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石油产品流通的几点看法_石油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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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产品是战略物资和特殊商品。其流通的特性和状况,不仅影响石油工业的发展,而且影响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我国目前石油产品流通的状况做一些分析,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一、行政化

1.行政中介

我国目前的石油产品流通,主要是由政府实行产品购销定向、定量和定价,即“三定”。它的主要内容,一是原油和成品油生产由国家下达产量计划,政府部门或行政性总公司实行产量包干和管理,企业必须完成生产任务,炼油厂不得接受国内原油来料加工等;二是政府规定,全部石油产品都必须由政府指定的部门和企业收购,生产企业不得自销;三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对石油产品的需要,事先提出计划申请,经政府有关部门汇总和平衡,再通过政府部门规定的渠道和环节,由指定的企业提供,不能直接和随意向企业或市场购买;四是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不仅一般贸易,而且来料加工、“三资”企业、易货贸易,捐赠等各个渠道的进口,都要纳入国家计划配额管理。

这是行政中介性的石油产品流通,即在石油产品生产与需要之间,站立着政府;由政府及其部门或行政性总公司所规定的流向、渠道、流量和环节以及价格,联系和实现石油产品的最初供给与最终需求。

2.行政垄断

政府规定,全国所有油田生产的原油,除油田自用和合理损耗,以及国家计委“戴帽”下达的其他用项(包括出口)外,全部交给中石化总化公司,由它配置给石化系统和石油天然气系统以及各个地方的炼油厂。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各个油田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内和对外销售原油,包括以油换电、换物,或向地方提供原油资源。政府同时规定,全国所有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包括石化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炼油厂和地方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以及进口的成品油,都由中石化销售系统包括地方石油公司执行政府分配计划,配置成品油资源。

这是一种政府部门或行政性总公司的行政分割和垄断的石油产品流通。

3.行政区间

由中央政府部门或行政性总公司来配置石油产品,必然会遇到地方行政区的限制,发生条块矛盾和冲突。于是,中央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区间协调的办法,中石化销售公司六大区分公司,执行大区的石油产品配置计划,调剂大区内各行政区之间的石油产品的供求余缺,把一个省富余的油品调拨给另一个缺油省。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大区分公司,不再从事批发经营,而只执行诸如资源衔接、区间调运、品种调剂和价格监督等行政配置和管理职能。所以,大区销售公司是全国石油产品行政配置的一种手段,是石油产品流通的一个行政中介环节。

4.行政等级

中石化销售系统按行政等级组织和实施石油产品流通。中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负责全国性的原油和成品油资源配置,组织和实施全国性的石油产品流通;大区销售公司负责大区的石油资源配置,协调大区内各行政区际间的石油产品供给、运输和需求;省、地、市、县石油公司负责本级行政区内成品油资源的配置,组织和实施成品油流通。省级以下石油公司有石油产品经营权,可以进行批发和零售业务。各级石油产品销售公司,都只能在自己所属等级的行政区划内开展活动,其业务范围不能超越行政等级的框架,同时只能执行政规定的各级石油产品购销价格。

5.行政管制

撇开政府有关部门对石油销售公司的计划配置额和价格管制不说,各级石油销售公司都只能限于对上一级公司所配给的石油资源进行流通组织和实施,不能选择油源、油路和油种,同时都必须接受上一级公司的行政监督和管理。

非石化系统的石油经营单位,必须经各级石油公司审查,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进行油品经营,并且要由省级石油公司纳入销售渠道。不具备条件的,不准经营石油产品。这是石化系统销售企业对非石化系统销售企业的行政管制。

政府规定,现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加油站,一律实行代销制,由地方石油公司提供货源,按规定的零售价挂牌销售;如果违反规定,就取消代销资格。这个“一律”,使石化系统批发企业对零售业务的管制具有行政性。

石油产品流通的行政中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意欲在全国范围建立一个直线性、等级性和区划性以及超稳定性的石油产品购销体系,为的是使石油产品的生产(最初供给)与消费(最终需求),在全国范围直接地联系和统一起来,以减少供求波动以及对生产的冲击和对生活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

