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预测性问题的几点思考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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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见,便没有认识;没有预见,便没有科学。预见性是科学认识的本质特征之一。

所谓预见,当然意味着要从现实存在的事物出发,又不囿于现实存在的事物;而是在洞察现存事物的本质和内在必然性的基础上,对其未来走向的把握。所以,“预见”是一个有着深刻的唯物辩证内容的概念。有的同志把这种预见性的认识叫超前认识,也是自成一家的观点。但我觉得不能叫超前认识论。因为不可能有一种认识论仅仅是研究即时性认识的。仅仅是即时性的认识,实质上不能叫认识,而是动物式的本能反应。

就预见是对未来某种状况的断定而言,似乎也可以说是某种超前反应。而且这种状况在动物那里,我们也常常能见到。如雷阵雨前,蚂蚁会大群出洞。又如地震前,大量的动物会有异常的表现等等。这些现象对于人而言,的确可以获得某种预见性的认识。但是,对于这些动物本身,却仅仅是适应外部环境的一种本能反应。这种本能反应与人的预见性认识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本能,是生物在种群发展中逐渐形成的一种适应外部环境的自发能力。公鸡天亮前一定会啼叫;但是它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人的预见性却是自我意识的表现,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所以,动物的超前反应仅仅是为了适应即将到来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人的预见性则不同,是为了使即将到来的变化能适应自己的需要。前者是消极的被动的适应,后者是积极的能动的反映。

所以,人们已经能够看到,人之所以有认识活动,根源于人的存在方式。如果说一般动物的存在和发展,主要取决于对环境的依赖和适应,那末人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依赖于他对环境的改造。要改造外部世界,就要认识外部世界;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这便是我们常说的,认识总是由感性到理性的发展。所谓由感性到理性,是说认识总是由现成的给定的对象出发,又超越这种给定的对象;但超越又不是脱离了给定的对象,而是在必然性的高度上内涵了给定的对象。所以,认识不是对现成对象的简单的素描,而是一种辩证的创造性的反映。例如,张三到朋友李四家去,进门前张三一敲门,李四一定会问:“谁?”在这种情况下,通常的回答却是:“我。”李四一听便知道谁来了。为什么?难道“我等于张三”吗?显然不是的。但当李四听到张三说“我”时,毫无疑义地知道这个“我”即是张三。那是因为,直接对象是以个别蕴含一般的形式呈现在感官面前的,理性则把它来了一个颠倒才反映出来,即以一般蕴含个别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虽然人人都可以自称为“我”,但在张三说“我”时便仅仅是指张三。由此可见,认识对于感性的直接对象来说,必然带有超越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这个事实,古代的思想家便看到了,只不过说不清楚道理何在。经过了近代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争论,康德第一个指出了感觉作为感觉是无法表达的,一定要有自我意识的参与才会形成认识。

这里要插两句题外之话,即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中通常都是把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直接等同,这是不对的。如上所述,两者的表现形式是相反的,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的。

现在仍回到本题上来。在人的主观活动中的这种特点,是其客观活动,即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的特点的反映。所谓实践活动,就是在肯定被改造对象的现实性的前提下,扬弃这些规定性、超越这些规定性,赋予对象以新的规定性。这种赋予当然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把有变成了乌有,而是把对象的现实规定性变成了某种潜在的可能性,同时又把某种潜在的可能性变成了现实的规定性。而且,从本质上说,没有人的实践活动,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发生上述转变的。虽然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自然经济时代,似乎没有人的参与,这种过程在自然界也发生着。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在自然界发生的和在人力参与下发生的,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自然界发生的这个过程只是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在人力参与下发生的过程,恰恰是为了要打破这种简单的重复。虽然这种打破的过程在古代是很缓慢的,但这个本质区别在今天已经成了感性的事实呈现在人们面前了。

人的实践活动的这个特点,便形成了人的存在方式中一个特有的矛盾:即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现实之所以叫现实,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来说,总是存在着种种不如人意的方面,存在着不合理和不公平。所以人们总要追求理想。其实理想之所以叫理想,对于人来说,永远是非现实的。因为,理想一旦成了现实,人们又会有更高的理想、更高的追求。因此,我们常说,人是一种理想性的动物。他永远是面向未来的。在他的时间座标中,现在要服从将来。用思辩的语言说,这是先有将来,后有现在。因为现在是按将来来规划的,为了将来能如何如何,现在则应如何如何。这就是人类活动的一个根本特点。如果按现在教科书中所说的,时间只有过去、现在和将来一个单向的序列,那末,人的能动性便无从说起了。

