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作为经济范畴的抽象劳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抽象劳动论文,范畴论文,正确理解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经济范畴的抽象劳动是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的重要内容。由于它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经济学界都十分重视研究它和应用它。在它是历史范畴还是永久范畴的研讨中,一些论者没有把它作为经济范畴来把握,而以它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为理由,就认为抽象劳动是适合一切时代的永久范畴,这是不能苟同的。
一
纵观抽象劳动是永久范畴的言论中,我们发现他们忽视了马克思关于抽象劳动社会性和历史性的论述,而仅仅抓住其客观的物质性论述是片面的。正确的态度应把三个方面的论述结合起来,才能科学地理解和把握抽象劳动。
从《资本论》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在揭示抽象劳动的客观性或是客观存在的地方,着重阐明的是人们对不同性质的劳动所作的主观处理,即抽去它们的形式、性质等而获得的抽象劳动范畴,不是主观臆造出来的,而是有其存在的物质基础的,即人类劳动力的支出。为此,马克思讲了两个助人理解的例证。一个是讲价值相等的上衣和麻布,是由性质不同的缝和织劳动创造的,但是在一些社会状态下,同一个人时而缝衣和时而织布,只不过是同一个人的劳动变化。另一个例证是讲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劳动需要的方向时时变动,会有一部分人类劳动时而在裁缝劳动形式上供给出来,时而在织布劳动形式上供给出来,从外表看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劳动,而实际上是同一部分人类劳动的支出,据此,马克思归纳指出:“如果我们把生产活动的特殊形式置于度外,从而把生产活动的特殊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①a]“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②a]。如果单就这些论述来看,抽象劳动似乎是永久范畴。因为人类劳动力在生产上的支出或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是自有人类以来都是有的,并且还会随人类及其劳动的延续而永远存在下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马克思的上述论述并不是为了说明抽象劳动是个永久范畴,而是为了阐明作为经济范畴的抽象劳动不是无根无蒂的,不是纯思维的产物。如果不是这样,如此抽象是任何一个有初级思维能力的人都能做到的,为什么还需要马克思这样伟大的思想家呢?问题是为啥和为何要对不同性质的具体劳动进行抽象。这就是我们要在下文讲的抽象劳动的社会存在性问题。这里需要交待一下,抽象劳动的客观性应包括它的自然存在性和社会存在性。单有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的自然存在性而无社会存在性,就不会有抽象劳动的产生和存在。因此,我们把它的自然存在性考察后,就要讨论一下它的社会存在性,也可称之为社会性。从社会性中就可以洞察其历史性。
在马克思的论著中,特别是在《资本论》中,他不仅仅论述了抽象劳动的自然基础是人类劳动力生理学意义上的支出,而且还论述了它的社会基础,说明它存在于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并是这种社会生产关系必不可少的理论用语。这是由于在商品经济关系中,商品生产者们要把自己的劳动产品当作商品来互相交换,就必须把他们不同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劳动的不同性质抽去,使之成为同质的、无差别的劳动,即抽象劳动。尽管他们不自觉,意识不到,但是每个商品生产者几乎每日每时都这样自发的做着。而且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使不同产品进行比较和交换,从而实现其经济活动的目的。所以马克思说:“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己被化成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私人生产者的头脑,把他们私人劳动的这种二重的社会性质,只是反映在从实际交易,产品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形式中……”[①b]可见,如果没有人们交换劳动产品的这种社会经济关系,就没有抽象劳动范畴。人们即使运用抽象思维能力,把劳动的不同性质抽去,搞出一个抽象劳动概念,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抽象劳动的社会必然性和必要性,在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特有社会性,也就是说是由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由于社会分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劳动是社会劳动。但是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首先表现为私人劳动,而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但是私人劳动又不能不表现为社会劳动,否则就不能实现其社会的有用性。因此,私人劳动要表现为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就不能不把他们的私人劳动产品通过商品交换,间接地把他们的劳动表现为社会劳动。但是私人劳动的产品是各不相同的,创造它们的劳动是性质各异的,那么不同性质的私人具体劳动是如何比较和按一定比例交换呢?商品生产者在市场上都无不自发地把他们的劳动的不同形态、性质抽去,使之成为同质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马克思则根据这一经济事实的内在关系,从理论上创造了抽象劳动这一经济范畴。正如马克思说:“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生产关系,正是这些人们又按照自己的社会生产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②b]“经济范畴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③b]由此可见,抽象劳动只是商品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在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社会生产关系中,既没有对不同性质的劳动进行抽象的社会基础,也没有进行这种抽象的客观必要。因此,抽象劳动是商品经济时期的特有经济范畴,而不是适合于一切时代的永久范畴。
为了说明抽象劳动是商品经济关系下的经济范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讲到,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质上相同而量上有差别的劳动,“这种简化看来是一个抽象,然而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把一切商品化为劳动时间同把一切有机体化为气体相比,并不是更大的抽象,同时也不是更不现实的抽象。”[④b]马克思在这里既然讲了劳动的抽象“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同时也不是更不现实的抽象”,那么他不是讲抽象劳动的社会现实性和客观必然性是什么?不是说明它是商品经济关系不可缺少的理论用语又是什么?可见,抽象劳动作为经济范畴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关系阶段,因而是个历史范畴。如果硬说它是个永久范畴,那么试问:在没有商品关系的鲁滨逊的孤岛上,在“欧洲的黑暗中世纪”、在“农村家长制”的范围内和在“自由人民公社”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劳动的抽象是现实的吗?是每天都在进行的吗?何以见得呢?
