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预防对策研究

我国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预防对策研究

张胜强[1]2004年在《我国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预防对策研究》文中指出煤矿事故频繁发生是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分析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以指导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从而改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本文以事故致因理论为基础,并结合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并且,通过运用该理论对具体煤矿事故案例的原因进行分析来验证其适用性。最后依据此理论,提出控制和预防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 本文主要由叁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事故致因理论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事故致因理论包括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以人失误为主因的瑟利事故模型、动态变化理论以及轨迹交叉理论等。这些理论从多个角度对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广泛而细致的分析,为本文分析和构建我国煤矿事故致因理论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基础和必要的方法论。第二部分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几例典型煤矿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归纳,本文进一步明确了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导致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并据此提出符合我国现实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该理论认为,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包括企业外部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在内的管理失误是导致我国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的本质原因。管理方面的失误产生人员、物质、环境以及信息的缺陷,进而引起煤矿职工的不安全行为、设备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形成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初始损失,在实施应急救援之后,形成了事故的最终损失。第叁部分依据上述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本文提出了预防和控制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即要切实做到“两个完善、叁个加强”: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煤炭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加强煤矿救护队伍建设。

许名标, 彭德红[2]2006年在《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由于人们对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缺乏清晰的认识,没有抓住煤矿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从而未能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和对策有效地控制和预防煤矿事故,导致我国煤矿事故频繁发生。从本质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叁个方面对煤矿事故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借鉴事故致因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现实,构建了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煤矿事故致因模型,并以该模型来指导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依据煤矿事故致因模型理论,提出了控制和预防煤矿事故发生的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即要做到“两个完善、叁个加强”: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煤炭行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强煤矿救护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管理。

