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论文_李秀芬

浅谈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论文_李秀芬

河北省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067600

摘要: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以及直接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新形势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对于当前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环境监察是非常有必要的。针对环境监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重点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1 引言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严重危害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人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环境权益诉求剧增,而我国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普遍不高,成为当前制约城镇环境保护的瓶颈。当前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必须创新环境监察新模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创新工作机制体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才能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 影响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因素

环境执法面对的往往是当地经济活力的推动者、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者、群众就业岗位的提供者,企业环境违法的行为不容易受到重视,环境执法面临诸多难题,既有外部的障碍,也有环保部门内部的问题。

2.1法制障碍

一是行政处罚难落实。企业停产治理决定权在人民政府,政府为追求短期政绩,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不愿意下达决定,有的甚至只发空头文件,不抓落实,应付检查。二是强制手段少,难以落实到位。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容易造成执行难。

2.2体制障碍

顺畅的执法管理体制是环境执法的关键环节。目前,环境执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横向分散、纵向分离、地方分割。突出表现在: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政绩,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不惜制定“土政策”,不支持甚至利用职权干预环境执法。二是环境监察队伍执法地位不明确。绝大多数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是事业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定执法权,环境执法只能通过委托进行,容易造成行政诉讼。三是地方分割管理严重,环境纠纷难处理。在处理跨界环境污染时需不同地域的环保部门及地方政府共同协商解决,执法过程往往会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的阻力,很难处理到位。

2.3环保部门内部缺乏协调机制

环保部门内部执法资源没有很好地整合,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甚至相互矛盾。有些环保部门内部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如在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中有的是环境评奖企业,有的严重违法排污企业还优先安排了大量的财政资金。环境执法与环境审批脱节,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存在事后、被动、消极的环境执法模式。建设项目只审批少监管,许多环境执法部门不知道批了项目,不清楚是否验收,往往是新项目变成了老污染才去查处,建设过程的监管往往成了空话;有的项目在建设时就已埋下暗管、设下违法排污的机关;有的验收时达标,验收后超标。

2.4队伍建设与工作作风不适应

目前环境执法队伍自身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足,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生产工艺、产业政策不熟悉,缺乏现场敏锐性及监察经验,找不到问题、找不准问题。二是执法不到位、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有些环境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缺少执法者应有的责任感。三是违反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有些环境执法人员之所以对环境违法企业查处不到位、关停不力。四是对新形势下的要求不适应,缺乏应急监察、生态监察知识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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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形势下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力的有效措施

3.1转变监察理念,创新监察模式

3.1.1实现环境监察“精细化”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改变粗放式的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在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跟踪追查要细。①现场检查要细。要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细查企业的环保审批验收情况;细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细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细查企业的排污费缴纳情况;细查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②调查取证要细。现场调查取证要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要细;搜集辅助证据要细。③跟踪追查要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积极督促企业矫正、改进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通过环境约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销号制度等方式,积极跟踪,逐步推进,使环境违法问题真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3.1.2实现环境监察“网格化”

环境监察工作要改变领导指令性、阶段性的专项环境监察执法的做法,在环境监察执法上要突出“网格化”管理模式。①划片包干,落实责任。将所属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划分若干片区,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成若干组,分别对应若干片区,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②定性区分,规范监管频次。定性区分国省控、市控、一般污染源,根据企业性质,划分监管级别,落实监管频次。同时,要加大节假日和夜间监察频次,形成全天候的监管模式以及时调度,量化考核。③探索建立村级环保监督员制度。积极发掘老党员、思想觉悟高、资历高的村民,发挥他们的环保热情。

3.2建立环境监察执法的长效机制

环境监察执法是一项涉及面广且复杂的行政活动,因此只有建立长效的执法机制,才能切提高实环境监察执法的效能。一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环保指标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和限期治理的决定权。二是环境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到位,并积极联合其他部门,改变以往以环保一个部门单独执法的局面,组成联合执法组,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逐步建立健全环保警察制度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制度,树立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打造高效的执法联动机制。三是加强源头控制,严把新建项目预审关、“三同时”验收关,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严厉处罚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并提高企业守法收益,对守法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奖励。

3.3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国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法律意识,为环保监察执法制造一个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扬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提高全体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二是要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执法氛围,有利于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果。三是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建立公众查询和获取环境资源信息的制度,扩大群众知情权,让他们了解自身所处环境的质量状况,从而提升群众对环境执法的信任度,为群众参与环境执法提供良好的条件。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且对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代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必须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创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机制体制,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才能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效能,才能适应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才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朱谦.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监督性监测采样行为的法律思考 [J].法商研究,2014(06):61―68.

[2]李爱年,刘翱.环境执法生态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执法机制创新[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03):80―88.

论文作者:李秀芬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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