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宣威与北方赖水国的地理纠葛_大清一统志论文

关于邶鄘卫与涞水北国的地理纠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涞水论文,纠葛论文,北国论文,地理论文,邶鄘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669(2016)03-0078-09

       自东汉以来,邶鄘卫作为周初三监封地这个大前提是历代学者所认同的。尽管在三监人物、封邑及其隶属关系等问题上多有歧见,但人们对于邶鄘卫的地望总于朝歌左近求之,而不会注目于殷畿之外。王国维作《北伯鼎跋》,通过对涞水所出北国铜器的研究,提出旷古未闻的邶鄘卫新说,认为邶即燕在涞水,鄘即鲁在奄中,从根本上颠覆了邶鄘卫为三监封邑的传统说法,致使千年定案再生疑云。本文拟对王国维邶鄘卫新说略加检讨,重新考察邶鄘卫的方位所在,进而厘清邶鄘卫之邶与涞水北国的关系,以期有助于弄清历史的真相。

       一、邶鄘卫新说辨正

       为方便讨论,兹将王国维在《北伯鼎跋》中提出的邶鄘卫新说节引如下:

       彝器中多北伯北子器,不知出于何所。光绪庚寅,直隶涞水县张家洼又出北伯器数种。余所见拓本,有鼎一、卣一。鼎文云“北伯作鼎”,卣文云“北伯

作宝尊彝”。北,盖古之邶国也。自来说邶国者,虽以为在殷之北,然皆于朝歌左右求之。……余谓邶即燕,鄘即鲁也。邶之为燕,可以北伯诸器出土之地证之。邶既远在殷北,则鄘亦不当求诸殷之境内。余谓鄘与奄声相近……奄地在鲁。……武庚之叛,奄助之尤力。及成王克殷践奄,乃封康叔于卫,封周公子伯禽于鲁,封召公子于燕,而太师采诗之目,尚仍其故名,谓之邶、鄘,然皆有目无诗。季札观鲁乐,为之歌邶、鄘、卫,时犹未分为三,后人以卫诗独多,遂分隶之于邶、鄘,因于殷地求邶、鄘二国,斯失之矣。[1]548~549

       王国维关于邶鄘卫地望所在的新说法,一度颇受学界推崇。顾颉刚先生就说:“这是用考古学的资料定邶与卫(殷)之所在,又用语言学的资料定鄘之所在,因而指出邶在今河北省境,鄘在今山东省境,卫在今河南省境,三国有相当远的距离,从此可把郑玄、皇甫谧、颜师古们硬性规定三国在纣城之外的说法根本推翻,可称为一个有力的创说。”[2]虽然顾氏全面肯定王说,但在具体论证过程中,则比较同意陈梦家先生对王说所作的局部调整,肯定鄘是有“旧鄘”之称的“宋”[3]142~143。刘起釪先生除了否定邶即燕之外,几乎全盘接受了王国维的意见并进行了更为充分的论证[4],极大地增加了王说的影响力。

       在今天看來,王氏立论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文章对各种资料未加全面细致地分析,仅据有关铜器的出土地就提出了惊世骇俗的邶鄘卫新说,自然存在不少可以商榷的地方。

       第一,北国诸器出于涞水不能证明邶即燕。以出土地来判定铜器铭文所涉某一国族的地望,直到今天仍是学者们经常使用的研究方法。但它的有效性还必须依赖于其他相关辅助性资料,特别是需要对文献资料加以细致分析,方可定案。但这项工作王国维并没有做,自然使邶鄘卫之邶地在涞水的结论缺乏可信度。至于邶即燕,除了北国诸器出土于燕地外,别无其他证据。在传世铜器铭文中,铭刻“燕侯旨”的铜器早有著录(如方濬益《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王氏应可看到。只要稍加分析,就会觉察到周初既有燕侯旨(近年又发现燕侯克),怎么还会有北伯器中的“北伯

”“北伯邑辛”两代北国之君?北伯器与匽(燕)侯器同时并存,无论如何也无法轻下邶即燕的断语。于省吾先生指出:“王氏谓‘鄘’与‘奄’声相近,其说可信。至谓‘邶’即‘燕’,殊不足据。鄙意以为‘邶’,金文作‘北’,以其在殷都安阳以北,故以为名。邶之为国,当在燕之南与殷之北,即今河北省之南端。王以三戈出于易州,证殷人疆域之广,不知近年来殷代彝器又出于热河、湖南、浙江等地,不得概视作殷之疆域矣。”[2]在这里,于氏除了指出王说邶即燕的舛误外,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即仅凭铜器出土地来推断一国地望或疆域范围是有问题的。随着今日考古材料的增多,这一点已是人所共知。但在王国维那个年代,中国考古事业尚在起步阶段,他有此失误虽可理解,但不可盲从。

