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识遇到性别之争时--女性主义方法论_女性主义论文

当知识遇到性别之争时--女性主义方法论_女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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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学院派女性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女性研究”(women's studies)的形式进军学术界时,其初衷还只是想借助女性主义运动的力量在学术界为女性争得一席之地,同时为解释女性所处的不平等的生存境况和寻求走向未来解放的可行途径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知识上的储备。所以与女性研究在其他学科中的表现相类似,女性主义进入社会学的初期也是以批判正统和填补空白的姿态出现的(Millman & Kanter,1975;Stanley,1993;Abbott & Wallace,1996),即批判社会学领域中对女性以及相关议题的忽略与歪曲,通过对社会性别(gender)这一变量的强调和提升,使得被边缘化甚至无形化的众多女性问题或所谓非正统议题“浮出水面”并将它们纳入研究范围,从而改变社会学中以男性及相关议题为惟一正统和标准的局面。

然而女性主义很快就发现,这种对传统议题的重新解释或对新领域的开发充其量只是在现有的社会学框架里做一点修修补补,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学中男性霸权的基本状态。他们认为社会学的整个框架和传统都是依据男性经验建立起来的,它不能反映女性在社会世界的独有经验。这样就使得进入这一领域的女性主义社会学家面临着一种“分裂的意识”(bifurcated consciousness)或自我冲突的困境(Smith,1987;Oakley,1981),即无法将女性的经验感受与现有的社会学规范融合在一起。这种发现使女性主义相信现有的社会学范式存在着系统的缺陷,进而将批判的程序进一步推向奠定学科知识基础的方法论本身(ASA,CSWS,1980;Cook & Fonow,1986)。女性主义期望通过方法论的变革,将社会学改造成一种不仅是关于女人或由女人来研究的学问(of or by women),而且成为为女人(for women)的社会学(Smith,1987;Stanley & Wise,1983)。

要完成这样的使命,除了需要特定的主体(女性主义者)来参与之外,还需要运用新的理念和新的工具(女性主义方法论或方法)来促成目标的实现。因此关于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探讨和争论成为女性主义社会学研究关注的焦点。是否存在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或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如果有,其特点是什么?它们对社会学的传统方法论或研究方法构成怎样的挑战?女性主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争论,意在分析社会学研究中当知识遭遇性别时的境况与结果。这种独特的问题视角为后帕森斯时代社会学的范式论争增添了一道新的风景线。

关于方法和方法论:视角压倒一切

在是否存在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或研究方法问题上,女性主义者之间向来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几乎很难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女性主义学者桑德拉·哈丁认为,原因之一就在于人们往往将方法、方法论与认识论问题纠缠在一起,而没有认识到它们之间虽然有复杂的关联,同时却是相互区别的。方法是指收集研究资料和证据的技巧,方法论是用于分析和说明研究如何进行或应该如何进行的理论,而认识论问题则讨论有关知识有效性的理论和辩护策略。女性主义在讨论方法或方法论问题时,往往将这三个方面混杂在一起,缺乏清晰的概念,结果不能理清作为女性主义社会研究最独特的东西是什么(Harding,1987a)。哈丁进一步指出,收集资料和证据的方法不外乎三种类型:一是访问被调查人并倾听他们的心声;二是观察他们的行为;三是考察其历史的踪迹和记录。女性主义研究者可以运用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只不过其运用的具体方式可以有所不同,这些对熟悉的研究技巧的不同运用依赖于新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在这个意义上,她认为不存在独特的所谓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只存在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和认识论。

哈丁的观点实际上代表了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心声。虽然他们不一定使用“方法论”这样的词汇或对方法论有各自不同的理解,但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者认定女性主义研究具有与非女性主义研究相区别的独特的方法论特点或视角。女性主义社会学家舒勒密·雷恩哈茨将女性主义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归纳为十条:(1)女性主义是一种研究视角,不是一种研究方法;(2)女性主义运用多样化的研究方法;(3)女性主义研究包括对非女性主义研究的持续批判;(4)女性主义研究是由女性主义理论所引导的;(5)女性主义研究可能是跨学科的;(6)女性主义研究以创建社会变革为目标;(7)女性主义研究努力代表人类的多样性;(8)女性主义研究常常将作为人的研究者包含在研究范围之内;(9)女性主义研究常常试图与被研究的人之间形成一种特殊的互动关系;(10)女性主义研究常常与读者建立一种特殊的关联(Reinharz,1992:240)。