二
有些论者抓住马克思1957年的一个论断,说明抽象劳动是永久范畴是有经典根据的。但是在笔者看来,该论断是无助于他们的观点的。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那一论断吧!马克思说;“劳动这个例子确切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⑤b]这一论断的前半句话所讲的劳动的“最抽象范畴”是指抽去了劳动的不同形式和性质,以及劳动的社会关系,就使劳动成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实际上是讲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支出,因此,“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我们视为这种“最抽象范畴”的劳动并不是作为经济范畴的抽象劳动,而是生理学范畴的人类劳动。虽然可以说没有生理学范畴的人类劳动,就没有抽象劳动,但不能说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确切地说它是抽象劳动的物质基础。仅此而已,没有更多的意义。所以,马克思在后半句话中强调指出:“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一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这后半句话是关键,是有必要细细琢磨和深入理解的。首先,作为历史关系产物的抽象劳动是历史范畴而不是永久范畴,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其次,作为历史关系产物的抽象劳动,只对该历史关系和在该历史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意义的这一论断,说明它只适用于产生它的那一历史关系的时代,而不适用于一切时代。所以,抽象劳动和劳动的那个“最抽象的范畴”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再次,不能把那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理解为人们的主观规定,而是那个“历史关系”下人们交换劳动、交换产品的规定,或者说是商品关系的社会规定。由此可见,抽象劳动是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是历史范畴而不是永久范畴。
有一位主张抽象劳动是永久范畴而不是商品经济的特有范畴的论者说:“如果我们把劳动的有用性质置于度外,留下来的便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这里,是从同一个工人具体劳动的转换关系,说明抽象劳动的存在,而不是从商品价值关系说明抽象劳动的存在。”[①c]这种观点是难以服人的。试问如果不是商品价值关系,人们为什么把劳动的有用性质置于度外,从而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是抽象劳动?试问如果不是商品价值关系为什么有“同一个工人具体劳动的转换关系”呢?为什么要转换?转换的意义何在呢?
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的根本内容。但是有些论者把抽象劳动同商品价值割裂开,视为凡是要对不同劳动进行比较和计量,都需要把具体劳动的不同性质抽去,把它们还原为抽象劳动才能进行,共产主义社会也不例外。因此,就认定抽象劳动是永久范畴,这也是不能苟同的。
首先,应该明确指出把抽象劳动同商品的价值割裂开是不对的。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实体,价值则是抽象劳动的凝结。没有商品价值关系,就不会有抽象劳动这一经济范畴。为了阐明这种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交换价值入手,依据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按一定量的比例进行交换或相等的事实,说明在这两种不同的物里“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②c]为了说明这个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马克思说如果我们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抽去,商品体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③c]。同时又进一步地指出:如果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就都递次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④c]而抽象劳动的结晶就是商品的价值。所以马克思说:“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的价值。”[⑤c]这里所讲的“共有的”、“社会实体”就是抽象劳动。
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揭示,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这虽与马克思的天才有关,但是如果没有充分发展了的商品价值关系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在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商品所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现价值表现的秘密。所以,马克思说:“亚里斯多德在商品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正是在这里闪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辉。只是他所处的社会的历史限制,使他不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实际上’是什么。”[⑥c]
其次,虽然共产主义社会也需要对不同劳动进行比较和计量,但是由于没有商品价值关系,用时间计算的人类劳动力的支出,不采取劳动产品有多少价值的形式。因此,就不通过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的这种迂回途径进行。正如恩格斯说:“那时,一件产品中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采取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种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一百公斤的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量的棉花中,包含多少工作小时。”[⑦c]可见,抽象劳动并不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也仍然存在的永久范畴。
注释:
[①a][②a]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7、60页。
[①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0页。
[②b][③b]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108页。
[④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9页。
[⑤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3页。
[①c] 卫兴华:《政治经济学研究》(一),求实出版社1987年版,第111—112页。
[②c][③c][④c][⑤c][⑥c]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9—50、50、51、51、75页。
[⑦c]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