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性悖论与突发性考试悖论的初步解决--对可知理论的挑战_可知论论文

“可知性悖论”、“突击考查悖论”试解——对向可知论挑战的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论论文,知性论文,对向论文,试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5)01-0048-06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可知论,而有些逻辑学家却运用认知逻辑从可知论 推出了悖论,其中较著名的有“可知性悖论”和“突击考查悖论”。这无疑是对可知论 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挑战。最近王左立教授、陈慕泽教授先后撰写了《可知性悖 论及其解决方案》[1](以下简称“王文”)、《不可能知道的真理——从一个“认知悖 论”谈起》[2](以下简称“陈文”)的论文,分别对“可知性悖论”和“突击考查悖论 ”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本文将根据文中的介绍提出对这两个悖论的破解,作为对向可 知论发起的挑战的挑战。

一、“可知性悖论”试解

什么是可知性悖论?王左立教授在《可知性悖论及其解决方案》一文中是这样介绍的:

1963年,Fitch提出:如果存在一个未知的真理,那么“它是一个未知真理”这句话本 身的真假就是不可知的。Fitch的发现对所有接受可知性原理的哲学理论(可知论)都构 成了威胁。可知性原理主张:所有的真理都是可知的。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所以 ,很显然应该存在未知的真理。如果一个人接受可知性原理,那么,根据Fitch的发现 ,他将不得不否认存在有未知的真理。这就意味着,所有的真理都是已知的,这个结论 明显地与我们的常识相悖。另外,Fitch发现,同时接受可知性原理和“非全知假设” 将会导致逻辑矛盾。

据上所述,我认为Fitch的可知性悖论是建立在对可知论歪曲的基础之上的。我们知道 ,“客观规律”和“真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客观规律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之外的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性趋势,而真理则是人们思维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 ,前者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它都是存在的(自然界的客观规 律在根本没有人类之前就已存在了)。客观规律虽然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但却是可 以为人们所认识的,一旦人们通过实践对客观规律有了正确认识,这种由正确认识所形 成的思想(它表现为一定的命题)就是真理。因此,真理是属于人的意识范畴的。由此可 见,第一,“可知性悖论”中所说的“可知性原理主张:所有的真理都是可知的”是错 误的,应该说:可知性原理主张的是“所有的客观规律都是可知的”。第二,说:“如 果一个人接受可知性原理……他将不得不否认存在有未知的真理。这就意味着,所有的 真理都是已知的,这个结论明显地与我们的常识相悖。”这也是错误的。因为,既然真 理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那么所有的真理当然都是已知的,这是任何稍有辩证唯物 主义常识的人都理解的道理,又如何能说明显地与我们的常识相悖呢?第三,Fitch提出 :“如果存在一个未知的真理,那么‘它是一个未知真理’这句话本身的真假就是不可 知的。”这是在玩弄诡辩。因为,当人们对某一客观规律完全不认识时,人们也就不可 能有一个用以描述该客观规律的命题存在。因此,“它是一个未知的客观规律”中的“ 它”究竟指代什么,就是不清楚的,这样,“它是一个未知的客观规律”也就是无意义 的。反之,如果知道“它是一个未知的客观规律”中的“它”明确地指代什么,这一客 观规律也就是“已知”的了。因此,“它是一个未知的客观规律”就是一个包含有逻辑 矛盾的恒假命题。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Fitch提出的所谓“可知性悖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王左立教授的文章介绍说:“Fitch发现,同时接受可知性原理和‘非全知假设’将会 导致逻辑矛盾。”如果确实是这样,并且如果“非全知假设”是正确的话,那么可知性 原理就定然要被怀疑了。事情难道果真是这样的吗?让我们看一看王左立教授文章中所 介绍的这一逻辑推导过程吧:

我们用p,q表示命题变元,用K表示认知算子“知道”,意思是“在某时被某人知道” [马按:必须指出,这里对认知算子“知道”的解释是不妥的,因为它根本不符合可知 论关于“认识”、“知道”的原意。可知论所说的“可知”,并非是相对于个别人而是 相对于全人类的。可知论所说的“所有的客观规律都是可知的”,是说所有的客观规律 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都是可能被人类认识的。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可能被人类认识和在 某个别时间可能被某个人认识是根本不同的。许多很复杂的客观规律对于整个人类来讲 都是可能被认识的,但是相对于某个具体时间和某个人来讲,却可能是不可能认识的。 不仅如此,从现时代来讲,许多已经为人类认识的客观规律,对于个别人来说,却可以 是尚未认识的,甚至对某些个别人来说(譬如对一些智力特别低下的人),可能是不可能 认识的。因此,我们认为:用K表示的认知算子“知道”,意思是:在某一历史条件下 被人类知道],用◇表示模态算子“可能”。Fifch的推理对语句进行了量化处理。于是 ,可知性原理KP(Knowability Principle)被表示为:

