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列宁经济思想的演变--兼论十年来新经济政策被抛弃的原因_战时共产主义论文

十月革命后列宁经济思想的演变--兼论十年来新经济政策被抛弃的原因_战时共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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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其经济思想曾经历了三次演变:即革命胜利初期的试图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到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的战时共产主义思想,再到1921年初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列宁的这些经济思想的演变,既反映了他根据俄国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修改其经济思想的过程,更反映了他在探索适合俄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过程。由于列宁的过早逝世,他的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来不及形成系统的意见,更未被俄共(布)全党从思想上完全接受。所以,新经济政策执行的时间不到10年,即在20年代末为斯大林所抛弃。研究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经济思想的演变以及新经济政策终于被抛弃的原因,对于我们今天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把改革开放事业坚持进行下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研究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的经济思想,就必须回顾一下他在十月革命前的一些经济思想。

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构想,主要反映在《四月提纲》和《国家与革命》等著作中。在《四月提纲》(即《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和《大难临头,出路何在?》等文章中,列宁提出的经济政策有:实行土地国有化;银行和大工业国有化;对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工人代表苏维埃的监督;强迫人民联合在各种消费合作社中,并对它们实行监督。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是“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的构想。①这个构想,对俄共(布)以后规划俄国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产生了巨大影响。

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共(布)和苏维埃政府根据列宁的思想,着手对国民经济进行社会改造。初时采取的措施是:颁行土地法令,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将土地交给劳动者使用;制定工人监督条例,规定对所有工、商、农企业和银行实行工人监督;实行大工

业(包括铁路、外贸)和银行国有化;设立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其任务是:组织国民经济和国家财政,制定调节全国经济生活的总准则和总计划,协调中央和地方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组织全国的生产。

1918年3月,列宁在党的7大提出党纲草案,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纲领。他指出,首先要废除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把银行、土地、厂矿企业收归国有,建立国有制。其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生产,即“用社会主义方式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生产;由工人组织(工会、工厂委员会等等)在唯一拥有主权的苏维埃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管理。”在分配方面,起初是国家对贸易实行垄断,“强迫全体居民参加消费生产公社”,进而实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分配来完全彻底地代替‘贸易’”②消除商品和货币;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此外,列宁还提出利用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以抵制小生产的自发势力,组织大生产。列宁的这些设想忽视了商品生产和市场的作用,因此,从根本指导思想讲,还是一个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生产和分配的构想。列宁的这个计划还未来得及实施,1918年春末就发生了外国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于是,经济体制转入了战时共产主义体制。

战时共产主义体制是逐步实施并不断强化的。它的形成和发展,其客观原因是为了争取战争的胜利,其主观原因则是俄共(布)党内有浓厚的排斥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思想。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是:

1.从粮食垄断专卖到余粮收集制。余粮收集制规定农民必须按固定价格将全部剩余农产品(粮食、肉类、动植物油、马铃薯等)交给国家,以保证全国军民的供给。列宁说,“当时我们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③余粮收集制的实行,不仅完全征收农民的全部余粮,而且征收了一部分口粮和种子,近乎无偿剥夺农民。

2.工业实行进一步的国有化。在大工业基本国有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中型企业(30-50人左右的工厂)和大部分小企业(拥有动力机械并雇工5人以下的企业或无动力设备雇工10人以下的企业)收归国有。这改变了过去拟定的长期保存私人中小企业,仅由国家和工人实施监督的政策。

3.取消自由贸易,经济关系的实物化。1918年11月,苏维埃政府发布法令,规定粮食人民委员有权征集、分配、运输个人和家庭所需的一切物品,坚决取缔私人商业。1919年2月,列宁要求粮食人民委员部等单位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从旧的合作社过渡到新的真正的公社,从资产阶级合作社的供应和分配过渡到无产阶级共产主义的供应和分配。1919年3月16日人民委员会通过法令规定全国城乡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一律联合并改组为统一的分配机关——消费公社。全体城乡居民都必须加入消费公社,实行产品和日用必需品的国家的统一分配制。1919年1月23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法令,规定在苏维埃管理机构、国有化企业、市政企业及商业企业之间的相互结算应采用簿记的方式,取消货币结算,同时,确立了消灭货币的方针;职工实物工资的比重不断提高,职工工资实物部分,由1918年占47%,提高到1920年占92%;1920年1月19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撤销人民银行的法令,将银行机构与财政机构合并;同时,国家逐步取消出售商品的货款和国家提供劳务的收费;1920年1月17日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公共食堂就餐的工人、职员免费用餐,1920年底,又宣布免费供应居民粮食食品、免费向居民发放日用消费品,工人、职员免交住宅费用、免交供水、排水、煤气等公共事业的费用。

