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北回族的社会历史发展--以民族认同和民族认同为视角_回族论文

近代西北回族的社会历史发展--以民族认同和民族认同为视角_回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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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5)03-0243-05

       自1840 年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社会进入近代社会[1]。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中,面对清末的封建皇权统治,社会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愈加艰难。虽然清朝末期的统治者力图通过自我革新进行救赎,但已经无济于事。西北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叠加,人民生活更加苦难,反抗压迫也更加猛烈,回族作为生活在西北的一个传统的主要民族群体,面对的情形也同样艰难。而在清末统治阶级的视域中,用民族歧视的视角审视回族群体,从而制造民族隔阂和矛盾,最终引起西北回族社会反抗。但是,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者以后,整个中国社会乃至西北社会,都进入了社会大变革和社会整合的历史洪流中。回族人民特别是西北回族因此也获得了一定的自我恢复的社会环境和时间,并以各种方式出现在西北社会乃至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西北回族为自身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独立以及民族尊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在近代西北回族的社会历史发展中,西北回族的民族认同意识和国家认同意识都表现得比较明显,而又有特点。既有对于其民族共同体的维护及所具有的自我民族认同意识[2],又有着在近代中国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西北回族以各种形或表现了其坚定而强烈的国家认同的意识。西北回族的民族认同意识与国家认同意识伴随西北回族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

       一、清朝末期西北回族的社会历史发展①

       清朝前期的统治者相对开明,经过励精图治,出现了“康乾盛世”,当时国内社会兴旺发达,国家主权独立、完整,疆域辽阔并且相对安定统一,国家实力和势力处于鼎盛时期。清朝后期以后,统治者采取了“重农抑商”“闭关锁国”等政策,使清朝开始逐渐由盛转衰。加之清朝专制的皇权体系中的皇帝及其皇族,以及各阶层的官僚,都处在“天朝”唯我自大的意识之中,国家官僚体系腐败。同时,作为维护国家政权和主权的主要力量的军队,也是处于落后的战略思维之中,军力不断衰弱。到了1840年以后的近代社会,清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腐朽统治,是社会面临诸多困境,人民生活处境越来越困难,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农民起义不断兴起,此起彼伏,使清朝统治的根底不断动摇。同时西方工业革命兴起,工业技术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兴盛和西方国家的强大。在清朝国势和国力下降的过程中,西方列强的国力和军事能力却不断强大。西方列强在他们的发展中,把大清帝国作为侵略和掠夺的目标。最早对中国侵略的国家是葡萄牙、西班牙,接着是荷兰、英国等。其实,英国为了拓展海外市场,于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就以给乾隆皇帝祝寿的名义,派马格尔尼勋爵率领使团到中国;后来又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派阿美士德到中国。英国的这两次派使节来中国,都是为了谋求开埠通商等事宜,结果遭到清政府拒绝。随后英国以各种方式加强向中国进行鸦片贸易,并加武力辅助侵扰中国。同时期,北方的沙皇俄国也加紧在北方侵掠我国领土。西方列强对虚弱的大清帝国的蚕食亦不可避免,道光二十年(1840年),英国为了维护鸦片贸易,而发动了侵华的战争,史称鸦片战争。英国政府通过武力侵略,打开了清朝政府多年“闭关锁国”的国门,并于1842年签订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随后,美、法等各国列强纷纷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标志着清政府走向丧权辱国的那段屈辱历史。同时,鸦片战争爆发,标志着中国社会结构和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中国人被动的开始面向世界、了解世界,也同时预示着中国人民开始了反对腐朽的封建皇权统治、谋求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独立自主的百年斗争史的开始。