总之,预见性或者如有的同志所说的超前性,是人的认识活动的本质规定性之一。没有预见性或超前性,便不会有认识。但并不等于说,认识就不可能落后于现实了。正如劳动使类人猿成了人,所以劳动是人的本质规定性之一。但并没有因此便不产生好逸恶劳的寄生虫,便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规定性之一的结论没有普遍性了。任何对象的本质与其现象都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完全一致了,便没有现实世界了,都成了伊甸乐园了。现实永远是矛盾的,所以不能没有辩证法。

承认有预见,和理解了认识的本质在于预见是两件事。感觉到了的并不一定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

人类认识的进程,与他改造外部世界的进程大体上是一致的。如果把人类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进程,作点归纳的话,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一是模仿自然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人类改造外部世界的能力还很弱,或者说,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还很肤浅。人们虽然已生产了一些自然界没有的小产品,但是,作为人的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产品,还不是自然界根本不能提供的东西。例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人工的产品只是在数量和质量上略胜于自然的产品而已。同时,这个阶段上技术更新还很慢,生产的过程和自然的过程有极大的相似性,都是在周而复始的重复中进行的。祖辈的经验似乎把生产实践中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子子孙孙只要照章办事就行。因此,认识中的预见性问题还没有突出出来。又因为人为的过程常常模仿自然的过程,所以人们在思想理论上的兴奋中心,不是认识论的问题,而是存在论(或本体论)的问题,即主要是探索大自然的万千气象何来。

二是命令自然的阶段。在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技术更新大大加速。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形容的:“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唤呼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这种情况,必然要引起理论认识上的巨变,正如法兰西斯·培根所说的,要想命令自然,便得服从自然。只有认识和把握了自然对象的内在规律性,人们才能在实践上赢得主动,支配自然对象。哲学上也就由以存在论为中心的研究,转到了以认识论为中心的研究,于是,预见性问题就突出了出来。

三是重建自然的阶段。由于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人类改造外部世界的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今天几乎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这样,自然界原有的平衡也就破坏了。大量的物种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人类生存的环境越来越恶化。联合国在十多年前便发出呼吁,如此下去,人类在地球上生活的年月将屈指可数了。人们不得不考虑今天的人要生活下去,以后世代的人还要生活下去的问题。

于是提出了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等等问题。但是,保护的办法总是消极了一点。一个物种一旦被发现正在绝灭而列入保护范围时,最后结果仍然很可能要绝灭。因为单纯的保护是保护不住的。历史是不可能倒退的,积极的办法是要重建自然的平衡。

所谓重建自然的平衡,当然不是要恢复原始的平衡。过去的“黄金时代”是不可能重演了,也不是要建立一劳永逸的绝对的平衡,而是要建立一种开放式的良性循环的系统。即平衡——不平衡——平衡……的不断进步的系统。我以为这就是政治家们所说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上,通常把可持续发展战略定义为:“在不牺牲未来几代人需要的情况下,满足我们这代人的需要。”我以为这个定义在认识论上是以相对主义为理论前提的。所以是不对的。虽然许多国际文件都这么用。

是的,人们对未来的预见,对任何一个人或任何一代人来说,都是有相对性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代人能够使自己行为的后果,不致于危害以后几代人,已经是不错的了;有时我们以为有益于后代人的行为,很可能我们的后人发现却是有害的。但能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重建自然界的良性循环是不可能的呢?如果认为是不可能的,那就等于说,人的认识永远只能是绝对的相对主义,与之相伴的人的创造性活动的结果,最终只能是自挖坟墓。

我认为事实并不是如此。最近美国化学家纳杰尔·帕克汉独自一人在一个特制的密封仓内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仓内种植有3万株小麦,由荧光灯提供照明。在试验期间,帕克汉吸入小麦放出的氧,小麦则吸入他放的二氧化碳。经测定,这些小麦释放的氧已经超过一个人的需要,为保证小麦的正常生长,有时不得不放出多余的氧或输入必要的二氧化碳。这试验表明,人为建立良性循环是可能的。

同时,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和每一代人的认识固然是相对的,但是,这种相对性认识本身便是绝对认识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相对性认识都是在特定条件下把握客观真理的唯一途径。所以,我们说绝对真理不是表现为某种最终的结论,而是表现为相对真理无限发展的过程。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了在上面已经遇到过的矛盾:一方面,人的思维的性质必然被看作是绝对的,另一方面,人的思维又是在完全有限地思维着的个人中实现的。这个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因此,人们的自觉活动,虽然不可能在某一世代中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但是,人们仍然可以坚信:人类正在一代一代地向着尽善尽美的境地前进,但这是没有止境的。因为,所谓尽善尽美的境地,就是不再发展的境地,将要消亡的境地。只有尚不完满的有待发展的东西,才是有生命力的,才是真正有现实性的。

