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初苏州手工业公会_手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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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前期苏州的手工业行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手工业论文,苏州论文,行会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行会以及对清前期苏州会馆、会所的分析

什么是行会,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行会的产生是这样论述的,他指出:‘在城市中和这种封建的土地占有结构相适应的是行会所有制,即手工业的封建组织。这里的财产主要是个人劳动。联合起来反对勾结在一起的掠夺成性的贵族的必要性,在实业家同时又是商人的时期,对共同市场的需要,流入当时繁华城市的逃亡农奴竞争的加剧,全国的封建结构,——所有这一切便产生了行会。”①马克思又说:“共同占有某种手艺而形成的联系;在公共场所出卖自己的商品(当时的手工业者同时也是商人)的必要和与此相联系的禁止外人入内的规定;各手工行业间的利益对立;保护辛苦学来手艺的必要;全国性的封建组织;所有这一切都是各行各业手艺人联合为行会的原因。”②马克思主义关于行会的现论还包括许多内容,但是根据上述两段论述,我们不难看出它有这样几层含义:第一,行会是同封建土地占有结构相适应的手工业封建组织,是各行各业的手艺人自愿联合起来的行业性组织。第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之所以要联合起来,其原因在于反对封建贵族的掠夺,对共同市场的需求,防止流入城市的农民的竞争等。第三,集中于行会里的成员是小手工业者,是小业主,因此行会只能是小商品生产者的组织。第四,建立行会的目的在于防止竞争。

综上我们认为,行会是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并不充分),手工业小商品生产者们为了反对封建贵族的掠夺,防止同行业的竞争而自愿联合起来的同行业的封建组织。而此时的手工业者同时大多还是商人。

清代,随着社会的稳定,商品经济在明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繁荣,各地的工商业者纷纷集中到当时较为先进的苏州,他们或以地域,或按行业建立了大批的会馆、公所。根据现存清代苏州的碑刻及经济史资料记载,清前期的会馆、公所共有162家,③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种为手工业的,是由同一行业的手工业作坊共同集资创建的。例如,苏州的丝业公所,因为“旧规既无可遵守,行业遂难振兴。故于同治九年先议整顿行业规条”。④第二种是属商业性的,“商贾捐资,建设会馆,所以便往还而通贸易”。⑤第三种是官商合建的,《重修江西会馆乐输芳名碑》中记载:“我乡官于斯,客于斯者,咸捐资斧,踊跃相从”。⑥第四种是手工业和商业相结合的,即店作合一。第五种是同乡会馆。第六种是手工业工匠联合的组织,即西家行。第七种是地方官吏创办的“游宦者群体之所”。⑦

以上几种不同类型的会馆、公所,以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较多,而属手工业行会的会馆、公所仅限于第一种和第四种的一部分,将近70家。有些会馆和公所是很难区别是否是独立经营手工业。在这近70家手工业行会中,他们的内部分工是相当精细的,并且在乾隆时期会馆大多转向公所,这表明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已冲破了原有的地域观念,按行业组织起来了,表明了行会的发展、壮大。如嘉庆年间的宣州会馆(烟业)在苏州分设泾、旌、太各县烟业公所作为自己行业的组织,但“凡合郡义举,仍以宣州会馆为总”。⑧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由于生产的社会分工的发展,行会就会自行分离为若干附属行会,或在旧行会周围,建立新的行会。

二、苏州手工业行会制度及共组织活动

根据现存的碑刻资料可以看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议定开设作坊的条件。“外方之人来苏开作,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十两。”本地人开作也是如此,⑨同时限定数量及开设地点。

2、议定手工业产品的价格与质量。“兴利之道,先事举弊。如有以低货假冒,或影射他家牌号,混蒙销售易兑者,是足诬坏名誉,扰害营谋,一经查悉,轻则酌罚,重则禀官请究。”⑩

3、严格限制招收学徒和使用帮工的数目。蜡笺纸业行规明确规定“六年准收一徒”。(11)对于违反行规多收学徒者严惩不贷。如金箔作有董司违规,被处以极刑。(12)

4、规定同行业内统一的工资标准。梳妆业公所规定:“无论开店开作,欲收学徒,遵照旧规入行。由店主出七折大钱三两二钱。”(13)纸坊公所议定纸匠“每月每工给九九平,九五色银七钱二分”。(14)

从上面的制度中我们认为苏州手工业行会的组织活动有以下几个内容:

第一,防止竞争。行会建立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限制竞争。上述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制度中的每一条都是限制竞争的。对违规者的制裁也十分严厉,其最终目的是“有计划地阻止行会师傅变成资本家”。(15)

