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研究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思考_党的组织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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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结合新的形势,在重新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基础上,对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时代意义,党的第一、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关于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新形势下出现的非组织观念及应着重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当前,在我国正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深刻认识我们党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时代意义,正确把握毛泽东、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清醒地认识并不断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种种非组织观念,对于推进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时代意义

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随着党的产生、发展而确立和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这一原则的基本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活动时就已经奠定的。列宁发展了他们的思想,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并赋予它以比较系统的理论形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组织上建设党,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党的制度体系中,民主集中制是灵魂,是管总的制度。它根据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要求,规范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党赖以建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我们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生机勃勃。目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国家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中逐步完善,所有这些都显示了党中央决策的英明正确,也显示了民主集中制的强大威力。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还要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有些同志对这个问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现在搞市场经济,它已经过时了;也有的认为市场经济讲的是价值规律,平等竞争,要快节奏,高效率,再讲民主集中制,就会束缚人的手脚,影响经济的发展,等等。这种把民主集中制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

新形势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1.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需要以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按照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正确领导。”这说明,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只是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了不同要求,绝不意味着要取消和否定民主集中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问题,而是必须适应新的要求,更好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才能维护中央的集中统一。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进行。

2.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科学决策的制度保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群众有许多新的创造。因此,在决策的整个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来自基层和实践的丰富经验,虚心征询和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使各项决策和部署更加科学,更为稳妥,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又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这就要强调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形成正确的决策,确立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形成全党的统一认识和统一行动,推动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

3.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正确处理和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矛盾。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归根结底,是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单一利益主体也向多元利益主体转变,多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会不断产生。党在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通过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定和执行正确的方针政策,以更好地协调、调整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引导、保护、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同时抑制和克服那些损害全局利益,片面追求局部利益的行为,对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制关系的变化,要求改进和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要求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政关系、党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等出现新的变化。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适应新的形势,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探索适当的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逐步理顺党政、政企以及企业和各个社会单位中党委和各种组织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或政治核心作用,另外,也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充分发挥。

5.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法制建设。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制经济。它要求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求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与此相适应,要求我们党必须切实致力于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6.只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有效地加强党内监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们思想、道德观念的消极影响,更加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思想道德观念的进步,本质上是同步、协调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不出现不道德的现象。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一样。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不发达阶段。因此,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暂时还不能充分地显现出来。这就使得我们对它的认识和把握受到限制,在有些方面,难免出现失误,造成各种经济制度和法规的不完善,并留有漏洞。在宏观调控方面,目前还很难完备。这就必然出现权钱交易,产生腐败现象。反腐败斗争固然要从各方面努力,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民主集中制的进一步贯彻执行,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活动真正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其廉洁自律。

二、党的第一、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对民主集中制的丰富和发展

我们党是按照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从一开始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根本组织原则。毛泽东同志根据我们党的实际,在党的组织建设中,不仅认真贯彻执行了这一原则,而且在许多方面有新的创造和发展。

首先,强调高度的集中,必须建立在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完整地表达了毛泽东同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毛泽东同志把民主看成是基础。他讲民主集中制,从来就把“党的民主”放在首位,首先着重讲党内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他认为,党内只有有了充分的民主生活,才能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他指出:“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①]毛泽东同志的所谓“高度民主”,概括地说,就是让人讲话,他经常讲的一句话是: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他认为高度民主,就是要广开言路,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无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他都坚持要扩大党内民主,大力提倡民主作风。他的这一思想,就是使党员能够在党内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实行对领导的监督。这样才能有全党的积极性,才能有正确的集中。毛泽东同志在强调扩大党内民主生活时,特别提醒我们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要注意克服极端民主化的倾向。他曾多次指出,一方面我们确实要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另一方面,又不能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因为我们实行党内民主的目的是为着巩固党的纪律,增强党的战斗力,而不是削弱这种纪律和战斗力。再一种是要注意克服忽视集中的倾向。他指出,没有民主不行,当然没有集中也不行。因为没有集中,就没有党的有组织的整体,就没有坚强的统一的集中的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这四个原则必须无条件地遵守。讲民主,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这四个原则,离开这四个原则,就会使民主走偏方向。

