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辽宁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报告_农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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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至3月1日,受部党组委派,农村文化调研组一行4人由社图司司长陈琪林带队,赴天津和辽宁就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分别在天津市、天津市静海县,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市盘山县和大洼县召开了5次座谈会,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计委、财政、人事、编制和文化部门的同志及来自基层文化单位的同志参加了座谈。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辽宁省盘山县沙岭镇和大洼县田家镇、新开镇的文化设施、文化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如何贯彻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普遍认为,国办发[2002]7号文件,是继1981年中央做出关于关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中发[1981]31号)和1983年中央批转中宣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厂矿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发[1983]34号)以来,中央批转下发的关于群众文化生活的又一重要的文件。文件是由文化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又广泛征求了农业、编制、人事、民政、建设、税务等部门的意见,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指导性和规范性,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文件。天津市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在接到文件后,政府领导很快就文件落实做出指示。文化、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大家认为,当前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关键的问题在于落实。如果不在监督检查方面加大力度,这个文件在很多地方也会有落空的危险。座谈中,大家对如何落实文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希望国务院和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要狠抓文件的落实,定期检查文件落实情况,建立对基层文化工作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

(二)希望文化部和有关部门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就基层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比如设施建设、机构编制、队伍培训、市场管理等问题,继续与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具体政策和措施,以具体指导工作,利于基层贯彻落实。

(三)在各级政府,建立基层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文化、计划、财政、人事、编制、农业、建设、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基层文化工作,解决基层文化建设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在全国范围内,利用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文化工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辉煌成就,树立和推广典型,让全社会理解、关心、重视和支持基层文化工作,为基层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有的同志说,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多年来为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事业、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很大贡献,对他们的成绩,恰恰宣传的太少,反而对他们的一些现实困难渲染的太多。有的媒体发表文章,把图书馆、文化馆的现状说得很惨,根本没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多年来这些单位在克服各种困难的条件下,兢兢业业所创造的业绩,这样的报导和宣传没有客观反映基层文化工作的实际,不利于客观评价各级文化单位和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对繁荣和发展基层文化事业所做出的贡献,不利于基层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文化部门和单位应该抓住机遇,不仅要有所作为,而且要大有作为,努力在全国范围干出几个亮点来,以积极有效的工作来落实文件精神,获得党委、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文化系统具有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独有的、难以替代的优势,一定要把握住贯彻落实文件的契机,扩大文化工作的影响,树立文化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调研中了解到的几个突出问题

这次调研的重点是农村文化建设问题。在天津和辽宁,我们在听取大家对文件贯彻落实的意见的同时,也了解了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困难和问题。有些是去年调研中普遍反映出来的,有些是这些地方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经费投入。大家反映,当前基层文化工作难以开展,主要问题还是经费投入不足。20世纪90年代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以后,县乡两级财政状况不景气,基本是“吃饭财政”,用于扶持基层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没有或数额很少,对文化建设没有很大投入,很难发挥应有的宏观调控作用。天津市财政局和文化局去年制定了艺术表演团体超场次演出补贴办法,对任务外的超场次演出每场补助1.5万元。但还没有扶持群众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的专项资金。辽宁全省每年只有300万扶持乡镇文化中心建设的专项资金。天津静海县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县,2001年财政收入3.4亿,实际可支配收入2.8亿元,全县1.63万财政负担人员,人均1.2万元。即使这样的财政收入状况,也主要是保工资,去年公务员年底增发1个月工资的政策也无法兑现。县拨经费保证不了文化馆工作人员工资的全额发放,2001年多半年只开64%的工资。工龄短的每月只有200元至300元收入。图书馆是国家一级馆,全年购书费只有5万元,今年订阅的期刊数比去年少了1/3。大家认为,目前县乡两级财政状况普遍不好,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强扶持和帮助。否则,基层文化建设没有经费保证,还有滑坡的危险。

(二)关于设施建设。我们所调研的天津和辽宁两地县级文化设施基本都是健全的。但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修建起来的,有的年久失修,条件急需改善。计划部门的同志也认为,这些年文化建设项目少,和教育等相比,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是滞后的,他们建议文化部门积极制定文化设施方面的国家标准,与计委等部门一起颁发,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共同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天津静海县采取资产置换的办法,把旧址文化馆置换出去,择地建成了新的文化中心。这是文化设施建设的一种新思路。而辽宁省盘山县在盘锦撤地设市之后,县级文化设施划归市属,随着县城择地新建,文化设施又有新建的问题。这样的县在辽宁有4个。目前文化设施的主要问题是内部设备陈旧或严重缺乏,特别是图书馆由于缺少计算机等设备,难以实现图书检索和流通环节的自动化,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图书馆购书经费得不到保证,问题突出,天津18个区县只有河东、河西、大港有20万元以上的购书费。区县总藏书中过时和陈旧的图书约占60%。许多文化站是空空荡荡的一间房子,没有什么活动设备,报纸、期刊数量很少,图书破旧老化,对当地群众没有什么吸引力。