       第二,单靠声韵相通不能肯定鄘即鲁。三监的封立在武王克商之后、周公东征之前,前后不过四五年时间。在这期间,鲁地尚为奄国所据,那里不可能分封给任何人,当然也不会是邶鄘卫之鄘。对此,顾颉刚先生驳议说,鄘与奄声固可通,但周公东征之前,奄国未灭,其君为奄侯,曲阜一带明是奄地,管叔绝不可能监到那边去。如果鄘即为奄,周公东征,管叔自杀,也不需要“伐奄三年讨其君”了。“王国维把声音偶然相近的‘鄘’和‘奄’并作一谈,必不可信。”[2]顾氏的批评很对,但他同意陈梦家先生的鄘即宋之说仍有可商。《左传》昭公十一年载:“宋城旧鄘及桑林之门而守之。”这里所谓“旧鄘”之“鄘”不是专用地名,而是“城”的意思,故杜注为“旧城”,《经典释文》谓“本或作墉”[5]1124亦其证。《左传》昭公五年说:“祚于四鄘”,杜注亦云:“鄘,城也。”可见“宋城旧鄘”只能解释为宋的故城,而与邶鄘卫的鄘邑实无关涉。此外,《诗》有《鄘风》,亦有宋人所作《商颂》,也说明鄘与宋不可混为一谈。

       第三,据季札观乐不能否定邶鄘卫地相毗连。《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札来聘,请观周乐,为之歌《邶》《鄘》《卫》。季子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班固以为这是“三国之诗,相与同风”,原因是周公“迁邶、鄘之民于洛邑”(《汉书·地理志下》),故于邶鄘卫旧地仅存卫风。杜预注《左传》则认为,季札“听声以为别,故有疑言”。是说乐工演唱的时候,并未说这是邶、鄘、卫的诗,季札通过聆听乐曲,怀疑是卫风。这是肯定《诗》有邶、鄘、卫三风。顾炎武《日知录》却说:“《邶鄘卫》者,总名也,不当分某篇为《邶》,某篇为《鄘》,某篇为卫。分而为三者,汉儒之误。以此诗之简独多,故分三名以各冠之,而非夫子之旧也。”[6]136马瑞辰亦云:“古盖合《邶》、《鄘》、《卫》为一篇,至毛公以此诗之简独多,始分《邶》、《鄘》、《卫》为三。”[7]18~19王国维沿用清儒顾、马之说,进而认为邶、鄘两国有目无诗,后人误以为邶、鄘在殷畿,于是从较多的卫诗中分出一部分,来填补邶、鄘这个空白,以此论证邶、鄘本身远离殷畿,前者即燕,后者即鲁。陈槃先生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邶、鄘、卫三国之歌诗土风同,由此说明三国境地互相毗连,而其后邶、鄘亦并于卫,则邶、鄘名存实亡,故得统以卫诗目之矣。”[8]892~893近出上博简《孔子诗论》第26号简有云:“北白舟闷。”这里的“北”与阜阳汉简《诗经》051号“右方北国”[9]7之“北”其义相同,都是指毛诗《邶风》之“邶”,“白舟”就是毛诗《邶风》中的《柏舟》,“闷”则是孔子对《柏舟》一诗的评语[10]156。这说明早在孔子时代,《诗经》已有《邶》《鄘》《卫》三风之分,并非汉代毛公分篇的结果。可见王国维依据清儒的分诗说,来证明邶、鄘是与卫国相距遥远的封国,也是靠不住的。

       以上所涉三点,是王国维邶鄘卫新说的核心证据,仔细分析起来都无法使人心悦诚服。王氏所作古史新证,目光敏锐,方法科学,多有精辟见解,为学界所推崇。为什么在邶鄘卫问题上,会有如此严重的失误呢?问题在于他有时也不免忽略自己所倡二重证据法的要义。二重证据不是一面之词,地上地下材料都要合理兼顾,以此非彼不行,坚执一端也不行。王氏的邶鄘卫新说,最大的问题是太多地否定了文献记载,致使陷入重重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一是言邶鄘卫不及三监。班固《汉书·地理志下》云:“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国是也。邶,以封纣之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郑玄《毛诗谱·邶鄘卫谱》说:“邶、鄘、卫者,商纣畿内方千里之地。……周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后。庶殷顽民被纣化日久,未可以建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监,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监教之。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皇甫谧《帝王世纪》说:“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为三监。”(《史记·周本纪》正义引)班固、郑玄、皇甫谧等人对三监人物及其封地有着不同说法,是造成后来邶鄘卫问题歧说纷纭的根本原因。但不管他们认为三监人物具体是谁,可以肯定的是,其中绝不涉及任何一位人物被封于燕,或封于鲁,或封于宋。如果离开三监来讨论邶鄘卫问题,就等于只有目标而无出发点的一次怪异旅行,最后则不知回归何处。后来遵信王说的一些学者,也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个问题,竟使一桩千年疑案丧失了息讼的基本前提。

