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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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是自康德以来对哲学的性质问题作深入思考的又一位重要的哲学家。他在哲学问题的性质、解决哲学问题的方法,哲学的目标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新的观点,并引起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探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无论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理解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思想,还是对我们深化当代哲学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

哲学病的主要起因:偏食

维特根斯坦认为,日常语言是具有良好的逻辑秩序的。尽管如此,它却导致了哲学问题。这是由于我们在哲学研究中僵化地按照一种思路、一种模式来理解日常语言,而缺乏对日常语言的“全貌概观”(ubersicht)。用维特根斯坦自己的话来说:“哲学病的主要起因——偏食:只用一种例子来滋养思想。”〔1〕

日常语言的外在相似性使我们按照一种思维逻辑来理解日常语言,把所有的日常用法都等同起来。维特根斯坦指出,在使用字词的时侯,日常语言中存在着“表层语法”和“深层语法”之分。“表层语法”是能够直观到或直接感受到的外在形式。这种外在形式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和欺骗性,它使我们困惑于哲学的迷雾之中。在日常语言中,书写、说话等都伴随着某些身体的动作,都用手或咽喉从事外部活动,于是我们就从思考、书写、说话等词使用的相似性中得出结论:思考与书写、说话一样,必定存在着思考的场所:大脑,并把思考看作是一种思维活动。〔2〕许多人因此设计出与这种活动相对应的精神实体。“思考”以及与思考相似的“理解”(to understand)和“意味“(to mean)都被看作是一种心理过程。这正是维特根斯坦所否定的心理主义。不仅如此,我们还倾向于为每一个词设置一种心理图像,把每一个词的意义看作是某种心理活动赋予的。毫不奇怪,当人们发现房子失火而惊呼“火”时与人们在寒冷的冰天雪地里找火取暖发现火并高呼“火”时,“火”的含义确实是意义不同的。心理主义认为,在这里存在着情感、意愿等心理因素伴随着语言活动。于是理解意义的过程便成为重建心理活动的过程。人们把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的意义都与一种心理活动联系起来。一直困惑着哲学家的难题似乎可以解决了,逻辑中的否定、选择、推理等逻辑联词的意义是什么呢?它的意义是否定的感觉、迟疑的感觉、如果的感觉等。人们于是用心理主义的单一模式来思考问题,哲学的病由此应运而生。

日常语言的相似性还表现在它们的结构相似性。维特根斯坦说:“这些关于词的用法的误解,除了其它因素,是由语言不同区域的表达形式之间的某些类似所引起的。”〔3〕从词的使用形式来看,思考、书写、说话都是一种活动,书写产生的结果是文字,说话产生的结果是声音,思考产生的结果应当是思想。文字和声音是直接可感知的,我们也试图寻找可感知的思想。从语言现象上可以看出,“桌子”、“房子”等都可以找到一个可感知的物体与之相对应,都有一个支撑物(substance)——实体。于是,我们就企图为每一个名称寻找一个实体,如思想的实体、数的实体、长的实体。我们不断地提出“桌子是什么?”“数是什么”?“长是什么?”的问题。当我们寻找“5个红苹果”时,我们找到了“红”和“苹果”,却无法处理“5”,不知道“5”在何处?〔4〕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设想了不可见的实体的存在。于是我们便进一步设定了“真”的实体,“善”的实体,“美”的实体。在哲学研究中,我们根据命题形式的相似性把一种句子形式投射到另一种句子形式上。例如,我们常说,可以肯定明天要下雨,可以肯定3大于2,可以肯定我牙痛。我们拘泥于句子形式的一致性,认为这种确定性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而看不到它们是不同种类的命题。经验命题是可以用经验证实的命题,如明天要下雨,数学命题是逻辑上真的命题,是不能经验证实的命题,如3大于2,而可以肯定我牙痛既不是经验命题又不是数学命题,而是第一人称的心理命题。它既不是逻辑上真的命题又不是可以用经验证实或证伪的命题。可是我们却一股脑儿地用经验证实的原则来看待这些命题的意义。这表明:“我们应不断突出各种区分,我们的普通语言形式很容易使我们忽视这些区别。”〔5〕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颇有点苏斯拉底的风格,他要读者和听者注意概念和命题之间的那些常被人们忽视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对于理解哲学问题有重要的意义。他的一句名言:我教你们以差别表明了这一点