女性主义社会学家莉丝·斯坦利和苏·怀思将女性主义研究视为一种具有女性主义意识(feminist consciousness)的研究,这种女性主义意识植根于女性独有的具体的日常生活经验之中,是女性对社会实在的独特观念的表达,因此他们强调只有女性才能成为女性主义者、具备女性主义意识并进行女性主义研究。(注:关于是否只有女性才能成为女性主义者或从事女性主义研究的问题,也有许多争论。支持者(如Stanley & Wise)认为,在父权制社会中只有女人才具有被当作女人对待的独特生活体验,男人不具有女性那样的生活经验,因此无法成为真正的女性主义者或从事真正的女性主义研究;反对者(如Harding)认为,男人同样可以从事女性主义研究,只要他们坚持女性主义的方法论准则。女性主义研究并非简单的“女人研究”(female study),若将男性排除在女性主义共同体之外,势必减弱女性主义的同盟力量,并犯下了与男性中心模式同样的错误。这种有关女性主义研究的知识主体的争论反映了女性主义者在知识论和认识论上的分歧。)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认为存在什么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我们的立场是拒绝将‘女性主义研究’与某些特定的方法、性别主义(sexist)研究与其他不同的方法简单地等同起来。我们既不认为女性主义研究就是妇女所从事的研究,也不相信这种研究可以由男人来从事。因为我们觉得从根本上说,‘女性主义研究’是蕴涵着并产生于女性主义意识的,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Stanley & Wise,1983:31-32)。

女性主义社会学家马乔里·德佛也认为,女性主义研究者主要是对现有的方法进行了修改,而不是发明了什么新的方法;但是他们的确已经形成了描绘研究实践和认识论的独特体系,这就是“女性主义方法论”。女性主义有许多种类型,因此其方法论也不是一些固定的教条,而是一种不断发展中的开放的对话。德佛认为这种方法论的核心就是批判,即将现有知识生产的工具视为建构和维护女性压迫的场所。这种批判性的理解为一种不同的研究实践提供了可能性标准:(1)女性主义者追求这样一种方法论,即通过“挖掘”工作,转变男人所关注的标准实践的重心,以便揭示女人所处的位置和视角。(2)女性主义者追寻一种在研究过程中对被研究者最小伤害和控制的科学。例如吸收草根组织或专业妇女组织的工作,形成综合的程序和更少等级制的结构,尽力将研究关系中的权力和控制的等级阶梯拉平。(3)女性主义者追求这样一种方法论,它支持对女性有价值的研究,并导向有利于女性的社会变革或行动。这不仅包括变革理论或将新的主题引入学科,而且包括参与者意识的觉醒和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以及产生能激发或支持政治行动或决策的材料数据等等(Devault,1999:30-32)。德佛认为,这些女性主义方法论准则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冷漠的、歪曲的、无激情的所谓社会研究客观程序的另类可能性。

哈丁认为女性主义研究的独特威力或者说区别于传统研究的新东西就在于方法论方面的三个特点:(1)新的经验来源和理论来源:女性经验。传统的研究只从男性的经验出发,只关注男人所关注的那些社会问题。但是仅从资产阶级白人男性的视点出发来定义哪些社会现象是需要解释的问题,其结论必然是偏狭的和不公正的。女性主义研究的特点之一就是从女性经验的视点出发界定需要研究的问题,并把它作为衡量现实世界的一个重要指标。这种女性经验是多样化的,它来自不同阶级、种族、文化的女人的日常生活经验,而这些支离破碎的主体身份是女性主义见解的丰富源泉。(2)新的社会研究目的:为女性。女性主义研究的目标就是为女性提供她们所需要的社会现象的解释。传统的社会研究一直是为男性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解释,往往是从男人对女人的控制、剥削或操纵的欲望出发提出问题。女性主义新的研究目的是与他们新的问题视角不可分割的。(3)新的研究主题:将研究者与公开的研究主题放在同一个批判平面上。也就是说,在女性主义研究中,研究者本人的阶级、种族、文化、性别假设、信念和行为等必须置于她或他所要描绘的框架中去,这样一来“研究者对我们来说就不是以一个无形的、匿名的、权威的声音出现,而是表现为一个具有具体的、特定的欲望和利益的真实的、历史的个体”(Harding,1987a:9)。

