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模块化发展研究_大规模定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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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10)03-0028-007

一、引言

模块化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不仅成为很多行业、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生产方式,也越来越成为一些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组织创新模式,从而引起组织模式改变和产业结构变革。模块化的快速发展也吸引了学术界的关注。模块化被理论界重视源于1997年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教授鲍德温(C.Y.Baldwin)和克拉克(K.B.Clark)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模块化时代的管理》(Managing in an Age of Modularity)一文,他们提出了模块化时代的概念。青木昌彦等(2003)更是认为,新产业结构的本质就是模块化。

由于模块化在制造业中应用的时间相对较长、范围较广,因此模块化理论研究长期以来主要以制造业以及制造业企业为研究对象,形成了从设计模块化到生产模块化、组织模块化和产业模块化的较为完整的模块化理论体系(夏辉,2008)。但是,即使是在理论研究相对较多的制造业,对于能否模块化、模块化的边界、模块化到什么程度和如何实现模块化等研究还远不够充分透彻。

随着模块化在制造业中的成功运用,也有一些服务业以及服务型跨国公司开始了模块化实践。模块化在服务型跨国公司中的应用,一方面有助于服务型跨国公司全球战略高效实施,更一方面又强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业国际转移进程加快。因此对服务业模块化的探索也成为继制造业模块化之后国内外理论界研究的又一新热点。但是就模块化在服务业中的总体应用而言,还处于实践中摸索、理论上萌芽阶段,仅有的少量国内外文献多局限于对个别服务行业模块化的可行性研究。服务业模块化理论的研究广度和深度都远远落后于制造业模块化理论,更落后于快速发展的服务业模块化实践。

因此,对模块化在服务业中的适用性进行深入研究,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充实服务业模块化理论、模块化理论、跨国公司理论以及服务贸易理论等,另一方面可以更具操作性地指导服务企业高效实施模块化,因此这一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模块化及产业模块化

青木昌彦等(2003)认为,模块化是一个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其他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模块化包括系统的分解与集成,是一个追求创新效率与节约交易费用的分工形式,模块化可以使复杂的系统问题简单化,耗时的工期高效化,集中的决策分散化。在模块化过程中系统有机会在不损失功能性的同时来混合、匹配其部件(Baldwin & Clark,1997)。Miozzo & Grimshaw(2005)认为模块化系统展示了“把若干个独立设计的子系统整合起来构建一个复杂的产品或过程,使他们成为一个整体的特色和优势”。朱瑞博(2003)认为,模块化是通过标准的界面结构与其他功能的半自律性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过程,包括系统分解和系统集成。李海舰等(2004)认为,模块化是各个高度自律性的分部,就相当于一个个“内部市场”,在不违反界面联系规则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创新,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完全依附于总部的科层单位。

就产业模块化而言,它是生产模块化和组织模块化演进的结果。随着多个企业层面生产模块化和组织模块化的进行,一个企业的某些模块产品或模块组织兼容、嵌入到其他企业的产品或组织中,使得该产业价值链开始不断变厚,从而引发原来相关的全部企业进行跨产业的重构,并推动产业结构在全球范围内调整、转移和升级,使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得以实施,也使产业集群更为盛行。例如,因IT产业集群而著名的美国硅谷就被青木昌彦称为“模块的集约地”。

Schilling & Steensma(2001)在一般模块系统理论(General Modular Systems Theory)框架下研究了产业模块化的动力机制,认为产业模块化是拉动力(需求的多样性)、推动力(公司能力的差异性、技术选择的多样性、投入品的多样性)和催化力(技术标准获得性、技术变化的速度、竞争强度)三力联合推动的产物。胡晓鹏(2005)对产业模块化进行了定义,并将产业模块化与产业标准化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产业模块化就是将产业链中的每个工序分别按一定的“块”进行调整和分割。产业模块化以功能标准化为本质特征,它不仅保持了产业标准化的优势,也有效地克服了其内在劣势。说到底,产业模块化不仅是对产业标准化的升级,也是对产业标准化的整合。徐宏玲(2006)将产业模块化分为三个相互依存的层次:产品体系或产品设计的模块化;制造、生产的模块化;组织形式或功能的模块化。并认为产业模块化可以实现产业内的系统整合,价值链各环节均可实现价值增值。