       二是言殷畿不分内外。班固、郑玄所说“殷畿”或“殷纣畿内”,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实际上,过去人们习称的殷商“王畿”当有两重含义:一是代表商王朝统治天下万邦的整个疆域,一是代表商王朝作为宗主国自身的疆域[11]107~133。很明显,班固、郑玄所言为其后者,而不是说将原来商朝所领全天下的疆土封给三监。殷畿或纣畿的范围有多大?文献也有比较清楚的记载。《战国策·魏策》载吴起说:“殷纣之国,左孟门(今河南辉县西),而右漳滏(今河北漳河),前带河(古黄河),后被山(今太行山)。”大致范围在今河南省北部和河北省南部。郑玄《邶鄘卫谱》云:“邶鄘卫者,商纣畿内方千里之地。其封域在《禹贡》冀州大行(今太行山)之东,北逾衡漳(今河北漳河),东及兖州桑土(今河南濮阳)之野。”两人所言大体一致。因此,邶鄘卫的具体地望,只能在这样的殷畿或纣畿范围内来探寻才是合适的,而不宜把它放到畿外的燕、鲁、宋一带去。

       三是言卫境不察沿革。《左传》定公四年说:康叔封卫,其“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命以《康诰》而封于殷墟”。《史记·卫康叔世家》说:“(周公)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又《管蔡世家》说:“(周公)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而分殷余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以续殷祀;其一封康叔为卫君,是为卫康叔。”《尚书·康诰》序说:“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在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后世所谓邶鄘卫三国的疆地被全部纳入卫康叔的统治范围,主体即是武庚所辖殷畿地境。虽然康叔所治殷民并非全部,其中一部分已随微子迁宋,或者邶、鄘之民已被“迁于洛邑”,但卫国地境在“河淇间故商墟”却是明白无疑的。正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杜预注说:“武王伐纣,分其地为三监。三监叛,周公灭之。更封康叔,并三监之地。故三国尽被康叔之化。”孙诒让《邶鄘卫考》亦云:“周公以武庚故地封康叔,实尽得三卫全境。”[12]109因此,从卫国地境的沿革关系看,邶鄘卫的地望应在康叔所封卫国疆域之内,而不宜另地求之。

       总之,王国维提出的邶鄘卫新说,不仅结论与历史实际不合,在研究方法上也不周密,未能真正体现出二重证据法的辩证精神。因此,关于邶鄘卫的地望问题还有必要做深入研究。

       二、三监封地邶鄘卫地望考索

       在传世文献中,“三监”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传》:“武王杀纣,立武庚,继公子禄父,使管叔、蔡叔监禄父。禄父及三监叛。”(《毛诗谱·邶鄘卫谱》正义引)这段话前面说管、蔡“监禄父”,似即三监;后文说“禄父及三监叛”,武庚禄父又在三监之外。这说明是时人们对于三监并没有明晰的概念。近出清华简《系年》也言及“三监”,表明这个词早在战国时期就进入了人们的历史视野,但同样无法确知其内涵。到东汉以后,三监人物及其封地才有了明确的说法,但意见颇为分歧。从前引《汉书·地理志》《邶鄘卫谱》《帝王世纪》可知,班固以武庚、管叔、蔡叔为三监,邶、鄘、卫分别为其封地;郑玄以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邶、鄘、卫顺次为其封地;皇甫谧亦以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卫、鄘、邶分别为其封地,与郑玄说略异。其后,古今学者对三监人物及其封地多有探讨,然无定论。

       在三监人物问题上,顾颉刚、刘起釪两位曾有重要研究成果发表[13]。虽然他们依循王国维的邶鄘卫新说对三监疆地的考察未必正确,但对武庚、管叔、蔡叔为三监所作的论证却是可信的。笔者赞同他们的意见,“一是因为它与春秋至西汉间可靠的文献材料相合,二是因为它与周代‘监’字的历史内涵相合”[14]。因此,本文不打算对三监人物再作讨论,只就武庚、管叔、蔡叔的封地作进一步考订。

