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体育经纪人培养制度的探讨论文_李冲

关于完善我国体育经纪人培养制度的探讨论文_李冲

上海体育学院 200082

摘 要: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体育职业化、市场化、商业化的发展,我国体育经纪业开始兴起。到了90年代,足球、篮球等运动项目的职业化改革,使体育经纪人市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体育经纪人作为体育经纪业中重要的角色,开始为体育经纪业的发展起到更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体育经纪人 完善 制度 探讨

一、体育经纪人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1.持证体育经纪人数量严重匮乏。我国截至2014年,累积获得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数为1169人。在市场化运作比较好的中超里,持证经纪人为30人左右,而实际为整个中超服务的国际经纪人和国内经纪人大约15人;目前CBA持A牌(操作国内球员形象代理和外援引进)的中方经纪人只有几十人。

2.体育经纪人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我国体育运动员随着体育市场的开放、体育制度的改革慢慢从竞技走向市场,运动员市场价值的开发成为体育经纪人重要职能之一。但是,一些体育经纪人自身素质不足,可能导致运动员受到伤害。

3.体育经纪人的培养有利于制度的建立。建立体育经纪人的制度,需要对体育经纪人的人才培养。因为体育经纪人制度的约束对象是体育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如果经纪人自身缺乏必要的素质并且对从事的经纪活动缺乏正确的理解,将难以维护体育经纪人制度,甚至损坏制度的建设。因此,体育经纪人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二、我国体育经纪人培养制度的现状

1.培训时间。目前,我国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都已举办了体育经纪人培训班,但是基本上培训时间都很短,大多采取短期集中授课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左右;如果培训时间为晚上或者双休,会稍微长一些,大概1个月左右。

2.培训机构形式及课程内容。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培训机构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体育局联合工商局的形式;第二,协会举办的形式;第三,体育院校举办的形式。

3.考核形式。体育经纪人的考核一般是参加培训后进行笔试来检验培训效果。目前来看,考核通过率比较高,一般在95%以上,只要学费交齐,最后只有少部分人通不过考试。

三、我国体育经纪人培养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长期系统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国没有一个长期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如上海市体育局与工商局联合举办的培训班一般集中在5-11天,浙江省的培训班采用5-8天。大多数从事体育经纪的人都是通过短期的培训来获得体育经纪资格证书的,培训效果远远不能满足体育经纪人实际专业素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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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机构处于垄断状态,渠道单一。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培训目前主要是国家以及地方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社会及其它培训很少,培训机构单一;并且这些培训机构没有开展过学员的需求分析,培训教师缺少实际操作经验,导致培训的知识与实际的体育经纪工作联系不是很紧密。

3.培训课程内容不够完善,缺少全国统一大纲与教材。体育经纪活动经常涉及很多专业理论知识,如体育、经济、法律、广告、营销、公关等,除此之外,还需要实践能力。这就需要体育经纪人的培训内容要丰富,课程设置要全面。但是,现在的培训内容还不够,过于重视理论,缺乏对学员实践能力的培养,并且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性的大纲与教材。

4.考核缺乏严谨性与规范性。我国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部分,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另外,考试的淘汰率比较低,导致合格人员实际水平不是很高。

四、完善我国体育经纪人培养制度的对策

1.建立长期系统的培养体系。培养体系可以采取短期封闭和长期开放两种相结合的形式。短期封闭是指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短期(8-14天)内集中学习体育经纪人的专业知识;长期开放是指在学习了专业知识之后,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培训机构进行咨询,得到进一步的学习。

2.完善培训课程内容,统一大纲与教材。体育经纪人的培训课程内容应该包括三大部分:素质培养、知识培养和能力培养。要尽快组织人员出版我国统一的体育经纪人培训大纲与教材,来加强行业培训和考核的规范性。

3.培训方式多样化。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培训方式比较单一,要增加多样的培训方式。除了专业老师教学,还可以聘请知名的经纪人进行讲座,举办体育经纪人的研讨会、论坛等,促进业内人员与培训人员的相互沟通和经验交流。

4.严格规范考核制度。参与培训的学员经过培训后,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体育经纪人资格考试。考试笔试要全面,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增设面试科目,合格人数要高质量、高标准地进行控制,最后通过考试的才可以获得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

本文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体育经纪人培养制度的建议,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学者来补充研究,为我国体育经纪业的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罗平 体育经纪人的基本特征及制度管理[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9,23,(2):8-13。

[2]李海 张立 黄文卉 设立中国体育经纪人协会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2007,43,(3):13-19。

[3]陆作生 周爱光 我国体育经纪人的法制监管[J].体育与科学,2007,28,(2):45-49。

论文作者:李冲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6年4月总第18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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