可见女性主义者虽然强调其独特的方法论规则或研究视角构成了女性主义研究区别于非女性主义研究的基础,但并不主张自己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倡导方法的多样性与包容性。(注:在这一点上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主张与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本德所倡导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有相通之处,即反对存在奠定客观知识基础或带来知识有效性的任何形式的所谓标准方法或规范方法,认为科学的权威并非源自方法的权威,也不意味着所谓理性的胜利,而是渗透了意识形态和权力的社会选择的结果。如果说存在什么具有普遍性的方法规则的话,那只能是:“怎么都行”。)一些女性主义学者虽然致力于所谓“女性主义方法”的探讨,但他们所指称的意义实际上是方法论。例如女性主义社会学家多萝西·史密斯主张女性主义社会学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法和叙述文本的方法,能够将人们的经验和行动的具体情境与关于社会运行组织和统治关系的说明联系起来。但她自己也认为这些方法又可称之为“理论”,因为她所关注的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的“程序”,也就是“如何概念化或如何构造社会现象的文本性”。她所谓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重点,就在于“从女人的立场出发探索日常世界”(Smith,1987)。从女性立场出发并不意味着将女人的特殊经验普遍化,或者只是代表了女人之间共有的观点,而是为社会学中缺席的主体和经验创造了空间。因为在史密斯看来,社会学一向是社会统治机构的一部分,而女人一向是被排除在这个统治框架和组织之外的。将日常世界作为社会学问题的来源,就是研究实际的个体在实际进行中的活动,而不是抽象的社会秩序或规则。这种研究的主体不是超验的,而是存在于其自身的生活以及与他人关系的现实当中。因此这样的研究总是反思性的,是关于我们女人自己的——既作为研究者,同时又作为研究对象(Smith,1992)。显然史密斯这里所谈到的方法应该用方法论来指代更为贴切,实际上在她的著作中二者常常是可以通用的。

也有许多女性主义者虽然不认同惟一、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但却承认女性主义者在研究方法的取舍上存在某些偏好,如更加倾向于推崇解释性的、定性的研究方法,拒绝实证性的、定量的研究方法。为避免在女性主义方法的选择问题上争论不休,也有人干脆放弃了所谓女性主义方法的规范性定义,采用了更加实用的操作性定义。如雷恩哈茨就给出了关于女性主义方法的描述性的自我定义:(1)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就是那些自认为是女性主义者或妇女运动一分子的人在研究中所使用的方法;(2)指那些女性主义刊物或著作中发表的研究所使用的方法;(3)指从那些资助人们做女性主义研究的组织中获得奖学金的研究所使用的方法(Reiharz,1992:6)。换句话说,坚持女性主义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和开放性,也就是承认不存在什么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因此最能代表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和方法论特点的也许就是:视角压倒一切。

关于定量和定性:虚假的两极之争

在社会学的方法论和研究方法的探讨中,有关定量和定性方法的争论是个恒久的话题,以致于常常被视为社会学方法论两大阵营之间带有对抗性质的“范式大战”(paradigm wars)(Oakley,2000)。这是因为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的对立和冲突不仅存在于具体的研究实践的层面上,而且存在于研究者所崇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层面上,并且往往与社会学领域中不同流派的消长相联系。然而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在范式之争中显然并非势均力敌,定量方法似乎较少为自己辩护,而定性方法则不得不面对人们对其所谓科学性、合理性的质疑。这表明在社会学中实证的、定量的范式长期以来一直是更加强有力的传统,而解释的、定性的范式传统主要是在20世纪60年代库恩的“范式”理论兴起以后学术界愈演愈烈的反实证主义、反科学主义潮流中才逐渐声势浩大起来。女性主义介入社会学后不久也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实证主义的批判者行列,并且将定量方法作为男性社会学的典型范式加以拒斥。

女性主义对实证主义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对以主客体的二元分离为前提、以价值无涉和情境独立为保障的客观性原则的批判上。(注:女性主义对客观性的批判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后库恩时代科学哲学界以及社会科学界对实证主义的清理,包括对客观性的可得性(attainability)与客观性的可欲性(desirability)的批判。像现象学、批判理论、常人方法学、建构论等也都为女性主义方法论提供了学术资源,所以在对实证社会学的客观性原则的批判这一问题上,女性主义并没有多少与众不同的认知上的新鲜东西。惟一不同的是他们以社会性别为立足点,以性别文化为参照体系,因此方法论批判在这里顺理成章地转化为一种文化批判,并最终服务于他们解放的宗旨。)这种传统的客观性主张将知者与所知人为地分离开来,无视研究者所包含的偏见对于研究过程来说是不可避免的,幻想一种中性的观察、中性的语言存在的可能性,把知识视为独立于社会进程和具体情境的、有关自在(out there)事实或世界的抽象理解。其结果并没有获得真正具有普遍性的客观知识,而是打着客观性的旗号、以科学为名树立了社会学的男性中心地位,维系了男人统治女人的意识形态。因此女性主义认为,以客观性为目标的社会学的方法论追求与父权制的社会文化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男人在学术界的优势地位不仅仅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而且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也就是说,学术界的游戏规则是由男性制定的,因此作为实证精神体现的定量方法似乎在无意识中与男性之间形成了共谋共存的关系。女性主义社会学家安·奥克利甚至将社会学中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之间的范式争斗看成是“两性战争的另一种形式”。她认为,定量与定性的两分法首先是作为认知方式的一种性别化描述起作用的。其中“定量的”是指硬的、可靠的、理性的、客观的、公共的,与男性气质相呼应;“定性的”是指软的、不可靠的、直觉的、主观的、私人的,与女性气质相呼应(Oakley,2000)。这样就构成了一个二元结构的权力等级体系,社会性别在这里不仅指作为社会群体的男性和女性,而且用来喻指更一般意义上的有权者和无权者;定量与定性也不是简单的方法对立,而是包含着复杂性别文化内涵的话语权力之争。正因为如此,定性方法常被倡导用于许多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族裔、同性恋者等的研究,因为这些人往往被排除在白人中产阶级男性文化的主流研究之外。