       在这里,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叔鲜、叔度既封于管、蔡,因而后来被称为管叔、蔡叔,为什么还同时领有邶鄘卫某一封地呢?先儒似乎没有太留意这个问题,今日学者大体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改封说。如顾颉刚先生认为:“管叔本封于管,即今河南郑州市,蔡叔本封于蔡,即今河南上蔡县;后来改封殷畿,‘管、蔡’两叔之名也就带了过去,封地虽变而原封的名不变。”[2]或以为“三叔所封的管、蔡、霍三地,可能均系武王克商前的旧封。在武王克商之后,三叔作为三监,因原封地距殷都太远,盖均未就原封国,而是到殷畿,以便于执行对殷的监视作用”[15]245~255。二是兼领说。如晁福林先生说:“邶、鄘、卫三国在周初并立只有短短的四五年时间。……管、蔡自有封国,他们在自己的封国是侯,而在邶、鄘则是监,是一人而统领两地。”[16]或以为“三监之设是监官,与分封封国有所不同”[17]。

       前一说没有文献根据,反而否定了有关文献记载,如谓“武王分封三叔……不可能如《史记·管蔡世家》所说在武王克殷之后、设置三监的同时”[18]253~270,即其例;后一说注意到一人兼领两地的事实,却未能清楚说明事情的原委,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在这里,我们提出邶、鄘为管、蔡驻邑说,以供讨论。先将有关材料胪列如下,再作分析:

       《逸周书·克殷》:“(武王)立王子武庚,命管叔相……乃班。”

       《逸周书·作雒》:“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

       《史记·周本纪》说:“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乃罢兵西归……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史记·卫康叔世家》说:“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管蔡世家》《鲁世家》略同)

       上引材料表明,武王伐纣之役一结束,随即封武庚以续殷祀,“为诸侯,属周”(《史记·殷本纪》),同时命管叔、蔡叔傅相武庚治殷。待罢兵西归之后,乃大行分封,叔鲜封于管,叔度封于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管、蔡“傅相”武庚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顾颉刚先生认为,这是司马迁根据西汉对诸侯王设立太傅、丞相的情形推想到周初,“以为管、蔡二叔必然是武庚的‘傅相’,为武庚‘治殷遗民’的,这原是他对于古代史事的一种误解”[2]。顾氏为了说明管、蔡二叔有过改封,故不承认傅相武庚一事。但《逸周书》和《史记》说得非常清楚,管、蔡傅相武庚在前,正式册封于管、蔡在武王班师之后,不顾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而颠倒时间顺序似非合宜。而且《逸周书·克殷》《逸周书·作雒》公认是战国以前的作品,亦非汉代文献,不能说管、蔡傅相武庚是出自司马迁的推想。

       其实,武王命管、蔡二叔傅相武庚无非是一种政治策略,是“恐其有贼心”而采取的一项钳制和监督措施。但表面文章要做,冠冕堂皇的漂亮话也要讲,这就是命管、蔡二叔傅相武庚“以和其民”。所谓“相”和“傅”,或合称“傅相”,都是辅佐、协助、帮助的意思。《说文·人部》:“傅,相也。”《集韵·漾韵》:“相,助也。”《周易·泰》:“辅相天地之宜。”孔疏:“相,助也。当辅助天地所生之宜。”中山王

壶铭谓“以辅相厥身”(《殷周金文集成》8735,以下简称《集成》),是辅、相同义故得连言。可知傅相武庚就是辅助他治理殷遗民。那么,管叔、蔡叔通过什么途径来完成名为傅相、实为监殷这样的政治任务呢?

       可以设想,单凭管、蔡两个光杆儿司令跑到武庚的封邑里住下是不行的,那里面临殷商旧势力的包围,不只无法监控武庚,反而容易被武庚所控制。要说管、蔡回到黄河以南自己的封国里实施遥控,那就更不行了。因为当时的通讯与交通条件有限,距离太远等于虚设其职,发挥不了监控作用。所以可行的办法应该是,在武庚封邑的附近找到两座重要城邑,让叔鲜、叔度及其随从(可能还包括少量武装部队)居住下来,名义上不过是管、蔡傅相武庚的工作站,也不损害武庚所封殷畿的完整性,实际上,管、蔡一旦接管各自的驻邑,那里就成了周人监控殷人的据点和前哨,与封邑已相类似。但是,管、蔡的驻邑毕竟只是为了执行特定任务而设立的,所以并不妨碍后来武王大分封时他们被正式册封,各有可以世袭的封国。这恐怕就是管叔、蔡叔各自兼领两地的由来,也是司马迁不以邶鄘卫某一城邑作为管叔、蔡叔封国的原因所在。然而后世不明就里,直以管、蔡傅相武庚的驻邑说成他们的封国,致使一人同时受封两国而难于解释,只好舍管、蔡之地单言邶鄘卫,或用改封说强为弥缝,以致历史真相愈益模糊不清。

