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偏瘫康复中采取强制性运动疗法治疗的效果分析论文_王静

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 康复科 410016

【摘 要】目的:探究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康复过程中予以强制性运动治疗的临床效果。方法:将2014年2月~2016年2月我院收治的84例慢阻肺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抛硬币法进行分组,正面为参照组,反面为实验组,各42例。参照组接实施基础运动治疗,实验组患者接受基础治疗的前提下给予强制性运动治疗,对比两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临床效果、运动能力(FMA)以及残疾水平(Barthel)。结果:实验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总体有效率40例(95.24%)显著高于参照组30例(71.43%)。P<0.05,两组差异于统计学而言有意义。实验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均优于参照组。P<0.05,两组差异于统计学而言有意义。结论: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康复过程中予以强制性运动治疗具有较为显著的临床效果,能够有效提高生存质量以及康复效果,进一步改善患者的日常活动能力和生活质量,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和使用。

【关键词】脑卒中;康复;强制性;运动;效果

脑卒中是一种多发并且较为常见的疾病,具有极高的致残率和死亡,近几年来,伴随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重,脑卒中的发生几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1]。伴随医疗技术以及临床研究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脑卒中患者的康复几率逐渐提高,然而,患者经过治疗后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机能障碍,如偏瘫等,已经威胁到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活动能力,为患者自身身体健康以及患者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脑卒中患者的运动干预具有重要意义[2]。本文对我院收治的脑卒中患者予以强制性运动干预,预后效果明显。具体详情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是在患者知情同意下开展,将2014年2月~2016年2月我院收治的84例慢阻肺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抛硬币法进行分组,正面为参照组,反面为实验组,各42例,所有患者皆符合脑卒中疾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排除心、肝、肾、肺功能障碍者,自愿参与配合本次研究。其中,实验组患者中男性为为22例,女性为20例,年龄为40~74岁,平均年龄(65.4±4.2)岁,病程3个月~6.5年,平均病程(1.8±1.1)年;实验组患者中男性为为24例,女性为18例,年龄为42~76岁,平均年龄(66.4±5.3)岁,病程3.5个月~7年,平均病程(1.9±1.6)年;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比较没有统计意义(P>0.05),研究可进行。

1.2方法

参照组患者接受常规运动治疗。常规康复治疗包括:关节运动、坐位以及站位平衡、走路训练、连带运动以及其他对于膝盖和肩部等日常运动等。每天运动时间控制在1h左右,每天运动两次,4周为一个治疗疗程。

实验组在参照组的基础上予以强制性运动治疗。强制性运动主要包括:对患者瘫痪一侧肢体进行强化性训练,通过采用手夹板对患者健康一侧肢体进行限制,采用吊带的方式对患者健康一侧肢体进行限制,限制时间控制在清醒时间的90%左右,患者在如厕、睡觉、洗澡或者是其他进行可能影响身体平衡以及安全的运动时,解除限制。强化对患者患病一侧手部以及上肢的运动和训练,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病情程度,主要包括使用筷子、写字、吃饭、拿东西、叠被、下棋以及梳洗等日常动作等,在患者被强制运动的过程中,应该适当增减限制程度,做到循序渐进,确保患者付出和效果成正比。若患者能够轻松完成日常的强制活动,则可以根据患者自身情况,适当的增加训练程度,训练内容需要与日常生活中的各个动作相融合。在患者接受强制性运动的同时,可以引导患者家属积极参与到其中,积极鼓励患者训练。每天运动时间控制在1h左右,每天运动两次,4周为一个治疗疗程。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对比两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临床效果、运动能力(FMA)以及残疾水平(Barthel)。上肢评定:采用FMA对患者上肢的运动能力进行评定,主要评定内容为:肩部、肘部以及腕关节协同运动以及分离运动等方面共33项内容,总计分数为66分,未完成为0分,部分完成为1分,全部完成为2分。总分与肢体障碍程度呈正相关。临床效果:①痊愈:患者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评分均在正常范围内;②显著有效:患者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评分明显改善;③有效:患者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评分有所改善;④无效:患者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评分均未发生任何改善,甚至恶化。总体有效率=(痊愈+显著有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

本组研究使用SPSS11.0统计学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以()的形式来替代计量资料,行t检验,计数资料可以表示为(n,%),此时应用卡方展开检验。只有满足P<0.05时,才可认为差异在统计学当中存在意义。

2结果

2.1对比两组患者的总体疗效

实验组患者接受强制性运动后的总体有效率40例(95.24%)显著高于参照组30例(71.43%)。X2=8.571,P值=0.003,且对照均存在P<0.05,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2.2对比两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

实验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均好于参照组。且对照均存在P<0.05,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如表1所示。

3讨论

脑卒中患者由于肢体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不仅造成患者身体上的巨大痛苦,还将为患者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3]。传统的治疗效果与预后效果欠佳,没有真正恢复患者身体运动功能。强制性运动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疗方法,已经被临床广泛应用和推广[4]。护理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程度以及恢复程度,制定计划性的护理方案,使得患者每日重复训练日常动作,并逐渐增加训练难度。通过强制性训练,能够激活患者肢体前侧的中央功能与同侧大脑皮层,有利于患者大脑内部功能的进一步重建,利于患者活动能力的快速恢复[5]。

本组研究显示,实验组接受强制性运动后的总体有效率显著高于参照组,实验组患者接受治疗后的FMA水平和Barthel水平均优于参照组(P<0.05),充分说明,强制性运动治疗能够进一步提高脑卒中患者的肢体运动能力,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程度具有显著的临床意义。

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实施强制性运动能够改善脑卒中偏瘫患者的活动能力,加快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康复,预后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1]王会阳.强制性运动疗法应用于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的效果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3,8(23):219-220.

[2]朱振丽,陈莉丽,张庆,王滌清,王跃丽,毕胜,王文清.强制性运动疗法用于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效果观察[J].山东医药,2010,50(31):55-56.

[3]王阳,闫雪华,弓颖慧.脑卒中偏瘫康复应用强制性运动疗法治疗的效果研究[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5,9(22):270-271.

[4]梁爱萍.强制性运动疗法应用于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3,8(31):238-239.

[5]李俊颖,王文清,刘长江,刘艳伟,李艳双,薛莲.脑血流灌注断层显像在脑卒中偏瘫患者下肢强制性运动疗法疗效评价中的应用价值[J].中国全科医学,2011,14(32):3705-3707.

论文作者:王静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6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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