4.实行工业生产管理的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内战时成立的工农国防委员会对国家经济实行总领导,而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则进行直接领导,它将各工业部门划归有关总局。总局按部门特征设置,如石油工业总局、煤炭工业总局等,国有化企业基本上直属中央总管理局控制,形成了中央管理局——企业,或中央管理局——省管理局——企业这样二级或三级式的总管理局制。各总管理局直接给每一个企业下达生产计划,分配产品,企业从上级机关得到原料和所需要的机器,并按上级机关规定提供产品。总局实行的是“直接领导制”和“统收统支制”。

5.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和劳动军事化。国内战争后,工业劳力缺额相当大。为了解决劳力不足问题,苏维埃政府由自由雇工过渡到普遍劳动义务制。劳动义务制是和劳动军事化联系在一起的。在国家缺乏必要的物质手段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劳动军事化即用强制手段把工人固定在需要的工作岗位上。1920年1月29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法令,规定所有居民,不论其从事任何工作,都必须一次性地或定期地履行各种性质的劳动义务。法令强调任何公民如不履行劳动义务或在劳动中私自逃跑将交付法院甚至革命法庭治罪。劳动义务制由此成了强迫劳动制。

以上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战时共产主义体制,是想说明:20年代末形成的斯大林模式,在经济领域,无非是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的恢复和加强。

列宁后来对战时共产主义体制作了全面的评价。战时共产主义保证了战争的胜利。“我们当时不这样就不能在这经济破坏的小农国家内战胜地主和资本家。……应当说我们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是一种功劳。”“但同样必须知道这个功劳的真正限度。‘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④

现在我们需要研究在战时共产主义的形成过程中,除了战争这个客观因素外,有没有主观因素的作用?从列宁及俄共(布)的有关言论看,回答是肯定的。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与俄共(布)党内领导人头脑中某些固有的社会主义传统观念是吻合的。因此,在俄共(布)领导人看来,战时共产主义既是保证战争胜利的需要,又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简捷道路。正因为这样,在1920年末到1921年初内战已基本结束的情况下,俄共(布)还制订了不少战时共产主义色彩更浓的政策。

影响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制订的主观因素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认为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是不相容的。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就说过,“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谈论什么社会主义就是可笑的。”⑤在十月革命胜利后,这种思想就付诸实践。1919年3月,列宁在为俄共(布)8大起草的党纲提出,“在分配方面,苏维埃政权现时的任务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代替贸易。”“准备消灭货币”。⑥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强迫全国城乡居民加入消费公社,取消自由贸易,就是这种理论在实践中的产物。

2.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俄国可以不经过一定的过渡时期直接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过渡。1921年,列宁在回顾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各项政策时,承认是犯了企图从一个落后国家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错误。他说,那时我们“设想不必先经过一个旧经济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时期就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设想,既然实行了国家生产和国家分配的制度,我们也就直接进入了一种与以前不同的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制度。”⑦他承认,采取战时共产主义措施的主观因素是企图“决定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⑧

3.强调生产、管理和分配方面的高度集中统一,认为集中程度越高便越能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战争需要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这是很自然的。问题是这种非常措施又是同俄共(布)党设想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式相一致的。俄共(布)8大通过的党纲强调,苏维埃政权在经济方面的根本任务,是按照一个全国性计划把国内所有经济活动最高限度地联合起来,使生产最大限度地集中起来。列宁当时也说,“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特征)“绝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把劳动最高限度地最严格地集中起来,这就要首先克服工人在职业上和地区上的散漫性和分散性”。⑨计划性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优点,但如不顾客观条件,一味强调高度集中,国家把一切都包揽起来就会影响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的发挥。这种高度集中管理体制的弊端,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就已经开始暴露了。