       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为了维护其统治,在与外部列强签订了一批不平等条约,尽量满足列强的各种侵略要求。同时又加紧对内向人民的盘剥,地处偏远的西北地区也不能例外。据《清实录》记载:“此时京饷及各处饷银,均赖山、陕两省接济。”②陕西协饷加重,正税不够供给,于是“苛捐杂税相继繁兴”[3],左宗棠也曾认为:“甘肃之军不能为民,反以扰民;甘肃之官不能治民,反激民为乱。”[4]清末近代西北民众负担加重,生活困苦,西北回族自不能例外,而且还在政治法律等方面,经受更大的社会排挤,“清律上有若干条文,对回教人之犯罪者,特别加重处罪。”[5]《剑桥中国晚清史》中记述:“从1762年起,清帝颁发了歧视他们的严厉的法律,使得回族人在一些情况下所受处罚比同类案件中的汉族人要重得多”[6]。总之,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清末的近代西北回族生活受到多方面的压迫,最终导致陕西回民起义、宁夏回民起义、河州回民起义、西宁回民起义、肃州回民起义、新疆回民起义等西北回民的反抗斗争。近代西北回族的这些起义斗争,是西北回族为了民族生存而为,在其中表现出了明显的民族认同的各种特征。

       我国西北地区,在古代就孕育了优秀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遗产,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清代后期,西北地区主要就是现在的陕、甘、宁、青、新五省地域为主体,包括一些其他地区。西北地区地理地形主要是高原、高山、河流、戈壁、沙漠和盆地为主的地貌特征,地形相对复杂。清朝建立以来,实行移民西北的政策,对西北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到了清后期,西北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而生活在西北各地的西北回族主要以农业为主,到清末的近代西北回族社会,也基本如此,清政府在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对待和处理回族“叛产”,仅在陕西“西、同两府及邺、乾两州属叛产约在万顷以上”③,总计全省“叛产”土地当在2万顷以上[7]。“此项地亩与其招佃认垦,不如作为屯田,可以绝回之凯靓,兼可节省兵响,寓兵于农。”④清同治四年(1865年),陕西巡抚在西安设立营田局,营田的主要对象是“叛产”,在宁夏“穆民房屋田产,则完全没收……至于祖产,契约犹在,无法享有,祖先多年之经营,毁于一旦”[8]。道光八年(1828年),蒋湘南在《西征述》记有“宁夏水利、盐池,壤沃人满,远近郊村林缅联络,不与江淮”⑤,在甘肃重要的农业区河西走廊和陇东、固原一带居住着大批回族从事农业生产,在西宁北川营,回汉杂居,他们“筑高屋、庄田、水磨、斗车,种麦、豆、青稞”[9],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在奏折中谈到陕西回民情形时说:“西安回民大半耕种、畜牧暨贸易经营”[10],在渭河两岸及其支流地区,回族的村落星罗棋布[11],由此可以看出,清朝中后期,西北回族主要以农业为主,在清末近代西北回族起义以后,西北回族生存下来的,也主要在各地以农业生产为主。同时清后期的西北回族依然从事在盐、茶、皮毛贸易等商业,“甘省茶商,旧设东西两柜。东柜之商,均籍山、陕,西柜则皆回民充商,而陕籍尤众”⑥,《洮州厅志》记载:“土著以回人为多,无人不商,亦无人不农。”⑦《清实录》中也有“回民多以买马为生”⑧,曾参与镇压陕西回民起义的钦差大臣胜保也说,陕西回民“多系贩马出身,马匹极其精壮,多至万余”⑨。另外,清末近代回族还从事畜牧、屠宰、皮毛加工、手工业等行业,并有所发展。