1.包不下

中石化销售系统全盘执行政府的计划,按理说应该能够包揽所有企业生产的原油和成品油的购销。石油产品流通的行政化和行政中介体系,就是以这一假设为前提,并根据这一思想而设计的。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最近,中石化总公司没能把大庆油田的原油全部配置出去,使大庆油田的储油罐暴满。从8月22日开始,大庆油田已被迫压产,关井376口,日减产原油1万吨,造成很大损失。大庆石化总厂的成品油销不出去,6月份以来加工量下降一半,部分设备停开;气柴油仅有1万吨的空罐,只开一套设备,3—5天不出厂,就要全部停产;今年预计比去年少加工80万吨原油

2.统不了

既然规定企业生产的原油和成品油全部由政府配置,按规定价格交给中石化销售公司,企业不得自己销售,照理讲,企业的资金回收和生产耗费补偿都应受到保障,即从企业的生产投入到产出,都由政府统起来,从产品销售到资金返回,都由石化销售公司统起来,可是,政府统不了,石化销售公司也统不了。到今年7月底,各个原油购买和使用单位累计拖欠大庆油田的油款已高达69.5亿元,使大庆油田除了欠税外,还欠付材料款9.4亿元,欠付工程款2.5亿元,欠拨付所属企业工程款18.8亿元,欠到期的银行借款本息1.6亿元,欠交电费700万元,使大庆油田降低信誉,经营环境恶化。至于政府给企业规定指令性生产计划和产品上交任务,与政府给企业提供生产资料之间的不对称,问题就更大了。

3.开口子

原油和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销不出去,销出去的产品又收不回资金,造成生产困难或停产,使再生产难以为继,对今后的发展构成威胁。例如,大庆油田每年要增加2000口井以上,才能保证上一年的产量(因为每年原油产出自然递减速10%),可是由于缺乏资金,部分生产井已停钻,重点工程“两江”油田建设被迫停止,榆树林油田上半年已打完的6口井,于7月中旬已全部停建、停产。

一些石油生产企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自销产品。于是,在一统天下的石油产品行政化流通体系中开出了口子,油从“斜道”里流出来,跨等级、跨地区、跨系统地流入市场。

4.有漏眼

石化销售系统不是铁板一块。有的销售企业向上多报计划,多要石油产品分配指标,然后以略低于政府规定的价格,把一部分油品销往本行政区之外的非石化系统销售企业,以扩大经营业务,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石化销售系统这个密封的“油罐”被从里往外打出洞眼,油从中漏出来,并且像长了眼一样,准确地流到需要它的地方去。

5.不通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利益,对地方石油公司和交通运输部门施加影响,促使甚至迫使它们运输和销售本地石油产品,排斥外地区的油品。于是,当石油产品供过于求时,地区间的石油产品流通就严重受阻。大庆的成品油进不了“关”,下不了“海”。加上价格等原因,地区间的石油产品流通不通达。例如,海南省的石油公司,政府规定从大庆进油,在大连港下海,经深圳转换小轮船到海口,运杂费每吨401元。可是,按政府规定的价格,出厂价加运杂费等已基本等于海口的零售价,企业难以保本,更不可能赢利,所以,大庆油也就流通不到海南了。

6.受挤压

地方石油公司一方面被套上“枷锁”,受油源、油路、油种、价格以及销售范围等限制,没有选择权,既被框定在行政方格中,又承受来自本系统从上到下的压力,不要说有大作为,就连有所动作都很困难;另一方面是受竞争者的挤压,被挤在干枯的油河里和狭窄的油路上。某地区的私人加油站每天销售油品15—20吨,而国营石油公司加油站每天销售1—2吨,甚至几百公斤。