4.企图用军事方法、行政命令的方法去领导经济建设。在战时,军事命令方法集中人力物力,保证了战争的胜利。在转入经济建设时,军事方法很自然会被借用过来。1920年3月,俄共(布)9大指出,当前无产阶级的任务是“过渡到按军事方式工作。”在同一时期,列宁也有同样的论述。他说,“从战争转向和平建设的任务提出来了……估计到过去国家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战争上,现在国家在军事方面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就应该用军事办法来完成经济任务。”⑩采用军事方式领导经济建设,这就是为什么在国内战争已基本结束时,战时共产主义各项措施反而得到加强的原因。

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质是否定商品货币关系的作用,在一个落后的小农占优势的国家里,企图以建立高度集中的生产、分配和管理体制,来实现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直接过渡。从根本指导思想说,它同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提出的经济政策没有根本区别,但它摒弃了国家资本主义;在清除包括中小企业、商业在内的资本主义因素方面,战时共产主义比十月革命胜利初期的政策更系统、更彻底。这个体制在战争条件下还可勉强推行,当从战时环境转入和平经济建设时,各种经济、政治矛盾便暴露出来了。

1920年底,苏联人民击退外国武装干涉者,取得了国内战争的胜利,1921年初转入和平经济建设。这时,国民经济已濒临崩溃,工厂倒闭,土地荒芜,还有饥荒和瘟疫,人民生活很艰难,农民对余粮收集制极为不满,由此引发多起动乱和喀琅施塔得叛乱。面对严重的经济、政治危机,列宁深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严重侵犯了农民利益,破坏了工农业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经济结合,于是果断地作出实行新经济政策的重大决策。

新经济政策最初是为了解决经济与政治危机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后来逐渐演变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新经济政策开始只限于经济政策措施,后来逐渐扩展到政治、文化等方面。

新经济政策是从改变粮食政策开始的。对于如何调整粮食政策,当时苏俄国内和布尔什维克党内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在转入和平建设时期以后,余粮收集制应当改变和调整。这种看法首先来自农民。另一种看法是继续维护余粮收集制。这是在当时布尔什维克党内占主导地位的观点。1920年12月全俄苏维埃第8次代表大会就农业政策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农民的情绪促使列宁考虑政策的转变。全俄苏维埃8大结束后,列宁主持党中央全会就农民问题通过一系列重要决议。2月8日,列宁就《农民问题提纲初稿》,向政治局郑重建议: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1.满足非党农民关于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即收走余粮)的愿望。2.减低粮食税额,使其低于去年征粮数。3.同意根据农民积极性的高低来调整粮食税的原则,即农民积极性愈高,税率愈低。4.如果农民能迅速交足粮食税,应扩大他们将纳税后的余粮投入地方经济流转的自由。”(11)这个提纲为俄共(布)10大制定的由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重大战略转变奠定了基础。

1921年3月俄共(布)10大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列宁在党的10大作的《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和后来写的《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中,反复论证了新经济政策是小农国家通往社会主义的途径。他说:“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问题,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12)而工农两个阶级的关系决定着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命运。他说,在一个小农生产者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不能从资本主义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只能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同大多数农民达成妥协,是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巩固政权和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基本条件。列宁在考察了农民的经济要求后,认为无产阶级国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满足小农的要求。第一,给予一定的流转自由,即给小私有主一定的经营自由;第二,弄到商品和产品,商品可以通过发展工业生产及用黄金向国外购买,流转自由能不能给予农民呢?列宁着重说明了这个问题。他指出,流转自由也就是贸易自由,即指各小业主之间进行的交换。有起码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流转和贸易自由不可避免地要使商品生产者分化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分化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就是说,重新恢复资本主义雇佣奴隶制”。(13)但是,列宁说允许一定程度的地方流转自由不仅不会破坏而且会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因为国家把商品掌握在自己手中,使无产阶级国家在政治权力之外,又获得了经济权力。小农只要它还是小农,它就需要有同其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这就离不开流转自由。如果这种流转能使无产阶级国家获得满足工厂、城市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粮食,那政权就会继续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至于这种流转如何才能不导致资本主义死灰复燃,那是一个需要由实践来回答的问题,关键在于掌握好分寸。列宁进而认为,有可能通过私人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他指出,笼统地说“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的议论是错误的,因为它忘记了俄国是现存的各种社会结构的总和,而只从中出了两种结构来看。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比较是祸害,但同宗法式经济、同小生产比较则是幸福;既然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列宁说,“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上的或实践上的问题,在于找出正确的方法,即应当怎样把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上去,靠什么条件来做成这件事,怎样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14)