(三)关于队伍建设问题。我们了解到,这几年天津和辽宁业余文艺队伍发展很快,对活跃文化生活发挥了很大作用。仅静海县就有180支业余文艺队伍,其中常年坚持开展活动的占1/3,每逢节假日,他们在文化部门的组织下都要集中演出和活动,反映了当地群众自娱自乐的迫切需求。业余文艺队伍的快速发展,与政府的鼓励和文化部门的扶持是分不开的。同活跃的业余文艺队伍相比,大家对文化工作队伍问题普遍感到忧虑。文化馆、图书馆队伍老化、素质偏低、青黄不接、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非常严重。静海县文化馆多年想进大学生,可是财政部门进入不给经费,工资待遇低,大学生也根本招不进来,现在全馆没有一个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现在天津、辽宁两省(市)正进行乡镇区划调整,撤乡并镇和机构改革全面展开。我们所调研的县乡两级政府和编制部门都表示,无论机构怎么变动,编制怎么精简,也要尽量保证文化机构的设置,保证文化设施不流失和被挪做他用,保证有人做文化工作,并争取专人专职。但我们也注意到,在天津和辽宁,县级文化部门多数和其他部门合并了,有的叫文化新闻出版局,有的叫文化和旅游局,有的叫文化体育局,由于文化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国家专项经费少,工作又很难见成效,即使在县一级,也有被忽视和放在一边的问题。特别是辽宁省盘锦市在县级机构改革中,竟把文化行政部门的编制变成了事业编制,实际上文化局的行政管理职能也被削弱了。县一级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变化,极可能引起县乡文化工作的弱化,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有的同志说,连县文化局都被合并了,管理职能弄没了,我们的文化站还能保住么?

(四)关于活动问题。大家认为,群众文化活动很红火,表明群众的文化需求不断增长,体现在自娱自乐的活动较多,文化部门的工作应体现在如何做好引导,加强辅导方面。现在我们的文化工作队伍数量有限,但要做“小先生”,可以辅导和培养业余文艺骨干,发挥他们的作用,一级一级把文化队伍带动起来。要充分相信群众自身的组织能力和自律能力,把群众自身的热情调动和激发出来,文化部门主要是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辽宁省盘锦市很重视业余文艺骨干的培养,乡镇政府对村文化中心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大洼县田家镇确定24户文化中心户,政府每年给中心户2000元左右的订阅书刊杂志的补助资金和150元的工作津贴,对增强文化中心户的文化带头人意识,还是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大家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就是中国农村社会还是重人情的社会,群众对自身的荣誉、信用是比较珍视的,有些工作不完全是出于金钱。金钱不是唯一起作用的因素。文化中心户之所以能发挥作用,队伍比较稳定,和他们对自身价值的尊重有重要的关系。

这一问题也反映在农村电影放映问题上。我们了解到许多地方的电影放映员都不是“吃皇粮”的,甚至乡镇也没有什么补贴,但仍有人喜欢,常年从事这个工作。他们放电影甚至不讲价格,多是被请去放映的,给多少,全凭邀请方“赏”,其实获得的回报也不少。原因是每次邀请方考虑报酬都会把人情因素考虑在内。每年春节东北各乡镇都有秧歌队,许多年轻人愿意参加,除了自娱自乐的原因,还与参加秧歌队给人拜年,都有一定的回报有关。

三、调研的主要收获

这次调研虽然时间短,但目的比较明确,收获不小。我们感到:

(一)要从更大的背景下观察、分析和解决农村文化建设问题。农村文化建设问题不只是文化建设自身积累下来的,更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是国家整体发展背景的缩影和反映。因此,一定要开阔思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背景考虑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问题。比如,为什么县级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困难的问题这样普遍,除了政府不重视的因素,是不是和目前我们的县级财政整体状况不好有关。要研究和思考如何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解决基层文化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二)要研究和进一步认识政府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群众文化活动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体现了群众自身对美好生活的渴求与向往。群众的需要是群众文化工作的根本动力,是群众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上,就是要“需求牵引、重在实效”,政府完全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就是要体现在服务上,包括政府主办的文化事业发挥引导、示范作用,为群众自发的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方面的支持,制定鼓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文化活动的计划,加强对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培养一支起骨干作用的文化工作队伍等方面。在农村,广大群众喜欢电影这种形式,但光靠群众自身力量解决不了看电影难的问题,就应当明确这项工作就是政府责任,体现政府行为。“有所不为”就是相信群众文化自身的发展能力,对群众文化自身发展不要干预过多,不能以政府行为替代群众行为,不以政府组织多少文化活动,获得多少奖项作为评价地方群众文化活动惟一标准。

(三)要充分利用抓基层文化建设这个契机,解决文化系统自身工作基础薄弱,工作力量不强的问题。如果文化部门不能在文化工作的一些领域体现自身独有的优势,不能有所作为,就会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而当前基层文化工作正是文化部门发展壮大的有利时机,抓住机遇,有所作为,找到文化部门工作新的立足点,对促进文化系统自身的建设和发展的意义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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