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元产业市场化程度分析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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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共同的朦胧感觉:中国的第三产业市场化发育迟缓,且影响着整个经济市场化的进程。这种认识是错觉还是真实的反映,需要实证研究来加以说明。本文将围绕中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问题展开讨论。

一、分析第三产业市场化的理论依据

严格地说,第三产业应称作第三次产业。早在1935年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A.G.B.Fisher)根据发达国家经济史演进的产业结构特征,把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划分为顺序推进的三大阶段,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是继第二产业之后,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产业。后来,人们把它称之为“三次产业分类法”,并以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来判断一国的经济成长水平。我国以往的产业结构研究长期使用马克思的两大部类分类和农、轻、重分类法。改革开放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学术界开始应用第三产业理论研究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经过十多年的借鉴、学习和应用,第三产业的概念及其理论研究已广泛地被全国人民所接受和使用。我认为,作为经济史学范畴的第三产业,要真正理解其内涵,还必须深入研究并把握以下观点。

1.市场化是第三产业生长的隐含的前提条件。第三产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史上,一般是首先经历了商业革命,实现了经济的市场化,进而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依托相继完成了三次产业的分蘖。第三产业的发育、成长以至从第二产业(工业)中剥离出来并自成独立的产业,始终紧紧背靠着经济的市场化。甚至可以说,经济市场化是第三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脐带。

2.一个国家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化的发育状况。市场化发育程度越高,第三产业的数量扩张、质量提高越快。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不断地创造新的需求,产生新的第三产业的生产门类或新兴行业。新兴门类的不断增多,第三产业的行业也越来越多,其涵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其次,市场化发育和完善过程本身就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市场化发育和完善程度以市场体系的健全作为参照系。而市场体系的健全,意味着市场门类由不完备逐步向完备发展,由单一的基础市场向多功能的专业市场发展。从最早出现的商品市场到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当今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领域也由传统的商品流通,逐步拓展到金融保险业、信息咨询业、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化过程本身就是第三产业拓展空间、延伸服务的过程。

3.第三产业的历史演进逻辑表明,发达国家在进入工业化加速时期之前,市场体制已经确立。同时,围绕市场化所需要的第三产业部门也已经获得了较大发展,如,金融业、保险业、邮电通讯业、交通运输业、法律服务业等等。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发展集中地表现为一种市场化之后的经济增长,第三产业的发展主要受经济增长本身的逻辑规定,尤其是在工业化加速时期,发达国家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基本不受市场体制演变的影响。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正以工业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带动整个产业结构剧烈演变,工业化尚未完成,体制的市场化也正在变革之中。而第三产业发展的历史逻辑告诉我们,市场化必须优先于工业化。因为,迄今的经济发展,没有哪一产业的发展与市场机制的发育联系得如同第三产业发展与市场化进程那样直接和紧密,第三产业的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直接受市场化程度影响和决定。

二、判断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的基本问题

观察分析中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我以为要弄清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第一,对市场化程度的理解问题。发达国家一般把市场化程度叫做经济自由化程度。市场化是指经济资源由计划配置为“体”向市场配置为“体”的根本性转变,以及由此引起的企业行为、政府职能等一系列经济关系与上述转变相适应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市场化程度既不可能为零,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典型的非市场化国家,但我们不能认为,中国1978年以前的市场化程度为零。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个别领域仍然存在极少的市场行为。比如,农民自留地的农产品用于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少数生活服务产品价格以及出口贸易价格等都具有市场成分。发达国家是公认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市场化程度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因为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及其它非市场活动。如:国家定货、保护幼稚产业政策和政府企业对市场的影响等等。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市场化程度大致在5%~85%的区间波动。市场化程度低于5%属于典型的非市场经济,高于85%属于标准的成熟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50%~60%属于准市场经济,30%~40%属于转型经济或称初级市场经济。