兰建义[3]2015年在《煤矿人因失误事故分析的关键影响因素危险识别研究》文中提出煤炭作为我国生产和消耗的主体能源,是保证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我国煤矿开采多为井下开采,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复杂,工作环境特殊,造成煤矿事故偏多,成为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主要瓶颈。人因失误是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到目前为止,人因失误事故致因机理尚未晰,故完全杜绝煤矿人因事故还不太可能。合理的事故致因分析可以有效地提高煤矿事故预防的可靠性,有效的人因失误影响因素危险识别分类可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煤矿人因失误事故诱发条件的特殊性,根据我国煤矿事故的特征和分类,对煤矿人因失误事故致因机理做进一步的分析,在危险源致因理论的基础上,得到煤矿人因失误关键因素诱因机理。通过我国煤矿近10年重大事故统计分类,采用人因因素分析和分类系统(HFACS)分析为煤矿人因失误影响因素,并得出煤矿人因失误影响因素的四层次分类。根据影响因素四层分类,利用层次分析法和系统灰色关联理论,构建了煤矿人因失误影响因素多层次灰色评价体系,对煤矿人因失误的关键影响因素进行了影响权重计算和关联度分析,并根据关联分析出现了相应的预防措施。采用贝叶斯网络结构,建立了煤矿安全事故中人因失误的危险识别模型,确定了人因失误危险识别标准,并根据影响因素分类标准对煤矿人因失误进行危险识别分类。运用可靠性理论方法,构建煤矿关键影响因素可靠性模型,分叁阶段对煤矿人因失误可靠性进行了分析计算,得出关键因素影响下的煤矿人因失误可靠性计算方法。为煤矿人因失误关键影响因素的分析计算提供了理论参考。论文从关键影响因素的诱因角度分析了了煤矿人因失误致因,拓宽了致因机理,对于煤矿复杂条件下人因失误预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魏红州[4]2007年在《煤矿事故人因失误因素的灰色模糊分析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日本安全学家北川彻叁认为人因事故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因失误而诱发的事故。国内外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90%以上,煤炭行业8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现场管理不善和职工违章等人为失误因素造成的,即煤矿事故绝大部分是人因事故。因此,研究人因事故的人因失误及预防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通过对事故致因理论及人因事故机理的研究,得知人因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因失误,而人因失误原因有六种,即人的生理与心理、人的素质、机械设备、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和教育培训因素。通过对中美事故统计分析方法分析比较,首次提出了按人因失误原因进行事故统计分析的方法,并按该方法对某地区2001年~2006年煤矿人因事故进行了统计。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灰色系统理论对人因失误原因的六种因素进行了灰色关联度分析,分析表明,培训、管理、机械设备因素与事故发生的关联度最大,这与煤矿企业提出的“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相一致,为我国煤矿安全工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根据灰色关联度分析,并结合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新时期煤矿安全工作应把安全教育培训放在首位,文中提出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对策和措施。运用多学科理论,即层次分析法(AHP)、灰色系统理论、模糊综合评判(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理论,依据实际的煤矿事故调查案例,建立了煤矿人因事故人因失误因素的灰色模糊综合评判方法,为预防和控制煤矿人因事故的发生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实际中应用该理论对人因失误因素进行综合评判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人们对人因失误因素的认识,有助于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人因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高平[5]2016年在《煤矿顶板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及控制方法研究》文中认为通过长期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煤矿安全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煤矿顶板事故对煤矿企业安全有着深刻的影响,值得研究。当前关于煤矿顶板事故预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顶板管理方面和煤矿顶板支护的工程技术方面,缺少对行为方面的研究。行为安全在预防煤矿顶板事故中的应用相对匮乏,将行为安全引入到煤矿顶板事故预防中,可以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由行为安全模型分析顶板事故得到的结果可作为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依据,并以此作为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之一。在研究顶板冒落机理的基础上,分别从事故等级、矿井所有制、事故地点、事故原因等4个方面对2005年至2012年可查询事故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得到顶板事故的一些基本规律:(1)煤矿一般顶板事故起数和总死亡人数最高,所占百分比均在90%以上,属于重点防范对象。(2)乡镇级别矿井的事故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在较大顶板事故总量中仍占据70%左右的比例。(3)煤矿顶板事故发生次数最多的两个地点是两个工作面,即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4)造成顶板事故最多的原因是工程质量差,其次是空顶作业这一原因。(5)我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发生的顶板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基本成正比关系,并且事故数量南方多余北方。由于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四川、重庆、贵州、湖南、云南5个省顶板事故数量在全国处于前列。(6)春节前后以及8月份顶板事故较多,且事故频数白天大于夜晚,交接班与交接班后2小时易发生事故。研究事故致因“2-4”模型在事故分析中的优势,并通过具体事故的分析得到了分析顶板事故的方法。依据该模型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为顶板事故中4个层面的原因和4种人员类型,具体的人员类型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基层工人。