       弄清管、蔡二叔兼领两地的缘由,就可以进一步考察邶鄘卫的具体地望及其隶属关系了。

       先说邶的地望与归属。

       《说文·邑部》云:“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郑玄《邶鄘卫谱》云:“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后汉书·郡国志》云:“朝歌,纣所都居,南有牧野,北有邶国。”《读史方舆纪要》云:“邶城:在(卫辉府)府东北。周武王克商,分其地为邶、鄘、卫是也。”[19]2304《大清一统志》云:“邶城在汤阴县东南,周初所分之国。”并谓:“《旧志》今日邶城镇,在县东三十里。”[20]这些材料表明,商末周初邶邑的地望是清楚的,故钱穆先生以为即今汤阴县东南三十里的邶城镇[21]298。今邶城村发现古代遗址多处,其中村东北约500米处有一土台,现存面积约300平方米,相传为周初武庚的观兵台。村西230米处有“城隍岭”,地面下发现有方形城垣,南北长1050米,东西达1564米,城内还可见到战国、汉代的遗物[22]。这些可能与周代邶邑故城有关。

       关于邶邑当为三监何人的封邑,汉晋时期即众说纷纭。班固说是武庚的封邑,郑玄归之于管叔,皇甫谧认为是霍叔的监地。其中班固的武庚封邑说,最为今日史家所遵信。如杨宽先生说:“这时把武庚别封于邶,而派霍叔相禄父,是可能的,目的就在于把武庚排挤到较远的北方去,免得威胁中原地区。《逸周书》说……武庚的‘北奔’,也可以作为他封国在邶的旁证。”[18]这种看法实际未必妥当。《逸周书》和《史记》都说武王克商后随即封武庚“俾守商祀”,既曰“守”,则不会远离“商祀”即殷人宗庙所在地。商纣时的都城在朝歌,殷人必在朝歌建有宗庙,这才符合城内宫城“左祖右社”的建筑格局。特别是周公东征,平定三监之乱,“临卫政(征)殷”[23]517,是武庚封邑在殷都最有力的证据。郑玄以为周武王伐纣,“以其京师(朝歌)封纣子武庚为殷后”,道理应该就在这里。所以不能把邶邑认定为武庚的封邑。据《逸周书·作雒》说:“武王克殷……建管叔于东。”皇甫谧说:“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皇甫氏以卫邑作为管叔的封地当然是错的,但说管叔的驻邑在殷都以东,则与《作雒》篇大体相合。邶邑距朝歌(今淇县县城)约40千米,确切位置在殷都东北方向,大略言之,谓北可,谓东亦可。因此,以邶邑作为周初管叔的驻邑可能性较大。

       次说鄘的地望与归属。

       郑玄以为纣城而南“谓之鄘”,皇甫谧却认为“殷都以西为鄘”。实际上,鄘邑不可能在纣都朝歌以西,那里属于太行山脉,山地绵延构成天然屏障,在此设防或监控的意义不大。这个鄘城的地望所在,较早的文献不曾涉及。《大清一统志》列有两说:一是《通典》谓鄘城在新乡县西南三十二里,二是《太平寰宇记》谓在汲县东北十三里,《大清一统志》本身则认为“鄘城在汲县东北,周初所分之国”[24]。此前《读史方舆纪要》亦谓:“鄘城,在府(按指卫辉府治)东北十三里。”[19]2304其时卫辉府治所在汲县(今卫辉市),而钱穆先生定鄘城在“今汲县东南”[21]299,实则应为汲县东北。在今卫辉市城东北十三里倪湾村,有鄘城这样的古城名。村内还发现明代万历三十五年重修关帝庙石碑一通,记有“大明国河南卫辉府汲县北固社人氏居民人等见(现)在鄘城村居住”等字样,成为推断倪湾村为古鄘国所在地的重要佐证[17]。倪湾村位于朝歌之南,两地相距约18千米,邶鄘卫之鄘很可能就在这里。鄘邑应隶属三监何人?班固以为管叔封鄘,郑玄、皇甫谧均以为蔡叔尹之。孙诒让以为“治鄘者,实止蔡叔一人”[12]105,当近于史实。

       最后说卫的地望与归属。

       卫即殷,这是学界较为普遍的看法。此说似为刘师培首倡,陈梦家、刘起釪、王玉哲等学者续有论证①。如王玉哲先生说:“朝歌本邑原为纣之故都,本名‘殷’,或作‘衣’、‘郼’、‘卫’,实一音之变。”并举证说:

       按《礼记·中庸》:“壹戎衣”,郑玄注:“衣读如殷,声之误也。”《左传》宣公六年引《周书》作“殪戎殷”。又按《吕氏春秋·慎大览》:“夏民亲郼如夏”,高诱注:“郼读如衣,今兖州人读殷氏皆曰衣。”此郼即卫字之异体。足证殷、衣、郼、卫等字,虽分属平、入,而韵部相近。“衣”、“郼”、“卫”同在段氏十五部,此部系阴音字,可与阳声“殷”字对转。[15]245~255