规律,它是人们尚未认识的。”但是这样一个命题实际上是隐含有逻辑矛盾的。因为 ,任何一个客观规律在人类认识之前,人们也就不可能用一个命题去描述它,反之,一 个客观规律如果已经可以用一个命题加以描述,也就意味着这一客观规律已经被认识了 。有人可能会对此提出质疑:一个客观规律虽然已经用一个命题加以描述,但是这个描 述是错误的,不是也可以说这一客观规律尚未被认识吗?我的回答是:这一对客观规

二、“突击考查悖论”试解

什么是“突击考查悖论”?“陈文”是这样叙述的:

老师对学生说,下周我将对你进行一次突击考查。这次考查将安排在下周一至周六的 某一天,但没有任何根据使你可以推算出这是哪一天。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突击考查。

在直觉上,这样的突击考查当然是可以实施的。例如,老师可以用掷硬币的随机方式 确定突击考查安排在周一或周二,显然,学生没有任何根据可以推算出这一天。

但是学生经过思考得出结论,这样的突击考查不可能存在。以下是他的论证……

首先,周六不可能是突击考查日。因为如果突击考查安排在周六,则周一至周五都未 突击考查,这样,就可以推算出在周六,这就不成其为突击考查。同样,周五也不可能 是突击考查日。因为如果突击考查安排在周五,则周一至周四都未突击考查,这可推算 出在周五或周六;学生已经知道不可能在周六,因此,可推算只有在周五,同样,这也 就不成其为突击考查。类似地,可证明其余四天都不可能是突击考查日。因此,这样的 突击考查不可能存在。

这样,我们面临着一个悖论:这样的突击考查既是可以实施的,又是不可能存在的。

问题出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学生论证的是一个有悖直觉的结论,因此,人们自然想到学生的论证在逻辑上存 在漏洞。但是,我未见到一个对此所作的令人信服的分析。我同意这样的断定:事实上 ,学生的论证在逻辑上是成立的。

我们要问,难道学生的论证在逻辑上果真是没有问题的吗?如果一个事实上是可以实施 的事,竟然逻辑上论证它为不可能,这样的逻辑岂不是完全和事理相悖吗?这样的逻辑 还有何用?其实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上述学生的论证实际上是存在着漏洞的。 因为,学生的全部论证都是以假定老师是完全遵照他的约定为前提的。但是,事实却不 能排除如下的情况,即老师并非是先进行一番学生所作的那种论证,然后再决定究竟在 哪一天进行考查,而是任意地在下周一至周六的某一天进行考查,而这种考查在考查之 前学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预料到的。因为,在下周一以前,学生只可能知道“考查或在 周一,或在周二,或在周三,或在周四,或在周五或在周六”,不可能知道“考查不在 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进行”,因而如果考查安排在周一,学生是无法预料到 的。根据同样的道理,如果考查安排在周二或周三、或周四、或周五进行,学生也都是 无法进行预料的。即使考查安排在周六,只要周五这一天尚未过去,学生也只能知道“ 考查或在周五,或在周六进行”(从理论上讲,我们不能排除考查安排在夜晚进行的可 能性),因此学生也是无法预料的(当周五已经过去,周六进行考查时,学生自然知道考 查安排在周六。但这时的考查已经成为现实,也不能算作预料到的了)。由此可见,老 师所说的那种事先无法预料的“突击考查”是完全可以进行的。这就是说,按照学生的 推论,老师所讲的那种“突击考查”是根本上不能存在的,而事实上却恰恰是可以存在 的。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呢?就出在学生的论证是仅仅以老师的论断为前提的,却完 全没有考虑老师在决定考查日时事实会是怎样的,因此,这种逻辑论证是片面的(或者 说只是单向思维);仅仅就其论证的内部来看,似乎是无懈可击的,但一旦从多方面考 虑问题(或者说进行双向思维),这种论证的漏洞就很显然了。

我们认为,老师的断定是真实的。因为,事实上老师完全可以作出这样的突击考查。 而一旦老师作出了这种突击考查之后(亦即实践证明了老师的断定是真实的),学生们就 会知道老师的断定是真实的,并且也会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论证是有漏洞的。

但是,“陈文”却不是这样认为的。试看“陈文”是怎么说的:

下面将具体地分析和证明,为什么学生不可能知道老师的断定是真实的,为什么假设 学生知道老师的断定是真实的会导致矛盾……

难道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让我们看一看“陈文”如下的分析和证明:

