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区的时空布局、战略定位与政策特征_战略定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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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TU982;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16)03-0022-10

      国家级新区(以下部分表述简称为“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1]。国务院对新区进行统一规划和直接审批,主导其总体发展目标、定位,批复其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国家在新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有关制度改革创新的探索工作。国家将大量政策资源、项目和资本集中投入到新区建设中,赋予新区以体制、模式、职能、产业等方面的试验与创新使命,致力于打造新区以形成超常规的发展态势[2]。

      国家级新区在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已运行二十几载。自1992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浦东新区以来,中国又先后设立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州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南京江北新区、福建福州新区、云南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和长春新区,目前共有17个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的发展历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一个缩影。在20多年的改革长河中,国家级新区承担的历史使命和实际功能不断演化。在新常态的发展背景下,新区在国家战略里到底意味着什么,新区数量是否还会继续增加?新区的支持政策会不会有所改变?很多问题都亟待回答。随着新区建设实践的持续推进,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和细化。彭建、魏海等(2015)构建了国家级新区区位选择的“发展战略导向+建设支撑条件”评估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估结果同现有国家级新区分布格局基本吻合[3]。晁恒、林雄斌(2015)等认为国家级新区是国家战略性选择的“增量空间”、国家治理和国土空间优化的载体,应在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中实行“多规合一”以为新区发展提供支撑[4]。本研究将通过对新区总体方案的政策文本进行解读、归纳和分析,比较分析各个新区在时间、地域、目标定位、政策支持方面的共性和差异性,以便更好地阐释问题。

      二、国家级新区的设立时间与地域分布

      (一)层次性的时间分布: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全面深化改革

      自1992年浦东新区首先获批设立,到2006年滨海新区、2010年两江新区成立,再到2011年到2016年14个国家级新区接连出现,可以看出以2006年和2011年为转折点,新区批复节奏明显呈现为三个阶段。

      最初,作为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浦东新区是沿海开放格局形成的重要起点,承担着带动国家改革开放的使命,是国家意志的试验田。其历史地位可与改革开放之初的“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战略比肩。新区发展方式延续了划定特殊区域、试验特殊政策、创新特殊模式以获得优先发展的策略,这体现了国家非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新区被赋予“先行先试”的优先权和政策优惠,成为政策高地,进而形成经济高地,呈现出单点突破的发展态势。

      浦东新区获批长达14年后,滨海新区才迈入国家级新区行列,这与中国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是不无关联的。在这种思路指导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采取了“区域开放、梯次推进、逐步扩大”的发展战略[5]。天津、重庆作为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行政体制上又同属直辖市,便于进行经验复制和推广。因此,滨海新区和两江新区成为第二批获批的国家级新区。这一时期,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红利得到释放,新区价值逐步外溢。

      2011年后,国家级新区呈现不断扩容的态势。在这一阶段,新区所处的主体城市由直辖市延伸到省会城市、地级市。仅2015年国务院就接连批复湘江新区、江北新区、福州新区、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共五个新区。从政策演变与国家级新区设立的关系来看,新区的设立与国家大政策、大事件息息相关[6]。新区的井喷式出现,正是国家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的信号。这一时期,新区由稀有性、特殊性向普惠性转变,新区价值逐渐外溢和共享。新区承担的战略功能,也从浦东新区伊始的国家级开放战略,演化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缩影。

      (二)战略性的地域分布:从区域非均衡发展走向区域协调发展

      从时间序列来观察,国家级新区的地域分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演变。目前,已经获批的17个新区在我国华东、华北、华中、华南、西南、西北、东北七大区域均有布局,其中,华东、西南地区各有4个新区,东北地区有3个新区,华北、西北两大区域各有2个新区,华中、华南这两个地域各有1个新区。

      华东、西南地区的新区分布折射出国家战略和政策的非均衡性,给予较发达区域和较不发达区域以特别的政策支持。华东有浦东新区、舟山群岛新区、江北新区和福州新区。浦东由于其特殊的地域及历史地位成为首个国家级新区,定位为国际金融、航运中心;舟山群岛新区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瞄准新加坡、香港等一流港口城市,成为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和福州新区则是分别乘着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东风,踏入国家级新区行列。西南地区有两江新区、贵安新区、天府新区和滇中新区。两江新区是第一个内陆新区,服务西南,统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贵安新区和天府新区同属西部大开发战略举措,前者承担着探索欠发达地区追赶发达地区思路的任务,后者则要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创新区域发展之路;滇中新区着力于执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

