为国外品牌;三资企业的外来品牌比例相对较高,分别有12.1%和20.2%的三资企业品牌归国外或与外商共有。进一步分析中外品牌对应产品及其企业在高新区的比重,可知:目前高新区企业中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的销售额及其企业总收入在高新区相应总量数据中均占七成以上。但从平均规模看,外来品牌的产品销售额及其企业总收入的平均规模较大,与国内大企业品牌竞争实力相当,即与外来品牌相比,整体上高新区企业国产品牌的竞争力和“含金量”有待提高。

3)高新区企业的生产技术主要来源于企业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大多由本企业独立完成,部分高档生产设备依靠进口,人才争夺已成为三资企业开展技术竞争的重点。

根据企业调查,高新区内大多数企业的主要技术来源于本企业系统(本企业、企业集团和主办单位),占企业总数的70.3%,部分来自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其它企业(共占18.5%),以国外引进技术为企业主要技术来源的占企业总数的10%。而三资企业和含三资企业较多、规模较大的主体企业以国外引进技术为企业主要技术来源的比例高于平均水平,分别达29.5%和21.8%。进一步考察企业主要产品的关键技术来源,情况与上述基本相同。

不同企业从外部获取技术的主要渠道有所不同,对非三资企业,主要是与其它单位合作开发(占47.6%)、招聘专业人员任职或兼职(占44.6%)和技术咨询服务(占35.8%);对三资企业,首位是人才招聘(占44%)、其次为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占34.6%)和引进硬件(占33.5%);对主体企业,主要是引进硬件(占43.3%)和与其它单位合作开发(占40%)。

大多数非三资企业(占70.5%)主要产品生产由本企业独立完成,少数为国内合作(占24.8%),国际合作生产的很少(占4.7%);三资企业和主体企业国际合作生产的比例相对较多,其企业数比例分别为39.6%和19.4%。

从企业主要产品的主要生产设备来源看,16%的非三资企业是从国外进口,三资企业和主体企业从国外进口设备的比例更高,分别达43.5%和44.3%,相对来说外来技术、外来设备在高新区企业中的比重较大。

二、对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几点认识及有关对策

1)外商投资经济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是我国对外开放形势下宏观经济的缩影,也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外资政策引导的方向之一,需妥善处理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的两难问题。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于带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整体水平提高具有战略意义。由于技术、资金、管理及销售等方面的弱势,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急需引进资金和技术,或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外向型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特征,由于长期闭关锁国与计划经济,我国企业管理与市场开拓能力很低,与技术追赶相比,提高此方面能力的任务更为艰巨。开门发展,与国外企业近距离接触,是我国企业迅速改善此局面,提高国际竞争力,适应当前开放性市场经济的一条捷径。另一方面作为对整个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同时又尚属幼稚弱小的新兴产业,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包括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所能允许的合理保护,以免在强大竞争对手冲击下遭到扼杀。必须妥善处理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的这个两难问题。

与有限保护相比,更长远的对策是企业“自救”,积极参与竞争,苦练内功,从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产品质量与服务、生产规模与成本、技术开发、人员素质等方面加以改善,在竞争中学会生存和发展。竞争结果是优胜劣汰,生存企业总体素质与活力大大增强,与国际接轨的规模化主导企业逐步形成,整个产业由低效转为高效,国际竞争力得到提高。我国计算机、彩电行业内民族企业及其品牌的崛起就是一个例证。

2)进一步协调统一中央、地方、企业等各方的认识与利益。

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中央、地方、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与高新区的工作重点是引进外资。根据对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的调查,相对于其它各类企业,三资企业以其实力雄厚、规模大、技术档次高、见效快、管理规范而被各高新区普遍看好,大多数(33/37)的高新区将三资企业作为今后重点发展和吸引的对象,高居各类企业之首,反映出高新区管理者的发展思路。

企业界清醒地认识到在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中自身的责任,但对于发展道路的选择,基本与高新区管理者思路相同,而与一些行业管理部门存在分歧。对下面观点:“发展民族高技术是政府的责任,对具体企业,只要对发展有好处就行”,大多数企业表示反对或保留。对高新区企业是否应该依靠自主开发技术发展分岐较大,一半以上的企业持否定和保留态度。对当前许多国内高技术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的现象,企业在整体上持比较肯定的态度,认为这种作法是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企业上档次的捷径,应该鼓励;这种作法有助于发展民族高技术;或者由于企业资金技术方面的弱势,走这条路不可避免,可以理解。实际上有8.4%的企业近期准备发展的重点便是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

粗略分析,上述状况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企业处于竞争第一线,深切感受我国产业发展的实际水平与困难,包括机制、资金、技术、营销、政策等各方面;二、不同的利益主体立场与决策不同,高层管理部门可能更多地从全局长远利益出发,而地方和企业可能更多地从自身的近期利益考虑。

必须维护国家利益,但同时须兼顾地方和企业的利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逐步成为真正具有经营自主权的经济实体;此外,与过去“大一统”方式相比,今后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这三者利益关系的处理不能简单沿用过去的行政命令,而应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式,从有关产业政策、外资政策等方面加以引导或限制,使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增长与国家长远利益能够自觉地统一起来。

3)在坚持“开门发展”,加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提高外资利用水平的同时,应重点扶持以自主创新为主的民族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应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是走自主开发、自主发展的道路,还是走利用外资和技术,加以消化吸收的道路?这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前者自主性较强,但可能见效慢,也比较艰难,甚至贻误时机;后者可以发挥后发优势,但关键在于消化吸收的意识及水平,很难绝对地在两者之间取舍。前一方面应继续坚持对外开放,在竞争中发展,另一方面,应对外资引进有清醒的认识,努力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提高外资利用的水平,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发展以自主创新为主的民族高新技术企业,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将有限资源优先扶持这类企业,对于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产业为宗旨的高新区,尤应如此。

4)认真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切实加强支撑条件,为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政策环境、资金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与舆论环境,需要多方面的支撑条件。其中最根本的是企业运行机制的转变。当前相当多国有企业忍痛合资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转变机制,三资企业成为多数高新区重点发展对象的事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艰难现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善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是推动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高投入特征以及常见的轻型结构,使得传统的金融机制难以将大量资金投入到高科技企业,企业资金筹措困难重重。根据调查,目前多数高新区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本企业自有资金和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国内贷款、民间资金、国外投资或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企业很少。68.9%的企业认为资金不足是当前阻碍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包括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企业股票市场在内的现代资金市场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急需。

技术开发成本大幅上涨、高风险、技术更新迅速,回报期越来越短,严重影响了企业技术开发的规模与水平。同时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由于利益分配、约束机制、技术成果成熟度和市场适应性等方面因素而合作不易。缺乏好项目、自主开发技术与支柱产品方面薄弱、技术骨干缺乏和流失成为当前企业的很大苦恼。创造条件,鼓励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是分担风险和成本,缩短开发时间,共同抵御外来冲击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总体规模较小,应积极鼓励企业规模化,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此外,当前还应认真研究和借鉴各国外资管理经验与教训,结合我国国情与当前国际经济环境,适当限制独资,调整外资政策,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总之,政府、地方、企业、有关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在包括政府支持、产业政策引导、外资政策调整、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智力资源与科技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等各方面进一步为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1]本文是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委托课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估”的专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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