第二,确定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的指标问题。围绕经济市场化的指标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国际上一般采用经济自由化指数来测算市场化程度。世界银行(1996年)用国内交易自由化、外部交易自由化和新企业准入三项指数加权平均,计算各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国内学术界由于对市场化内容理解不同,比较的范围和年份不同,因而给定的指标也不一样。我认为,第三产业市场化是一国经济市场化的一部分,而且第三产业领域大而复杂,因此,不能套用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的指标。基于这种认识,本文拟用于判断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的指标有以下6条:(1)产权的市场化;(2)服务产品的市场化;(3)资金的市场化;(4)劳动力的市场化;(5)投资的市场化;(6)企业的市场化。

第三,关于分析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的方法问题。按照现行的产业分类,中国的第三产业包括流通和服务两大部门四个层次,其特点是行业多,范围广。严格地说,研究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必须研究第三产业的各个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因为第三产业市场化是流通和服务两大部门四个层次的市场化之综合。但是,第三产业部门纷杂繁多,对各个部门的市场化程度,我们不可能一一做出具体、准确的测度,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缺少历史的分部门分行业的第三产业统计资料。改革开放后,中国统计数据是与计划经济口径相一致的,很难找出反映市场化的数据资料。因此,我们所能做到的,只能选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能量化的尽可能做到数量化,结合定性评估,从而大致得出中国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的基本判断。

三、中国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分析

根据上文的理论界定,下面对中国当前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进行分析和判断:

1.产权的市场化

产权市场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因此,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程度就成为转型经济国家衡量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从我国第三产业所有制的演进过程看,实际上是一个非国有经济不断发展,不断发挥作用的过程。这样,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基本上反映了第三产业产权的市场化程度。在我国公开发行的统计年鉴中,只是在交通运输业(含邮电仓储业)和国内贸易部门有关于非国有经济的较全面的数据。从1997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构成看,所占比重最高的是商业,大约占到第三产业的26.6%,房地产业6%,服务业10%,科教文卫体育和福利事业10%,国家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9.6%,公用事业1.4%左右。在商业中,我们选取按经济类型划分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指标,其中,国有经济占27.23%,非国有经济占72.77%,以此比例推算,非国有经济在商业中创造的增加值大约占第三产业增加值19.2%。服务业基本上是非国有经济,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为10%,这部分可视为非国有经济。由于缺乏第三产业其它领域的数据,而在这些领域中,要么非国有经济占的比重小,如金融、邮电、科教、文卫、体育、党政机关等,要么行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很小,如房地产、运输业和社会团体等,因而这些领域可以基本上视同为国有经济。因此,在我国第三产业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例为29.2%左右,产权的市场化正处于初始发育阶段。

2.服务产品的市场化

第三产业就是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为整个社会提供市场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产业就是一个提供服务产品的产业,简称服务业。第三产业的服务产品包括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产品,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产品,以及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服务产品。服务产品的市场化是第三产业市场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服务价格的放开程度和流通方式的变化。表1是常修泽、高明华(1998)测算出的主要年份服务产品的市场化程度。

表1 第三产业主要年份服务产品市场化程度(%)

从表1看,1997年服务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为41%,而从最新数据推算,1999年服务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可能要低于40%,其理由是:(1)从产值比重看,1998年和1999年第三产业的比重持续下降,按199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它们分别为27.9和27.8,比1997年下降近3个百分点。(2)从价格变动看,1997年以后物价指数大幅度下跌,一直在负数以下徘徊,而第三产业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不断上涨,二者的指数落差扩大了5倍以上,这从侧面反映了服务产品的市场化趋于萎缩。依此匡算,1999年的服务产品的市场化不会超过40%。

3.资金的市场化

资金市场化是一个双重性的指标,既是国民经济总体市场化的指标,又是第三产业市场化的单项指标。资金市场化主要包括资金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和利率市场化等。从资金主体结构看,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占到全部金融资产的大约70%。有人认为这是金融业的垄断,其实质是国有银行的垄断。其垄断表现为国有银行对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见表2)。如果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它由国家直接控股的银行加在一起计算,那么,国家垄断力量占据了90%以上的银行市场。按市场化原则组建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由于改制不到位及历史原因,它们的市场化程度估计在50%以下。至于外资银行,目前仍影响很小,估计影响力在3%~5%左右。