      新区建设以服务国家战略规划为指导方针。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区域发展定位为包涵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的“四大板块”,以及“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三大支撑带”。从长远来看,新区建设会趋于区域均衡,但就目前的新区分布上看,西部大开发和东部率先发展是“四大板块”中较受重视的方面,东北地区三大新区的接连获批体现了东北振兴正在成为新的战略聚焦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是“三大支撑带”里的侧重点。

      走过20多年的国家级新区政策,已经从非均衡发展向区域协调发展转变。近年来,新区密集型获批的态势呈现了新区建设政策的区域普惠性趋势,新区建设与国家区域均衡发展战略也逐渐匹配。

      三、国家级新区的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是新区发展的总体思路,体现了新区建设的中心目标。笔者从新区总体方案文本中提取新区综合战略定位,并将其划分为核心功能、区域定位、模式创新、产业与科技、生态与人文共五个方面。核心功能是新区天然独特、难以模仿,并在战略定位中处于最高优先级、最顶层的内容,代表着新区的国家战略核心定位。区域定位是新区在相关地域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上的作用,是新区的区域功能定位;模式创新是新区的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体现了新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产业与科技是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或产业布局及科研创新方面的措施,是新区的发展基石和支撑;生态与人文包括生态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与其关联密切的旅游业,体现了新区的发展理念。值得注意的是,这五方面内容既相对独立也存在交叉,未计入某一方面的内容代表该方面未被重视,并不一定代表该方面缺失。

      (一)核心功能的独特性与定位缺失

      新区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和资源环境条件,界定自身核心功能,核心功能代表了新区的独特性及其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如果核心功能定位缺失,新区就极有可能面临定位不清、同质化以及无序竞争问题。如表1所示,早期的浦东新区定位为四个国际中心,滨海新区定位为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两江新区定位为长江上游的商贸、金融、科技创新中心,舟山群岛新区则定位为中国大宗商品贸易物流中心。根据自身条件和资源优势,南沙新区、西咸新区、西海岸新区分别定位为世界先进水平的服务枢纽、西北能源金融中心和物流中心、深海远洋开发保障基地。从时间序列上观察,新区核心功能定位从早期的国际中心逐渐转变为国家中心、地区中心或专项基地。兰州新区、贵安新区、金普新区、天府新区、湘江新区、江北新区、福州新区、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长春新区都存在核心功能定位缺失问题。核心功能定位缺失也可以理解为,新区最重要的功能逐步转变为区域定位,体现了新区定位不清。新区辨识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其具有可替代性,新区的国家战略地位降低。

      (二)区域定位的开放性和区域中心性

      区域定位在核心功能定位清晰的新区战略定位中处于第二序列,在核心功能定位缺失的新区中处于第一序列。只关注区域定位这一序列,多数新区都提到了区域对外开放门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可以将其归纳为开放型区域经济中心。如果将关注范围拓展到核心功能、区域定位、模式创新三个序列,所有新区的区域定位都可以归纳为开放型区域经济中心。有些新区的核心功能定位体现了这种区域定位,如两江新区是长江上游商贸物流、金融和科技创新中心;有些新区的模式创新使命也体现了这种区域定位,如滨海新区是服务带动区域经济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西海岸新区是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由此可以得出,促进对外开放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是所有新区成立的一个重要目标。

      (三)模式创新的多样性和探索性

      所有新区都不同程度地将自身定位为改革试验区、示范区等。有些新区模式创新目标比较综合,比如浦东新区定位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有些新区模式创新目标比较单一和具体,比如兰州新区定位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些新区模式创新目标呈现出多样性,比如金普新区是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模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示范”、“先行”、“试验”等体现了新区的试点定位和探索使命、“城市化”、“发展”也是模式创新中的高频词。在早期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与两江新区模式创新目标中,“改革”一词频繁出现;从南沙新区开始,“创新”成为后续获批新区模式创新使命的关键词;2015年获批的福州新区和滇中新区的模式创新使命中,“改革”和“创新”被合并使用,表述为“改革创新”。由此可见,新区设立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在发展模式和体制创新上寻求突破,为改革进行试点和铺路。