       当然,有关材料还可以举出一些,如下面就是殷、卫互代的例证:

       《逸周书·作雒》:“俾康叔宇于殷。”

       《史记·鲁周公世家》:“以封康叔于卫。”

       《康侯簋》:“诞令康侯鄙于卫。”(《集成》4059)

       这说明“卫”与“殷”在声韵上相通,可以相互借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恐怕还不是唯一的原因。商末周初,实际已有卫邑的存在,它与殷都朝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逸周书·世俘》云:“甲申,百弇以虎贲誓,命伐卫。”可见武王伐纣时,卫邑就是一个军事重镇,故命令作为王室禁卫军的虎贲对其发起进攻。又《逸周书·作雒》记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临卫政(征)殷,殷大震溃”。此以殷、卫并言,说明卫邑距殷都朝歌相距不远,很可能是附属于朝歌的一个具有军事防卫功能的城邑。因此在军事进攻上才谈得上“临卫”而征殷,也才可能造成“殷大震溃”的局面。今淇县城东约11千米处,有个卫贤镇(今属浚县)曾是隋朝以后所置卫县的治所,元代以后卫县被废,此地到清代一直都称为“卫县集”[24],后改为卫贤集。这个地方可能就是商末周初卫邑的所在地。清人顾祖禹考证说:“朝歌城,在县东北。杜佑曰:‘卫县西二十里有朝歌古城。’《括地志》:‘在卫州东北七十里,即纣所都也。’《左传》:‘齐伐晋,取朝歌。’战国时属魏,秦始皇五年拔魏朝歌。汉因置朝歌县,隋改为卫县。今见北直浚县。近志云:县东二十里有卫县城,康叔所封。”并谓,“周既灭殷,分其地为邶、鄘、卫。后以卫封康叔,居河、淇之间故商墟也”[19]2311,2302。如此看来,殷与卫原本是两个不同的地名,由于两地军事防卫体系上的一体化,因而合则一城,分则两地,均指武庚禄父封国所在的中心城邑。待三监叛乱被平定后,殷畿故地成为康叔的封国,当然这个诸侯国不宜复以“殷”名之,而卫与殷都的一体化,用“卫”来称呼康叔的封国便成为与殷都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最佳选择。从此“卫”不再是原来的一个小地名,而是把整个殷畿包括朝歌、邶、鄘、卫等地全面加以覆盖。明确卫即殷这种一体化的关系后,说它在周初四五年间是武庚的封邑,问题就比较清楚了。

       以此观之,邶鄘卫作为三监的封邑,具体情况是不同的。邶位于今汤阴东南的邶城村,为管叔驻邑;鄘位于今卫辉市东北的倪湾村,为蔡叔驻邑;卫位于今浚县西南的卫贤镇,因与朝歌是一体化的城邑,实指殷都,为武庚封邑。就邶鄘卫的性质而言,卫(殷都)是武庚禄父封国所在的中心城邑。至于邶与鄘,还算不上真正的诸侯国,名义上只是管叔和蔡叔傅相武庚的驻邑,实际是为了防范武庚有其“贼心”而采取的一项带有钳制和监督性质的措施。后世将邶鄘卫视为性质相同的三个封国或其政治中心所在地,是一种不明真相的误解,应该加以澄清。

       三、王子禄父与涞水北国的关系

       从前面对三监封地的考订看,郑玄以为“周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后”的说法是正确的,而朝歌东北的邶邑并非武庚封地,实为管叔傅相武庚的驻邑。这说明《诗》中邶鄘卫之邶一开始就在朝歌左近,并非“金文的北伯,就是《诗》的邶国”[25]58。至于有的学者提出另外一种看法,认为涞水北国是周公平定三监之乱时武庚禄父“北奔”所建之国,也是不符合事实的。

       《逸周书·作雒》说:“(周公)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其他文献则说武庚禄父为周公所杀。例如:

       《尚书·微子之命》序:“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

       《尚书大传》:“周公以成王之命杀禄父。”(《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七《刑法部十三》引)

       《史记·周本纪》:“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宋世家》《管蔡世家》亦云“诛武庚”,《鲁世家》《卫世家》曰“杀武庚”。)

       《史记·太史公自序》:“武庚既死,周封微子。”

