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违章作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及防范论文_李其书

(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天生桥局 贵州兴义 562400)

摘要:2015-03-25,某供电局在进行110kV新建配网工程中,发生一起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导致的外来施工单位2人高空坠落死亡事件,事件暴露出配网外包工程在管理及施工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和提出一些防范措施。

关键词:人身伤亡;安全管理;作业规范;驳接头

1.事故经过

2015年03月24日,线路运维班副班长辜XX签收了xx公司办理的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工作任务为:更换110kVxx站10kV金石I线龙下支线#1塔至#20杆架空导线;更换及增补110kVxx站10kV金石I线龙下支线#20杆至#41杆部分电杆。

0 3 月25 日08 时0 0分,运维班、检修班分别召开班前会,对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任务分配。09时00分,运维班辜xx对工作负责人谭xx进行交底和许可开工,由于工作人员不足,詹xx临时叫来许xx(死者)、徐xx(死者)参加作业,2人未参加现场安全交底。随后施工单位多组人员同时上杆作业,分别在#1塔和#19塔放置新线盘,采用旧线牵引新线的方法,按#1至#8塔、#8至#19塔两段分别更换导线,1台绞磨机放置在#8塔旁进行#1至#8塔导线牵引。 09时40分,放线指挥员詹xx在没有同任何人协商的情况下,安排临时租用运输线盘的铲车(叉车)到#8塔,准备利用铲车牵引更换#8塔至#19塔的导线,以便#1塔至#8塔、#8塔至#19塔两段导线可同时作业进行更换,以加快施工进度。10 时10 分,詹xx下令开车牵引, 随即新旧导线驳接头快速到达#18 杆滑轮发生卡阻,随即#18 杆从根部发生折断并向小号侧倾倒落地,杆上2 名作业人员许xx、徐xx随杆倒下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施工及人员分布图见图1

图1 现场施工及人员分布示意图

2事故原因分析

2.1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在安排人员杆上作业时,同时又安排放线和撤线工作,违反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 2011 )第9.6.5 条“放线、紧线和撤线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应站或跨在 ‘牵引绳和架空线的垂直下方’”的规定。当新旧导线驳接头通过电杆上的滑轮出现卡阻时,电杆瞬间受横向拉力过大,致使电杆根部折断倾倒,2 名杆上作业人员随杆坠落死亡。

2.2间接原因

(1)放线指挥员无资质作业,为赶进度违章指挥、组织野蛮施工,不履行放线指挥职责。放线指挥员詹xx无进场作业证,未进行两种人考试,根本不具备现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

(2)施工单位无制作接头的专项工具,接头制作人员未经培训,驳接头不符合规范。驳接头由张xx在#19 塔制作,制作方式为新旧导线直接搭接后用铝线绑扎,违反了《DL 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2 部分电力线路》7.2.11 点第2 条,“导引绳或牵引绳的连接应用专用连接工具。牵引绳与导线、地线(光缆)连接应使用专用连接网套”。 现场不规范的驳接头如图2所示,规范的驳接头如图3所示。

图3 规范驳接头的制作

(3)违规使用起重运输工具铲车作为导线牵引工具。 施工单位违反 《DL 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3.4.12 点,牵引机械“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布置、锚固、接地装置以及机械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作运转试验”,利用铲车行驶动力牵引导线,违反牵引机械工作时应锚固布设的规定,且使用前未作运转试验,未对铲车速度进行控制,未对拉力是否满足放线要求进行核算或试验。

3.暴露问题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多名人员无上岗资格、未经培训和考试、无从事相关施工安全和技术所必须的资质和能力,施工机械不充足,分段放线施工仅配置1 台绞磨机。

(2)施工单位作业准备严重不足,方案编写、风险分析等流于形式。一是施工方案与工程实际不符,如施工方案中出现了现场没有的避雷线,施工内容是更换裸导线。二是作业前的风险分析流于形式,钢筋混凝土杆组立安装、导地线展放、导地线连接、紧线作业等4 张安全施工作业票共用一份交底签名,没能突出每个作业风险控制的针对性和重要性。

(3)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野蛮施工。一是未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四步法”中安全交底的要求,仅有部分人员参加交底;二是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没有全面履行职责,工作负责人只是履行了安全交底的手续,现场组织工作都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放线指挥员负责指挥;三是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安排人员杆上作业时,同时安排放线和撤线工作,同时安排放线和杆上安装金具作业,造成发生倒杆时杆上的人员坠亡。

(4)现场监理责任心不强,对现场作业流程内容不熟悉。一是安全风险管理缺失,未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风险点分析、站班会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站班会和施工作业票流于形式。二是开展现场监理前,没能提前掌握具体作业流程及内容。三是监理人员技能水平低,未能发现违章指挥、驳接头不规范等情况。

(5)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注重形式,未能有效落实和监督。没有以“不容有失”的要求落实责任,严防恶性事故尤其是人身事故的发生。没有从任务形成、分解与下达、执行、检查与评价到责任追究,建立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存在任务丢失的情况。防范措施

(1)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对项目部人员、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力度。要认真梳理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责任制不落实的情况。尤其对基建项目部,要梳理各层级项目管理单位的履职要求,逐级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把控好施工方案审查、施工人员及机具报审等关键环节。

(2)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加强施工队伍的报审把关,严格执行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要认真审查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对作业风险的分析,对风险控制措施不具体、审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

(3)加强配网施工建设组织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监督。 在10kV 配网建设施工中,对10kV 非耐张杆塔,严禁安排施工人员上杆作业与放线、紧线和撤线作业同时进行。加大对施工单位施工违章行为的查处,重点检查各类作业风险预控措施和 “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严防出现以包代管的现象。检查施工机具、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用电等,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对承包商予以考核扣分,确保施工现场“四步法”、施工机具“八步骤”等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叶益于-擅入带电间隔触电死亡事故分析及防范 电力安全技术electric safety technology 2015.02;

[2]赵斌-浅谈建筑施工现场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及对策建筑安全,Construction Safety,2006,01

[3]叶剑-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力安全技术,Electric Safety Technology,2006,06

论文作者:李其书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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