      (四)产业定位的相似性与差异性

      所有的国家新区都在产业定位上有清晰表述。“现代”、“高端”、“新兴”、“服务”、“制造”、“创新”是新区产业定位中出现的高频词。高端产业聚集区可以归纳为新区的重要特点,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是多数新区的发展方向。部分新区有自身独特的产业定位,如舟山群岛新区是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包括海洋工程装备与船舶、海洋旅游、海洋开发、海洋生物和海洋渔业等产业。从南沙新区开始,“创新”、“新兴”开始频繁出现在后续新区的产业定位中,这意味着新区产业发展已开始出现同质性建设和地域竞争。即使新区在具体发展产业方面具有差异性,从长远来看,追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的新区仍将面临同质化和区域竞争;更长远地看,追求完善产业体系的各个新区都处在竞争之中。如何在产业发展中处理好区域竞争与合作,是新区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五)生态和人文目标的差异性

      所有新区都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舟山群岛新区等提出建设和谐生态区、宜居城市等明确目标,而两江新区、兰州新区、金普新区、湘江新区、江北新区则只提出加强生态建设的模糊口号。提出具体目标的新区各有特色,比如舟山群岛新区提出了海洋保护,西咸新区则强调历史文化传承保护,长春新区则要建设绿色智慧新城区。

      通过对国家级新区战略定位中五个序列的归纳,基本可以捕捉到战略定位的核心概念,分别为国家战略中心、开放型区域经济引擎、改革发展创新试点、高端产业基地、生态示范园区。

      四、国家级新区政策支持的共性与差异

      国家级新区发展的最大优势在于拥有各种政策先试先行的权力,适度放权和政策优惠是新区获得优先发展的前提。新区发展需要有落到实处的金融、财税、土地、海关、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作为最早设立的两个新区,拥有巨大的政策先行优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国家直接支持的政策效应渐趋弱化,已远不及20世纪80、90年代[7]。作为第三个国家级新区,两江新区虽然设立时间靠后,但其政策支持比照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执行,同时又叠加了直辖市以及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实际上是内陆地区政策支持力度最大的新区[8]。以两江新区设立之后为分界点,政策支持呈现出两个阶段,由于第一阶段三个直辖市新区在设立时间、设立区域、政策支持方面都具有特殊性,本部分将重点对第二阶段14个新区的政策支持进行比较分析。新区政策涵盖很多方面,很多新区各自拥有独特的政策,比如南沙新区的对外开放政策、舟山群岛新区的海洋管理政策、兰州新区的产业承接政策。本研究选取多数新区共有的、具有代表性的金融、财税、土地政策进行比较分析,能更清晰、直观地分析政策支持的共性与差异。

      (一)金融政策

      新区建设需要金融政策支持。通过对政策文本进行分析,本研究将新区建设的金融政策归纳为金融机构支持、金融创新试点、完善投资融资体系、金融对外开放、发展农村金融等五个方面(如表2所示)。

      金融机构支持是所有新区金融政策的标配,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新区建设,支持民营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金融创新可以被视为赋予新区较大的金融政策权限。西咸新区、金普新区、湘江新区、滇中新区、长春新区总体方案中没有金融创新的表述。不过,滇中新区文本里提到了落实沿边金融改革,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为金融创新。在具有金融创新试点表述的新区中,兰州新区、贵安新区是17个新区中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哈尔滨新区和长春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低迷,由此可以推论,金融创新试点优先赋予经济条件比较成熟的新区和最需要发展的新区。

      完善投融资体系是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统一要求。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完善投融资体系也是所有新区的金融政策标配。

      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兰州新区、西咸新区和金普新区总体方案中没有相关表述。原因可能在区位与产业两个方面:兰州新区、西咸新区位于西部内陆,区位较为偏僻,金普新区虽位于东北亚沿海,但在外资引进方面与其他沿海地区相比处于劣势;产业布局上,三个新区以工业制造业为立足点,同时注重新兴产业发展,内向型经济占据主导地位。

      

      发展农村金融方面,舟山群岛新区、贵安新区提出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有其特定意义。2011年民营经济占舟山市GDP比重65%,推动渔(农)民转产转业,是城镇化发展的重中之重。贵安新区属于欠发达地区,下辖20个乡镇,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主要为农业与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支持和完善投资融资体系是新区金融政策的标配,而根据新区情况不同,还设立了金融创新试点、金融开放、发展农村金融等适配政策。新区金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政策制定特色。