日常语言中的这种相似性是人们很容易直观地了解到的。这就产生了一种语法的幻觉。维特根斯坦说:“‘语言(或思想)是某种奇特的东西’——这已经证明是一种迷信(不是错误),产生于语法的幻觉。”〔6〕人们迷信于这种幻觉,受到这种幻觉的欺骗,用一种方法,一种态度对待这些语言现象,看不到它们在不同场合,不同语言,不同用法中的不同作用,从而无法对语言的用法作全貌概观。哲学的任务不是要通过对日常语言的分析找出它们的逻辑结构,不是要改善日常语言的用法,使其更加精致,更加精确。维特根斯坦说:“我们的目标不是要以闻所未闻的方式为字词的用法改善和完善规则系统。”〔7〕哲学的研究就是要对语言的用法作全貌概观或全貌再现,掌握语言的各种不同用法,并描述这些不同用法。哲学研究的性质不是由它的研究对象,而是由哲学的问题所决定的,是由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所决定的。哲学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是描述这些问题,消解这些问题,而不是对这些问题给出答案。他强调:“真正的发现是当我想搞哲学时使我能够停止这样做。——即给予哲学安宁,这样它就不再会被它自身提出的问题所折磨。”〔8〕维特根斯坦相信他在研究哲学中的真正发现就是告别早期哲学,不再努力寻求改善或完善日常语言系统,而只是描述哲学问题,揭示它们对语言产生的误用,从而化解哲学的问题。这样哲学便得到安宁,不再被它自身提出的问题所困扰。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区别语言的不同用法,描述这些用法,化解哲学问题等活动就是哲学的研究。

哲学问题的形式:我不知路怎么走

我们的哲学病根源于偏食,根源于我们对日常语言的片面理解。这种理解方式实际上也是把日常生活的语言与日常生活割裂开来。治疗这种哲学病的方法就是看这些词语在他们的“老家”——日常生活中是如何使用的。我们所提出的许多哲学问题实际上是以对日常生活的玄想即脱离生活的思考密切相联系。这就常常使人们对日常生活中那些习以为常的东西产生困惑,使人们找不到产生这种困感的根源。人们提出的哲学问题具有这样的特征:“我不知路怎么走”〔9〕。很显然,我们每天都走路,但是当我们提出走路是何以可能的时候,我们便“不知路怎么走”了。

维特根斯坦强调,日常语言是在日常生活行为中提炼出来的,是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他说:“语言……是一种提炼,‘开始是行为’。”〔10〕但是,当我们从事哲学研究时,我们却把日常语言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提出一些脱离生活的问题。他指出:“使我们感到迷惘的混乱产生于语言像马达空转的时候,而不是它正常工作的时候。”〔1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明确无误地知道,一个物体在我们没有感觉它的时候,它们仍然存在。但是当我们从事哲学研究时,我们便提出,我们怎么知道一个物体在我们没有感觉它时它仍然存在。另一些人则提出相反的问题,我们怎么知道我们感知到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面对这些问题,哲学家们总是不断地努力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维特根斯坦却不同,他认为,哲学研究并不试图给这些问题提供任何答案。它既不努力证明事物在人们未感知到它的时候仍然能真实存在,也不说明人们感知到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哲学不提出任何假设并在公设的基础进行论证,提出理论。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么这或者是一些人所共知的常识,或者是一些准科学的幻想。维持根斯坦说:“假如有人试图在哲学中提出论点,那就永远不可能同它们辩论,因为每个人都会赞成它们。”〔12〕这就是说,哲学不解决上述问题,而是要提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如何使用这些语言的,把这种语言的用法带回到日常生活中,使人们对日常语言获得全貌概观。如果说哲学要给人们提供什么东西的话,那么这不过是一些人所共知的常识,人人都会赞同它,我们也不必同他们争论。维特根斯坦强调:“朴素的语言即我们表达自己的人种朴素的、正常的方法,不包含任何看的理论——不给你展示一种理论而仅仅展示一种看的概念。”〔13〕哲学的工作就是指出哲学玄想的错误,揭示这种哲学玄想是如何产生的,表明它们是如何误用日常语言的,从而化解哲学问题。他认为,在哲学研究中,没有哲学命题,只有对哲学命题谬误性的说明,没有对哲学命题的严密的逻辑论证,只有对生活语言的总体描述,对日常语言的辨析。这就是说,哲学不解决问题,而是通过辨析消解问题,“它让一切保持现状”〔14〕。