7.难以维持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先前销售油品250—260万吨,其中销往外省60—70万吨,盈利6000多万元。从5月份执行新的石油产品流通政策,到6月底全省石油系统净亏损500万元,实际损失远超过这个数,大量储运设施包括800多个油罐车闲置和浪费,已建立起来的销售关系和网络不能利用。大庆市石油公司1993年销售油品60万吨,营业额12亿元,利税5000多万元。今年4月底盈利500万元,6月份之后每月亏损60—70万元,8月份亏损100万元。

8.困难重重

石油生产企业必须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把全部产品交给中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但资金并不能保证及时收回,却必须按税法规定及时纳税,不问是否有钱。到7月底,大庆油田被用油单位拖欠油款高达69.5亿元,因而无力纳税,欠交税款431716万元。大庆油田历来是纳税模范,并不是有钱不纳税,实在是无钱,可是,大庆油田却被罚交滞纳金。

三、可否走市场化道路

1.市场化趋势

我国的改革开放,使石油工业生产和流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往往比人们意识到的变化更大、更深刻。多数石油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人员,都有强烈的利益倾向,其行为自觉和不自觉地受利益的左右。赚钱的干,不赚钱的不干,赚大钱的大干,赚小钱的小干,已是普遍的选择标准。绝大多数石油生产和经营企业,都已开始迈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大门,走上了市场经济的大路,建立起自己的购销关系和网络。例如,大庆市石油公司已在河北,山西和内蒙等地,建立了比较广泛的销售关系和渠道,同时还有21000吨的油库、149节铁路自备油槽车、38辆油罐车、能装10节油槽车的铁路专用线和11个加油站等。

2.市场大环境

经济体制改革使多数企业成为商品经营者,尤其是私有和民营企业,更是以盈利为取向,只要能赚钱,不管它属于什么部门和行业,都去经营。所以,石油产品流通很难排斥其它部门和行业的企业进入。此其一。其二,国民经济各部门都在改革中迅速发展,企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更使这些发展难于事先准确地预测和掌握,因此,它们对石油产品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国家计划不可能完全掌握和控制。这就是说,石油产品流通的需求大门是从外向里开的,即整个国民经济大市场向石油工业的生产和流通开放需求大门。这个大门的开启和关闭,至少不是完全由政府掌握和控制的。其三,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已经打开,与国际市场的渠道已经打通,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和压力很大。加上我国的海岸线很长,进关的口很多,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又很有权力,中央政府很难完全控制海关和国门。

3.僵硬碰撞

行政化的石油产品流通体系,是由一块一块的行政方格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位拼接起来的“金字塔”。它是一个僵硬的结构,缺乏柔性、弹性和收缩力、伸张力,不能适应变化的条件和环境;它是一个僵硬的整体,否定企业的独立性、自主权和利益要求、价值取向,排斥企业的判断和选择,缺乏生机和活力;它是一个表面上高度集中统一和内在的严重矛盾冲突的总体。所有企业都有自己的存在特性、生命机能和生活权力、利益驱动,各个政府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也都有自己的潜在利益和要求。其中,合理的特性和要求被否定,没有让它舒展和实现,不合理的却安然存在,甚至得到张扬,于是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

4.难免差错

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广大,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经济联系社会化程度较低的国度里,政府要对全部石油产品流通实行“三定”,是不可能完全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和需要的,更不可能完全准确无误。一旦出了差错,在一统天下的行政化流通体制中,就没有力量与之抗衡,及时地纠正和扭转它。

5.行政化的克星

市场化以它的利益之剑,披荆斩棘,铺路架桥,连接供求,拓展关系,建立网络;以它的机制反映供求,灵活变动,调节利益;以它的功能创造和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当市场化遇到行政化的限制和障碍时,或者以蜜糖软化和俘虏对手,在对方营垒中培植“亲信”,繁衍蛀虫;或者以利剑斩断对手各部分之间联系,分散或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从内部攻破碉堡等。

石油产品的行政化流通体系之所以遭受这样的命运,是由于它自身的许多弱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能否走市场化道路,似可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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