为了便于形式分析,老师的断定可以整理为如下的选言命题:考查安排在周一,并且 学生不知道这一点,或者考查安排在周二,并且学生不知道这一点,或者……或者考查 安排在周六,并且学生不知道这一点。

显然,这个选言命题中,只要有一个支命题是真的,老师的断定就是真的。如果能够 证明,学生假设自己知道这个选言命题中的任何一个支命题都会导致矛盾,就证明了学 生假设自己知道老师的断定是真实的,会导致矛盾。

我们认为,老师的断定实质上是一个联言命题而不是选言命题。联言命题是断定其支 命题都真的命题,选言命题是断定其支命题至少有一真的命题。而老师的断定是断定下 周一至周六的任何一天,老师进行突击考查,学生都不能预料到,而不是断定下周一至 周六中至少有一天老师进行突击考查,学生不能预料到。

其次,这个联言命题中的支命题——联言支都应是假言命题,而不是“陈文”中所讲 的联言命题。因为,如果其中的联言支也都是联言命题,就意味着这些联言支都断定自 己的支命题(联言支的联言支)“考查安排在周一”、“考查安排在周二”……“考查安 排在周六”是真的,但这些支命题之间乃是相互矛盾的(考查决不可能既安排在周一, 又安排在周二、周三……)。因此,它们根本是不可能同是真的。不仅如此,在老师实 际安排突击考查之前,“突击考查安排在周一”、“突击考查安排在周二”……“突击 考查安排在周六”就都是真假未定的。因此,对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是不能断定为真 的。由此可见,作为老师断定的联言命题,其联言支决不能再是联言命题。

我们知道,假言命题既不断定它的前件为真,也不断定它的后件为真,而只断定前件 和后件之间的蕴涵关系——如果前件真,那么后件也真(这里讲的是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老师的断定也正是并不断定“考查安排在周一”、“考查安排在周二”等为真的,它 只断定如果“考查安排在周一”真,那么“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也真……因此,作 为老师断定的联言命题的联言支只能是假言命题。

还应指出,作为上述假言命题的后件应是“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而不是“学生 不知道这一点”。“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和“学生不知道这一点”是有重大差别的 ,在老师于周一或周二……实际安排考查之后,“学生不知道这一点”就是假的了,但 是,“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却仍可以是真的。只有在老师实际安排考查之前,学生 已经知道老师要在某一天安排考查,才能说“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是假的。

根据上述的分析,我们认为老师的断定应该表述为如下命题:

如果考查安排在周一,那么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并且如果考查安排在周二,那么 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并且如果考查安排在周六,那么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

我们试以p[,1]、p[,2]……p[,6]相应地表示“考查安排在周一”、“考查安排在周二 ”……“考查安排在周六”,以“F”表示预料,其他符号与“陈文”同,则老师的断 定的符号表达式当是:

应该着重指出,究竟把老师的断定分析为什么命题形式,乃是涉及到如何正确理解“ 突击考查悖论”以及能否破解这一悖论的重要问题。这一点在下文将可得到证明。

让我们接着看“陈文”的下文:

不妨证明假设学生知道“考查安排在周一,并且学生不知道这一点”会导致矛盾,其 他可以类推。因此,可以不妨认为老师的断定即是“考查安排在周一,并且学生不知道 这一点”。

令P表示命题“考查安排在周一”,K(S)表示“学生知道S”(S是任意命题),符号“∧ ”表示“并

如上所述,作为老师断定的联言命题的各个联言支都是假言命题:“如果考查安排在 周一,那么学生不能预料到这一点”,“如果考查安排在周二,那么学生不能预料到这 一点……”这些联言支仅仅断定如果前件真时,后件也是真的。而正如我们前面所述, 无论老师的考查安排在周一、或周二……或周六,学生都是无法预料的,因而这些联言 支都是真的,而由这些支命题构成的联言命题自然也是真的。我们相信,以这一真命题 为前提进行逻辑推导,是不会推出逻辑矛盾的。

们又都是联言命题,由这些命题又必然可以推出其支命题都真,因此,它们也就必然 会推出逻辑矛盾了。

以上就是我们对“可知性悖论”和“突击考查悖论”的破解。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应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我认为:1.马克思主义的可知论是正 确的,所谓的“可知性悖论”、“突击考查悖论”实际是不存在的,由它们产生的对马 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怀疑应该消除;2.认知逻辑是一种哲学逻辑,虽然它本身并不属于哲 学,但它本身必须建立在对哲学的正确理解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主 义哲学正确理解的基础之上。否则,基础不扎实,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整个认 知逻辑形式系统,势必会走偏方向。

收稿日期:200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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