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论文_杨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北京 100029)

摘要:本文对国内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及时性进行实证研究,选取2012-2014年沪、深两所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审计意见、经营压力为主要研究因素,呈现这些因素对于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程度,分析影响机理,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为投资人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打造良好的金融市场。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结果: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披露更加及时,反之则时效性较差,存在较大的时滞;没有经营压力或所承担的压力较小时企业年报披露较早。

关键词:年报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

一、绪论

会计信息披露是投资人等各方面利益主体最主要的信息源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对公司的看法和评价。会计信息尤其是年报的披露是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进行评估,判断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保证及时性,必然会造成资本市场信息流通性降低,对投资人的分析和科学决策形成负面作用;同时会计信息尤其是年报的滞后披露导致企业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下降,存在企业粉饰不良信息或舞弊的可能性。

二、文献综述

Whittred (1980)以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二者之间的联系,指出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公司相对而言倾向推迟披露公司年报,审计意见越严重则披露的及时性越差。王建玲(2004)对 1999 至 2002 年之间国内的上市公司年报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指出及时性和审计意见类型之间存在显著的联系,并且得出审计意见非标化越严重,年报披露越不及时。

查阅研究了国内外文献,在分析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因素方面,概括起来主要研究角度有企业性质、公司特征、经营业绩、中介机构等方面。鉴于此,本文加入了检索研究相对较少的经营压力作为研究因素,并且添加了成长能力、行业等控制变量,以期优化模型和研究结果。

三、相关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审计意见类型角度

杜兴强、雷宇(2009)以我国2003-2005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样本,采用非参数方法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倾向于延迟披露,而且审计意见越严重,年报披露越不及时。一般而言,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在市场上的各方利益都会受损,所以通常而言,企业管理者会推迟不利消息的发布,而这将会进一步提高年报披露的延迟程度。同时在进行审计实务时,相比于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获得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的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时间也更长。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H1: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更倾向于较早披露年报,反之则披露时效性较差,存在较大的时滞。

(二)经营压力角度

公司的经营绩效和财务情况对于年报披露具有比较显著的作用。麻晓梦(2009)等将被特殊对待(ST)的公司解释为日常运作产生问题,若是不能尽快扭转其经营情况,必然会遭受证监会的惩处乃至强制退市。对于这种类型的公司,其经营所需要负担的压力较高。在资本市场中,ST公司存在较大的动机延滞披露年报。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H2:面临经营压力的公司披露年报的时滞较大,不存在经营压力的公司往往披露及时性较好。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综合考虑样本数量和资料完善程度,本文所涉及到的数据来自于2012-2014年沪、深两所A股上市公司数据。经过逐步筛选和剔除,分别选取了2014年、2013年、2012年的2054家、2038家和204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得到6132条有效数据样本。本文实证研究数据来自WIND资讯金融终端系统,并在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检索验证。

(二)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本文选取年报时滞为被解释变量,即披露时间和会计结束时间的差值,该变量与及时性之间为负相关。选取审计意见、经营压力作为主要研究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变量选取总资产规模作为替代变量;公司绩效变量择取每股净资产作为替代变量;成长能力变量则通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进行表示;另外还加入了年度和行业这两个虚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本节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对各方面影响因素的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并建立了相应的模型。线性模型为:

D=β_0+β_1 AUDIT+β_2 ST++β_3 LNTA+β_4 APS+

β_5 IROE+β_6 GROWTH+β_7 DYEARS+β_8 DINDUS+θ

其中,D为年报时滞,即年报内容所对应的会计结束日(12月31)到披露日相隔的天数,β_0为常数项,β_1…β_8为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的系数,θ为残差项。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1 模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一览表

六、研究结论

综合以上数据分析,国内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整体表现不佳。从披露时间分布上来看,表现出比较明显的两个层次,呈现出“前松散后扎堆”的状态,一些上市公司总是在最后的截止日期才进行披露,这使得国内上市公司年报整体表现出披露时间较晚的态势。本文得到以下结果: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更倾向于较早披露年报,反之则披露时效性较差,存在较大的时滞;没有经营压力或所承担的压力较小时企业年报披露较早。

论文作者:杨晗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6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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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论文_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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