       顾颉刚先生对于这两种不同的记载,更为相信《逸周书》的说法,并借此建立他的假设——“武庚北奔后立国于燕北和肃慎南而名其都曰亳”,因而认为《书序》《大传》这两书的文字,“其为东汉以下人的笔墨则无疑,所以我们还是该信早期的北奔说”[26]。说《书序》《大传》是东汉以下的文字,无疑是不正确的。再说,《史记》非东汉以下文字又该作何解释呢?《书序》《大传》姑置不论,即以《史记》言之,其史料价值绝不低于《逸周书》。清人赵翼说:“一代修史,必备众家记载。兼考互订,而后笔之于书。观各史《艺文志》,所载各朝文士著述,有关史事者,何啻数十百种。当修史时,自必尽取之,彼此校核,然后审定去取。其所不取者,必其记事本不确实,故弃之。而其书或间有流传,好奇之士,往往转据以驳正史,此妄人之见也。”[27]10~11这话虽然说得绝对了一点,但总的来说正史的史料价值高于其他古籍是没有错的。因此,我们宁愿相信《史记》,而不去信《逸周书》的一条孤证。

       唐兰先生从另外的角度也曾对北奔说给予肯定。他说:“武庚的名称,跟纣的称帝辛一样,显然不是王子禄父生存时的名,如果在攻克殷都时王子禄父就被杀了,周人绝不会把祭日的庚作为他的称号而且冠以武字的。那么,北奔的话是真的。”[25]20其实不然。一则,三监之乱,武庚为首恶,周公平叛岂可轻易放过他,甚至让他在北疆堂而皇之立国,文献屡见“杀武庚”应非空穴来风。二则,武庚未死,殷祀不绝,这就谈不上命微子启代殷后奉其先祀的问题。三则,周封微子,以续殷祀,其遗臣要定王子禄父死后的庙号为武庚,又何须周人来劳神。可见唐氏对武庚日名的分析,仍然不能证明“王子禄父北奔”的真实性。

       近年清华简《系年》的发现,似乎对北奔说构成新的佐证,亦可略加讨论。《系年》第三章说:

       周武王既克殷,乃设三监于殷。武王陟,商邑兴反,杀三监而立

子耿。成王屎(敉)伐商邑,杀

子耿。

       简文中的“

子耿”,李学勤先生以为就是大保簋中的“录子

(圣)”,亦即“王子禄父”的名、字联称[28]。“耿”与“圣”可相通转,

子耿与录子圣为一人应无问题。然而,录子圣是否如白川静较早主张的为王子禄父呢?录子圣见于大保簋,其铭云:“王伐录子圣,

厥反,王降征令于大保”(《集成》4140)。大保即召公奭,此次征伐当发生在成王晚期。但这并不能说明王子禄父北奔复有建国,后来又因反叛活动而受到召公的诛伐。因为王子禄父是武王克商后所立,

子耿依《系年》是杀三监后所立,两者并非一回事。据天子圣觚铭云:“天(大)子圣作父丁彝。”(《集成》7296)又圣簋有云:“圣享京,逦赐贝二朋,用作大子丁。”(《集成》3975)是知录子圣(耿)的父亲日名为丁,而不是帝辛,这就充分证明录子圣与武庚禄父并非一人。同时,录子圣也不是武庚禄父之子,也因为他父亲的日名不是庚而是丁。揆诸情势,录子圣有可能是武庚禄父的亲侄子,被安排接续殷商王族嗣统,因称“录子圣”,或称“王子圣”“天子圣”(《集成》9282、7296)。这种称呼与齐侯镈铭文中的“鲍子”略相近似。铭称“齐辟

(鲍)叔之孙,跻仲之子

(

)”,又称“鲍子

”(《集成》271),此以王父字为氏[29]211,与“录子圣”为例正同。武庚禄父被杀后,周公乃命微子启代为殷后,奉其先祀,可能同时使录子圣接续王族嗣统,并迁至殷畿之北聊以存世。其后录子圣反叛,由召公奉命征伐,《系年》中“成王屎(敉)伐商邑,杀

子耿”,可能即指此事。所以清华简《系年》的发现,并未给王子禄父“北奔”说提供新的证据。

       由此看来,把“王子禄父北奔”理解为武庚北逃且在涞水流域复建邶国,应该是不符合事实的。如果北奔说还多少有一点可能性的话,最多也只能说武庚在周公平叛之役中,曾试图北逃而被周公截获诛杀。因此,涞水北国不仅与作为管叔驻邑的邶鄘卫之邶无关,也与武庚禄父无任何瓜葛。北国本是一个早在商代即已存在的方国,并在周初得以延续,故有北伯诸器在涞水的出土②。虽然涞水北伯器之“北”与“邶”字相通,但这个“北国”因非中原“邶国”,故无必要将西周金文中的“北国”易称为“邶国”。

       今所知见的北伯铜器,时代均为西周早期,表明到西周中期它已在历史舞台上消失。那么,这个涞水北国到哪里去了呢?关于涞水北国的去向,学术界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北入于燕说,一是北入于韩说。