       清末近代的西北回族在政治上虽然不如以前,但也有如马福禄等清军将领服务于朝廷者,在宗教方面经堂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拓展,伊斯兰教与回族的关系得到强化,文化意识方面,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各种思潮进入中国,革命意识不断增强,一批回族知识分子也积极投身于清末的社会变革之中,比如留日的回族学生中,就有陕西回族,他们在日本创办了《醒回篇》,呼吁回族人民觉醒,以国家利益为上,谋求回族发展。在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和辛亥革命中就有回族和西北回族人民的参与,并为西北的革命成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清代回族依然分布遍及全国,但已形成西北居多的分布格局,这与历史上回族的形成过程和发展有关,在清朝前期和中期基本也是如此。但是由于回族形成的特殊性和缺乏历史文献资料记载等原因,对于历史上西北回族的具体情况,已经很难做比较确切的考查。因此,只能对回族和西北回族在历史上的人口做大概的粗略估计。唐代李泌捡括出长安胡客有四千余人,安史之乱后留居在陕西沙苑的大食士兵约有几百人,宋代泾阳也当有数百回回人。所以,“从中国人口发展的情况推算,唐、宋时期留居中国西北的回回先民,发展到元代,当有3万~5万人”[12]。加上元代东来的回回人,以及因安西王阿难答皈依伊斯兰教,信之颇笃,其所率部众15万人,信教者居其大半,应该说至少约有8万人左右。因此,元代西北回族人口约有15万~25万人左右[13],“则至明嘉靖年间,西北回族人口也当在150万~200万人”[14]。到清朝时,西北回族人口依然没有比较权威的数据,现在仅也还是学者根据各方记载和数据结合当时社会背景,加以推算而已⑩。直接参与镇压陕西回民起义的左宗棠也认为,战前陕西回民人数约有七八十万(11)。民国初年西安回民马光启先生在其所著《陕西回教概况》中说:“遂遍布全省,号称百万。”[15]马长寿先生认为:“原在陕西省西安、同州、凤翔三府和乾、邠、鄜三州共二十个州县,住有回民七八十万到一百万。”王永亮先生认为,到回民起义前,“这一时期甘宁青的回族人口,至少应在200万左右”[16],丁万录先生认为:“陕西八百坊回民在同治年间大起义前总人口当不下一百二十万。”[17]冯增烈先生认为:“根据几种史料的综合推算,1862年以前的陕西回族人口大体约有150万~200万人。”[18]等等说法,另外在民间和有关记载中也有对清朝陕西回族人口的“回三汉七”(12)的说法。对于甘肃的回民,有“民三回七”之说,在诸如《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中也多处描述了甘肃回族多于汉族。这可能与清时宁夏、青海属甘肃的缘故。宁夏回族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在奏折中称:“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及至近代,回族在宁夏的分布随处可见。“据各种地方志和清官府文书记载,在雍正、乾隆年间,青海回族就已达12万左右。”(13)但在光绪年间,仅光绪年间,青海因各种原因死亡的回族约20多万人(14)。早期的新疆回族先民的形成与内地及西北回族相似,主要是早期到中国经商和元朝时征迁而来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等,但这只占少数,清朝乾隆年间,以“屯垦边疆”为名,将陕西甘肃回族集体迁往新疆,据当时户口统计,甘肃一地迁居迪化(今乌鲁木齐)的便有2万人以上,在大坂城居住的有500户,后来陕甘回民起义后,又有回族不断进入新疆,约有数万人。据新疆警务处“民国”三十三年统计,1944年新疆共有回族人口99607人[19],据倪超所著《新疆之水利》记载,1949年新疆仅有回族122500人[20]。总体来看,清代是回族在各方面不断发展的时期,回族通过自然繁衍和融合其他民族,人口数量有了一定的增长,并且形成了在全国广泛分布的格局在西北地区的回族形成了以陕西关中平原为中心的集中分布区,自甘肃平凉及陇东地区到固原、同心、灵武,一直延伸到银川以北的以陇东黄土高原和黄河灌区宁夏平原分布区,以河州、兰州、天水、西宁等地为中心的分布区,沿河西走廊到新疆的分布带,以及在西北各地零星散布的回族村落。清朝后期特别是清同治年间的西北回民起义以后,随着清政府对西北回民起义的镇压,以及对回族的分解、迁移等政策的实施,使近代以来西北回族的分布格局重新调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陕西关中平原除西安城中少数回族外,其他地方已基本无回族分布,甘肃河西地区回族分布也较少。甘、宁、青、新的回族分布也有在一定程度上有较大的调整和变化。同时,经过如此大的民族灾难,西北回族的人口数量大幅锐减。即便经过近代百年的发展、恢复,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据1953年进行的我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结果显示,西北地区的回族人口共有1530375人,其中:甘肃579445人,宁夏503715人,新疆134215人,陕西54981人,青海257959人。通过对比看出,即便保守估计清代西北回民起义前的西北回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回族人口也仅是勉强恢复到那时的水平,抑或是还没有达到那时的规模。但是从近代一百余年的回族历史来看,西北回族在经过大的灾难后,面对了人口规模的剧减,经历了背井离乡的痛苦,面对新的——更加恶劣的自然和地理环境,通过民族自身的努力,在清朝覆灭后,借助于新的社会环境等因素,西北回族得到一定的发展,在近代西北社会乃至中国历史的舞台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这一时期的回族人口和规模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西北的发展,西北回族社会也随之发生了些许变化,但是近代西北回族社会,依然大多处于农业经济之中。回族农业经济与同居一地的汉族基本一样,同时西北回族还兼及手工业和商业贸易等,如皮毛、茶叶贸易和制革技术、清真小吃及餐饮业都是西北回族在各地的传统商业经济。在近代社会发展中,随着西北回族在灾难后恢复的过程中,经济社会的不断恢复发展和稳定,回族社会中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工业经济开始出现。西北回族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发展,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了重建家园、恢复社会经济生活等,并逐渐走向参与社会、政治、军事等领域。