      (二)财税政策

      纵观新区发展历程,财税政策由最初的全方位支持变为一片空白(如表3所示)。总体方案中没有财税政策表述的新区,有兰州新区、金普新区、湘江新区、福州新区和滇中新区。

      按时间序列梳理,舟山群岛新区由“十二五”规划中国家海洋经济战略推动,几乎得到全方位的国家财税支持;兰州新区是第一个总体方案中未提及财税政策的新区,这种设定与其本身是工业重镇和主要承担产业转移的使命是有关联的;到了西咸新区和南沙新区,政策优惠与功能和产业相关,前者是西部大开发新引擎,后者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三个粤港澳合作平台之一。

      贵安新区是个特殊案例,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支点,将2013年到2020年新区新增地方收入全额用于新区发展专项基金,是一种类似买断性质的政策尝试,这种独特政策的目标是激发地方政府主动性,努力越多收益越多;西海岸新区财税政策服务于海洋经济的国家战略,是新区财税政策的一个转折点,由此开启了允许财税改革并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的时期,这与其自身经济实力强劲不无关系;金普新区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因其自身实力强劲,与西海岸新区情况类似,因此不享受国家财税政策倾斜支持。

      天府新区服务于促进西部发展战略,获得了国家财税政策倾斜。天府新区经济基础良好,财税政策本应与金普新区和西海岸新区相似,国家给予政策倾斜应是出于成渝城市群两中心平衡、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考虑。

      湘江新区、江北新区、福州新区、滇中新区都没有国家财税政策倾斜支持。江北新区总体方案中有省市财税支持的表述,但这更像是名义上的,其他新区完全有可能在发展中也得到地方财税政策支持。这四个新区也承载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的国家战略。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湘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970亿元,江北新区3800亿元,福州新区1041.4亿元,滇中新区506.5亿元。四个新区的经济基础差距巨大,但未得到国家财税政策支持的情况却基本一致。

      

      2015年底获批的哈尔滨新区,得益于“一带一路”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得到了国家支持相关项目的政策。新区的成立也与这两年东北经济不景气、经济增长亟待提升的现实相照应。2016年2月,作为东北崛起新支点的长春新区设立,新区总体方案里特别说明,国家对吉林省相关转移支付、土地出让省级分成等方面,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优先支持新区建设。

      舟山群岛新区、南沙新区、西咸新区、西海岸新区、天府新区、哈尔滨新区同属国家财税政策支持的新区,对照表1可以发现,除了后两者,其他新区均有清晰的核心功能定位,而后两者比前四个在政策上也有差距。天府新区的特殊待遇,可以视为是成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延伸;哈尔滨新区的成立,则标志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开始。无国家财税政策支持的新区,均没有清晰的核心功能定位;这可以佐证有核心功能的新区在国家战略里地位更高的观点。

      更细致地归纳财税政策发现,财税政策由早期各种直接补贴逐步转化为税收政策激励。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的弱化以及由国家支持到地方自主支持的转变,意味着新区财税政策由“国家主导、地方跟进”向“国家设定、地方推动”转化。

      综上所述,财税政策从全面支持走向一片空白体现了国家级新区建设从“国家主导”走向“国家引导”,从政府直接干预走向引导激励。新区财税政策支持总体呈现出随时间递减的趋势,可以预见,以后新设立的国家新区很难再享受到财税政策倾斜或支持。

      (三)土地政策

      国家在赋予新区土地政策支持的同时,也在不断强调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新区土地政策可以划分为创新土地管理制度、设置用地权限、土地市场规范化等三个方面(如表4所示)。

      在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和动态管理是重点内容,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试点是发展方向,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发展是主要原则,差别化供地政策是最新思路。西咸新区总体方案中只提及土地政策试点优先考虑,未过多提及土地政策,这可能是源于西咸新区的自身特点,西咸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必须放在重要地位,必须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金普新区总体方案只是简单提及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内容。