在农业改行粮食税后,在工业方面也由全部国有化改为部分工业实行租让制、租赁制等国家资本主义。列宁说,租让就是利用资本主义强国的矛盾,求苏维埃俄国的生存。他认为,苏维埃俄国不同世界联系是不能生存下去的,而联系的唯一办法是租让。列宁强调,租让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二是要做到改善工人生活。由于客观和主观的种种原因,租让制在俄国没有得到多大发展。租赁制是国家把一部分中小企业出租给私人或合作社经营,承租人也可以是原业主或原承租人。1921年7月7日,全俄中央执委会和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布法令,允许俄国公民可以自由从事手工业和开办雇佣工人不超过20人的小企业。同年12月10日法令又规定,将已经国有化而雇工在20人以内的小企业发还给原业主。

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原定的工农产品交换变成了商品买卖,由此发展商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整个链条的“环节”。实行新经济政策初期,苏维埃政府原打算,通过粮食税和国家资本主义,来实现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这种“商品交换”,是国家以工业品换取农民的粮食及农产品,是进行实物交换,不通过市场,不需用货币,不经过私商和中介人。这可以从当时党的决议和列宁的言论来说明。如列宁起草的俄共(布)10大《关于新经济政策问题的决议》草案说,“在工业和农业之间实行系统的商品交换或产品交换”。(15)又如列宁《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报告》中,曾设想“在全国范围内,或多或少要按照社会主义方式用工业品换取农产品”。这说明实行新经济政策初期,整个经济政策的考虑,还没越出直接过渡的框框。但实践证明,这样做行不通。对此,列宁坦率地承认,商品交换失败了。他说,“所谓失败,是说它变成了商品买卖……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贸易和货币流通。”(16)不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换失败后,商业成为发展经济的中心。新经济政策的实践使列宁认识到,在一个小农国家内建设社会主义,必不可免地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商业就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因此,列宁认为共产党人必须懂得紧紧抓住商业这个“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17)他号召共产党员“学会经商”,学习由国家来调节商业关系,学会做经济工作。

1921年7月以后,新经济政策从农村经济扩展到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国营工业企业开始严格实行经济核算。列宁说,“现在不但容许而且还发展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而另一方面,国营企业也在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实际上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的和资本主义的原则。”(18)这样,国营大企业也同国内市场发生直接联系,进而同国外市场发生联系。

至此,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思想最终完成。其主要内容是:在无产阶级国家调节下,有计划地利用商品货币关系,通过市场,把小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统一到社会主义建设的轨道上来,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用迂回的渐进方式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晚年写的《论合作制》、《给代表大会的信》等文章中所阐发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反映了列宁最后的某些思考。这些思想也可以看作是对新经济政策思想的扩展。列宁晚年的这些思考主要有: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也能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应把迅速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工作重心应从政治斗争转到和平组织“文化”工作上来,亦即要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合作制向社会主义过渡,“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19);坚持党内民主制度,增强党中央的稳定性,防止党的分裂;改善国家机关,加强群众监督,反对官僚主义等。列宁总结执政7年来的经验教训,重新认识社会主义,他说,“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20)所谓根本改变,包含下列内容:一是指对社会主义本身的看法改变。如过去把合作社看成是资本主义的,现在看成是社会主义的了;过去把农民看成是每日每时地产生着资本主义的小生产者,甚至看成是社会主义的危险敌人,现在则看成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过去把商品货币看成是资本主义的,现在认识到这是迈向社会主义的桥梁等。二是指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法的根本改变。如过去是运用政权的力量消灭剥削制度,消灭商品货币,用直接过渡的和平改造方法实现社会主义,而现在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文化建设上,通过若干中间环节,以迂回的和平改造方法实现社会主义。总之,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思想突破了过去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某些传统观念,全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