       北入于燕说可以陈梦家先生为代表。他说:“北白皆仅限于西周初期,可认作武成间殷遗的铸作。成王诛武庚,更封卫、宋、燕而北器遂亡。北白器出土地,或以为邵公封地。”又说,“周武王灭纣以后,分殷国为三:即鄘、邶、殷。及武庚与管、蔡叛周,成王、周公讨之,于是邶入于燕,鄘封微子开为宋,殷封康叔封为卫。由此可知武王胜殷以后分殷民以为三,而成王伐武庚以后分殷民以为二”[30]77,359。刘起釪先生说:“三监联合反对周公失败后,周公便把邶封给与燕召公的子辈立功者,后来并入了燕。”[4]

       北入于韩说可以唐兰先生为代表。他说:“北(邶)国,应是异姓诸侯,很可能是北戎的一支而接受华夏文化,并接受周王朝的封号的,则在西周中期以后已经灭亡,而在这个地区建立韩城。”[25]58所谓接受周王朝的封号,是说北国一开始就在涞水,至周人建立韩城而后亡。这实际是王国维的邶鄘卫新说的引申发挥。魏建震先生同意唐说,谓:“《诗经·韩奕》载:韩‘奄有北国。’许多学者释北为邶,可以信从。韩国在固安县一带,与邶所迁之涞水地望相近,韩灭邶国于何时已不可考。韩灭邶后,‘奄有北国’,邶国之人与姬姓之韩人融合,共同进入文明时代。”[31]

       两说相较,北入于韩的可能性较小。《诗经·韩奕》诗云:“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毛传:“因时百蛮,长是蛮服之百国也。”孔疏:“使之抚安其所受王畿北面之国”,亦即追、貊等戎狄之国。可见诗中的“北国”不是专名,不大可能是特指涞水流域的北伯国。

       关于北入于燕说,陈梦家立论的基点与王国维邶鄘卫新说相同,即周初的邶不是封于殷畿,而是在武王克商后即封在涞水流域。此说虽不可信,但陈氏以为北伯国后来为燕国所并,却有极大的可能性。现存五件北伯器,铭文中出现两代国君之名——北伯

和北伯邑辛,其他三件所称北伯不知所指何人,但均为西周早期器物。西周中期以后的北伯国器迄今未见,这至少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北伯国已经消亡,故无铜器传留;二是北伯国没有消亡,且有铜器传存,只是未能发现。比较起来,似乎北国消亡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北伯器据说发现十余件,表明它在当时还是很有实力和影响的。如果北国一直存在,又与燕国相邻近,自与燕国有所交集,即使本国的铜器未能发现,也应在燕国的铜器中有所反映。但这方面的信息全然不见,说明北伯国到西周中期确是灭亡了。

       北伯国是怎样灭亡的?虽无直接的资料可以说明,但比照克罍、克盉铭文来看,应为燕国所并。克罍、克盉铭文说:

       王曰:“大保,唯乃明乃鬯,享于乃辟。余大对乃享,令克侯于匽(燕),使羌、马、

、驭、微。克

匽(燕),入土眔有司。”用作宝尊彝。(《近出殷周金文集录》987、942)

       铭文中的“羌、马、

、驭、微”,学者大多认为是六个族邦,有的还见于甲骨卜辞。当召公之子克被封为燕侯时,这六个族邦随即丧失其独立的政治地位而臣属于燕。以此例之,北伯国在周初存在一段时间之后,可能同上述六个部族一样,同样被燕侯并吞,直接成了燕国治下的臣民。

       综上可见,涞水北国既非周初邶鄘卫之邶,亦非武庚禄父北奔后所建之国,而是自商代晚期延续下来并得受周朝封号的一个古老族邦。在成王统治时期,为了加强对北土的统治,可能遵照武王在世时的部署,将召公封于燕,以长子克赴国,从而成为周人经略北疆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北方燕山地区不仅在地理上、军事上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而且商周之际那里还存在着大量的旧邦巨族,影响周王朝在北疆统治的稳固。涞水北国可能就是这样的族邦之一,或因其势力强大缺乏真正臣服于周的政治态度,因而被燕国所灭。但北入于燕,对于加强民族融合,推进统一国家的发展,却不乏积极意义。

       注释:

       ①刘师培:《左盦外集》卷一《邶鄘卫考》,《刘申叔先生遗书》第41册,宁武南氏校印,1934年。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中华书局,2004年,第359页。刘起釪:《周初的“三监”与邶、鄘、卫及卫康叔封地问题》,《历史地理》第2辑,1982年。

       ②参阅笔者《西周金文中北国的地望与来历》(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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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宣威与北方赖水国的地理纠葛_大清一统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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