有些学者认为,复杂系统设计的模块化在提升系统灵活性的同时也为系统所在的产业结构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些产业的产业结构因此演变成一种网络形式的模块簇群(modular cluster)(Baldwin &Clark,2000;青木昌彦,安藤晴彦,2003;Langlois &Robertson,1992)。根据科斯的观点,交易成本决定企业的边界(Coase,1937)。当任务块(即子模块)之间不再存在相互依赖关系时,建立纵向一体化公司背后的理论依据——降低交易成本——就不复存在了,此时模块化产业的产业结构就演变成一组遵循看得见的规则的功能模块集成者和功能模块提供者构成的企业网络,即模块簇群(Baldwin &Clark,2000)。

有些学者从核心竞争力角度来研究产业模块化。罗珉(2005)认为,组织模块化和产业模块化不仅仅是构建一个按一定规则相互联系的复杂性系统,更重要的是要使每一个模块具有一种独特的基因(genome)——核心竞争能力,成为一个“活的”组织(living organization)。并且认为通过组织模块化和产业模块化,企业不仅可以快速地进行自身资源的整合,更重要的是可以快速地进行跨企业的资源整合,形成以模块化组织和模块化簇群为核心的价值体系(value constellation)或价值网络(value network)。产业模块化意味着企业既可以将自己的能力要素进行模块化出售,也可以将其他企业具有某种能力要素的经营单位进行模块化收购,以补充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从而提高企业乃至行业的竞争力。

三、服务业与制造业在模块化发展上的异同

作者认为,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实施模块化都是为了获取模块化的优势和利益。

首先,服务业和制造业模块化都可以使复杂系统简单化,从而提高组织经营管理效率。这是因为通过模块化,一个复杂系统就能被分解为一系列相对独立的具有特定功能价值的模块,而整个系统的参与者也被划分为两类:系统设计师和模块供应商。系统设计师负责确定模块化的系统信息,即从结构、界面、标准三方面确定“明确规定”的设计规则。而模块供应商则在遵循系统设计师所确定的“明确规定”的设计规则前提下,自行设计某一具体模块。这样,运用模块化可以把一个复杂系统根据联系规则分解为能够独立设计的半自律性子系统(即进行模块化分解),或者按照某种联系规则将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即模块)统一起来,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即进行模块化整合),从而使组织在应对复杂系统时能够做到“庖丁解牛”,游刃有余,实现经济管理的高效率和高效益。因此,对于服务业和制造业模块化而言,只要是由不同功能模块组成的模块化系统,其能否高效运行的关键都在于标准化(即明确规定)的规则和非标准化(即隐含)的设计参数的分离。只要这一分离是精确、清晰和完整的,模块化就是有益的(Baldwin &Clark,1997)。也就是说,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模块化都可以从无序中发现有序,从混乱中分离标准,从而将复杂性分解简化。

其次,服务业和制造业模块化都可以以更低成本实现大规模定制化生产。这是因为无论是对制造业还是服务业而言,模块化都是大规模定制化实现的前提。“大规模定制”(mass customization)最早是由Toffler(1970)提出的,他将之定义为以大规模生产的成本和时间,提供满足客户特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Hart & Taylor(1996)认为,大规模定制是采用柔性过程和柔性组织结构以提供多样的产品和服务,而这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又必须能与标准的大规模生产相竞争。Pine(1993)则分析了企业正在经历一场变革,从大规模生产标准产品转变为有效地提供满足单个客户想法和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即大规模定制。Lau(1995)认为大规模定制的成功实施取决于对传统组织功能的重新界定,其最终目标是将整个生产过程模块化,建立动态生产网络,使资源得到迅速集成,使产品或服务个性化。Tseng et al++.(1997)指出,大规模定制的目的是以大批量的效率生产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实施模块化后,服务企业和制造企业都可以通过模块化系统中的通用模块实现大规模标准化生产,通过定制模块满足客户特殊需要,从而能够以更低成本实现大规模定制化生产。