维特根斯坦把哲学看作是对日常语言的描述而不提出任何理论,这是不是意味着把哲学变成一种常识,而哲学仅仅为常识辩护,是不是意味着哲学的终结呢?

在罗素看来,哲学就是要借助于常识来透视现实,它比常识更能揭示事物的本质。维特根斯坦对此持一种根本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哲学不揭示日常生活背后的东西,不揭示生活的本质,更不是要通过常识揭示事物更深刻的本质。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哲学停留在日常生活的信念之中。维特根斯坦以一个例子来加以说明,我们在一个城市中生活,城市的具体的某个商店、街道、邮局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但是哲学研究不停留在我们所熟悉的东西上,而要努力获得全貌再现。日常语言是我们所熟悉的东西,但日常语言的外在相似性却又导致了我们的误想,使我们产生了许多哲学病,这是因为我们没有对日常语言有整体的把握,没有对它们达到全貌概观。他说:“语言是一座路的迷宫。你从一边进去,知道怎么出走;当你从另一个方向来到同一中地点,却不知道怎样出去了。”〔15〕对于同样一个句子:“我看见那只红色的苹果”。从日常语言的角度来看,这是生活中普遍接受的,然而如果你从形而上的观点来看,那么这就会出现了你如何能相信你的眼睛的难题,你就走不出语言的迷宫。哲学的研究就是要给语言的迷宫绘上一张地图,使人们对日常语言的用法有总体的把握,使人们努力澄清语言的用法,搞清楚哲学的问题是如何产生的从而消解这些问题。有了这张地图,人们就能轻松地走出语言的迷宫,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一些表面上看来是常识性的句子如:“物体在我不感知它仍然存在”,“外部事物是存在的”却很容易使我们产生误解,这些句子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哲学研究就是要表明,我们不能把它们宣布为哲学命题,而是要把它们看成是“语法命题”(关于这些句子为什么是语法命题,我将另文专述)。

把哲学命题化解为语法命题并不意味着哲学消亡。维特根斯坦曾经对他自己的哲学研究方法做了这样的比喻。以往的哲学研究试图回答那些不可回答且难以回答的问题。这就如同把一个无限长的纸条沿着长度的方向分成几根无限长的小纸条。相反,他自己的哲学研究是把这根无限长的纸条划分成无限多的短纸条。这就是把那些不可回答的哲学问题分成无限的可回答的小问题。哲学研究的每一步都是解答这样一个小问题。哲学研究就是在研究这些无限多的小问题中取得进展。因此,维特根斯坦给哲学问题指出的出路并不是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宣告哲学的终结。按照维特根斯坦的哲学逻辑,哲学发展是通过全貌再现逐步澄清哲学问题、解除人们因日常语言的困惑取得的。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展不断地产生新的哲学难题和困惑,但是这些问题不可能靠科学知识来加以解决。而只能通过语言的分析来加以澄清。旧的问题澄清了,以新的方式出现的语言困惑会出现,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哲学的进步。因此,哲学既不会沦为常识,也不是为常识辩护,它更不会因此而终结。