许多女性主义者对定量方法(如结构性调查、人口统计学分析等)持批判态度,并在研究实践中更多地倾向于应用定性方法(如参与观察、深度访谈、口述史、民族志等)(Miller,1991;Reinharz,1992;Abbott & Wallace,1996)。对定量范式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对定量研究中的性别偏见的批判。如定量研究中女人的经验和声音常常是空缺的,研究样本中或者根本不包括女性,或者所提问的问题是不适合于女性的,或者把男人当作标准、女人当作异类,把在男性样本和理论假设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强加在女人头上,从而形成对女性经验的扭曲理解(Eichler,1979)。又比如在统计方法的运用过程中,概念或变量的选择、数据的收集、统计程序的运行、统计类别的呈现等等都给性别偏见留下可乘之机(Oakley & Oakley,1979)。二是对定量研究本身的方法论特点的批判。如研究者常常只通过问卷或其他文字记录为中介与被访者交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距离由于定量技巧的运用而不断扩大,以致要产生有用的理解都非常困难。分析范畴和解释框架被研究者先验地决定,它们来自标准的男性主导立场,这样就使研究可能成为父权制意识形态的表达(Cook & Fonow,1986)。同时,研究者侵入被研究者的私人领域,干扰他们的理解力,利用虚假的伪装,操纵他们之间的关系,把被研究者当成可以分割的零碎的物来对待,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强加在他们头上,而他们很少或几乎不能得到任何回报。这种定量研究的模式是一种“强奸模式”,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控制和统治关系(Abbott & Wallace,1996)。

许多女性主义者相信定性方法可以避免定量方法带来的这些问题,因为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不是分离的和等级关系的,而是以整合的、同情的、平等的甚至合作的关系形式为特征的(Mies,1983;Reinharz,1983)。他们认为定性方法尤其适合女性主义研究的目标,因为这些研究让作为被访人的女性发出自己的声音,使她们参与到决定研究方向和重点的工作中去。这些方法还强调特殊性比普遍性更重要,有助于纠正实证主义所主张的无根基、无差异的脱离具体情境的抽象观点(Mies,1991)。

然而也有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者对此提出了异议。在一篇题为《定性与定量:重构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文章中,女性主义社会学家乔伊·斯伯拉格和玛丽·齐默曼指出,主客体的分离不是定量方法独有的,定性方法也不一定就能避免研究中的权力控制关系。每一种研究方式都是一种建构,都存在着偏见。必须打破定量和定性的虚假的逻辑两分法,通过二者的整合重建女性主义方法论(Sprague & Zimmerman,1989)。她们认为,女性主义对定量方法的批判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定量方法作为一种研究策略,强调每一个阶段如测量技巧、最终数据、评价进程的明晰性,强调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得学者共同体内部的交流与批判成为可能。大型的调查研究以获得代表性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特殊研究个体的选择所带来的偏见为目标,这种情况下只有运用定量策略才是可行的。这并不是说定量策略能产生更加符合事实的数据,而是说它们提供了在不同的和更加公开的层面上进行批判和交流的可能性。奥克利也认为,女性主义对定量方法的批判有将澡盆里的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之嫌。其实由于定量方法更具一般意义,女性主义需要用它来说明男人和女人结构分化的程度,描绘女性受压迫的图景。只不过要打破偏见、重新构造研究的对象,需要的是一种不同的视角,一种视原来的常识为偏见的见解(Oakley,2000)。

一些女性主义者还对定性方法的局限提出了批评。如那些非结构的或开放式的访谈更易受研究者的偏见和观念的侵袭,这些偏见以更加微妙和不易察觉的方式起作用;定性方法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访者的语言表述能力,很容易导致研究者的误解;并且定性研究使得事后的反驳或检验变得异常困难,等等(Ryff,1985)。女性主义社会学家朱迪丝·斯黛茜注意到,在女性主义者所推崇的民族志研究中,研究者与被访者之间形成了亲密而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研究关系中的人际参与以及对这种关系体系的闯入和干涉对被访者来说自然是一种冒险。这种关系虽然冠之以合作的名义,但本质上并非是平等的。二者在身份地位上存在着差异,在研究的基本选择上也有差异,最起码对于研究者来说,要从这种关系体系中抽身比被访者容易得多。在研究记录或报告的产生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作者权的不平等问题,研究者总是假定自己是权威。因此这种定性研究策略中显然也存在着有害的权力关系(Stacey,1988)。