再次,服务业和制造业模块化都有助于促进组织创新,提高创新效率。这是因为每一个模块都具有信息异化的特征,即除了遵循系统信息外,其内在的个别信息是隐藏在不为外界所了解的“黑箱”中的。同种功能的模块具有可替代性,因此同种功能的模块供应商之间要展开“背对背”竞争,在遵守共同界面标准的前提下,独立完成各自研发,系统集成者不需要了解所有模块的全部信息,而仅根据模块界面来进行识别和筛选,从而降低了信息沟通成本。虽然“背对背”竞争比“面对面”竞争更残酷,有时还会造成研发浪费,但是正是这种残酷的竞争机制使得整个组织的竞争意识大大加强,更加重视消费者需求和遵守共同界面标准,组织的创新效率也大大提高。Langios & Robertson(1992)认为模块化可以给企业创新带来三个优势:(1)随着产品架构的模块分解,创新任务也被分解,同时分散了企业产品创新的风险性;(2)通过对功能模块的系列操作及通用模块与定制模块的有效匹配,不仅节约了开发成本,还快速地实现了产品创新的多样化,提高了产品创新速度;(3)不仅产品可以被分解成许多独立的功能模块,同一功能模块也往往存在多个相互独立的企业在从事相似的工作,这将促进企业间竞争从而不断进行产品创新。

最后,服务业和制造业模块化都要求模块内的强内聚度和模块间的弱耦合度。一个系统的模块化水平主要根据模块的独立性来衡量,而模块的独立性又可以分解为模块的内聚度(cohesion)和模块间的耦合度(coupling)两个指标。内聚度是用来描述模块内部关联和依赖的紧密程度,耦合度则是用来描述模块之间关联和依赖程度。如果一个模块内部的变化会影响到另一个模块,我们就可以说这两个模块之间存在耦合。一般说来,模块之间较强的耦合度往往意味着模块内部较弱的内聚度;模块内部较强的内聚度往往意味着模块之间较弱的耦合度。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模块化,一般都要求模块内部具有较强的内聚度,而模块之间则具有较弱的耦合性。这样,既有利于模块化分解与整合,也有利于协同开发。模块间的弱耦合度也使得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增加,因为任何模块的改动或者被替代,对其它模块的影响都会尽可能低,有利于以最低成本快速更新换代。

虽然服务业和制造业模块化具有很多共同之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服务业与制造业存在较大的特性差异,这就决定了服务业模块化与制造业模块化一定会有不同之处。作者认为,服务业模块化与制造业模块化的不同之处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服务业和制造业实施模块化的出发点不同。制造业模块化主要是从企业的生产角度出发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整合;而服务业模块化不仅要考虑服务企业自身生产,更要考虑顾客的需求和便利性,因此需要从企业和顾客两个角度结合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整合。这是因为有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几乎不与顾客接触,只有在有形产品生产出来后,经过流通环节才达到消费者手中,因此制造业模块化更多的是考虑如何便利企业的生产和组织运作。但是,服务产品是一个顾客从进入服务系统到离开服务系统所经历的全过程,服务的生产过程是顾客对服务感知的过程,也是在顾客参与下实现顾客消费价值的过程。因此,由于顾客参与到服务生产之中,服务业模块化就必须从将服务企业和顾客结合的角度来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整合,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大规模个性化(或称定制化)服务,从而在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的基础上还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