运用事故致因“2-4”模型分析了5起典型的煤矿顶板事故,不仅得到了案例中所有的事故原因,而且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也表明事故致因“2-4”模型在事故预防中的有效性。以事故致因“2-4”模型为理论基础,对331起煤矿顶板事故的不安全动作进行分析,得到了煤矿顶板事故的1035个不安全动作,对这些不安全动作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将其分为15类,分别为:安全工作类、安全检查类、放炮类、共性类、规程措施类、回柱放顶类、监管监测类、掘进类、开采类、劳动组织类、冒险类、逃生类、隐患处理类、支护类、指令类。得到煤矿顶板事故发生50次以上的9类不安全动作,其中支护类动作最多,共发生190次,占不安全动作总数的18.36%,其后依次是安全检查类、共性类、规程措施类、监管监测类、冒险类、隐患处理类、指令类、开采类。发生20次以上的动作子类有18类,占不安全动作总数的69.18%:空顶作业、支护不到位、未监督作业、作业前未检查周围环境、违章指挥,未及时处理隐患、未及时支护、未按规程作业、未仔细检查周围环境、未采取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到位、非法开采、劝阻不利、未加强支护、安全培训不到位、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放炮、冒顶预兆明显未撤人。发生20次以上的不安全动作子类除“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冒顶预兆明显未撤人”之外,均包含在发生50次以上的不安全动作大类中。这16个动作子类是预防煤矿顶板事故的重点。通过对15个类别的动作进行深入分析,分别找到了每类动作需要重点培训的动作和重点培训对象:1)安全工作类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基层管理人员,重点动作是“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使用落后的木支护”、“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2)安全检查类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与现场指挥人员,而基层工人中需要重点培训的是安全检查作业人员,重点动作是“作业前未检查作业面顶板安全状况”、“作业前的敲帮问顶不仔细”;3)放炮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重点动作为“炮眼布置和装药量不符合规定”、“在顶板不稳定的地方放炮”;4)共性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中的采掘操作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运输操作作业人员,重点动作是“在空顶下进行作业”;5)规程措施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和中基层管理人员,重点动作是“未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作业”、“作业前没有针对地质复杂、应力集中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制定本次作业的作业规程”;6)回柱放顶类不安全动作重点培训的人员是基层工人,重点动作是“未使用机械回柱,人工击锁回柱”、“未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超宽”、“下分层放顶前没有剪网”、“初次放顶未剪断全部顶网”;7)监管监测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高层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重点动作是“没有在现场监督工人工作”、“作业时没有指定专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8)掘进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现场指挥人员和基层工人,重点动作是“没有打安全挡板”;9)开采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高层管理人员与中基层管理人员,重点动作是“非法组织生产”、“随意布置巷道”;10)劳动组织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现场指挥人员与基层工人,重点动作是“由里向外维修巷道”和“上山(下山)支护顺序错误”、“工作人员进行密集作业,间距过小”;11)冒险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重点动作是“没有及时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拒不听从他人劝阻,冒险作业”;12)逃生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和现场指挥人员,重点动作是“发现顶板有冒落危险没有及时撤离作业人员”;13)隐患处理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基层工人与中基层管理人员,重点动作是“未及时清除浮煤导致支护打在浮煤上”、“没有及时维修腐朽的支护设施”;14)支护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现场指挥人员和基层工人,重点动作是“支护不到位”;15)指令类不安全动作的重点培训对象是中基层管理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包括两个动作“不按上级指令作业,擅自更改作业方案”、“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对整体不安全动作进行研究,得到顶板事故发出最多的不安全动作是“支护不到位”,其次是“在空顶下进行作业”。按人员类型分析得到基层工人发出最多的动作是“在空顶下进行作业”,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最多的动作是“支护不到位”,中基层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发出最多的动作均是“没有在现场监督工人工作”。本文样本所涉及的顶板事故共有179个不安全动作,共发出1215次。其中,违章动作共有151个,占整个动作数的84.4%。顶板事故包括四种违章类型,发生次数由大到小排序为:违章行动、违章操作、不违章、违章指挥。通过分析,得到了不同违章类型的重点动作,并分析出了每种违章类型中四类人群的主要不安全动作和重点培训对象。从预防事故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角度看,“知识控制”(增加安全知识)最重要的手段是事故案例学习。根据统计的顶板事故案例,采用动画视频作为事故案例的载体,将事故致因“2-4”模型融入动画视频的制作。动画视频作为行为培训工具之一应包括事故、不安全动作和不安全物态、不安全习惯、事故损失、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化六个方面内容。以两起典型煤矿顶板事故为例,展示了整个事故预防案例展示视频的设计制作过程,煤矿员工通过对动画视频的学习,掌握了案例知识,使得不安全动作深入脑海,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进而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最终达到预防煤矿顶板事故的效果。