表2 金融资产和市场份额的分布

从资金市场份额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市场份额占60%以上,而2459个农村信用社只占10%多一点。虽然专业银行所占比重已从80%下降至70%,但其中真正按市场化原则经营的贷款估计在一半左右。

我国实行的是官定利率。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无疑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居民企事业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从活期到定期,从短期到长期也完全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官定利率与实际执行是有差距的。据调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时常高于官定利率50%~100%(仍低于地下利率),这些高出部分表现为企业给银行送礼,银行索取回扣甚至个人索贿以及繁杂的审批程序等。这是一种扭曲的市场化,本质上是反市场的。综合以上资金市场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可以认为资金市场化程度还不到30%,处于转轨的初始阶段。

4.劳动力的市场化

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由1978年的12.2%上升到1998年的26.7%,平均每年上升1.34个百分点。1998年在我国近7亿从业人员中,第三产业人员已达到1.8亿人。从就业结构看,第三产业劳动力中各行业所占比重依次为: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29.1%),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电通信业(12.6%),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9.5%),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6.68%),社会服务业(4.95%),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2.88%),金融、保险业(1.8%),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地质勘探水利管理业(0.79%),房地产业(0.53%)。此外,第三产业中其它行业占很大比例(29.72%)。

批发零售贸易以及餐饮业(商业)和社会服务业的劳动力已基本市场化,两项合计占全部第三产业劳动力的34%。目前,大中专毕业生的择业行为已基本受市场调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也基本上进入市场,再考虑到第三产业中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改革现状以及工资水平的市场决定情况,估算1999年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市场程度为40%。但是,由于我国仍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及城乡之间的户口基本封闭体制,我国第三产业中约有20%的从业者是干部身份,劳动力市场化的条件没有具备,故以上判断可能稍高一点。

5.投资的市场化

投资是经济运行中的基本活动,投资方式反映了市场的发育程度。在传统体制下,政府(国有企业)不仅包揽所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领域内的投资,而且以所有者和生产者的身份投资属于第三产业的所有生产性投资。随着市场的发展,政府不仅要从第三产业的生产性投资中逐步退出,而且在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准公共产品领域内的投资也将引进市场机制。但是,目前我国第三产业的投资市场化程度还相当低。除少数传统部门外,其它大多数前景看好的重要部门仍然是清一色的政府投资,而政府投资的这些部门在第三产业中的增加值比重为60%~70%。这就是说,从增加值的角度推算,在我国第三产业中投资市场化程度只占30%~40%。再从企业进入自由的角度看,投资第三产业的门槛高、障碍多,特别是一些新兴产业,行业垄断,排斥其他经营者入内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金融、保险、电讯、铁路、航空、信息媒体等,还基本处于政府投资或部门投资、垄断经营或限制经营的状态,使我国服务供给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在近年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20多个月持续负增长,物资价格指数连续40多个月负增长的情况下,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则连年攀升。1997年比1996年上升16.5个百分点,1998年比1997年上升10.1个百分点,1999年比1998年又上升12.9个百分点。服务价格居高不下与商品物价指数反向上升的事实,有力支持投资市场化程度较低的论点。据我们考察分析,我国第三产业的投资市场化不会高于35%,仍处于市场化的初始阶段。

6.企业的市场化

企业的市场化是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主体地位的平等程度。这一指标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是不存在的,但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法人企业一律平等,企业法人的法律、经济、文化以及人格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特权行为。计划经济是权力经济,权力经济是不平等经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由权力经济向平等经济演进,企业也由不平等逐步走向平等。企业平等程度越高,市场化程度也越高。因此,企业平等与否,实质上反映了政府移交权力给市场经济主体(企业)的到位程度。

