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摘要: 以往学界对校园冷暴力的研究大都将主体局限于教师,并且没有明确与教育惩戒划分的界限。而本文转变着眼点,以更全面的眼光,从教师与学生两个主体入手,在明确区分教育惩戒与冷暴力的前提下,对校园冷暴力的概念进行系统地反思与解读。
关键词:校园冷暴力;教师;学生
随着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背后隐蔽的校园冷暴力问题也渐渐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然而要想校园冷暴力问题得到有效的防治,前提必须要解决校园冷暴力概念的界定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辨析问题,这决定着校园冷暴力问题防治的主体以及相对应的切实对策。
一、校园冷暴力的国内观点
校园冷暴力是相对于校园暴力而言的,又可称为校园软暴力、校园精神暴力,它从属于校园暴力,是精神虐待或心理虐待的一种。
其中,学界对校园冷暴力的受害者的界定是统一的,均认为主要受害者是学生。但是,在针对实施校园冷暴力的主体上,业内学者存在较大的分歧,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一主体论”,认为实施冷暴力的主体是教师;二是“双主体论”,认为实施冷暴力的主体既可以是教师,又可以是学生。本文支持第二种观点“双主体论”,笔者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参与学校活动的重要组成人员。教师作为学校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可以是对学生实施冷暴力的主体,而学生作为学校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可以是对其他学生实施冷暴力的主体。换言之,校园冷暴力主要就是通过师生之间和生生之间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的,简言之就是实施校园冷暴力的主体既包括教师又包括学生。
二、校园冷暴力的表现特征
校园冷暴力的特征大致可以从两个方向上来总结:从横向上看,具有隐蔽性表现和多样性形式的特征;从纵向上看,具有延迟性后果和潜伏性伤害的特征。
校园冷暴力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是无形的,行为表现具有隐蔽性,并且其发生的时机、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以语言和排挤、孤立别人的形式来表现,同时近几年校园中“绿领巾”“测智商”“三色作业本”等对学生进行不平等地区别对待的事件,也是校园冷暴力的重要表现形式。
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大多数的校园冷暴力所造成的伤害是一个逐渐显现的过程,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行为后果表现出十足的延迟性。当校园冷暴力对学生造成的伤害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它的潜伏性伤害往往会以一种非常激烈的校园暴力的形式爆发出来,那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曾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到最近发生的“四川师范大学杀人分尸案”,无不是校园冷暴力潜伏性伤害被激发而引起的性质极其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典型代表。
三、校园冷暴力的概念辨析
校园冷暴力主要通过师生之间和生生之间两种形式表现出来,其中学生之间冷暴力因为角色地位的平等性比较好辨认与区分,但是师生之间的冷暴力,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很容易与其他相关概念混淆。目前很多教育工作者常常将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冷暴力”与教育惩戒混同起来,认为对学生在言语上讥讽和挖苦、对学生在态度上的疏远和冷漠等是对学生的一种教育方式,但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现在很多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合理性,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教育惩戒却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局面。针对学校实施教育惩戒这一薄弱环节,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文件中正式提出“教育惩戒”的概念;2016年12月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这也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这些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区分 “师生之间的冷暴力”与“教育惩戒”提供了便利。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余雅风认为,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束缚,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社会化、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而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冷暴力”却与此截然相反,它不仅会束缚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且会给学生带来难以估量或无法弥补的伤害。但是尽管从目的和结果上看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冷暴力”与“教育惩戒”的区别十分明显,然而从实施的措施和手段上看二者又存在着微妙的联系。众所周知,惩戒本身是一个中性词,教育惩戒也是如此,它既包括合理的惩戒也包括不合理的惩戒。从这一点上来看,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冷暴力”恰恰就是教育惩戒中不合理的惩戒部分。同时,实施教育惩戒的手段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教育批评,二是教育冷处理。这也意味着,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冷暴力”主要是通过不合理地实施这两种惩戒手段和方式而产生异化的结果。
总之,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冷暴力”与教育惩戒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们所产生的教育效果是否会对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构成伤害,甚至可能是无法弥补的损失。正如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劳凯声所言,我们的任何一种教育的措施、教育的方法,还是要看它的效果,也就是说它对孩子来说,它是起到了正面的促进作用,还是对孩子的发展起了一种损害的作用。结合上述几方面,并根据对相关文献资料的分析整理和笔者本身的理解,最终将“校园冷暴力”界定为:在学校教育中优势主体以语言攻击、忽视、不理不睬、孤立等非肢体或身体暴力行为的方式对弱势客体造成心理或精神层面伤害的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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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鹏飞.校园暴力:概念的反思与重构[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6(3):107-114.
[3]余雅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要抓住哪些关键点[J].人民论坛,2017(2):98-99.
论文作者:孙巧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6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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