韩斌君[6]2007年在《我国煤矿安全事故致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煤炭开采量的不断增加,煤矿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出,重大特大煤矿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分析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以指导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本文分析了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并以事故致因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模型。该理论认为,管理失误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管理失误产生人员、物质、环境及信息方面的缺陷,进而引起职工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从而导致煤矿事故的发生,影响生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然后,通过运用该理论和模型对叁个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的原因进行分析以验证其适用性和可行性。最后,本文提出控制和预防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即要切实做到“两个完善、叁个加强”: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煤炭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加强煤矿救护队伍建设。

丁宝成[7]2010年在《煤矿安全预警模型及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煤炭工业做为我国的基础产业,在现在及未来的国民经济发展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目前我国能源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和世界能源格局来看,相当长的时期内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难以改变。煤炭的重要地位给煤炭工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近年来煤矿事故频发,说明我国煤矿的安全形势并未从根本上有所好转,安全生产状况是我国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头等大事,已成为全社会观注的热点。因此,加强煤矿安全预警研究,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预防及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于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促进煤炭工业健康有序、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适应煤炭工业发展对煤矿安全提出的更高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井工开采煤矿企业生产系统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安全科学、预警管理理论、人工智能理论、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融合现代先进管理理念,对煤矿安全预警问题进行研究。在分析国内外煤矿安全预警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特点,从影响煤矿安全的特征分析入手,构建完善的煤矿安全预警管理体系及预警模型,旨在对煤矿企业生产中存在的事故及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预警,达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安全预警管理理论,构建了煤矿企业安全预警管理的完整框架体系,分别从组织保障、预警核心内容、预警职能、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通过对煤矿企业安全预警理论的研究,探索了企业在安全状态中的识错防错机理和非安全状态下的纠错治错机理,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探索了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性。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建立了以“事故类型–部门结构–事故成因”为叁维的煤矿事故分析立体模型,并从“人-机-环-管”方面对煤矿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进行了探讨,为事故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从理论上提供了新的思路。探讨了煤矿安全预警系统的技术方法。通过对影响煤矿企业系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因素间的相互关系的分析,将影响煤矿安全的因素划分为自然地质因素、人员因素、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五大类,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预警指标体系。以模糊数学、神经网络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基于模糊AHP的煤矿安全预警模型及基于补偿模糊神经网络的煤矿安全预警模型,对预警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预警指标值及预警界限,进行单指标预警及系统综合预警。每种评价方法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优点和缺点。单一的评价方法在适用范围和评价精度、评价的客观性等方面都有各自的局限性。根据两模型的特点,构建了基于模糊AHP及补偿模糊神经网络的煤矿安全预警组合模型,在应用过程中通过对模糊AHP模型和网络模型两种单一预警模型进行合理的有机组合,综合利用两模型方法包含的有用信息,改变了因选择单一模型不合理而带来的预警误差,有效地提高了预警精度,使得预警工作更具科学性,进一步提高了预警结果的可靠性。结合实际生产矿井,将以上的模型、方法等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进行了实际应用,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杨春[8]2016年在《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文中指出煤矿水灾事故是我国造成群死群伤的煤矿第二大杀手,虽然近年来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水灾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重特大水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比例都有上升的趋势,因此,加强煤矿水灾事故的原因分析与预防研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行为安全方法在事故预防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在当前煤矿领域的研究仍然存在很大改进空间。