其二,服务业和制造业实施模块化的路径不同。制造业模块化主要是根据有形产品的生产工序来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整合;而服务业模块化则更多的需要根据知识或信息生产来进行模块化。制造业模块化主要是按照模块化原则将制造系统分解成一些结构和功能独立的生产工序(即通用模块单元,或称标准模块单元),然后按照特定模块化产品的制造需求来进行模块组合,构造一种精益制造环境,使制造系统能够很容易地快速适应新产品的制造需要。而相比制造业模块化,服务业模块化更多地需要将顾客需求成组,并结合服务企业生产特点,将服务系统分解成一些结构和功能独立的服务生产工序(即通用模块单元,或称标准模块单元),然后按照特定模块化服务产品的客户需求和制造需求来进行模块组合,从而构造出一种精益的服务制造环节,使服务系统能够更快速地响应顾客多样化变化的需求,并同时获取服务生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由于服务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和异质性等特点,就决定了服务业模块化很难像制造业模块化那样对生产工序进行有形的分割和组合。为了解决服务业模块化实施的这一路径难题,作者认为,服务业模块化必须更多地借助于先进的信息和通信技术,通过对服务生产中的知识或信息生产的分解和组合来实现服务生产工序的分解和组合。

四、服务业模块化可以获取的一些微观优势

理论界对模块化的优势和价值探讨很多,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模块化可以使企业与市场相互融合(李海舰等,2004);模块化可以降低成本(Suh,1990)、培育核心竞争能力(Prahalad &Hamel,1990;李海舰等,2002)、加快产品开发(Clark,1989;Fine,1998)、促进知识管理(Fine &Whiteny,1996)等。但是,上述这些观点都是针对模块化的优势进行泛泛研究,并没有与具体产业结合进行分析。

针对服务业的特性,作者认为服务业模块化可以获取很多微观优势:

(一)实现大规模定制化服务,获取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

服务业模块化可以使服务提供商利用有限资源变化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形成以通用模块(或称标准模块)和定制模块(或称功能模块)组合而成的丰富的服务产品族。通用模块用于实现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定制模块则用于满足特殊需要,实现定制化生产。这样,服务业模块化就能够使服务业也像制造业一样实现大规模定制化服务,既可以大大降低服务生产成本,又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从而获取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

(二)可以低成本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实施服务业模块化以后,服务企业可以针对各种不同细分市场或特定顾客群的市场需求,来组合出不同的服务产品,以最低成本来快速满足顾客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比如,证券公司可以有效整合综合数据中心的信息资料,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定制化、个性化的服务平台。证券公司的整个综合服务平台可以设计为五个系统模块:委托交易系统模块、行情咨询系统模块、个性化服务平台模块、数据挖掘系统模块、个股筛选工具系统模块。证券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这五个系统模块进行自由选择和组合,从而生成满足自己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服务平台。

(三)可以方便快速地更替服务模块,并降低更替成本

在模块化系统中,由于每个模块之间的功能相互独立,一个模块的更替不会影响其他模块的功能,因此实施模块化后,服务企业就可以在不影响整个模块化系统运行的同时,方便快捷地实现对局部服务模块的更替。比如,服务企业可以保持通用模块不变,而只更替少量的定制模块;或者保持大部分可用的通用模块,而只更替少量需要替换的通用模块。比起推倒重来或另起炉灶而言,服务业模块化无疑可以帮助服务企业以最小的变动成本来提供更多的模块化产品和服务组合,从而更快速地为顾客提供更加丰富、更有个性化的服务产品族。

(四)避免重复开发新的服务产品,节约开发成本和开发时间

如果服务业实施模块化,那么服务产品族就可以成为由不同模块组合而成模块化系统,那么,在新的市场需求出现时,就可以尽可能利用原有的服务族系统,通过在服务族系统内开发和应用相关新模块,以最小的开发成本和最短的开发时间来快速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而无须全盘推翻,重复开发。