       虽然在清末西北回族大起义中,回族的分布格局和生活条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是西北回族在民族文化传承方面,坚持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结合,经堂教育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伊斯兰思潮在西北回族中传播,出现了西北回族中特有的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与此同时新式教育也在西北回族中兴起,出现了一批学校,并创办报刊进行民族宗教文化传播;以各种方式翻译古兰经,有多个版本问世等等。西北回族在绘画、雕刻等艺术方面也成就明显,此外还成立了一些致力于发展西北回族的文化教育和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

       二、“民国”时期西北回族的社会历史发展

       辛亥革命过程中,陕西是西北最早响应武昌起义的,而且回族人士马玉贵等人就积极参与其中,其后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响应,回族人物如甘肃的马福祥、宁夏的马四虎、新疆的马万荣、马凌霄等都在其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建立后,西北诸马先后担任“中华民国”统治西北地方的重要行政和军事职务,如马占鳌家族,自马占鳌在回民起义后被招安后,一直忠于朝廷,并且参加过镇压西北回族起义,其子马安良曾因镇压西宁等地回族起义,而升任总兵,曾在八国联军侵华后,奉命到西安护驾慈禧等有功,于1901年返回甘肃升任甘肃提督,1917年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河西护军使,其子马廷勷先后任凉州镇总兵、凉州镇守使、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27师师长,后来马廷勷投靠蒋介石,被委任讨逆军第十五路总指挥,于1930年在河南焦作被国民军吉振国部杀害。至此,马占鳌家族势力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但他们的武装势力在“民国”时期存在了近20年,基本控制着河州、凉州(今武威)等地,曾发展到兰州、天水、宁夏、陕西、甘青藏地区,活动范围达四川、河南等地。马千龄家族,马千龄曾与马占鳌等是清末河州回族起义的主要人物,后力劝马占鳌投降,参与镇压陕西回族起义,其子马福禄、马福祥是近代西北回族的著名人物,马福禄在率军到北京抗击八国联军牺牲,“民国”时期马福祥从1912年被任命为宁夏镇总兵,后任宁夏护军使兼满营将军,后任绥远都统,1927年马福祥投靠蒋介石,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长、安徽省主席、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32年病逝。其侄马鸿宾(马福禄长子),曾任甘肃新军司令,1921年任宁夏镇守使,1930年任宁夏省主席,同年底被蒋介石任命为甘肃省主席。1949年9月19日率部起义。马福祥长子马鸿逵1909年进入甘肃陆军学堂学习,曾秘密加入同盟会,参与反清起义,后来随父先后出任不同职务,1932年被蒋介石任命为宁夏省政府主席,1949年任甘肃省主席,兰州解放后,出走国外。至此,该家族在民国时期不同的西北政治和军事机构任职,存在了37年,影响力遍及宁夏、青海、绥远(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带)三省区,活动范围达西藏、甘肃、陕西、河南、山东、安徽等地。马海宴家族,马海宴也是清末河州回族起义的主要人物,随马占鳌被招安后,也曾参与镇压回族反清活动,也曾与马福禄等一起到北京抗击八国联军,其子马麒,辛亥革命后从1912年任西宁镇总兵,1929年9月任青海省政府主席,1931年病逝。其弟马麟代理青海省政府主席,1938年国民政府任命马麒之子马步芳为青海省政府主席,1948年任第40集团军总司令,1949年出任西北军政长官,兰州、西宁相继解放,败走台湾,后留居海外。在这一家族中还有马麒之子马步青、马步芳之子马继援等都曾任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的重要职务。可见在整个“民国”时期,在政治和军事等方面,西北回族诸马成为重要地方势力。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中,也非常注重做好西北地区的回民工作,中央军委曾下发《回民地区守则》、《回民工作守则》等,并建立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等西北回族地方自治机构。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西北地区各地的回族人民以国家利益为重,也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其中,表现了西北回族人民在面对祖国危难之际,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的强烈而又明显的西北回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意识。