为了能够有效预防煤矿水灾事故,为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简单、实用的事故预防建议和结果,本文选择事故致因“2-4”模型为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主要运用事故统计方法,对1990-2012年间发生的160起较大及以上煤矿水灾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原因进行系统研究。首先对160起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原因进行分析;然后对得到的746个不安全动作进行逐一编号,参照植物学分类方法将不安全动作划分为“次、个、类、种”四层次;接着建立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数据库,对不安全动作的种类、不安全动作发出者及其所属人员层级、违章类型、不安全动作变化规律进行研究,得到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特征和规律;最后以上述研究为基础建立煤矿水灾事故行为安全预防培训系统。研究得到主要结论如下:(1)研究得到了煤矿水灾事故宏观规律。2000-2014年间,虽然煤矿水灾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在不断下降,但重特大水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比例却呈上升趋势;研究2006-2014年煤矿所有制形式和2007-2014年事故地点发现,乡镇煤矿的水灾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70%以上,掘进工作面的水灾事故起数占煤矿水灾事故总数的65%左右。(2)对不安全动作进行了编号和层次划分。对160起水灾事故的746次不安全动作进行了逐一编号,并且仿照植物学分类方法将不安全动作划分为“次、个、类、种”四层次,从而建立了不安全动作与事故的对应关系,为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分析与培训奠定基础。(3)建立了所有不安全动作库和直接不安全动作库,并研究得到了不安全动作规律。针对所有不安全动作,主要应加强探放水相关不安全动作的预防,针对直接不安全动作,主要预防发现透水征兆后违章指挥作业和违章放炮作业。煤矿水灾事故所有不安全动作库包括不安全动作21种、69类、213个、746次。所有不安全动作中,“未采取有效的探放水措施”在69类不安全动作类别中最多,平均每100起事故中出现66.25次;“未进行有效的探放水”在21种不安全动作种别中同样是最多,每100起事故中出现86.88次。煤矿水灾事故直接不安全动作库包括直接不安全动作10种、27类、54个、160次。直接不安全动作中,“发现透水征兆后违章指挥作业”直接引发了30起煤矿水灾事故,在27类直接不安全动作中是最多的;“违章放炮作业”直接造成了45起事故,在直接不安全动作种别中最多。(4)研究得到了乡镇煤矿不安全动作库及其人员层级、不安全动作发出者的规律。乡镇煤矿的主要任务是预防高层管理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同时,在高层管理人员中,主要预防矿长“未采取有效的探放水措施”等44类不安全动作;在中层管理人员中,主要预防地测科长“未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安全动作;班组长和一线员工需主要预防与爆破相关的不安全动作。建立了乡镇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库,其中包括水灾事故115起、不安全动作565次、不安全动作发出者959人次。乡镇煤矿中,“未进行有效的探放水”在21种不安全动作中所占比例最多,每百起事故达到90.43次;“违章指挥作业”和“未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在每百起事故中都达到50次以上。研究乡镇煤矿不安全动作人员层级发现,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线员工、组织外部人员的不安全动作人次数占乡镇煤矿总人次数比例对应为77.01%、2.51%、6.79%、13.27%、0.42%,表明乡镇煤矿水灾事故主要是由高层管理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导致的。研究各层级不安全动作发出者及其不安全动作发现,矿长占高层管理人员不安全动作人次数比例最高,达61.33%;其不安全动作包括“未采取有效的探放水措施”等44类。地测科长占中层管理人员不安全动作人次数的87.5%;其不安全动作主要是“未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班组长的不安全动作主要是“发现透水征兆仍违章放炮”和“透水威胁区域作业时违章放炮”;两类不安全动作之和占班组长不安全动作的64.62%。一线作业人员中发出不安全动作最多的是爆破作业人员;其不安全动作主要有“发现透水征兆仍违章放炮”和“透水威胁区域作业时违章放炮”,两者占其自身不安全动作的87.50%。(5)研究得到了国有地方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不安全动作相关特征。在人员层级上,国有地方煤矿与乡镇煤矿排序一致,而国有重点煤矿除了主要预防高层管理人员的不安全动作以外,还应预防中层管理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在不安全动作发出者方面,国有地方煤矿班组长与国有重点煤矿一线员工分布较为平均,矿长与地测科长不安全动作规律类似。建立了国有地方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不安全动作库。国有地方煤矿不安全动作库包括水灾事故23起、不安全动作103次、不安全动作发出者183人次;国有重点煤矿不安全动作库包括水灾事故22起、不安全动作78次、不安全动作发出者125人次。研究两者不安全动作类型得到,对于每百起事故出现次数在70次左右的不安全动作,国有地方包括“未进行有效的探放水”和“违章指挥作业”两种,国有重点煤矿包括“未进行有效的探放水”一种。研究不安全动作发出者的人员层级发现,国有地方煤矿与乡镇煤矿类似,而国有重点煤矿不安全动作人次数比例为高层管理人员79.20%、中层管理人员8.80%、一线员工6.40%、外部组织人员4.40%、班组长1.60%,表明国有重点煤矿还应注意对中层管理人员的不安全动作预防。研究各层级人员中不安全动作发出者及其动作得到,国有地方煤矿班组长和国有重点煤矿一线员工的不安全动作分布都较为平均;其他特征与乡镇煤矿对应特征类似,但具体组成比例上有差异。(6)研究不安全动作的违章类型发现,乡镇煤矿、国有地方煤矿与国有重点煤矿不安全动作所属的违章类型都是违章指挥最多,人次数平均占违章类型总人次数的74.38%,违章操作其次,违章行动与不违章极少。(7)研究得到了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随煤矿类型、事故地点、时间的变化特征。“违规建设”、“采用禁止的采煤工艺生产”等五类不安全动作在一些煤矿中已被消除;在掘进工作面,除了应进行有效的探放水之外,预防“违章指挥作业”等仍是水灾预防的重点;时间特点上,新增的20类与比例增加的13类不安全动作是以后水灾预防的重点。研究不同所有制煤矿不安全动作类型发现,国有地方煤矿已经消除了“违规建设”,国有重点煤矿消除了“采用禁止的采煤工艺生产”等四种不安全动作,值得不同类型煤矿间相互学习借鉴。研究不同所有制煤矿不安全动作的地点特征得到,所有类型煤矿都是掘进工作面不安全动作最多,占不安全动作总次数的43.14%以上,针对不同煤矿的掘进工作面事故预防,除了消除“未进行有效的探放水”以外,乡镇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仍需预防“违章指挥作业”和“不具备基本条件下私自生产”,国有重点煤矿仍需预防“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发现透水征兆未及时撤人”。将不安全动作按照时间分成两组对比得到,近年来新增加“未将透水事故及时通知相连通矿井”等20类不安全动作,15类不安全动作消失;“停产期间私自生产”等13类不安全动作近年来比例增加;新增的20类与比例增加的13类不安全动作应是以后预防水灾事故的重点。(8)对于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的预防,与研究团队一同开发了“煤矿水灾事故行为安全预防培训系统”。