五、服务业模块化的具体适用行业

模块化是将复杂系统或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有效方法。约翰·霍兰(Holland,1995)认为,复杂系统或称复杂适应系统,是指大量相互作用的不同单元组成的自适应系统,复杂性就是复杂系统的行为组织特性。张焘(1999)认为,复杂系统由相互作用的成分或要素(也是系统)形成多层次的时空特定结构,体现出某种功能或行为。各个要素或组成不能代表整体,整体也不等于各要素或组成的叠加,不同的组成、不同的结构构成系统不同的功能与行为特征,以及不同的内部与外部相互作用及演化规律。秦书生(2004)认为,复杂系统的整体行为是子系统之间协同的结果,具有非线性特点,一般情况下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因此对于复杂系统的研究要强调整体性,而不能简单地从局部行为去判断。成思危(1999)将复杂系统的特征概括为五方面:(1)系统各单元之间的联系广泛而紧密,构成一个网络。每个单元的变化都会受到其他单元变化的影响,并引起其他单元的变化。(2)系统具有多层次、多功能结构,每一层次均成为构筑上一层次的单元。同时也有助于系统的某一功能的实现。(3)系统在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学习并对其层次结构与功能结构进行重组及完善。(4)系统是开放的,它与环境有密切联系,能与环境相互作用,并能不断地向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方向发展变化。(5)系统是动态的,它不断处于发展变化中,而且系统本身对未来的发展变化有预测能力。换言之,系统具有某种程度的智能和自组织能力。

因此作者认为,模块化可以适用于那些处于复杂系统中或者需要解决复杂问题的服务行业,比如金融业、交通运输业、IT业等。以金融业为例,金融业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complex giant system)。现代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使得家庭、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中央银行、金融工具、金融制度等都构成了金融系统的微观组分,他们在金融活动中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有机的金融系统,并使这个系统的规模达到了巨系统的级别(向新民,2005)。

并且,如作者在第三部分论述中提到,鉴于服务有别于有形产品的特性,服务业模块化更多的需要依赖知识或信息生产来进行模块化。因此,作者进一步认为,服务业模块化更适合于能够被数字化处理的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以数字化带动模块化和全球化。

池田信夫(2003)认为,20世纪后期出现的模块化不同于以往的分工或模块化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是伴随着数字革命产生的,而且它也改变了信息通信产业的结构。数字化是指用数字或“有限的数字序列”来表达信息。而数字革命的变化特征不仅在于能用数字序列来表达信息,更在于能用电器的存储单元(比特)对信息进行机械处理。通过这种将复杂事物抽象化和简单化的处理手段,能够极大地提高信息处理效率。除了信息和信息处理过程能够数字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通信规程也可以数字化。因特网将全世界的电脑网络都变成了抽象的、理论性的开关集合。这样,将信息数码化大大提高了接受信息的效率;通过网络则可以将信息变成可转让的一般知识,从而提高了信息处理效率。

比如,金融业、电信业、IT业等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行业,处理的主要是各种知识信息,由于这些知识信息能够被数字化接收、处理和传输,因此可以更容易地象有形产品一样在全球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整合。因此,其某一服务流程可能在爱尔兰进行研发,在中国进行信息处理,在印度进行客户服务,在全球各地进行营销和接触度较高的服务环节在服务当地生产,从而实现服务企业经济高效的全球化布局,有利于更多服务企业克服服务的特性障碍成长为服务型跨国公司,有利于更多的服务跨国公司形成持续的全球核心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全球战略的高效实施。

此外,作者认为,服务业模块化也适合于引入信息和通信技术、经过数字化改造的传统服务业,比如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通过建立全球布局的数字化系统平台,对整个服务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这些行业可以适当降低服务接触度,可以在更多的服务环节上引入数字化的知识信息,通过以知识流带动物质流,从而使这些传统服务行业的跨国公司较以往相比,更容易将全球业务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整合,进而有利于它们实现全球扩张。而且,经过这种数字化、信息化和模块化改造的传统服务行业,其性质也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转变成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这些服务型跨国公司全球模块化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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