正当新经济政策获得了活跃的发展时,列宁开始患病。在病中,他看到了贯彻新经济政策的困难和阻力。这表现在农村中出现了把新富起来的农民当成富农来加以限制和打击,还表现在有人对城市发展私营工商业的错误看法。有人指责说,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国家过分发展私营工商业,说私营工商业者都发展成了新生的资产阶级——“耐普曼”。列宁批评了下列两种偏见:一是说“耐普曼”在经济上的不断加强一定会导致它成为一种政治力量;二是说“耐普曼”在经济上的加强一定会使国家在经济上不断削弱。列宁说,“如果有人把经济力量之后必定出现政治力量这个简单化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用在我国‘耐普曼’的身上,那么我提醒他会大错而特错,甚至会成为许多荒谬可笑的误解的牺牲品。”原因很简单,“新经济政策的真正实质在于:第一,无产阶级国家准许小生产者有贸易自由;第二,对于大资本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国家采用资本主义经济学中叫作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21)列宁还指出,苏维埃国家在自己的经济实力不断得到改善和壮大的同时,对“耐普曼”的有效利用和调节也在逐步改善和增加,因此那种认为“耐普曼”在经济上的加强一定会使国家在经济上不断削弱的观点不过是庸俗经济家的观点。所以,在1922年底,列宁仍然强调指出:“因此新经济政策仍然是当前主要的、迫切的、囊括一切的口号”。他满怀希望地预测:“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22)

1926-1927年是新经济政策的顶峰时期,新经济政策也到了十字路口。这时,在党政的最高层领导中间,对社会主义工业如何进一步发展,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岐和激烈的争吵。经过党内的激烈斗争,即在斯大林从政治上,以党内斗争和行政手段的方法解决了在资本主义包围下不依靠国外市场、贷款能否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的之后,1925年12月召开的联共(布)15大确认苏联已进入一个“直接工业化”的新时期,宣布了变苏联为强大的工业国家的新工业化方针。这个新方针和新经济政策时期工业发展方针有着重大的差异:(一)否认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工业化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二)完全否定了和国外在资金、物资和定货等方面的联系;(三)完全否认了从经济和政治上全面考虑的渐进的发展方针,改为单纯从政治上来考虑的高速和加速的发展方针。

应该说,新经济政策在党中央领导层中始终没有统一的认识。这种分岐意见不是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上,而是反映在对社会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总体认识上,对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理解上。只是因为列宁在世,不同意见的争论暂时没有爆发。在列宁逝世后,这场争论终于爆发了。其中大体有三种意见:一种是托洛茨基为代表的意见。他鼓吹用军事共产主义办法来恢复经济,主张把工会变成军事化的机关;主张最大限度地扩大国家的权力,在经济活动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在分配中实行全面的实物配给制;对农业则继续实行剥夺式的余粮收集制。托洛茨基这些意见是建立在他的“世界革命”与“不断革命”理论上的。一种是布哈林的意见。布哈林在国内战争时期,也是军事共产主义的热烈拥护者。但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后,他拥护新经济政策。他主张通过市场关系走向社会主义;主张工业与农业应协调平衡发展;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决不能对农民采取大规模的强制手段,要通过自愿联合的方法,使他们走集体化道路;他反对过早地实行农业集体化,担心这会造成中央集权的经济统治,从而产生一个庞大的行政官僚机构;他不同意用暴力剥夺富农,主张用经济办法限制与改造富农。一种是斯大林的意见。应当说在列宁逝世前后,斯大林是赞成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但斯大林的思想后来在党内的激烈斗争中发生了变化。俄共(布)的党内斗争是以斯大林提出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而引起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是斯大林与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加朱米涅夫论战的中心。“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较之对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前途起怀疑态度的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和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的教条主义有更多的正确成分。在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的选择上,斯大林的思想也有一个转变过程。开始他反对托洛茨基的“超工业化”的路线以及通过剥夺农民取得工业化所需资金的主张,提出社会主义工业必须和农民经济相结合,主张社会主义工业化应不断改善劳动群众包括基本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斯大林这种“稳妥”的农民政策和“适度”工业化速度的主张比左翼反对派提出的向农民进攻和“超工业化”主张明显正确。但是,随着左翼反对派的溃败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斯大林的思想迅速向左转,成了左翼思想和主张的真正实现者。在工业化问题上,斯大林转而提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路线和“赶”、“超”战略,并提出了农民要为工业化缴纳“贡税”的理论;在工农业关系问题上,斯大林由过去侧重农业,以搞好工农业结合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转变到突出工业,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来改造和发展国民经济;在农村阶级关系的分析上,斯大林由过去认为中农是农村中的基本农民群众,富农不能再有过去的那样的势力,转变到提出要反对只看到“清一色的中农群众”的左倾错误,要把对富农危险作斗争当作工作重点。1927年底1928年春,由于粮食收购出现危机,全国收购上来的粮食比上年减少四分之一。围绕着粮食收购危机,党中央形成以布哈林为一方,斯大林为另一方的严重意见分岐。这个分岐涉及到在苏联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问题。对于造成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斯大林和布哈林的看法大相径庭。斯大林认为,解决粮食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速工业化和迅速实现农业集体化,对富农的政策应由限制和排挤转到剥夺富农财产;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上,斯大林强调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动力,在1928年后,斯大林一再强调,社会主义愈是取得胜利,阶级斗争就越来越尖锐,他要求以加紧开展阶级斗争来推动经济建设。斯大林的主张在党中央占了上风。1928年初,党中央派出3万多名党的干部到重要地区向农民征购粮食,斯大林总结和推广西伯利亚和乌拉尔地区征购粮食的经验,恢复了战时共产主义余粮收集制的某些做法,强制征购遍及全国,实行新经济政策后新富裕起来的农民被当作富农加以打击,甚至一部分中农也受到了打击。1928年的全国粮食强制征购,实际上已把新经济政策打下去了。显然,斯大林的方针是要结束新经济政策,根据国家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计划,确立新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