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高度集中,首先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的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这就叫集中统一。归根结底,党的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将党员的不同意见,加以分析综合,取其正确的部分,形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实现全党的集中统一。在强调高度集中的同时,毛泽东同志也提出了防止和克服的另一种倾向,就是专制,或者叫独断专行。在他看来,讲集中,如果不充分发扬民主,不了解下情,不充分搜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几十年来,毛泽东同志一直致力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建国后,又把民主集中制推及到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建设中去。他在1957年提出,并于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重申:在党内党外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②]小平同志一直给予很高评价,认为这是毛泽东建党学说的新发展。

其次,用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党的关系。在我们党的内部,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党的领导人与全党的关系,党的领导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处理得好,有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否则就要破坏削弱党的战斗力。毛泽东同志在治党中,特别是在“文革”前的几十年中,坚持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党内方方面面的关系,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处理党员个人同党组织的关系中,他主张:一方面要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履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要求所有党员包括领袖人物在内的党员,都要毫不例外地遵守这些原则,并且强调指出:党的民主要有党的领导机关的正确路线作指导,遇事要拿出办法,以建立领导的中枢。另一方面,要扩大党内民主,提倡党内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使党员在党内能够提出并充分讨论问题,并且能够对领导机关和领导提出不同意见或批评意见。毛泽东同志在运用这些原则处理这个关系时,有时强调了“服从”这一方面,有时又强调了“民主”这一方面,但是他的基本思想是要扩大党内民主,用实行民主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提高党员的责任感,这样才能有真正的集中,才能建立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正确关系。在处理党的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各级组织和中央的关系中,毛泽东同志认为“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个原则,对于实现党的统一领导具有决定的意义。他多次强调指出,一切不请求中央和上级意见,标新立异,自行决定,都是阻碍全党统一的,这些都是党性不纯的表现。为此,他提出一定要反对分散主义,下级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均须无条件地执行,不得违抗或搁置。但是,另一方面,下级组织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报告上级党委。在处理党委内部党的领导人与领导集体和党的关系中,毛泽东同志确立了这样一条原则,就是在党委内部实行党委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他认为,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的独断。因此,在党委内部只能实行党委制,这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重要制度。在党委制下,书记和委员之间,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只要是大事就得集体讨论,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认真地对于复杂的情况和各种不同意见加以分析比较,依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第三,在党员和干部中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毛泽东同志发展民主集中制的另一重要思想。他指出,实行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必须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他说让群众讲话,广开言路,就是这种方法。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充分暴露出党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二是可以使党员干部把各种意见都发表出来,这样有利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做到正确的集中统一。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毛泽东同志一贯的指导思想是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条是批评要注重政治,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再一条是,要坚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方针。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含着内容丰富的党的建设理论。其中关于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问题,小平同志根据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客观要求,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对党的建设理论有重要发展。

首先,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内的民主空气空前高涨,凡是党中央的重大政策,都由党内外广泛酝酿,民主讨论,并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而且真正做到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同时还十分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对各民主党派切实做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充分调动了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在进行民主政治建设中,小平同志特别提醒我们,民主只能是逐步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

其次,强调要加强集中。他指出: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在谈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一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时,邓小平同志指出:这几条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时,他又深刻地指出:“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③]他还指出: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他反复说明,民主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偏废,偏废了哪一方面,都会使党的组织建设出现偏差,使党失去战斗力。

第三,重视制度建设,以各种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的顺利执行。小平同志在1980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做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五项重大政策措施:(1)中央将向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主要内容是保证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2)中央已设立了纪委,正在考虑设一个顾委;(3)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有力的工作系统;(4)企业事业单位普遍成立工代会、职代会;(5)各级党委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这些重要措施对防止和监督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对党委实行科学决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新时期要清醒认识和不断纠正种种非组织观念,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贯彻

民主集中制,我们党已经坚持了几十年,而且形成了一整套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及经验和做法。从当前来看,问题仍然不少,有老问题,也有新问题,有民主不够、集中不足的问题,也有民主和集中过头的问题。

目前,影响和障碍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因素,有认识方面的问题,有制度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员修养、个人素质方面的问题。就思想认识方面,主要有五种非组织观念。