历史的事实表明,人们对预见性问题的认识,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

关于这一点,大家只要想一想十七、八世纪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便能理解了。不管是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都认为只有直接性的认识才是可靠的。例如,经验论思潮有一段名言:凡是在思想中的,没有不是首先在经验中的。意思是说,只有经验直接把握到的才是可靠的;同样地,唯理论者则认为只有理性直接把握到的才可靠。显然,在这类思想指导下,对预见性问题是不可能有深入的理解的。因为预见性认识所要把握的,恰恰不是直接性认识所能提供的。

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德国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看到了上述认识论的局限性。不过康德认识得还不很清楚。他以为只有一种直接性不行,要把两种直接性加起来才行。这在实际上就提出了直接性和间接性互为中介的问题。没有这种直接性和间接性的互为中介,便不可能有实际的认识活动;这种互为中介,实际亦即感性和理性互为中介。对此黑格尔作出了极大的贡献,阐发了一套系统的认识辩证法。

本世纪提出的意义理论,不仅大大加深了认识中直接性与间接性相互关系的理论,而且扩展了认识论的内容(如为真、善、美的结合提供了新的理论),修正了近代认识论发展的方向(如为进一步理解认识论和存在论的一致提供了新的启发)。

如果从预见性问题的角度来看,近代认识论的理论,似乎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一是命令自然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人们关于预见性理论的核心问题,是要解决如何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的。为此,首要的当然是认识客观规律。

什么叫客观规律?如何认识客观规律?有经验论的了解,还有唯理论的了解;而且在经验论和唯理论内部也还有分歧。在众说纷纭中,形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即自由就是认识了的必然性。即是说,要把外在的必然性转化为内在的必然性,人就自由了。

至于如何才能将外在的必然性变为内在的必然性,还是这个时代的思想家解决不了的难题。只有找到了理论和实践的一致性时才能解决。

二是发现异化的阶段。人们认识了客观规律,并按此行动,的确达到了自己预期的目的。这应该说是好事了。但是,从18世纪下半世纪以来,人们逐渐发现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正如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形象化地说的那样,人对自然界的每一次重大胜利,都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这就是说,按客观规律办事,又实现了预期的目的,但实际的客观效应并不一定都是正面的,同时也会有负面的。这是因为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原有的一些对象消失了,新的一些对象形成了。这就意味着,实践活动在不断地改变着客观世界的平衡秩序,即不断在打破原有的平衡秩序。所以,就事论事地看问题时,我们觉得自己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件好事。但是,因为自然界原有的平衡秩序被打乱了,便引起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后果,其中有些可能是灾难性的。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对自然财富持掠夺的态度,这就更加剧了上述这种灾难性后果。原来,人们以为自己胜利了,成为自然的主人了。现在却发现事情并不完全是如此。人们意想不到的后果,成了一种异己的力量,反过来又在统治着人们,似乎是对人的一种报复。

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和相对性,上述这种情况,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正如今天人们看到的那样,人类文明是飞速进步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前所未有地恶化了。这当然不是人类文时进步的初衷,但是它发生了。这迫使人们想到,对预见性理论的研究,不能用近视的实用主义的眼光来看待。

同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还使人们认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间接地也就是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间接地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这就是马克思所发现的劳动异化与异化劳动的现象。它进一步揭示了人对自己行为后果的把握,不仅仅是个认识论的问题,更重要地是个社会问题。

三是可持续发展的阶段。以往对预见性问题的研究,偏重于对特定行为或事件的直接后果的估计;异化理论的提出,意味人们自觉地认识到,不仅要估计直接的后果,还要估计间接的后果。

