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_邓小平理论论文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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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战略意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全面、深刻、科学地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强调这三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突出了文化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党中央在世纪之交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伟大历史任务,具有十分深远的战略意义。

早在1991年庆祝建党70周年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就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使命。江泽民同志根据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相提并论,强调这三者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且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基本任务等作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精辟的概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允许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必须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不允许搞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这些基本要求,极大地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1年7月2日。)

此后,江泽民同志还多次谈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问题。1994年1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 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谈到如何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时,强调其目的是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他说:“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我们民族历经沧桑,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了具有生命力的传统文化。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很好地继承这一珍贵的遗产。要认真研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善于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中汲取营养,发展自己。我们讲继承、讲借鉴,目的是通过继承和借鉴,使民族传统文化、外来文化的精华,同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注:江泽民:《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4年1月24日),载《人民日报》1994年3月7日。)1996年初,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又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问题提到事关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进一步加以强调:“一个民族只有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持和发扬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才能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是事关中华民族振兴的大问题。”(注:见《人民日报》1996年1月25日。)

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作出了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战略部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党的基本纲领写进党代会的报告,成为全党的共识。这一战略任务的提出,是根据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和21世纪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而确定的,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原则,融会了我党从毛泽东、邓小平到江泽民三代领导人的政治主张和文化思想。

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新中国曙光初露的时刻,毛泽东就提出“要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指明这种新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并阐明了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载《毛泽东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3—664页。)

邓小平一贯强调,我们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我国刚刚结束“文革”的灾难,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时候,邓小平便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注: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载《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第207—214页。)所以,邓小平同志一方面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又强调,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决不能一手硬,一手软,必须下大力气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一思想在邓小平理论中体现得极为充分,极为鲜明,极为突出。

党的十五大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作为一个统一的目标和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是对毛泽东关于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关系的论断和邓小平两个文明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国人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寻找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精神文明建设在许多方面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过不一贯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和一些同志当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好,导致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正如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所分析指出的那样:“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文化事业受到消极因素的严重冲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东西屡禁不止;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蔓延,党风、政风受到很大损害。”邓小平同志针对社会风气问题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成功,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是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注: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1986年1月17日), 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4页。)江泽民同志也多次提醒全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因此,忽视和削弱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就会畸形发展,物质文明建设也不可能搞好,只有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健康发展,社会才能全面进步。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高度去准确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建设的相互关系,才能保障我国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才能实现到下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目标。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仅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也是当前国际局势发展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的需要。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经济建设如此,文化建设亦是如此。当前的国际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发展的主题,但多极化趋势也在继续发展,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组合,矛盾与冲突不断发生。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面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剧烈竞争,我们要在国际格局的变动中抓住机遇,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我们要积极参与世界文化事务,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我们既要保持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又要博采世界文化之长,不断丰富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这样才能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才能在国际交往和斗争中赢得主动,才能有效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政治图谋和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才能迎接信息化时代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内涵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与中国的历史和现状,与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相联的文化形态,有其特有的本质规定性。搞清楚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怎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特别是广大文化建设者面前的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研究课题。

在论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内涵之前,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相并列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一个外延十分广泛的“大文化”概念。十五大报告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文化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精神文明相对于物质文明而言。”在这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包含了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体育、文物、博物馆、图书馆等各项文化事业,乃至思想理论、伦理道德、习俗风尚等极为广阔的领域。本文所论既考虑到“大文化”的整体性,又不可能囊括全部领域,特别是教育和科技,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党中央已有专门的部署,这方面的研究也较为充分。因此,本文所讨论的还是相对狭义的文化,即包括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馆、图书馆等各项文化事业和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这一“文化”的外延与内涵,大体上与以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主要议题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建设的含义基本一致。

十五大报告在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时,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内涵作出了精辟的概括。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要求和大目标,内涵极为丰富,主要包括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在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强调“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带有根本性的不可动摇的原则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首要的任务就是始终不渝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和群众,坚定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信念,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体地说,就是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鼓励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营造积极、健康、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根本目的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培育“四有”公民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把社会生产中其他因素联结起来的纽带。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世界尤其如此。劳动者的素质如何,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只有搞好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人的素质,经济发展才有后劲,社会才能全面进步。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高素质的建设人才。因此,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政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必然要求。