哲学的结果:揭开一个又一个十足的胡说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主要是否定性的。他致力于澄清人们对语言的误解和误用,说明一个又一个哲学命题。他说:“我想教的是:把一个不明显的胡说变为一个明显的胡说。”〔16〕并强调,“哲学的结果是揭开一个又一个十足的胡说和理性举头向语言的一些界线碰撞后留下的一块块的肿块。”〔17〕在我们的哲学中,某些被当作不言自明的东西中隐藏着“十足的胡说”,它们外表上的不言自明性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哲学的价值就在于驱除日常语言和常识中的这些诱惑,揭开隐藏着的十足的胡说,或者说使“不明显的胡说”变成“明显的胡说”。比如,“事情是如此如此”这个句子在《逻辑哲学论》中被当作命题的一般形式,并被认为是可以与现实一致或不一致的。这个表面上看来不言自明的东西实际上包含着不明显的胡说。后期维特根斯坦强调,这个句子“听起来像个命题”,实际上作为一个一般性命题它是指涉其它命题的。作为一个句子,它所起的作用需要根据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使用它来说明。因此,“说这个命题同现实一致(或不一致)显然是胡说。”〔18〕我们看到,人们在使用语言时,有时不按照日常语言使用的规则使用语言,超出了语言使用的界线,制造了一些无意义的胡说,而这种胡说却又是常常隐藏着的。由此,维特根斯坦强调:“事物中于我们最重要的方面都由于它们的简单和熟悉而隐蔽不见。(人们无法注意某些东西——因为它们始终都在我们眼前。)”〔19〕他不无感叹地说:“能看见正在眼前的东西是多么困难啊!”〔20〕

从肯定的方面来看,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研究就是在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世界的知识以及语言使用方面建立秩序。这就是要重新编排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如同把图书馆的书重新编排一样,把那些本质上属于同一类的东西放在一起编成一排,把不属于同一类的东西区别开来〔21〕。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在语言使用的知识中建立一种秩序:带有某种特殊目的的秩序,许多可能秩序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秩序。”〔22〕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澄清理性的胡说,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必须在语言使用中建立秩序,把不同的种类的东西区别开来。哲学不给人们提供知识,也不提出任何观点,“在哲学中,我们不做结论……哲学只陈述每个人都接受的东西。”〔23〕哲学只是把那些已知的东西加以重新排列。哲学不是理论性的。它不提出假设进行推理,而是描述性的,对我们语言使用的规则加以描述,或者说,描述语言使用的秩序,而不试图改变语言的用法。他说:“哲学不能干涉语言的实际用法;它最终只能描述语言的用法。”〔24〕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上述看法,哲学既没有命题,也没有理论,更不提供任何知识,它只是描述语言的用法,它让一切保持现状。如果说它给人们提供什么的话,那不过是一些人所共知的常识。这样,哲学的观念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发生了一个急剧的转变。在传统哲学中,它是科学之科学,它为科学奠定基础,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它被从神圣的殿堂拉到了人间生活,从深奥的玄思转化为对日常生活的描述。哲学的传统地位被动摇了,代之而起的是日常生活知识的描述和朴素语言运用的分析。这就出现二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第一,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显然与自己的哲学研究方法相矛盾。在他的哲学研究中,他提出了:“用法即意义的理论”,提出了“私人语言”的理论,分析了“家族相似”的观点,提出了“一个内在的过程必须有一个外在标准”的重要哲学命题。这些东西显然超出了日常语言描述的范围。如果它们被看作是理论或命题的话,那么这便与维特根斯坦的主张相矛盾。第二,如果哲学仅仅是对语言用法的描述,那么这种描述对解决当代哲学问题的意义何在?