从义利关系的角度看,直接后果偏重于求真、求利,间接后果不管是有利的还是有害的,都必然蕴含有对直接后果的某种评价,即值不值得、应不应该为当前的利益而如此行动。

虽然在提出了异化理论的阶段,对预见性问题的研究,比在命令自然的阶段要深刻得多了。但是这两个阶段的出发点是共同的:即都是以特定的或给定的行动与事件为前提的。总是解决不了真和善、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问题。因此,人们才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提出,使预见性问题的研究,根本改变了以往的研究前提。即不再是以特定的行动(事件)为出发点,而是以整个外部自然界的平衡为出发点;也可以说,不再是以近期利益为出发点,而是以长远利益为出发点。这当然也就意味着,无论在理论的研究中还是在实践活动中,都必须把真和善的辩证统一,当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阶段,主要不是指时间上的,而是逻辑上的。在时间上的确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历史发展过程,但并没有像我在这里所说的那样截然分明的阶段。例如,在上述第二阶段上,由于要解决认识中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形成了系统的唯心辩证法理论。我认为这一理论,仍然是解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当然,在这过程中,它的唯心主义应得到批判改造,而且,辩证法的理论内容也会得到新的发展。但我认为,决不可能像由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那样,发生由形而上学到辩证法的重大转变。

这里,还要谈一点方法论的问题。

我以为研究预见性问题或超前认识,应多研究些问题,少谈点体系。因为新的体系,只能是深入研究问题的结果,不能是研究的出发点。如果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还没有深入研究,理论上没有新的突破,便想构造新的体系,这一定是徒劳无功的。不仅这种所谓体系不会有生命力,还可能产生理论上的混乱。

这种情况,从80年代前期以来,曾多次发生过。当时人们清楚地意识到,原有的理论体系已经不适应新的变化了的现实生活了,因而努力想改这个体系,这个愿望是好的,但他们的方法却不对头。即不是从问题入手,而是想从体系入手。结果主观主义地设想了很多体系,理论上却没有任何的进展。有的甚至为了编适新体系,便编造“新理论”,这就走向了良好愿望的反面。这往往是人们没有意识到的。

例如,十多年来,关于哲学基本问题有很多争论,有一部分分歧便是由此产生的。我以为哲学基本问题,只能表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即作为思维的思维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关系问题。有人把它等同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这已经就不妥了。因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演化来的,却不能还原为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至于有人说,恩格斯说错了,应把哲学基本问题改为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那就完全不知所云了。恩格斯曾把哲学基本问题归纳为两个方面。这样归纳精确不精确,可以讨论。不过,再加上一个第三方面肯定是不妥的。

所有这些误解,很大程度上有一个共同原因,只重视从自己认定的前提往下推演,没有注意这种推演与历史发展的辩证关系。

通常的哲学教科书中说,什么叫哲学基本问题,即其他哲学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这个问题的解决。这是一种望文生义的模糊说法。真正要了解问题的实质,必须了解这个问题的由来,犹如要了解人的本质,便必须了解类人猿是怎样变成人的。只有认识了这种转变的内在契机,才能正确把握后者的本质的特殊规定性。

大家知道,在十七、八世纪的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中,特别是在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和唯心主义的经验论的争论中,曾使德尼·狄德罗得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思维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是大脑的属性。这对近代唯物主义理论的发展是个重大贡献,但是他仍然认为,像贝克莱那样的主观唯心主义,虽然是十分荒谬的,甚至可以说是人类智慧的耻辱,但却又是最难驳倒的。难在何处?他并不充分理解。

与狄德罗同时代的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却看到了问题的结症何在。他说,如果人的认识全部来源于经验,那末,要问在经验以外有没有某种独立于经验的东西,便只能请教于经验。可是经验在这里沉默了,而且也不得不沉默。休谟这段十分精彩的言论,决不仅仅是对经验论的责难,甚至可以说,是对人类认识的挑战。如果我们对此略加反思,便会发现休谟所揭示的:是自人类认识活动存在以来,始终存在着的一个普遍性的矛盾。即外部世界的存在倒底是认识活动的前提,还是认识活动的结果。如果是认识的前提,那就等于说,在认识开始以前你已有认识了。这不就是先验主义和神秘主义的认识吗?如果说外部世界的存在是认识的结果,那不就等于承认了贝克莱所说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是对的吗?也就是说,休谟揭示了存在于人的认识中的一个二难推理。因此,他认为,对认识以前有没有某种独立于认识的外部世界存在只能保持沉默,即不说有,也不说没有,这就是休谟的所谓怀疑论。

康德第一个对休谟的怀疑论有所理解。他认为休谟的困难来自把认识者和被认识者的对立当成了超验的设定。当然要谈认识,不能没有认识者和被认识者,但在认识开始以前,只能是逻辑的设定,不能是实在的对立。他设想这两个逻辑前提是:物自体和纯形式。由此出发,他构造了先验唯心主义体系。他认为,这两个逻辑前提,在认识过程中一旦结合起来,便变成了有经验实在性的两极,即实在的对象和实在的认识者。