实际上女性主义既然主张方法的多样性,那么关于定量与定性方法孰重孰轻的争议或取舍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无意义的虚假的两极之争。因为任何方法都可以以性别主义或非性别主义的方式得到应用,关键不在于研究者运用的是定量方法还是定性方法,而在于以何种方式运用它们。为避免社会学的传统方法或方法论可能带来的弊端,女性主义社会学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策略。斯伯拉格和齐默曼指出,女性主义在社会研究中必须考虑到四个方面的因素:(1)认识到在任何观察中偏见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相信某一种或一类方法而拒绝其他种类的方法是要不得的,克服偏见的惟一希望就在于尽可能地利用不同研究策略的长处。定量研究者必须批判地、谦虚地阅读定性研究的文献,反过来,定性研究者也是如此。每一种方法都有自己的弱点和强项,没有一种单一的方法可以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因此接受过不同方法训练的研究者之间必须合作。(2)认识到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主体性以及我们作为研究者的对象性。把我们自己的观念和问题与被研究者的相比较,当二者出现分歧时,要能够证明为什么我们所做的选择是合理的而不是简单地断言它们。这样首先必须使我们自己的假设和偏见尽可能地清晰明了,同时考虑到研究的每一个阶段在现实世界的应用以及相关性来调停主客体之间的分离关系。要将我们的研究与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主体性整合起来,必须特别注意我们所使用的语言,使我们研究所得的信息能够摆脱抽象的外衣,为文献之外活生生的个体所理解和利用。(3)认识到研究关系的等级性质。并非所有的等级关系都是有害的,要视这种关系的组织是为了使不平等得以维持或加剧还是为了使不平等程度得以降低或消除而定。如果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起始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我们当然可以组织这样一种研究进程来形成平等的研究技巧并分享彼此的知识。(4)认识到研究与统治的再生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现有统治关系的再生,我们需要形成策略性的研究议程。这并不意味着要对直接产生于政治行动的问题进行提问或回答,也不意味着我们要将自己限制在一种应用性的政治社会学上,虽然那是一项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而是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应该选择站在被压迫群体一边来反对他们的统治者(Sprague & Zimmerman,1989)。

女性主义称传统的社会学研究为“父权制的”(patriarchal)研究,称自己的则为“参与性的”(participatory)或“反思性的”(reflexive)研究。女性主义社会学家朱迪丝·库克和玛丽·佛诺曾对女性主义社会学研究中常用的研究技巧进行了探讨,并概括了女性主义社会学研究最基本的研究策略(Cook & Fonow,1986):(1)承认社会性别无处不在的影响,认识到社会学研究中的男性中心偏见,将女性界定为分析的重心,并考虑到研究者也是一个性别存在体;(2)将研究集中于唤醒人们意识的思想启蒙上,运用提高觉悟(consciousness-raising)(注:也可翻译为“意识觉醒”,是美国20世纪60、70年代女权运动中流行的一种组织活动方式。妇女们组成各种各样的“提高觉悟小组”,聚在一起畅谈各自生活中作为女性所经历的痛苦和遭受的不公待遇,意在打开女性长期受蒙蔽和受压抑的无意识状态,让她们通过诉说和交流清醒地意识到作为女人的受压迫处境,并分析社会和家庭是如何一步步使自己甘心屈于从属地位的。这种方法带有明显的心理分析倾向,在组织方式上又很类似于中国曾经盛行的各种“诉苦会”,对于女性的意识觉醒和觉悟提高有很好的效果。)技巧收集材料,承认研究者的女性主义意识对研究的影响,把社会变革作为研究进程的目标之一;(3)拒绝主客体两分的逻辑规则,考察女性参与者作为研究者、助手和被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被屈于从属地位的方式,挑战那种认为定量化以及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严格分离是达到客观知识的必要保证的假设;(4)考察研究过程的伦理关系,预见研究结果对被研究者的影响,确保被研究者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对体现从属方式的语言的作用进行评估,并对研究准入活动的公平性进行质疑;(5)强调女性的赋权与女性命运的变革,通过研究努力使结果有助于改变女性在生活中受压迫和受剥削的处境,让这个潜在的目标群体加入到研究的设计和运作中去。

这样,有关定量和定性方法的传统争议在女性主义这里就化解为一种有关研究策略或方法论规则的探讨,而这些最终都可以在女性主义的认识论那里找到答案。

关于知识:性别化的建构

女性主义认识论的核心就是探讨知识与性别的关系问题,即知识与性别是否相关、在何种程度上相关。显然,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女性主义从不否认知识与性别的相关性,但在相关的程度和形式问题上存在着极大的分歧。这种分歧最终导致了女性主义在方法和方法论取向上的不同偏好。