第二,对本行业的生产技术实行严格保密。封建社会的经济特征之一就是彼此互不联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封建社会中的商品经济也是属于小商品生产范畴的。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小商品生产者为了保持自己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在行会内部的生产技术上必然是垄断和保密,各项托“均系世代相传”,“父传子业”。(16)

第三,用宗法关系来维护行会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宗法关系的核心是封建等级制度。由于经济利益的尖锐对立并由此而造成的政治地位的悬殊,从而在行会内部形成了利益各不相同的集团,即作坊主、师傅、帮工和学徒。许多工匠”俱无家室”,孑然一身,行会并不代表他们的利益。(17)马克思指出:“在行会组织内部,帮工和学徒都组织得最适合师傅的利益。他们和师傅之间的宗法关系使师傅具有两种力量:第一,师傅对帮工的全部生活有直接的影响;第二,同一师傅手下的那些帮工的工作成了真正的纽带,它使这些帮工联合起来反对其他师傅手下的帮工,并使他们与后者隔绝。最后,帮工自己也成为师傅与现存制度结合在一起。”(18)

第四,组织迎神祭祀活动和公共救济事务。苏州的许多行会都把举办慈善做为第一要务,甚至有的行会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互助。漆作业“众友为谋发扬互助精诚,并推行慈善事业起见,……兴建集德公所”。(18)梳桩公所规定:“如遇有病无力医治伙友,由公所延医诊治给药,设或身后无着,给开衣食棺木,暂葬义家。”(20)存仁公所规定:“供奉武帝圣像,并设同业储柩殡房,又置义冢。”(21)等等。

三、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的特点及其作用

行会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不同,各国的行会也各具特点,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具有中国封建社会行会典型意义的苏州手工业行会,在这方面尤为突出,其物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西欧国家相比,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产生的比较晚。

按照行会产生的一般规律,它首先出现在封建社会的中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小商品生产者由于惧怕竞争引起的破产,便纷纷组织起来建立行会,西欧的发展情况正是如此,具有代表性的英、法、意三国从12世纪就出现了手工业的行会组织,并逐渐发展壮大,至17、18世纪开始瓦解。(22)而此时正是中国的手工业行会刚刚产生的时期,比西方行会的产生晚了近5个世纪。之所以如此,其原因主要在于:经济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农民被束缚于土地之上,而他们为维持生计所采取的“以织帮农”、“以副养农”勉强使自己的基本生活用品自给自足,这不仅割断了农村与市场的联系,而且由于部分家庭手工业剩余产品低价流入市场,造成了对城市手工业产品的冲击,严重地影响了手工业与农业的彻底分离。在政治上,中国历代封建专制政权长期以来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使中国的封建城市不但不具备欧州城市中的自由空气,反成为封建统治的政治中心。在城市中大量存在的是官营手工业,相比之下民营手工业相对弱小,并且由于封建徭役的长期存在,使民营手工业的发展举步维艰。因此,即使在封建经济相当繁荣的唐宋时期并不具备行会产生的条件。这种情况一直到清初,随着清政府实行了“摊丁入亩”和“地丁银”的政策,使手工业者对封建官府的人身依附大大削弱,长期被束缚的民营手工业得以发展壮大,从而为手工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2、苏州手工业行会内部关系复杂,矛盾尖锐,分袭较快。

17、18世纪,中国的手工业行会刚刚产生不久,就面临着冲击,内部矛盾不断激化,斗争尖锐。从清初到鸦片战争之前,苏州工匠反对作坊主的斗争不断,如雍正年间苏州机匠要求机户增加工资的斗争,(23)乾隆时期造纸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斗争,(24)道光时期苏州烛业工人的罢工斗争。(25)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就在于清初,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封建的商品经济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小商品生产中竞争激烈。为避免在竞争中破产,作坊主们便不惜加重对工匠的剥削,帮工、学徒在宗法制度控制下,在沉重的劳动中,感到晋升到师傅地位的渺茫,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起来斗争。这些斗争表明了工匠与作坊主已不能共处于一个组织当中了,此时的行会已容纳不下当时的手工业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工匠们通过斗争,力图突破行会的种种限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水平。