       “民国”时期,西北回族在农业、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发展,在农业经济方面,西北回族依然以农业为主,即便是在“三边一梢”的自然条件艰苦的地区,回族人民也积极努力从事农业生产。范长江曾在《中国的西北角》中记有“宁夏河东指金积、灵武为回民最多的地方,尤以金积为回民最多之区,他们处处表现不一样的耕种。金积境内的道路水渠,没有不是井然有序的,农地中阡陌整齐,荒废之地绝难发现,对于农事之耕耘除草,亦能功夫实到”。在商业经济方面,到了“民国”时期,回族商业经济也有所发展,回族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种类也增多,如西北地区的回族多从事牛羊屠宰、皮毛加工和贸易,以及与此有关的相关商业活动,宁夏的皮毛贸易闻名全国,商号遍及兰州、包头、天津等地,甘肃张家川、青海贵德和西宁等地回族也经营皮毛贸易和土特产,“甘、青一带的回族商人从牧区收购毛、牛、马、鹿茸、麝香、药材到西宁、兰州、河州、西安、成都、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地出售,然后从这些地方购回藏区所需要的茶叶、丝绸、布匹、食糖、瓷器等生活和民族用品,到西宁、河州等地或直接进入牧区出售和交换”[20]。还有,在“民国”时期,西北各地回族饮食业比较兴盛,西安的羊肉泡馍、西宁等地的面食、兰州、临夏等地的小吃,银川等地的各类清真食品,昌吉等地的风味小吃等等。当然,西北回族还经营其他一些行业,如工业、运输业、手工业等。在文化教育方面,西北回族在“民国”时期,除继续延续经堂教育外,新式教育在西北各地以民办和公办等形式逐渐兴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些女子教育学校的出现,还有创办报刊、翻译《古兰经》等成为近代“民国”时期西北回族文化发展的重要方面。在宗教信仰方面,传统的回族伊斯兰教派门宦,也在近代发生了一些适应近代社会的变迁。同时,新兴的教派门宦出现,如伊赫瓦尼、赛莱非耶(穆斯林民间也称“三抬”)西道堂、灵明堂等,都对近代西北回族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社会方面,主要是近代西北回族起义平定后,原先的分布格局被打乱,陕西由主要的回族分布地,变为次要,而新疆则回族人口增长较快,甘、宁、青、各地的回族分布虽有局部调整,但依然是回族生活的主要地区,形成了宁夏银川、吴忠、固原,甘肃临夏、兰州、平凉、张家川,青海民和、西宁,新疆昌吉等回族聚居地,在其他各地分散的回族也主要是聚居于一地生活,并且形成了自己以清真寺为标志的社会生活。总之,近代前期的清末,西北回族经受了比较大的挫折,经过短暂的自我恢复,在“民国”时期,西北回族在社会大环境的发展中,与时俱进,在多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识意识表现得更为明显。