关于女性主义认识论的最有系统的论述是由桑德拉·哈丁做出的。她把女性主义认识论视为证明女性主义研究合法性的辩护策略,包括谁将成为研究的主体、知识的合法性是否依赖于信念的驱除、可以认知“主观的真理”吗、客观性的本质是什么、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恰当关系是什么、知识诉求的目的是什么等等问题的探讨(Harding,1987b)。哈丁认为,按照传统认识论的观点,由于女性主义是一种以社会变革为目标的政治运动,而科学知识被视为是价值中立的、客观的、不带情感色彩的、无偏见的,应该免受政治利益或愿望的干扰,因此所谓“女性主义知识”、“女性主义社会学”等说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然而许多由女性主义所引导的研究却产生了更加可靠、更少偏见、得到更多支持的知识,这就产生了一个对传统认识论具有极大挑战性的问题,即政治化的有价值取向的研究可以产生更加完整和更少歪曲的研究结果吗?

哈丁将女性主义认识论划分为三种形式:女性主义经验论(feminist empiricism)、女性主义立场论(feminist standpoint)和后现代女性主义(feminist postmodernism),指出他们对这个问题有各自不同的回答(Harding,1987b)。女性主义经验论认为,由错误的信念所产生的社会偏见有可能进入到研究的设计、材料的收集和数据的解释等各个阶段,从而导致研究结果的扭曲。他们相信通过更加严格地坚持现有的方法论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研究过程和结果中的男性中心主义偏见。在这个意义上,妇女解放运动充当了“皇帝的新装”那个古老的故事中没有偏见并敢于说真话的孩子的角色,帮助人们摘去有色眼镜而获取真正客观的知识。同时,这一运动也为更多的女性或女性主义研究者创造了机会,而她/他们比男性或非女性主义者更容易产生无偏见的知识。可以看出,这种辩护策略只对传统认识论的不完善的实践方式提出批评,并没有从根本上对主流的知识规范提出挑战,对现有的方法论规则也是持认同态度的。虽然这样,它对于促进女性主义社会学早期的纠正偏见、填补空白工作还是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作用。这里知识与性别的相关性只停留在研究实践的层面上,女性作为知识主体的介入只是为了在知识进程的最终结果中彻底摆脱性别。

女性主义立场论的态度则不同。虽然他们同样主张知识以经验为基础,但他们认为女性主义研究之所以更加优越和可取,不是因为他们在遵循现有方法论规则的过程中更加严格或更少出错,而在于他们本身源自于女性的生活经验,这种经验为产生更加完整和更少歪曲的知识提供了潜力。因为女人处在被统治、被忽略、被边缘化的“他者”位置,这使她们获得了一种不同于男人的批判的眼光和立场,有助于克服偏见并产生更加客观的知识。立场论者对传统认识论所主张的价值中立的客观性原则持批判态度,强调认知过程的社会性和主体性,坚持女性立场和经验的价值取向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寻求一种具有反思性的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规则。可以看出,这种辩护策略比女性主义经验论更加激进,已经对主流的知识规范提出了正面挑战。这里知识与性别的相关性已深入到研究规范的层面,女性的全方位卷入是为了让知识进程朝着有利于性别解放的方向前行,而不是徒劳无益地试图摆脱性别的纠葛。

如果说女性主义经验论和立场论还在试图追求一种能比传统的社会科学更少偏见、更少歪曲地反映社会现实的普遍知识的话,那么后现代女性主义已经对是否存在这种知识产生了怀疑。他们批判启蒙思想所推崇的任何具有普遍性的所谓“宏大叙事”,认为女性主义所能做的只不过是让来自不同种族、阶级和文化的不同女性讲述自己的故事,呈现她们所拥有的不同经验和她们的不同需求。如果以掌握这个世界的所谓惟一真实的权威故事为目标,势必使女性主义有关社会生活的叙事沦为另一种不同于男人权威叙事的新的“主人的故事”,使知识重新成为专制和权力的化身。在他们眼里,知识最核心的要素就是“情境化”,没有不含偏见的知识,也不存在一种压倒一切占绝对优势的知识形式,只有由多样化的支离破碎的主体所讲述的多种多样的故事。可以看出,这种辩护策略强调知识的建构性和多元性,一定程度上为相对主义打开了大门。这里知识与性别都被还原为一种权力话语,并在文化的建构中相互融合。