3、清代苏州的手工业行会同封建官府的联系十分紧密。

中国的城市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堡垒,城市中的统治机构也是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这使得中国的手工业行会组织在激烈的工匠反抗斗争中,把自己的利益寄托于封建势力,最后投入封建政府怀抱。封建官府从稳定统治秩序,巩固政权,维护切身利益出发,也把行会作为剥削帮工,为其课敛赋税的工具。恩格斯曾指出:“手工业制造家们,他们享受很优厚的保护,……但他们所被赐予这种便利,主要是为了增加他们的纳税能力。”(26)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之间的结合并非强制的,而是行会的一种主动的行为。所以清代手工业行会的创立和行规的制定,一般要经过封建官府的批准,行会在阻止工匠罢工斗争中,都是依靠官府来维护自身的利益。雍正年间,苏州长洲县机匠叫歇,官府对此断案并立碑:“嗣后如有不法棍徒,胆敢挟众叫歇,希图从中索诈者,许地邻机户人等,即时扭转于地方禀明。”(27)因此,无数次工匠的斗争无不是在行会与封建官府联合镇压下失败的。

4、苏州的手工业行会把举办祭祀活动和公济事业作为重要内容。

在现存的大量碑刻资料中,关于行会举办迎神祭祀和公益事业的记载不胜枚举。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这些小手工业作坊主,由于资金有限,生产规模小,经济力量弱,因此,难以经受外来竞争的压力和天灾人祸的袭击,而且始终抱着一种极端恐惧的心理。列宁曾指出:“恐惧创造神”,“无产者和小业主在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可能遭到,而且正在遭到‘突如其来的’、‘出人意料的’、‘偶然发生的’破产和毁灭,使他们变成乞丐,变成究光蛋,变成娼妓,甚至活活饿死”。(28)正是由于他们害怕竞争和无力战胜天灾人祸,往往把希望寄托于神灵的保佑和同行的帮助,以此寻求安慰。

5、清代苏州的手工业行会是以会馆、公所的形式出现的。

西欧的手工业行会是“按照马尔克公社的样子建立起来的”。“它的规章制度,不过是马尔克的规章制度在享有特权的手工业上而不是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的应用。”(29)而中国的手工业行会在其形成之初,多是采用会馆和公所的形式。这是因为,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当城市的小商品生产者在需要建立自己的组织时,并没有现成的组织去效仿,特别是在清代,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人远离故土,奔波他乡,当他们受到地方势力排挤时,同乡人为了共同的利益,在乡情的纽带下,很快就结合起来,会馆应运而生,以后按行业多转向公所,这使得中国手工业行会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垄断性。

上述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的特点揭示出:行会在其形成之初,对于保护小商品生产者的利益,起到过一定的的积极作用,使民营手工业得以发展。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况且在中国手工业行会产生之初,在个别生产部门就已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这使得中国的手工业行会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激烈的竞争环境,也使得行会内部矛盾尖锐,斗争激烈。作坊主们为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在激烈的竞争面前,在日益壮大的工匠斗争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只得依赖于封建官府,同封建官府结合在一起。从而使行会的职能发生变化,使其由原来维护手工业者利益的组织转变为专门对傅工匠罢工斗争的组织了。于是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城市手工业中,虽已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萌芽,但由于行会组织与封建势力的勾结,使手工业的工匠们在作坊主及封建官府的双重压迫下,过着贫困的生活,这就严重地压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技术的改进也就自然受到阻碍。

从17世纪到19世纪,是人类向近代文明跨进的历史时期,西方主要国家纷纷走出中世纪的窠臼,走入了近代文明的大门,他们的起步都肇端于国内的工业,从封建的小手工业到手工业作坊,最后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手工工场。而中国早就以其强盛闻名于古代世界,然而在迈向近代文明过程中,没有把握住时机。虽然当时中国内部早就蕴育了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但由于国内政治、经济诸多因素的影响,使这种新生力量得不到发展壮大,其中行会的影响,不能不是造成这种“萌芽”长期缓慢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对苏州手工业行会的考察中就证明了这一点。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28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57~58页。

③根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和《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统计。

④《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0页。

⑤《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21~22页。

⑥《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45页。

⑦《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65页。

⑧《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246页。

⑨《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19页。

⑩《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60页。

(11)《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04页。

(12)黄钧宰《均壶七墨》,《金壶逸墨》卷2,《金箔作》。

(13)邓拓藏《苏州梳妆公所碑记》。

(14)《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7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7页。

(16)《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70页。

(17)《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3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8页。

(18)邓拓藏《苏州集德公所碑记》。

(20)《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18页。

(21)邓拓藏《苏州存仁公所碑记》。

(22)见(法)瑟诺博斯《法国史》、(英)阿·莱·莫尔顿《人民的英国史》、(英)赫·赫德《意大利简史》。

(23)《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3~14页。

(24)《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66~69页。

(25)《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218页。

(26)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27)《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5页。

(28)《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340页。

(29)《列宁全集》第2卷,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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