齐琪[9]2014年在《煤矿应急管理能力评价及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煤炭资源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材料,近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煤炭工业取得了显着成绩,安全生产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是总体而言,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依然不高,与之相适应的煤矿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仍需完善,特别是在煤矿应急管理能力及其评价方面的理论研究不够。本文在分析2001~2013年期间我国煤矿事故基础上,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特点,综合运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因子分析、模糊数学等相关理论与方法,煤矿事故特征、事故致因要素、应急管理能力指标体系、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策略及保障等方面展开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1)梳理了煤矿事故相关概念及煤矿事故的分类标准,界定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等概念;分析了2001~2013年期间我国煤矿事故状况与趋势,研究得出煤矿事故具有宏微观双重特征;根据事故致因理论等相关研究,分析得出煤矿事故致因要素。(2)以煤矿事故致因要素为视角构建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指标。采用文献研究、调查问卷、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提炼出人员组织、预案制度、资源保障、监测控制、指挥协调、恢复总结6项一级指标及其对应的26项二级指标,并对这些指标进行了界定和验证,构建出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指标体系。(3)通过煤炭企业深度访谈、专家意见征询,设计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指标评价标准;提出了基于集值统计的叁角模糊数指标定权方法,并通过问卷调查法获取基础数据,将其运用于煤矿应急管理能力指标权重的计算;在上述基础上,构建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评价的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4)根据构建的煤矿应急管理能力指标体系,从人员组织、预案制度、资源保障、监测控制、指挥协调、恢复总结六个方面提出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内部策略,从法规政策、行业管理、小煤矿控制、缓解经营压力、监察执法等方面提出了外部保障建议。(5)选取了某能源集团下属的两个生产煤矿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本文构建的煤矿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对两个煤矿进行了综合评价,分析得出各煤矿应急管理的总体水平,并且发现这两个煤矿应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均是“指挥协调”能力不高,据此,提出了具体建议。上述研究成果,补充和完善了煤矿应急管理能力的相关研究理论,对我国煤矿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避免事故频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为政府有关部门评估煤矿应急管理水平提供了理论依据。