哈丁的认识论叙述勾勒出了女性主义研究过程中知识与性别相遇的几种基本形态。实际上不同认识论取向之间的界限有时并不那么分明,特别是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一边从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那里汲取了更多营养,一边更加坚定地抵制相对主义之风,很难简单地将他们归于某种具体的认识论或流派类别,多元化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在社会学研究中,女性主义者更加关注种族和文化的差异,更加注重语言和修辞分析的技巧,也更加注重以跨学科的、策略化的眼光寻求更具亲和力和更加精致的方法。例如多萝西·史密斯运用所谓“制度民族志”(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的方法来帮助女性从自己的位置出发去理解她们所处的社会世界,就是取材于人类学中广泛应用的民族志方法,吸取了田野工作的近距离考察特点以及擅长研究边缘群体的传统。但史密斯认为传统的田野调查是从“内在者”(insiders)的立场出发,走出去寻找“外在者”(outsiders),把他们的生活现实包装成一种“材料”带回到统治计划之中,这样产生的知识对强势群体来说是有用的,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进入边缘群体的窗口。制度民族志则要把这样一种流程颠倒过来,作为研究者的女性本身就是边缘群体的一分子,所以她们能从作为内在者的边缘立场出发,向外辐射到社会权力和统治的中心,阐明影响具体情境的统治的可能性。这种研究的目标就是通过日常世界活生生的个体经验来揭示组织现有统治秩序的社会关系,它提供了一种从“个人的”走向“政治的”以及理解制度因素对个体生活影响的方式(Smith,1986)。因此制度民族志总是关注制度的关联,关注各种活动场所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场所通过统治制度和文本而达成的合作。比如传统的社会学观点将家庭视为私人场所,而制度民族志则提出家庭生活与外在的多种制度相联系,与工作、教育、健康保护、闲暇活动以及产品的生产与分配等制度有关,这些制度体系和话语被看成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之外必须执行的东西。史密斯认为这种制度民族志的研究类似于“提高觉悟小组”的组织方式,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都从研究中学到了许多。

马乔里·德佛在她那本命名为《解放方法》的著作中则用大量篇幅探讨了如何从女性立场出发谈话与倾听、书写与修辞的方法技巧。她将女人的谈话视为是一种人工制品,认为有必要对这些访谈资料进行分析,以便揭示其中未能彰显的意义。受常人方法学的影响,她强调这些访谈的精心组织的特点,让分析者看清访谈材料中那些视而不见的细节,使这些人工制品为经验和互动分析提供线索。同时,她坚信女人的谈话包含着值得发现的意义,并且这些意义又很容易被忽略。在传统的社会学研究程式中,这些谈话往往被当作“闲话”或琐事的表达被排斥在外,而这样的排斥和标签实际上是控制女人和她们对公共话语的贡献的机制。因此她认为,对语言的新关注应该成为女性主义研究计划的核心(Devault,1999:56-57)。德佛指出,在女性生活与谈论经验的主流语汇之间存在着某种不适合,这种不适合为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达造成了真正的困难,她们不得不进行“翻译”,结果或者是不能很好地描述事情,或者只能以非标准的方式运用语言。在男女混合的群体中,女人比男人更少被倾听,她们所说的东西也更少被相信或被别人采纳。她们比男人更多被打断,想要继续谈话也必须花费更大的努力。这些发现可视为男人和女人之间权力关系的结果,也证明了女人充分而自信地表达自己所面对的特殊障碍(Devault,1999:61)。在这个意义上,女人在社会中是一个“沉默的群体”。戴尔·斯邦德认为这种“沉默”并不表明女人不说话——事实上女人是语言的重要传播者,而是指女人以有限的、受男人更大的社会权力和控制的影响而在个体和制度两方面都受到训练的方式说话。这种独特的说话特征不能视为语言技巧上的缺陷,而是对她们所面对的说话制约因素的合适反应。因此语言对女人来说也可以成为潜在的权力资源,比如女人对女人的谈话(woman-to-woman talk)就给女性提供了更加充分地说出自己经验的机会,因为她们之间更有可能相互理解和彼此倾听,提高觉悟小组就可以理解为一种系统化的女人对女人的谈话方式(Spender,1985)。

然而,德佛指出,在描述女性的生活经验时,不管研究者采用了什么收集和分析访谈资料的方法,都面临着误贴标签的危险,这种危险来自不适合的语言的运用。因此研究者必须仔细而有创意地选择言词,注意到选用这些言词对经验进行描述的结果会是什么。女性主义文本应该以超越标准语汇的方式描述女性的生活,以个体视角的有效性取代抽象的、标准化的知识主张。在构建这样的文本的过程中,许多女性主义者试图给予女性的边缘位置以充分的说明,让自己的文本成为社会学传统的一部分;但是如果产生的文本太适合于已有的社会学传统,又可能会颠覆其变革这一传统的计划。在德佛看来,这是女性主义研究始终无法摆脱的两难困境(Devault,1999)。如果将女人在主流文化和学术传统中的缺席比喻为女人的沉默,那么这种沉默意味着:不出席、不参与、不书写,谈(或写)但不被听到,谈(或写)但被忽略,谈(或写)但没有信心,谈(或写)但没有权威,谈(或写)但不生效,谈(或写)但只以有限的方式——只集中于特殊的主题或只在特定的地点、时间、范围、情境,谈(或写)但只能短期存活。改变这种局面的方法之一就是增加参与,将更长、更响亮、更有信心的女人的故事和声音纳入知识结构产生的渠道,这就要冒险接受现有的排斥女人的主流话语的影响;另一种解决方法是考察通过何种组织形式和传统造成对话中女人的沉默,确认这些形式和传统的作用,并积极寻求对传统的言词和权威构成干扰的反霸权活动(Devault,1999)。可见女性主义知识进程始终是与作为社会进程的妇女解放运动密不可分的,他们相信知识是一种性别化的建构,因此“解放方法”在这一意义上与“解放性别”成为同一事件的两个方面。