经过20年的市场化改革,第三产业的企业平等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已经基本确立,非公有制经济从公有制的“补充”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第三产业的各类企业还存在不平等问题。首先,表现在第三产业的内部按“国有”和“非国有”划线,实行二元管理政策。政府对国有企业百般呵护,视其为“自己的企业”,似乎政府只有国有企业的政府。非国有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从投资范围、许可证发放,到银行贷款、税收和土地使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即使国家规定向非国有企业开放的市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住“自己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往往对不该限制的地方进行限制,该开放的地方不敢开放。其次,第三产业的企业与其它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的企业不平等。我国改革初期第三产业的比重很低,且第二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单一,第三产业的企业与第二产业的企业的不平等并不明显。但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第三产业的企业与第二产业的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的不平等幅度逐渐扩大,不平等程度也愈来愈深。①企业竞争力的强弱不平等。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25%,75%属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比重高,产业竞争力强。有资料推算,我国第二产业的企业竞争度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第三产业中,大多数部门国家垄断、行业垄断,竞争度较低,部分产业部门几乎没有竞争。②改革力度在大小不平等。中国的企业改革,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中,对外开放也给第二产业带来较强的国外冲击,使之一直走着一条深化改革的路。而第三产业的企业,大多数部门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不存在经营和发展的压力,不改革照样生存,低效率照样过好日子。③调节机制差异的不平等。第二产业的工业企业自90年代以来,其生产和经营基本上是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企业在市场供求变动和价格变动中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而第三产业的企业主要依靠政府调节,接受政府的定价或调价指令,并在经营亏损时获得财政补贴。这三方面的不平等,归结到一点,即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所有制结构不平等。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第三产业的企业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大约在35%左右。

四、中国第三产业发展的唯一出路:推进市场化

为了明晰起见,我把市场化程度的6项指标排列如下:产权的市场化29.2%;服务产品的市场化40%;资金的市场化30%;劳动力的市场化40%;投资的市场化35%;企业的市场化35%。综合以上分析,我的几点结论是:

1.我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步阶段。按6项指标的简单平均数计算,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为35%。结合实际调查,我觉得这一判断可能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假如30%~40%作为市场化的初级阶段,那么,我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正在这一阶段内,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按85%作为成熟市场化的目标,到1999年,我国第三产业在市场化道路上已经走过了四成,从这个意义上讲,过去20年,中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还是有绩效的。

2.我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与中国国民经济总体市场化程度不相区配,差距较大。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国民经济总体市场化程度或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程度大约在50%左右(常修泽1998,顾海兵2000)。《华尔街日报》发表的“经济自由指数”报告中说,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也大致在50%左右,已相当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水平的65%左右。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我国经济总体市场化水平已接近准市场经济(50%~60%)或称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而我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步阶段(35%),要跟上中国国民经济的总体市场化程度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程。

3.比较三次产业的市场化程度,第三产业排行老三。我国第一产业(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已达到80%左右,第二产业尤其是加工工业的市场化程度也接近60%。但是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还只有35%左右。按顺序排名列第三,实为倒第一。第三产业是连接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纽带,是为整个社会提供市场服务的“先行官”。直接为第一和第二产业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市场化发育缓慢或受阻,则等于卡住了其它产业生存和发展的“脖子”。当前,中国经济增长乏力,启而不动,不能说与我国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发育不良没有直接联系。

4.中国第三产业发展迟缓主要原因不是工业化,而是市场化。我国第三产业的众多领域市场化程度都比较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是困扰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现在理论界在关于第三产业发展的研究中,存在一些认识的误区,例如“工业化和市场化要并驾齐驱”,“只有经济增长了,第三产业才能发展”等等。我认为,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或工业化,忽视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十分错误的,而且也是有害的。据本文的研究证实,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首先必须提高和扩大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对传统的已经开放的行业,要继续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进入,培育多元化的竞争主体。对新兴的部分开放的行业,要扩大准入范围,允许更多的经营者进入,通过平等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增加服务供给。对教育、卫生、文化等开始开放的产业,要区分不同情况,制定配套政策,为其发展排除制度性障碍。对金融、保险、电讯等处于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快实行企业化,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把保险办成真正的保险公司,把电讯业办成真正平等竞争的多个企业,改变电讯业垄断经营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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