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教育是立国之本,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我们把教育和科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主要途径。但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包括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和公益文化在内的各类文化事业,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这样才能全面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方针,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和学术事业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一贯的方针政策。文艺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求文艺家要表现人民的现实生活,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在艺术上精益求精,力求把最美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艺为人民服务,还要求文艺家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邓小平说过:“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如果文艺家不熟悉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不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他们艺术生命的源泉就会枯竭。只有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从人民中间吸取乳汁和养分,才能创造出贴近生活、贴近人民,能够鼓舞人民、教育人民,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来。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要求文艺要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时代精神,激励人民群众同心同德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当前,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要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是要求在文艺创作上,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题材、不同手法的作品同时存在,自由发展,使文艺园地万紫千红,异彩纷呈;在学术研究上,提倡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互相争鸣,自由讨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大力倡导思想解放和拨乱反正以来,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突破多年来形成的“左”的条条框框的束缚和许多禁区,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都出现了思想活跃、丰富多彩的生动局面。特别是文艺创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个门类都出现了一批优秀作品,但是距离时代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双百”方针切切实实贯彻到文艺工作中去。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大力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我们的先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化,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形成了中华民族独具特色、博大精深、具有强大生命力、亲和力和凝聚力的传统文化。它不仅使这一民族五千年来绵延不断,自强不息,而且至今仍然滋养哺育着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炎黄子孙。毫无疑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应当建立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这就是十五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历史渊源。

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对传统文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总是善于认识、评价、阐释自己的传统文化并从中吸取智慧和力量,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要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伟大实践出发,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去寻找和吸纳传统文化中积极的、优秀的、有用的成分,使之与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相契合,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得到弘扬光大。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批判继承的态度,“剔除其封建性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精华”,进而达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目的。

我们不仅要继承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古代文化传统,还要继承本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卓绝、努力奋斗而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这是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一脉相承,尤其要弘扬光大的一份珍贵遗产。

(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大胆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

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在给景山学校的题词就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现在看来,这绝不只是针对教育而言的,而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体要求。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应当具有世界眼光和未来意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80年代发起“世界文化发展十年”活动,提出了“将文化置于发展的中心位置”的命题,倡导形成新的思想方法,“这种方法应对发展的质量和人的因素予以更多的重视,而且能在社会和经济发展各种措施中建立起对文化方面的重要性的认识”(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发展十年实用指南(1988—1997)》,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1995年,“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提交了《我们具有创造力的多样性》报告,强调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并且提出了10项行动计划,其中包括筹备召开全球“文化与发展”高峰会议,这将是与全球“环境与发展”高峰会议一样,有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专门讨论文化与社会发展问题的最高规格的世界性会议。1998年4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政府间会议,甚至提出“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繁荣是相互依存的”。毫无疑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把握世界文化发展的大趋势。

在对外文化交流过程中,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既要大胆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又要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如何吸收国外文化时指出:“学习和借鉴,要采取分析的态度,区分先进和落后、科学和腐朽、有益和有害,积极吸收先进、科学、有益的东西,坚决抵制落后、腐朽、有害的东西。学习和借鉴的目的在于博采众长,丰富自己的民族文化。如果丧失自己的创造能力,盲目崇拜,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结果只能是亦步亦趋变成人家的附庸。”(注:江泽民:《在中国文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96年12月16日),载《人民日报》1996年12月17日。)这也是我们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文化环境之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应当牢牢记取的。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实现途径

搞清楚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很好地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寻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实现途径。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是十五大的灵魂。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深入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文艺理论,用以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伟大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作为邓小平理论有机组成部分的邓小平文艺理论,也充满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光辉,是改革开放以来思想文化战线拨乱反正、不断探索的理论总结。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文艺主张和文艺思想,譬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改进党对文艺的领导,尊重规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既要继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的思想;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思想;保障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创造性精神劳动不要横加干涉的思想;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文艺家必须保持与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的思想;等等。这些都是对马列主义文艺理论和毛泽东文艺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行动指南。

当前,我们学习邓小平文艺理论,还要联系文化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一切以是否能够发展文艺生产力,是否能够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是否能够促进文艺的繁荣,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为检验的标准。譬如,创作自由是“双百”方针题中应有之义,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倡导的。我们不应当回避这个问题,更不应当在文艺领域设置任何禁区。邓小平曾引述列宁的话,强调在文艺领域,“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内容和形式的广阔天地”。他还指出:“文艺这种复杂的精神劳动,非常需要文艺家发挥个人的创造精神。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在这方面不要横加干涉。”(注: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载《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7—214页。)我们要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这一思想,充分发挥作家和艺术家个人的创造精神,让他们张开想象的翅膀,自由地展示艺术才华,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那样:“作家、艺术家写什么、演什么,在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的前提下,都应享有充分的自由。我们要为广大文艺工作者创造一个团结、民主、融洽、和谐的气氛和环境。”(注:江泽民:《与政协文艺界委员座谈时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3年3月27日。)只有这样, 创作才算是真正的自由,文艺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