       三、结语

       纵观回族的形成过程,回族先民自唐宋就有在西北等地生活,同时西北又是回回先民从陆路入华的主要途径地;元朝大量回族先民回回人进入西北。明、清时期,回回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在族群意识、民族特征、文化传承等方面已经非常明显,在西北愈加突出,也在许多方面显出其明显的本民族认同意识。回族的先民在历史的发展中逐渐形成回族这样一个民族,出现在中国多民族的历史舞台以后,西北地区成为回族分布较多且比较集中而的地区,西北回族成为西北社会的主要民族之一。清朝末期西北回族遭到打压,西北回族为了民族生存而斗争,同时,回族对于其民族历史的记忆、宗教信仰的认可、民族文化的传承、风俗习惯的坚持以及回族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亲近的心理,并认为相互同属于回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乃至意识到回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族际边界和存在的民族差异等[22]方面都显示出了近代西北回族非常强烈的民族认同意识。同时,在西北回族中又有在清朝官府任职的西北回族人士、有在抵御外国入侵的西北回族人民;在辛亥革命后,既有为了反抗国民党压迫的西北各地回族起义斗争,又有任职于国民政府的西北诸马。特别是在面对外敌入侵,西北回族各阶层人民都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了抵抗外敌入侵的洪流中,积极主动的捍卫国家利益和主权,显示出强烈的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和对于中国的国家认同意识。从近代西北回族的表现来看,西北回族在维护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及利益方面,以不怕牺牲的民族精神,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参与其中。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进行革命斗争过程中并且非常重视回族问题,结合西北回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既解决的西北回族自我认同的民族认同问题,又使西北回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地参与到对中华民族和整个国家有益的伟大事业中,使西北回族的民族认同意识和国家认同意识得到了和谐稳定的协调发展。为新中国成立后,西北回族乃至整个回族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良好、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今天我们认识西北回族乃至整个回族社会的民族认同意识和国家认同意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注释:

       ①主要指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1911年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时期。

       ②《清文宗实录》卷一二二。

       ③(清)奕訢等:《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57)》,光绪二十三年刊本,第19页。

       ④刘蓉:《养晦堂文集(卷十)》,光绪三年思贤讲舍版。

       ⑤蒋湘南:《西征述》,白豫山湘南会心阁刻本,清光绪十四年。

       ⑥左宗棠:《变通办理甘肃茶务疏》,升允、长庚、安维峻:《甘肃新通志》,清宣统元年刊本。

       ⑦张彦笃修,包永昌等纂:《洮州厅志》,清光绪三十三抄本,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影印,1970年。

       ⑧《清穆宗实录》卷三五。

       ⑨奕訢等:《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5)》,光绪二十二年,第17页。

       ⑩对于清代西北回族人口,多是基于清代陕西、甘肃等地的回民起义前后的情况进行估算。

       (11)左宗棠:《复陈拟办事宜并办理营务城防各员请奖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四十四。

       (12)余澍的《清陇回务纪略》(卷一),白寿易编:《回民起义》,神州国光社出版,1953年第215页;《平回志》中也有“汉三回七”之说。

       (13)马学贤:《回族在青海》,载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民族研究所编:《回回民族遍华夏》,第77页。

       (14)张德善:《青海种族分布状况》,载《地方自治》1933年第3期。转引自孙滔:《青海回族》,载胡振华主编《中国回族》,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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