结语

至此,女性主义的方法论之争已经呈现出一个基本的轮廊,尽管我们清楚这样的争论永远不会有完结的时候,因为关于社会学的方法论之争已经成为学科本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总体上说,女性主义对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主流社会学方法论持批判态度,并将传统的价值中立的客观性原则斥为父权制文化的男性中心主义典范。他们追求以批判性、反思性和参与性为特征的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规则,但大多数女性主义者并不认为存在什么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而是主张方法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只不过强调要在坚持女性主义视角和立场的前提下博采众家之长。女性主义反对认知和文化体系中的两分法传统,认为关于定量与定性、客观与主观、理性与情感、主体与客体、公共与私人的二元划分与男人和女人、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性别对立相对应,构成了有权者与无权者之间的权力等级关系,必须加以拒斥,因此社会学中所谓定量与定性的范式大战在方法论意义上是虚假的两极之争。女性主义经验论、立场论以及后现代女性主义的认识论取向反映了女性主义关于知识与性别关系的三种基本形态,无论知识在何种程度上是性别化的建构,女性主义相信解放方法与解放性别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女性主义尽管在方法论的变革问题上不乏雄心勃勃的设想,却不敢说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事实上,女性主义社会学家朱迪丝·斯黛茜和贝尔利·索恩在1985年的一篇文章中已经承认这种对社会学基本假设和框架的挑战是失败的,因为女性主义的见解还常常处在被社会学主流孤立或分离的状态,她们悲观地称之为“社会学中女性主义革命的缺失”(Stacey & Thome,1985)。这种变革的失败可能源自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自20世纪60年代功能主义作为一种主导范式衰落以来,社会学本身已成为一个无中心的领域。在这种四分五裂的局面下,要建立一种统一的具有震撼力的女性主义革命相对较难,所有的变革可能不得不导向多元化和多维度,女性主义也不得不在跨学科的边界地带寻找自己生存的空间;二是由于女性主义自身在方法论问题上的暖昧态度。比如一方面他们宣称偏见是不可避免的,不存在任何独立于具体情境的真正普遍的、抽象的知识,另一方面又以追求更少偏见的客观性作为女性主义知识的目标;一方面认定传统的社会学范式渗透着男性中心主义,是服务于男性经验的说明和解释的,另一方面又主张吸收社会学甚至跨越学科界限的一切方法为我所用,似乎方法本身可以逃脱性别化的侵蚀而“洁身自好”,只要冠以“女性主义的方法论”或“研究策略”的指导就可以改头换面成为女性主义新范式的成员;在关于定量和定性方法的取舍问题上,理论上他们声称反对非此即彼的二元结构,实践中却更多地偏向于定性研究而往往对定量分析较为排斥,等等。这种暖昧的态度来自女性主义者所描绘的女性在社会和文化中作为“身处其中的局外人”(outsiders within)或“边缘化的局内人”(marginal insiders)的特殊处境和立场。

虽然这样,女性主义的方法论尝试在理论上还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并且在实践中也促成了许多清新而精致的女性主义研究成果的出现,许多在正统的社会学范式中被忽略、被遮蔽、被扭曲的东西在女性主义这里重新被挖掘出来或得到了补充和修正。从知识论上看,女性主义基本上是个文化建构论者,他们强调社会性别在这种建构过程中无处不在的影响,强调个人经验(无论是作为研究者还是被研究者)在知识构成中的价值,强调以建立一个没有权威和权力控制的真正民主的认知方式作为解放的社会科学的目标,因此女性主义有关方法论或认识论问题的探讨带有很明显的政治和伦理意味,知识变革与女性解放的目标始终是交织在一起的。比如他们当中许多人推崇在研究过程中借鉴“提高觉悟小组”的谈话方式,就是通过个人经验的交流,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让被研究者发出自己的声音,让研究者学会倾听和书写。在这个意义上,女性主义政治运动中那个著名的口号“个人的是政治的”在女性主义知识变革中可以相应地改为“个人的是学术的”(虽然女性主义者自己并没有明确提出这样的口号),这就从方法论的角度挑战了所谓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规范划分以及蕴涵的权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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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识遇到性别之争时--女性主义方法论_女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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