      用地权限可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用地权限国家层面的倾斜,有舟山群岛新区、南沙新区、贵安新区和天府新区,具体内容是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计划时给予倾斜。舟山群岛新区尤其具有特殊性,重大产业项目可以实行耕地国家范围占补平衡,其他新区则仅实行耕地省内范围占补平衡,这也标志舟山群岛新区在国家战略中的优先地位。第二级是用地省内倾斜,包括贵安新区、湘江新区、江北新区、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和长春新区。贵安新区用地计划同时得到国家倾斜和省内倾斜,用地权限仅次于舟山群岛新区。湘江新区、江北新区、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长春新区则都是近两年新批复设立的。第三级是用地权限与主体城市协调,有兰州新区、南沙新区、西海岸新区和福州新区。建设用地纳入对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捆绑了新区及其主体城市,体现新区对城市的依附性和服务性。兰州新区设立的重要意义在于老城区企业“出城入园”,实现产业转移;南沙新区、福州新区都是作为粤港澳服务型窗口构建的;推动青岛成为蓝色经济领军城市是西海岸新区发展目标。

      政策文本涉及土地市场规范化的新区,除了天府新区以外,其他均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达、思想开放是政策试点探索的主要原因。天府新区土地市场规范化的步伐要慢于发达地区新区,在土地市场规范化方面主要是探索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和补偿机制,承载了成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创新功能。

      综上所述,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是新区土地政策的主要内容,不同新区会有差异化的用地权限和土地市场化政策。

      五、总结性评论

      纵观国家级新区的发展历程,从浦东新区独享十几年的政策倾斜支持到最近几年的密集批复,体现了国家改革开放战略已经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走向全面深化改革。新区的区域分布体现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从非均衡发展向协调发展转变。武汉光谷新区、郑州郑东新区、石家庄正定新区等将更加具备成为国家级新区的潜力,未来新区的设立也必然从区域平衡走向省域平衡。

      

      国家级新区承载着三大核心职能:落实国家战略、协调区域发展和政策先行先试。新区的设立会释放出非凡的改革活力,展现出优先发展的美好前景。新区的战略定位非常重要,核心功能、区域定位、模式创新、产业定位、生态与人文等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新区核心功能缺失将导致区域定位、产业定位、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目标模糊,会产生同质化定位和无序竞争,新区承载的国家战略、协调发展与先行先试的功能将难以实现。新区享受到的政策支持也逐步从国家全面倾斜向国家部分倾斜、再向鼓励地方倾斜转变,从干预性的规制政策向激励性的引导政策转变。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的发展趋势。目前,新区政策支持仍然存在着与战略定位、区域分布等方面不匹配的情况,政策支持的同质化程度较高,未能呈现出战略定位维度的良好适配、时间维度的动态调整和空间维度的差异化供给。

      2015年4月和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国家级新区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的通知》,对各个新区健康、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区的发展方向。这也说明,虽然国家针对各个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总体方案,在具体发展实践中,新区必须能够很好地将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充分契合,探索出适合自身的健康发展战略和创新发展机制。

      通过对国家级新区政策文本进行分析,本研究认为,为了推动国家级新区健康、创新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明晰新区战略定位中的核心功能,提高新区的独特性和辨识度。中央政府需通过跟进观察新区建设状况出台更加具体的指导意见,不仅要推动新区各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还要促进新区找准自身特色,明晰新区核心功能的战略定位。新区审批、总体方案制定必须与核心功能定位相匹配,避免地方“盲目跟风”申报设立国家级新区而导致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其次,增强新区政策支持与战略定位的匹配度。部分新区根据不同战略定位已有各自的专项的政策支持,但这还不够,还需根据新区战略定位中的核心功能、区域定位、模式创新、产业定位、生态与人文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政策支持。政策支持体系是为实现新区战略定位服务的,政策支持体系构成、政策实施机制构建、政策工具组合搭配都必须与新区战略定位相匹配。政策支持与战略定位匹配度的增强将显著提高新区战略定位的目标实现与政策体系的实施效果。

      

      再次,对国家级新区的政策要支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改革进程动态适应。新区支持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策变迁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适应,政策构成、政策主体、政策类型、政策机制、政策工具都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进行动态调整,政策与发展相适应将为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新区支持政策必须与国家改革进程动态适应,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新区支持政策应当根据国家改革战略进行适应性调整。

      最后,国家级新区的政策试验与学习机制应当不断深化。政策试验与学习是中国式政策执行的核心机制,新区建设与发展同样得益于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新区建设过程中,不能再单单依赖国家政策、资源、项目的集中投入,要更加重视隐性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和扩散,更多关注经验知识的适用条件和推广价值,避免从点到面的示范机制断裂,提高政策试验与学习机制的实施效果与扩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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