(二)完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为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即物质产品的生产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文化艺术属于精神产品生产的范畴。精神产品生产的最大特点就是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这种社会效益通过人的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但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难以直接得到其精神产品转化为物质力量的经济效益,需要通过社会二次分配予以补偿。因而,从事精神产品生产的生产者,一般都需要社会和政府给予资金投入。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调整和完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江泽民同志在1996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努力“形成有利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环境和条件”。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有物质保障。没有必要的物质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许多任务就难以落实。”《决议》还特别强调要切实解决宣传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问题。

我们强调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绝不等于计划经济年代的大包大揽。目前,我国的文化艺术事业领域很广,门类繁多,必须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政策。如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艺术院校、科研机构、文物保护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和代表国家水平及地方特色的重点剧团,应该由国家或予以经费保证,或加大扶持力度。对于一般性文化团体,则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对于赢利性文化产业部门,就应当完全放开,允许多种所有制方式并存;而其中属于高利润的文化娱乐业,则必须课以重税。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艺术事业已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共同兴办的新格局,对于不同类型的文化要采取不同的政策,既要保持大众文化、商业文化的繁荣,更要对高雅文化和民族文化予以精心呵护。这就需要在国家努力加大对文化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逐步形成多渠道投入体制,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生存条件。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事业发展的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艰难探索、不断前进的历程。实践证明,改革是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强大动力。文化领域的改革与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的改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是由于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或商品生产的特性所决定的。因此,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三条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是要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那一套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解放文艺生产力,增强文化部门自身的活力,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这些年来,文化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和文化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上面。中央和地方不少艺术表演团体,在投入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等许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焕发出生机与活力,得到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支持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不断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存模式和发展道路。文化市场的迅速发展和日益繁荣,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和成果,也可以看作是对计划经济时代文化基本上采取“供给制”的改革,是文化消费方式的变革。目前,我国的文化市场已经发展成为规模巨大、门类齐全、丰富多彩的市场体系,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文化市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文化领域其他方面的改革,如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艺术教育的改革,文物体制的改革,电影体制的改革,图书流通体制的改革,等等,都在同时推进并不断深化。总之,所有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文艺生产力,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检验文化体制改革成败得失的唯一标准。

(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保障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发展很快,到本世纪末,要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是我国整个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我国的文化法制建设也有了较大的进展,但还远远不能适应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从大文化的角度看,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部门基本上都有了本行业的根本大法或重要法律,而文化艺术领域的立法则显得相对滞后,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两部法律之外,就只有部门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无论是从整个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出发,还是从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自身的需要出发,都应该大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文化立法的进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都必须依靠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在文化领域,国家的资金投入,人民的文化权利,文艺工作者创作与演出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文化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等等,也都要依靠法制的完善,依靠法律的保护。真正做到依法治文,以法兴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文化法制建设,多次研究文化领域的立法工作,已经确定了到本世纪末的文化立法规划,任何十分艰巨。我们要克服困难,加快步伐,尽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适应的文化法制体系,以保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建设物质文明的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这是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两个文明建设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科学结论。对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过不一贯的情况。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同志,认为物质文明建设是硬指标,精神文明建设则是软任务,因此往往只注重发展经济,而忽视文化建设。这是一种片面认识和短视行为。他们看不到文化建设对经济建设的重大影响,看不到文化建设对发展生产力的巨大作用,看不到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看不到“精神文明搞不好,物质文明也要受破坏,甚至社会也会变质”的严重危害性。针对这种情况,江泽民同志1994年在考察广东、福建时强调指出:“要下定决心,把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手比较软的问题真正解决好,应像抓物质文明那样抓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抓得好,精神文明抓得不好,不能说是一个合格的领导。看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他抓物质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成果,还要看他抓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成果。”

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精神,正确处理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把文化建设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地位,努力使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真正按照六中全会《决议》所要求的那样:“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可以预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将迎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21世纪,中华民族将实现伟大的文化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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