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一个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问题。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有自己的解释,他认为新经济政策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反对战时共产主义制度,其目的是保证私人贸易的一定自由;另一方面是反对私人贸易完全自由,其目的是保证国家对市场起调节作用。取消这两方面中的一方面就不会有新经济政策。”(23)但是他在同一篇报告中对取消商业大加赞赏:“国家、国营工业不经过中介人直接成为农民的商品供应者,而农民也不经过中介人直接成为工业、国家的粮食供应者,这有什么不好呢?”(24)这里所说的“不经过中介人”,即不经过商业,包括私人商业。取消商业的思想是同斯大林把商品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思想是相联系的。他曾经说过,资本主义的根柢“藏在商品生产里”。(25)这样,为了挖资本主义的根,就必须消灭商品生产,取消“中介人”。而取消“中介人”,国家同农民进行直接交换,正是战时共产主义的特征之一。这样,到1929年12月斯大林公开宣称要“抛开”新经济政策就毫不奇怪了。他说,“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把它抛开”。(26)1930年2月他对这段话作了更明确的解释:“当我们已经不需要容许某种程度的私人贸易自由的时候,当这种容许只会产生坏结果的时候,当我们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商业组织来调整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而不必依靠私人贸易及其私人流转,不必容许资本主义某种活跃的时候,我们就‘把新经济政策抛开’。”(27)斯大林废除新经济政策标志着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转换,以新经济政策为标志的列宁的建设社会主义模式被抛弃了,代之而起的是通常被称为苏联模式的斯大林模式。

斯大林模式在苏联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发展,其妨碍生产力发展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历史提出了要对旧体制进行改革的任务。后来由于苏联改革中的严重错误,加上历史的、现实的积累的各种矛盾在内因外因互相作用下引起的爆发,终于导致苏联解体。苏联的解体,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失败,而是一种落后于时代的、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

列宁在探寻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经济道路形成的新经济政策,不仅适用于过渡时期,也正确地反映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普遍经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新经济政策理论在中国条件下的运用和全面发展。因此,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的理论和基本原则,对我们思考和解答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中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都具有启迪和指导意义。列宁从俄国国情出发的求实作风,大胆探索的开拓精神,重视实践经验和勇于修正错误的科学态度,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造精神,仍然是我们今天坚持改革开放,研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的方法论原则。我们研究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以及这一政策最终被抛弃的原因,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提高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自觉性,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⑥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58页第768-769页,749页。

②《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69页。

③(12)(13)(15)《列宁选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63,第50,54,327页。

④(14)(19)(20)《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960年版第517,519-520,684,687页。

⑤《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111页。

⑦⑧(16)(17)(18)《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221,182,228,248-249,366页。

⑩《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114页。

(11)《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338页。

(21)(22)《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263,301-302页。

(23)(24)(26)(27)《斯大林选集》中文版第12卷第40,43,151,163页。

(25)《斯大林全集》中文版第11卷第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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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后列宁经济思想的演变--兼论十年来新经济政策被抛弃的原因_战时共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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