显然康德以为只要把原来实在的精神和物质的对立,来一番抽象,把它们变成纯逻辑的对立,休谟提出的困难便能解决了。其实不然,没有认识活动,也就无所谓认识者和被认识者。两者的分化是随着认识而开始的。也就是说,认识开始以前的认识者和被认识者,即使是一种逻辑假定,也是没有根据的。所以,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两根支柱——物自体和纯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抽象,实质上把两者合而为一,即抽象成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在这里,存在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纯存在,即作为存在的存在,亦即纯概念、纯思维;这里的思维也是没有何特定内容的纯思维,即以纯概念为对象的、作为思维的思维。因此,存在即思维,思维即存在,两者没有原则性的区别。但是一旦谈到认识,统一的两个方面又分化了,成了对立的两极。由此,黑格尔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唯心辩证法。

当然,在这里不可能具体来讨论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但是,由休谟到黑格尔的这一转变,清楚地表明了两点:

一、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倒底是认识的前提还是认识的结果,这个问题所以难于回答,是因为问题提错了。就像狄德罗批评18世纪的生物学家追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时所指出的那样,由于人们把现在的鸡和蛋的分化当成了万古不变的事实,才发生了倒底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难。其实,现在的鸡和蛋都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化才形成的。同样的道理,人作为认识者意识到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对立,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作为认识的前提和结果是辩证统一的。我们有时把辩证法比喻为一个圆圈,终点又到了起点,反映的就是这种认识。

二、黑格尔关于思维和存在关系的提出,当然是为了要解决休谟的怀疑论和康德的不可知论。从本质上说,就是要解决认识论和存在论的对立统一问题。马克思《神圣家族》中所说的,在近代被批得威信扫地的形而上学,在德国古典唯心主义中得到了有内容的复辟。所指的也就是他们用辩证的思维方式统一了存在论和认识论。

所以,恩格斯把哲学基本问题归纳为两个方面,是以充分的历史事实为根据的,也反映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本质之所在。这种归纳是不能随便改变的。不过我说,精确与否可以讨论,是因为:一是物质先于精神而存在,当然是唯物主义的科学根据。但时间上在先的问题,本身是个科学问题,不能简单等同于哲学问题。二是反映论不应仅指事实判断,也应包括价值判断。

举这个例子,目的无非是想具体说明,只有对哲学的重大理论问题作出深入的突破性的研究,才可能有新体系。而对所谓体系,本质上指的是“吾道一以贯之”,主要不在于外在的逻辑框架。像康德、黑格尔那样用固定的逻辑框架来表达自己思想的,在历史上也是少数,即使他们的逻辑框架,也是他们思想的内在的“吾道一以贯之”的要求和表现。所以,我们的研究一定要把注意力放在问题上,看看前人留下了什么问题,现实又提出了什么问题。千万不要急于追求理论的外在的完整性。这几年,我国理论界,大部头的著作越来越多了,并不一定都是好事。

要讨论,难免要说点不同的意见。要说不同意见,便往往认为自己的意见比别人的高明些,正确些。但这不等于别人的意见便不允许存在了。即使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如果还不能说服人,那就说明自己的观点还有待充实和修正。

毛泽东曾说过,一个人要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特别要听取反对过自己、被实践证明是反对错了的同志的意见。我认为这一思想很深刻。没有这种认识和态度,就不会有同志们之间的真诚团结,就不会有理论上的百家争鸣。

在哲学领域中,尊重不同意见的存在,尤为重要。因为哲学的精神是爱智,虽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不少哲学家曾以为自己的哲学就是绝对真理。但这仅仅是一种幻想而已。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在创立马克思主义时就说过,他所要创立的新哲学,不是要颁布适合于任何时间与任何地点的永恒真理的教条,而是要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毛泽东在《实践论》中也说过,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只是指出了一条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真理的道路。所以哲学应该对现实持分析的批判的态度。没有这种坚定的批判精神,没有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的博大胸怀,便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理论,需要思想巨人,否则中华民族很难站到世界的最前列。能不能使一个民族成为世界性的民族,即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民族,思想理论上的成就未必不比经济技术上的实力更为重要。所以,列宁说,18世纪是法国人的世纪,19世纪是德国人的世纪。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今天,甚至明天,世界历史的进展还要受到18世纪法国和19世纪德国思想巨人的思想影响,那末,曾经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过不朽贡献的华夏民族的子孙,应不应问问自己,在21世纪的世界历史进程中将有何作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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