吴同性[10]2012年在《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研究》文中认为安全是煤矿的根本。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是煤矿安全管理追求的理想状态和最高境界。与此同时,煤矿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努力建设以安全文化为核心的学习型企业文化,不断提高职工素质,用文化理念引领广大职工的安全行为,才能使煤矿的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因此,本质安全型煤矿的建设离不开优秀企业文化的支撑。为此,本文选题“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研究”,意图从企业文化建设的视角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展开探讨,分析和探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从而为煤矿安全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探讨了企业文化与本质安全管理的关系。对国内外煤矿安全管理的先进理论和经验进行研究和总结,并对企业文化理论和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理论开展深入研究基础上,探讨企业文化塑造与本质安全型煤矿建设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影响机制。本文认为,人因失误的潜在原因都能够追溯的企业安全文化的根源,其中工作场所设计、作业时间、工作环境、工作负荷和个体特征是典型的企业安全氛围维度;教育培训则属于企业安全文化的学习维度;而社会环境是影响企业安全文化重要的外部环境因素。员工的技能、规则和知识实质上均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从人因事故形成过程的整体进行分析,每一环节都与企业安全文化息息相关,企业安全文化渗透到企业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和角落,是所有人误原因的根本原因。二是重新提出了基于文化塑造的本质安全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服从于煤矿企业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基于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下,构建适合煤矿企业特点的本质安全管理模式。结合对安全管理模式的认识,本文认为,煤矿安全管理模式是煤矿企业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要求,建立的一整套适用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管理程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体系。企业安全管理模式应包括企业安全管理的组织形式和安全生产行为方式,它从两个方面回答了如何开展安全管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通过这一模式的反复运行,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可以得到不断优化,从而推动煤矿企业的人机环系统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标。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的总体运行机制有机融合了叁维模型的各局部运行机制,集中表现为:开展基于文化塑造的风险预控管理,一方面要紧紧围绕人在系统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塑造先进的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发挥安全文化的强大导向、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广大职工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本质安全,并带动生产系统中机器设备、环境、管理等要素的本质安全化。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源,本质安全管理充分借鉴风险管理的思想,从风险辨识出发,经过风险评价,科学估计风险的大小,并衡量风险的损失情况,最后确定风险控制和处理的措施,确保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把安全风险水平降到最低。叁是介绍了基于文化塑造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本文认为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应该包含叁个子系统:安全管理基本保障体系、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及安全文化体系。这叁个体系与本质安全管理的层次相互对应,即安全管理基本保障体系与基本安全层次,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与规范安全层次,安全文化体系与文化安全层次相互对应,并且这叁个子体系之间也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安全管理基本保障体系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了最基础的环境条件与组织保障;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既是实现规范安全的保证,又是促使煤矿企业管理体系向文化安全阶段转变的必要条件;而文化安全体系既是基于文化塑造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前提,也是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最终的目标。四是以河南省耿村煤矿为例,进行了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评价。在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基础上,通过指标体系的初步设立、问卷调查和信度效度检验,构建了新的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共包括叁个指标层次,其中,一级指标有4个,二级指标有10个,叁级指标47个。以义煤集团耿村煤矿为案例进行评价,在分别得到人、机、环、管各子系统本质安全程度评价得分的基础上,运用偏移量权重法确定了各子系统对煤矿本质安全的相对重要程度,得出人、机、环、管各子系统的权重分别为:0.373、0.287、0.096和0.244,从而计算出耿村煤矿总体本质安全程度的得分。其中,人、机、环、管各子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得分分别为3.406、4.032、4.075和3.469,则耿村煤矿本质安全程度的总体评分为3.665。从耿村煤矿的总体评价分值来看,处于安全等级的第二级即B级,安全状态为本质安全水平一般,煤矿生产活动基本安全。这一结论与耿村的安全生产实际是基本相符的。该矿建矿以来安全形势一直比较稳定,曾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矿所属煤炭集团公司正大力推广和实践危险源辨识、评价和评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模式正处于优化调整过程当中。随着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煤矿本质安全程度将不断提升。五是提出了河南省耿村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对策建议。本文认为,为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标,耿村煤矿应按照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的要求进行管理模式重构,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和集成,并针对当前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以及本质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加强本质安全矿井的规划建设,从而建立符合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本质安全管理模式。本文的创新点有叁:一是重构了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在分析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的共性要素和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模式的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可以为煤矿安全管理模式的重构提供有力的支撑。从不同类型安全管理模式的比较入手,系统分析各种危险源的本质安全条件,进而构建符合我国煤矿实际的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叁维结构模型。二是构建了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本文认为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应该包含叁个子系统:安全管理基本保障体系、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及安全文化体系。这叁个体系与本质安全管理的层次相互对应,即安全管理基本保障体系与基本安全层次,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与规范安全层次,安全文化体系与文化安全层次相互对应,并且这叁个子体系之间也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安全管理基本保障体系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了最基础的环境条件与组织保障: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既是实现规范安全的保证,又是促使煤矿企业管理体系向文化安全阶段转变的必要条件;而文化安全体系既是基于文化塑造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前提,也是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最终的目标。叁是构建了新的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河南省义煤集团耿村矿进行了评价。在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基础上,通过指标体系的初步设立、问卷调查和信度效度检验,构建了新的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共包括叁个指标层次,其中,一级指标有4个,二级指标有10个,叁级指标47个。以义煤集团耿村煤矿为案例进行评价,在分别得到人、机、环、管各子系统本质安全程度评价得分的基础上,运用偏移量权重法确定了各子系统对煤矿本质安全的相对重要程度,得出人、机、环、管各子系统的权重分别为:0.373、0.287、0.096和0.244,从而计算出耿村煤矿总体本质安全程度的得分。其中,人、机、环、管各子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得分分别为3.406、4.032、4.075和3.469,耿村煤矿本质安全程度的总体评分为3.665。

参考文献:

[1]. 我国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预防对策研究[D]. 张胜强. 浙江大学. 2004

[2]. 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J]. 许名标, 彭德红. 中国矿业. 2006

[3]. 煤矿人因失误事故分析的关键影响因素危险识别研究[D]. 兰建义. 河南理工大学. 2015

[4]. 煤矿事故人因失误因素的灰色模糊分析与研究[D]. 魏红州. 太原理工大学. 2007

[5]. 煤矿顶板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及控制方法研究[D]. 高平.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

[6]. 我国煤矿安全事故致因研究[D]. 韩斌君. 同济大学. 2007

[7]. 煤矿安全预警模型及应用研究[D]. 丁宝成.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10

[8]. 煤矿水灾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D]. 杨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

[9]. 煤矿应急管理能力评价及提升研究[D]. 齐琪. 西安科技大学. 2014

[10]. 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研究[D]. 吴同性. 中国地质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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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预防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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