维特根斯坦所谓的哲学不提供理论和命题的观点并不排除对方法论的描述,也不排除对语言用法的描述。如果把这种描述称作理论的话,那就必然引起混乱。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不能被称为理论。维特根斯坦所反对的只是哲学家们所建立的关于自然、思维和语言的准科学理论,反对建构所谓的语义学理论,认识论理论。因为这些理论的结果最终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十足的胡说”。他反对把哲学描述与科学理论等同起来。如果说对心理主义、经验主义的批判包含着理论的话,如果说从方法论上系统地澄清概念之间的相似性、差异性、说明“心理”、“思想”、“语言”等概念的使用方法包含着理论的话,那么维特根斯坦无疑也建构一种“理论”。然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理论应该包括假设、推理、论证、预言、证实的过程,这是科学理论所具有的特点,哲学研究不具有上述特征,因此哲学研究的结果不是理论。它只是对语言的用法的描述。另一方面,科学理论追求一种精确性和完备性,而哲学却不追求这样的精确性和完备性。这并不是说哲学对精确性和完备性不作任何说明,而是说,哲学对它们的说明和科学的说明不同,哲学无法在精确与不精确、完备与不完备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哲学并不企求找出这条明确的界线。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哲学“不追求精确性,而追求一种全貌概观”〔25〕。应该承认,维特根斯坦也提出了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句子如“一个内在的过程需要有外在的标准”,但是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不是哲学命题,而是“语法命题”。它只是说明了我们使用某些具有心理特征的概念如“思考”、“计算”等的使用规则。我们之所以没有把它们当作语法命题是因为我们按照传统的哲学观而没有按照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对待这些命题。如果说它是一个哲学命题的话,它也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哲学真理,而只不过提出了人所共知的常识。〔26〕

应该承认,当代哲学中的某些争论不休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形而上学问题严重地困绕着哲学的研究。维特根斯坦提出了探讨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主张通过语言的分析澄清这些问题,而不试图提出解答这些问题的理论。这确实给我们进一步思考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这就是重新思考这些问题本身,看一看它们是不是一些不需要回答的“假问题”。在哲学研究中某些哲学问题本身(或者如维特根斯坦所说的“问题解决之前的状况”)就值得进一步思考。换句话说在深入思考和研究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就应当首先问一问我们自己,这些问题是如何提出的?这些困惑我们理智的哲学问题是不是我们理性的某种病态状况的表现?是不是这些问题本身的提出就是一个错误呢?维特根斯坦曾作过这样的比喻:“哲学家的行为经常与小孩的行为差不多。小孩在一张纸上胡写乱涂后问大人:‘这是什么’?——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大人曾几次给小孩画图画,然后说:‘这是一个人’,‘这是一幢房子’等等。后来小孩也涂画一些符号,问道:那末这是什么?”〔27〕很显然,哲学家应当放弃这类孩子般的幼稚问题。正如当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批判某些人提出的某种类似蛋生鸡还是鸡生蛋的问题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应当放弃问题的这种提法。

注释:

〔1〕〔3〕〔4〕〔5〕〔6〕〔7〕〔8〕〔9〕〔11〕〔12〕〔14〕〔15〕〔16〕〔17〕〔18〕〔19〕〔22〕〔23〕〔24〕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593节、第90节、第1节、第132 节、第110节、第133节、第133节、第123节、第132节、第128节、第124节、第203节、第464节、第119节、第134节、第129节、第132节、第599节、第124节。

〔2〕〔21〕参见《蓝皮书和棕皮书》,BasilBlackwell,1958,第7页,第44页。

〔10〕〔20〕〔27〕《文化与价值》,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4页、第55页、第23页。

〔13〕〔25〕《zettel》,Basil Blackwell,1981,第223节,第464节。

〔26〕参见贝克和哈克著:《维特根斯坦:理解和意义》,Basil Blackwell,1980,第490~4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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