一是分散主义观念。分散主义观念是一种背离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不顾党和国家整体利益,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错误倾向。突出表现是地方主义、本位主义、部门主义,这几种主义,往往为了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利益,违背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为了单位部门利益,对上级甚至中央指示,或者公开顶着不办,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变通地搞什么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二是自由主义观念。在领导班子中的表现主要有两种。一是有的领导班子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当班长的分了工就完事大吉,既没有检查又没有总结监督,干好干坏一个样。班子成员,只分工不合作,形不成合力,有的甚至把分管的工作看成是自己的领地,不让别人插手过问。另一种是部分领导班子存在极端民主化问题。往往研究一件事情,各执己见,议而不决,当断不断,不能实行正确集中,误时误事。在领导干部身上的表现是,有的人将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不参加基层党组织的活动,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无视党的纪律,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好大喜功,专门爱做表面文章,搞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在党员中的表现,主要是组织观念淡薄,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过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受党的纪律约束,不关心党的事业。

三是个人主义观念。个人主义观念对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很大的腐蚀破坏作用。这种人,若是领导干部,在处理本部门、本单位与上级的利益关系时,首先考虑的是本部门、本单位,即使是上级的意见再正确,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可置之度外,我行我素。为了自己的私利,在班子中群众中,划小圈子,搞低级趣味,或吹吹拍拍,或封官许愿,根本不考虑什么原则性、政策性、统一性、纪律性。如果是一个普通党员,他就会完全不顾什么组织纪律,什么整体、大局,什么团结统一,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他就拥护赞成,一触及到自己利益,他就会坚决反对。

四是集权主义和个人专断主义观念。这在领导机关,由于制约机制比较健全,问题不很突出,在基层此类问题不少。个别民主作风差、素质不高的基层领导,权力欲很强,他们在行使权力时,不能很好倾听大家意见,集中群众智慧,而是大权独揽,小权集中。办事情考虑问题,灵活性、随意性太大,原则性不足。集权主义和个人专断主义,是一种破坏党内民主、违反集体领导原则的错误倾向,它不仅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事例很多),降低领导水平,而且容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是好人主义观念。好人主义观念是一种对党的事业极端不负责任,作风庸俗,放弃原则,回避矛盾以保全自己的错误倾向。这种人奉行的做人准则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棘手的问题不表态,遇到矛盾绕道走。对同志,好坏一样,不冷不热;对工作不前不后,甘居中游。但如果把这种人推上领导岗位,当个和事佬,搞一团和气,和稀泥,不仅保证不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而且还会严重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助长领导班子中歪风邪气的产生。

新的历史时期,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中的种种非组织观念,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顺利贯彻执行。当前,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书记要当好“班长”。毛泽东同志曾把书记比喻为“班长”,指出: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他还解释说: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这里不过是一个比方。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却只记住了“班长”这两个字,而把“比方”忘掉了,这是造成“家长制”、“一言堂”的重要原因。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一定要摆在自己的位置,尽管书记比委员负有更多的责任,又处于核心的位置,但也不能忘记,自己只是领导集体中平等的一员,要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绝不能把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

2.要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应当肯定,绝大多数领导班子是团结的,有战斗力的。但也有些领导班子不团结,不协调,内耗严重,削弱了班子的整体功能,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从不团结班子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是在用人、花钱问题上争来争去,有些是在一些鸡毛蒜皮问题上纠缠不休。究其原因,主要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得不好。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同时,在班子中要树立好的从政作风,大事讲原则,小事讲谅解,同志讲感情,上下讲配合。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要互相尊重,互相补充。

3.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民主集中制的“集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维护中央权威。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战斗力的源泉。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大国,没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没有中央的权威,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党的事业就不可能取得胜利。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更需要全党同志在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加强集中统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党在新时期的行动纲领。全党服从中央,首先是要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党的基本路线和总方针、总政策、总目标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同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主动地服从整体利益,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坚决落实。这几年来,一些同志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常常离开集中讲民主,离开统一讲特殊,离开宏观调控讲放开搞活,将局部的或小团体的利益摆在首位,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其结果,使党的许多政策的预期效果打了折扣。这是不允许的,必须坚决纠正。

4.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项制度,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化,是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些制度,但总的看,还不完善。有些方面尽管有了制度,但太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对已有的制度,如党代表大会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要通过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保证这些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监督约束机制和严格的纪律,防止制度和规定流于形式。要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使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真正把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的情况,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顺利贯彻执行。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2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②《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19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10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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